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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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管理,规范基建工作程序,提高基建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医院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建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3. 强化项目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4. 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建工程合规合法。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决策和协调。
第五条基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基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基建工作规划,明确基建目标、任务和投资预算;2. 审核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3. 组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4. 监督检查基建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5. 负责基建工程验收、移交和投入使用;6. 落实基建工程档案管理。
三、基建项目审批第七条医院基建项目需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 提出基建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预算等;2. 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3. 经医院基建领导小组审批;4. 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5. 经医院基建领导小组审批;6. 组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7. 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文件评审和合同签订。
四、基建工程实施第八条基建工程实施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落实质量、安全、进度等责任制。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五、基建工程验收与移交第十一条基建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并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对自检结果进行审核,组织验收,提出验收报告。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医疗档案、财务档案、科研档案、基建档案等。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保密安全原则;(三)规范有序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鉴定、统计等工作;(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五)组织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各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科室形成的档案资料;(二)各部门、科室应按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三)各部门、科室应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四)各部门、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资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二)重要的会议纪要,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三)医院与上级单位的交流文件,包括向上级单位的递交材料以及上级单位的批复文件;(四)医院的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五)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六)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七)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八)医院的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九)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十)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管理;(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三)完整准确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五)方便利用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基建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工作;(四)负责基建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布工作;(五)负责基建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对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基建档案;(二)配合基建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对基建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基建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布提出申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范围: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二)收集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三)收集方式:采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照片、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四)收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第八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码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时间顺序、项目阶段、档案类型进行排列;(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档案目录;(四)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失效、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程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医院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基建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四)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工程基建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基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医院工程基建规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负责工程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三)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四)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五)负责工程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工程基建项目管理第六条工程基建项目立项:(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立项后,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工程基建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工程基建项目招标:(一)工程基建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合同条款等内容;(三)招标过程中,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第八条工程基建项目施工:(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二)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三)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基建项目验收:(一)工程完工后,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四、工程基建档案管理第十条工程基建档案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基建档案主要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招标、合同等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三)工程图纸、变更、竣工图等;(四)工程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科所有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员负责基建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基建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根据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对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收集。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到档案室。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提供便捷的档案查阅服务,为医院各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支持。
3. 档案借阅: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人需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需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需经档案管理员审核,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需办理销毁手续,并由档案管理员监督执行。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的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基建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第三条医院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集中统一原则:医院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密级和利用价值,实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规范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
(二)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三)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工程验收报告等。
(四)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竣工图纸等。
(五)其他相关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会议纪要、照片、录像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程序进行整理。
(二)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不得有缺页、破损、污染等情况。
(三)档案整理应采用统一格式,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防火、防磁等。
