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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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1.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时必须使用《公务员录入体检表》。 (可直接由网上下载)

3.体检表上须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并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5.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勿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6.被检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8.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了解体检的项目

1. 生化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其中肝功能检查包括SGPT、蛋白、HBSAg,对于单纯HBSAg阳性者要复查肝功三项,单纯SGPT异常者,一周之内只允许再复查一次。

2. 一般检查

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妇科检查其中妇科检查一般来讲只对已婚女性检查,未婚女性可不做,如果有规定要做的,未婚女性在进行妇科检查时不进行阴道检查。

3 .特殊检查

包括肝胆B超、胸部正位X光检查、心电图、心脏超声检查等。

体检前注意事项

体检前几天应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

在选择做安全体检时,体检前1到3天饮食要清淡,专家提醒,最好在体检的前两周少吃海产品等食物,

一些海产品易影响体检结果,具体由以下六种食物:

1、含碘高的食品

体检前两周不要食用含碘量高的食品,如深海鱼油、藻类、海带、海鱼、海蜇皮等,由于这些海产品含碘

量高,会影响甲状腺功能检测。

2、含嘌呤类的食物

中年人每年做健康体检时,要注意检测血液的尿酸浓度,由于嘌呤类的食物对尿酸检测有影响,所以不要

吃含嘌呤类的食物,如动物内脏、海鲜类食品。

3、动物血液制品

动物血液制品对大便潜血试验检查有一定影响。

4、含糖食品

体检前尽量不吃各种甜食、饮料等,这些食品含糖量高,对血糖、尿糖的检测有一定影响。

5、高蛋白食品

如鸡蛋、肉类等,以免影响对肾脏功能的检测。

6、高脂肪食品

如果吃了高脂肪的食物,如肉类、动物内脏等,血脂会上升,影响血脂的检测。

熟悉体检的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必须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考生代交。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第一要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如备好体检表上需贴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第二要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

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第三,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考录机关提出。关于体检复查注意事项

要求体检复查,是报考者的权利。体检复查应注意哪些呢

一、关于复查尿常规:

1、尿异常需复查者大多为健康人:因尿中出现白细胞、红细胞增多、蛋白阳性等,常常是由于尿被外阴部分泌物污染所致,尤其是女性更多见。

2、因此复查尿必须注意:留尿前尽可能清洗外阴部,弃去前面一部分尿(污染机会更多),只留中间部分尿送检。

3、真正因病导致尿异常者很少,故不复查尿就放弃不可取。

二、关于复查血常规:

1、血常规轻度改变多为健康人:因为许多无关紧要的因素可以导致血常规的轻度改变,比如病毒性感冒,月经期,饥饿和饮酒等;真正因病所致的只为少数。

2、因此复查血常规应在无感冒等疾病,经血量多的人应避开经期,前两天不宜剧烈运动、饮酒等。

三、关于复查转氨酶:

1、饮酒,过度劳累及运动,肌肉损伤、发热感冒等十种原因均可引起转氨酶一时性升高。

2、因此复查转氨酶前应避免上述这些情况。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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