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word版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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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8.28•【字号】云林法策〔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云林法策〔2018〕1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试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60号)和《云南省普及法律知识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办发〔2017〕60号文件的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普办〔2018〕9号)》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林业普法工作,为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云南建设的目标任务,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林业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11803【发布部门】a0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17.05.17【实施日期】2017.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R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5月17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现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论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论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论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杨树人法治宣传教育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及随后出台的各地方各系统实施该《意见》的方案,有力推动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意见》明确国家机关既是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也是普法的责任主体。

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机关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较之于其他国家机关,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职能职权等有明显的特殊性,由此决定了行政机关普法的独特地位和特殊意义,只有正视目前行政机关落实普法制存在的问题并探寻相应的对策,才能更好发挥其普法的特殊作用。

一、行政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特殊意义(一)有利于真正形成全民普法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味着所有国家机关都是普法主体,而“我国80%的法律、所有的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性法规都是由政府来执行的。

”山这表明,行政机关在法律执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此,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执法的主要主体之一,毫无疑问也是“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力量_____之一。

同时,在人的一生中可能不与立法机关、法院、31检察院、监察委等国家机关直接打交道,但却难以避~~免与行政机关发生各种关联,而全体行政机关及其组成部门成为普法主体就会大大拓展普法覆盖对象,使普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普法活动。

(二)有利于推动普法向纵深发展在我国,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数量众多,职能广泛。

借助行政机关的履职活动,使其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宣传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能促进我国的普法工作与现实结合。

同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能够切实形成普法的合力,促使我国的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考前必备2022年吉林省白城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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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必备2022年吉林省白城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预测试题(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随着快递业的发展,一些与快递有关的“黑科技”也初露端倪。

其中,分拣机器人以其呆萌的外形走红网络。

下列有关分拣机器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分拣机器人装备了3D视觉系统以及智能测算系统B.分拣机器人的3D视觉系统能够识别出商品种类、大小C.与传统的人工拣选过程相比,分拣机器人拥有数倍超越人工的效率D.以分拣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硬件的开发应用是智能物流的核心2.2019年1月29日电,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 )推介招待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宣布,第二届()将于今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行。

A.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B.中国绿色产业博览会C.中国智慧城市博览会D.中国——亚欧博览会3.17日,中国首枚民营自研商业亚轨道火箭( )号成功发射。

A.重庆两江之星B.蓝箭之星C.翎客之星D.星际荣耀之星4.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要以() 为基本导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A.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B.保护产权、维护约定、统一市场、平等交易、公平竞争C.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管理、平等交换、公平竞争D.保护产权、维护约定、统一市场、平等交易、公平竞争5. 2021—2030年,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

根据预测,人口总量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流动仍然活跃,家庭呈现()。

A.单一化趋势B.多样化趋势C.集中化趋势D.分散化趋势6.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包括()。

A.支付违约金B.排除妨碍C.恢复原状D.支付罚金7.()作为当代乃至我们长期追求的目标,受到全世界不同制度国家的普遍关注,成为时代潮流。

A.生态文明B.生态文化C.生态和谐D.生态精神8.某企业老板公开承诺该企业每年将捐赠二十万元给当地慈善总会,用于救助本省的贫困大学生,现因遭遇经济危机,该企业濒临破产,并因此严重影响其生产生活状况,那么该企业老板()。

2022年山东省威海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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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威海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卷(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第21题下列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2.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间进行金融交易的场所,其发展特点包括()。

A.金融自由化B.金融全球化C.金融证券化D.金融创新化3.第27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4.第39题关于认识的主体与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5.从总体上看,我国科技创新基础还不牢,自主创新特别是()还不强,关键领域()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A.原创力B.核心技术C.关键技术6.概括起来说,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A.为民服务B.敢于担当C.迎难而上7. 中国历史上的人工运河以南北走向居多,其原因有()。

A.中国南北走向的河流较少B.中国南粮北运的需要强烈C.东西向没有物资运输的需要D.开挖东西走向的运河困难8.肃州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提出“6+2”工业发展模式,全力打造以()“互联网+”五大产业链。