(二)档案装具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
(二)档案查阅、复制、摘录等利用方式,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
(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擅自涂改、伪造档案。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移交第八条档案归档要求:(一)项目竣工后,项目负责单位应按照规定将档案材料归档。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档案,是我院科技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健全并管好用好基本建设档案对于我院规划、管理、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都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建设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
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以及扩建、改建等工作活动中行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档案的原则,收集,整理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三纳入”(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单位工作计划,纳入到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到单位职工的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中)、“四参加”、“四同步”制度,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基本建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由基建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基建部门负责人和综合档案室要做好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四、基建档案应在基建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将全部材料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办理移交登记
手续。
医院基建处档案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处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工作的真实性,根据本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
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从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扩初设计的批复,地质钻探资料,土方平衡,初步设计,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
资料,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
文件等资料。
三、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必须主动将经办资料交资料室存档。
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
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由处领导批准,限期交还。
四、凡属订购、采购各类书籍资料,由资料室统一办理,所需数量由处领导审批,有些资料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者,统一由资料室编目登记,使用者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若有丢失损坏,视其情节处以赔偿。
五、对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
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及时归档。
六、资料室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医院基建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管理工作,确保基建工程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
第三条医院基建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2. 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4. 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到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院基建工作。
第五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研究制定医院基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审批基建工程项目;3. 监督检查基建工程质量和进度;4.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基建工作;5. 处理基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医院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基建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招投标等工作;2. 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3. 负责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4. 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5.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三、招投标管理第七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投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第八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2. 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函;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4. 签订合同。
四、工程质量与进度管理第九条医院基建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工程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五、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投资管理,确保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六、竣工验收与移交第十四条医院基建工程完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利用;2、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4、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5、充分利用档案资料,为基建工程部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档案管理工作内容1、全面负责基建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2、建立档案管理档案馆,收集、整理、保存和归档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资料的数据库系统;3、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责任;4、建立档案管理档案验收、定期审查和整理机制;5、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6、组织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为部门提供支持和服务;7、建立档案鉴定和审批机制,指导基建工程部的档案管理工作;8、制定档案销毁规定和程序,合理处置已经失效的档案资料。
四、档案管理工作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2、依法依规进行档案管理,遵循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程序性;3、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禁止随意篡改、遗失、外借和销毁档案资料;4、加强对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保护,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5、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流程;6、加强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五、档案管理工作职责1、基建工程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责任;2、基建工程部领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和评估档案管理的落实情况;3、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4、各部门负责自身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和利用,配合基建工程部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六、档案管理工作流程1、档案收集:基建工程部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的档案资料;2、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建立档案档案馆和档案数据库系统;3、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建立档案管理档案馆;4、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档案利用:为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和复制服务,支持基建工程部的决策和发展;6、档案销毁:根据规定的销毁标准和程序,合理处置已经失效的档案资料。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基建档案的管理,保障医院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三、管理原则1.政策导向原则: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医院的基建档案管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保证档案的准确、完整、可靠。
3.数据共享原则:加强医院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保证基建档案的全面、及时、可查询。
4.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和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四、管理职责1.董事会:负责医院基建档案管理的决策,提供资源保障,评估和审查相关档案工作进展。
2.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医院基建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工作,负责档案的借阅和查询服务。
4.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导,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档案借阅和查询的规定,负责相关档案的调阅和开放。
五、管理流程1.档案的收集:基建部门负责搜集医院基建项目的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建设规划、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等,确保及时获取相关档案资料。
2.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存档案。
3.档案的归档: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程序,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利存储,易于查找。
4.档案的借阅:医务部门负责对档案借阅的申请和审批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理利用,保障各部门的需求。
5.档案的查询:医务部门和其他相应的部门负责对档案的查询和调阅工作,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和资料支持。
六、安全保管1.硬件设施:医院要建立档案库房,保证档案的安全存储,门窗加强防护,设立防火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人员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进行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基建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基建工作效率,维护医院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基建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医院基建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基建管理的综合管理机构,下设基建办公室。
基建办公室负责医院基建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由专职人员组成。
2.医院基建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领导、相关科室主任和基建办公室负责人等,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批医院基建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等。
三、规划管理1.医院基建规划应与医院发展规划相结合,满足医院医疗服务需求,保证医院设施设备完备。
2.医院应定期进行基建规划调整,根据患者就诊量、医疗设备更新等情况对医院基建规划进行调整。
3.医院基建计划需经医院基建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四、项目管理1.医院基建项目应根据医院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出预算及实施计划。
2.医院基建项目应经过立项审批程序,由医院基建管理委员会审批。
3.医院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基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4.医院基建项目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证项目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设备管理1.医院应建立设备台账,对医院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2.医院设备的采购、更新需经过医院基建管理委员会审批。
3.医院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医院设备更新和报废需进行资产管理,按规定流程处理。
六、维护管理1.医院维护管理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工作的责任人及工作内容。
2.医院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医院应定期组织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医院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有效性。
七、安全管理1.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水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2.医院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院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八、质量管理1.医院应建立医院设施设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医院设施设备的运转质量。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XXXX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为全面反应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内容, 妥善完整地保留各类重要文献、资料,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旳规范化、原则化、程序化, 根据《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措施》《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 特修订本制度。
一、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医院行政综合档案、人事档案、财会档案、医疗档案、科研档案、病历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各类档案旳管理。
二、档案类型(一)行政综合档案, 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 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母婴保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放射诊断许可证等各类证件;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固定资产档案;各类文书档案;各项重要活动旳组织流程、声像图片等有关资料;各部门(含医疗、护理、财务)现行旳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旳会议纪要、决策;医院年度、季、月工作报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对外签订旳各类购置(租赁、服务)性质旳协议文献;其他应归档保管旳文献、资料。
(二)人事档案, 包括: 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非在编人员劳动协议、工资、等薪酬有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有关资料;员工个人行评、医德考核等有关资料;其他应归档保管旳文献、资料。
(三)财务会计档案, 包括:会计凭证、各类审计账册及报表;各类会计账册及报表;其他应保留旳文档及资料。
(四)医疗档案, 包括医疗技术旳法令原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计划、总结;处方章印模;各类报表和记录分析资料;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原则等文献;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旳文献;突发事件、传染病爆发流行急救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献材料;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旳调查分析, 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新疗法、新技术旳鉴定及实行中形成旳文献材料;名、老中医旳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质量检查汇报、药检证书等有关材料;开展医疗合作形成旳协议书、协议、聘书等。
(五)科研档案, 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重要包括:1.科研准备阶段: 科研课题审批文献、任务书、委托书, 开题汇报, 调研汇报, 方案论证和协议书、协议等文献。
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障医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属各类基本建设工程。
三、管理机构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由医院基建部门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规划、招投标、监督施工等工作。
四、建设规划1. 医院基建部门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需求,制定医院基本建设规划,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 建设规划应包括建设项目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内容,确保符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3. 建设规划变更需经医院领导审批。
五、招投标管理1. 医院基建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公开招标。
2. 招投标文件应内容明确、合理,确保公平竞争。
3. 中标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方可签订合同。
4. 招投标过程需严格遵守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六、项目管理1. 建设项目需由医院基建部门负责项目管理,设立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
2. 施工单位需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3. 项目管理人员需定期进行工程进度、质量检查,确保工程完成情况。
4. 项目竣工后需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七、质量安全管理1. 医院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
2. 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 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4. 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八、资料管理1. 医院基建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
2. 工程施工资料应进行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 工程档案应按时归档存档,备查。
九、费用管理1. 工程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严禁超支。
2. 工程费用涉及支付凭证应齐全,并经相关审核审批。
3. 工程费用应公开透明,确保合同约定的费用不被挪用。
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保障医院运行安全和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属于医院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执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保障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准确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医院工程档案应当根据档案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管理。
第二章医院工程档案的构成和分类第六条医院工程档案是指医院进行各项工程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的集合。
第七条医院工程档案包括施工档案、设施设备档案、维修保养档案等。
第八条医院工程档案按照保管期限、保密级别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
第九条医院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类。
第十条医院工程档案的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一般四个级别。
第十一条医院工程档案的文件类型包括书面文件、电子文件、影像文件等。
第三章医院工程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法律原则: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第十三条科学原则: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档案学理论和方法,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规范原则: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第十五条合理原则: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不浪费。
第十六条保密原则: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应根据文件的保密级别,加强保密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四章医院工程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七条医院工程档案管理部门是医院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
第十八条医院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工程档案的管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条各科室、部门应当根据医院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自的档案管理工作。