A.新能源B.农业装备C.健康食药D.绿色高载能9.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将以( )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

A.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B.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C.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D.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10.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有()A.剥削制度的消灭和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B.按劳分配C.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D.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共产党的领导二、单选题(10题)11. 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

A.均衡的货币政策B.紧缩的货币政策C.扩张的货币政策D.松散的货币政策12.按照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A.调控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B.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C.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D.确定性规则与非确定性规则13.当今世界,()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度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度

关于镇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镇机关各部门: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教育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双口。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

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坚持司法办案和法治教育相结合。

司法办案的过程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严格依法办案,通过案例说法,让参与的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以公正司法促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以公民有序参与促进公正司法。

(三)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

各部门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四)坚持镇、村联动普法。

落实普法工作管理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党委政府和法治宣传部门对普法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三、实施主体(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二)人民团体和部分社会团体。

四、责任分工(一)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本部门执掌的行政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镇教委)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1

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1

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

而我国将要面临的严峻形势有()。

A. 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提升到17.8%左右B. 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C. 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D. 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正确答案:A,B,C,D,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2018年8月19日,在雅加达亚运会开幕式后的首日较量中,中国队老将()以9.75的得分,成功夺得()项目的金牌!这是本届亚运会的首个金牌,A. 孙培原武术长拳B. 张梦雪射击C. 李冰洁自由游D. 孙杨自由游正确答案:A,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6月11日电,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断完善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障。

A. 中央统筹B. 地方统筹C. 全国统筹D. 省市统筹正确答案:C,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德国联盟党和社会民主党就组阁问题日前达成原则一致,德国组阁迈出重要一步。

除此之外,两党还达成重要共识——德国应与()紧密合作,推动()进程。

A. 英国全球一体化B. 美国全球一体化C. 法国欧洲一体化D. 欧盟欧洲一体化正确答案:C,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11月22日,大理市全民健身中心广场锣鼓喧天,大理各族人民身着盛装,共同庆祝_____自治州建州60周年。

A. 大理白族B. 红河C. 西双版纳D. 楚雄正确答案:A,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1月13日成立。

这是一个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专业化()资本市场服务平台,集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益交易服务于一体。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紧紧围绕法治江西建设总要求,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明确工作原则。

《意见》明确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四大原则:一是坚持执法司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

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

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

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

四是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

以推动普治共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二、落实工作任务。

《意见》规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全省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单位。

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是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

实行“阳光执法”,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

执法司法人员在具体执法司法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

利用新闻发布会、公众接待日、公众服务窗口,向群众宣传执法司法活动。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100题及答案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100题及答案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100题及答案1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农村集体所有3.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4、根据宪法,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5、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不是指握有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指国家体系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

()√6、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实行首长负责制。

()×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实行首长负责制7、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对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8、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9、党内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1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11、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12、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应,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13、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14、政府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人民15、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在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终身16、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刑事和民商事案件。

()×行政17、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

()√18.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已经19.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大政府讨论决定。