医院设备、基建项目等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暂行规定
医院设备、基建项目等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暂行规定
为提高我院设备、基建项目等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设备、基建后勤等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工作,根据《XX省档案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本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仪器设备档案归档
1、招标管理办公室根据科室申请组织评委定标后,将相关资料全部转交物流中心。
其中包含:科室购物申请、科室内(或间)论证书、可行性论证报告、考察论证报告、科室试用意见、医院办公会讨论纪要、招标文件、评委意见表、招标纪要、中标通知、合同(含配置清单)、资质证明等。
2、物流中心收到以上文件后,连同设备安装验收报告、保修合格证、商检证明、使用说明等装订成册一并移交医院档案室。
二、基建、后勤、维修项目归档
收到项目申请(包含:具体技术要求、考察报告等资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委定标。
将招标资料装订成册移交医院档案室。
其中包含:在建(购物)申请、评委意见表、招标纪要、合同(含配置清单)、资质证明等。
三、零星采购资料归档
1、招标管理办公室根据科室申请组织评委商定,将相关资料全部转交物流中心。
其中包含:科室购物申请、科室内(或间)论证书、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标通知、合同(含配置清单)、资质证明等。
2、物流中心收到以上文件后,连同验收报告等资料装订成册一并移交医院档案室。
四、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各环节做好衔接工作,交接不及时或不全面,影响医院工作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制度和程序,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三甲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档案是医院历史的见证,是医院发展的重要资源。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范围第四条医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综合档案:包括医院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文件资料、荣誉证书等。
2. 医疗档案:包括病历、手术记录、检查报告、会诊记录、护理记录等。
3. 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
4. 人事档案:包括职工档案、职称评审、考核、奖惩等。
5.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
6. 基建档案:包括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第五条归档范围: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2.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定期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移交档案室。
3. 医疗档案应按照病历管理规范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4. 科研档案应按照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 人事档案应按照人事管理规范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6. 财务档案应按照财务管理规范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7. 基建档案应按照基建项目管理规范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档案室是医院档案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档案整理与归档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查找。
2. 立卷规范、装订整齐、目录完整。
3. 文字工整、图表清晰、装订牢固。
医院基建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本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基建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基建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决策、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基建管理委员会下设基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基建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建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编制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文件;(二)负责组织招标、评标、定标工作;(三)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四)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五)负责组织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六)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
三、规划与设计第七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
第八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应结合医院发展需求,合理布局,满足医院长远发展需要。
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功能需求、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确保工程质量。
四、施工与监理第十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监理应遵循监理规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进行全方位监督。
第十二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五、验收与交付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交付使用。
六、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医院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文件。
七、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对基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保护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权益,提高医院建设工程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管理范围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范围涵盖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对涉及医院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备案等档案进行管理。
三、档案管理单位1.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委员会。
2. 医院建设管理部门。
3.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4.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
四、档案管理职责1. 负责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汇总、整理、存储、检索和利用工作。
2. 制定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3. 组织对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分类和保管。
4. 对医院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对外接待来访人员,提供相关建设工程档案的咨询和查询服务。
五、档案管理流程1.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建立(1)在医院建设工程启动前,成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医院建设工程的档案管理方案。
(2)编制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计划,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
(3)建立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台账,做好档案的登记和追溯。
2.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汇总(1)负责汇总医院建设工程相关的所有档案文件。
(2)对汇总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存储(1)将医院建设工程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建立档案借阅和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秩序性和规范性。
4.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1)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医院建设工程档案,以便进行工作。
(2)对外提供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受相关单位的咨询和查询。
5. 医院建设工程档案的销毁(1)对于已经过期、无效或无用的建设工程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基建科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建科及其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医院基建科内的各类书面、电子文件或物质载体记录的有价值的信息。
第四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保密、完整、真实、准确和合法的原则,确保医院基建科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信息化、数字化的原则,积极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第八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其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九条医院基建科应建立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和分类。
第十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真实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类与基建科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时间、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方便和快捷。
第十二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存储和利用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三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整理工作应结合信息化、数字化的要求,积极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四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保存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五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保存工作应遵循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十六条医院基建科档案的保存工作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做好档案转移和档案迁移的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