()×党中央20、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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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1.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5.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8.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9.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10.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12.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13.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14.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16.不满 14 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1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6.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17.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18.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19.根据罚缴分离的规定,当事人最迟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20.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1.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2.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23.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24.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20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5.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26.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27.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8.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9.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3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31.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3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3 日内提出;√3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 ×3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35.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6.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37.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38.着装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可以不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9.办案人员的回避,由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40.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41.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4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权利保障原则内容;√43.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4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该组织的性质是行政机关;×45.行政处罚依法作出后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协商后可以变更或撤销;×46.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归公民个人所有; ×47.检察院的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 ×48.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49.在我国,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得多; √50.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51.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5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 ×53.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5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55.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6.涉及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57.立法被授权机关可以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58.立法被授权机关授权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决定;×59.十八大报告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60.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1.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有所区别,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6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63.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64.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65.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66.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 ×67.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68.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69.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7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7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72.对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规党纪高于国家法律,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73.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74.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75.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76.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维持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77.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78.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9.律师法第 7 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这是典型的行政许可; √80.对于数量有限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申请人中任意选择一人,准予行政许可,这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范围; ×81.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82.实施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以体现公平竞争;√8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84.经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85.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确定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另设一个内设机构统一送达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86.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87.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就自始至终不发生效力; ×8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89.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5 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9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91.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之外,适当增设其他条件; ×92.依法需要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核实的,行政机关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情况紧急的除外; ×93.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94.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未经公布,不能成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95.行政机关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取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 ×96.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数量有限的许可,同等条件下,先申请的优先; ×97.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30 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0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 15 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除外; ×98.行政许可的申请书必须采用格式文本; ×99.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100.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101.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10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收取工本费 ;×103.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104.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105.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10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107.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108、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109 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110.行政许可依法可以转让;√11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合法原则,实施行政许可要求实施主体合法、主体权限合法、依照法定实施条件和依照法定实施程序;√11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11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114.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15.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116.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可以作出扩大规定,而地方性法规不得做扩大规定;×117.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118.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119.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120.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设定;×121.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122.行政机关对查封的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包括在查封的期间内;×123.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24.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执行;×125.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但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12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127.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行政机关不得重复查封;√128.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129.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履行;√1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131.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或事后补交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132.一般情况下,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133.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134.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13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可以申辩;×136.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137.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138.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139.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140.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重复实施查封、扣押;×141.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142.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代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3.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14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145.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 √146.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机关停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改为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147.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该具体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148.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149.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150.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无权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51.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15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是原则,不停止执行是例外; ×15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154.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 1 至 2 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155.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 5 人的,推选 1 至 3名代表人参加行政复议;×156.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下级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157.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行政复议期限自公告张贴之日起计算;×158.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159.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16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次日起计算;×16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 60 日起计算;√162.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终止;×163.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16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16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三审终审制度;×166.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167.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168.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169.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170.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171.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17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17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174.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17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176.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177.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 √178.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179.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180.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181.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182.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18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84.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185.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鲁工信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工信部政〔2019〕1号),指导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现就我厅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普法责任,加强普法指导监督,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法治实践与普法工作联动。

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过程,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业管理、监管执法和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工业和信息化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系统内纵向普法与社会横向普法并重。

结合工业和信息化管理职责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承担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社会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立足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建立普法评价机制,增强普法实效性。

考前必备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考前必备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考前必备2023年四川省宜宾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A.公立属性B.公益属性C.社会化属性D.公共属性2.驻村帮扶单位扶贫的首要任务是()A.制定一套帮扶计划B.确定一两个产业扶贫项目C.摸清扶贫家底D.帮助协调和争取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这说明A.实践是认识的来源B.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C.大学对科学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小D.技术推动了科学的发展4.第十届()国际特种兵比武5月7日在约旦落下战幕。

中国武警“雪豹”突击队荣获亚军,另外一支中国参赛队伍“天剑”突击队获得总成绩第四名。

这两支队伍还获得了三个单项冠军。

A.利剑竞赛B.勇士竞赛C.特战竞赛D.利刃竞赛5.下列关于“十三五”期间我国国内环境的表述错误的是()。

A.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但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B.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向形态更髙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化的趋势更加明显C.消费升级加快,市场空间广阔,但创新累积效应还未显现,综合优势不显著D.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6.印度一位教授曾对一棵树算了两笔不同的账:一棵正常生长50年的树,按市场上的木材价格计算,最多值300多美元;但从它产生的氧气、减少大气污染、涵养水源、可以为鸟类与其他动物提供栖息环境的生态效益看,则值20万美元。

这种算账方法强调了()。

A.事物存在的客观性B.人类认识的主观性C.事物联系的多样性D.事物运动的规律性7.《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发挥()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上海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0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

上海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0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

上海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0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0.11.11•【字号】沪司函〔2020〕211号•【施行日期】202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0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吴健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代表建议收悉,在上次答复时列为“计划解决”。

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问题1.加强组织领导。

本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在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同时,加强本单位内部普法工作。

同时,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对社会面的普法工作。

2.完善体制机制。

注重建章立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市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有效落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成为学习的重要内容。

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市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中共上海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16个区全面建立区委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明确学法用法的对象、内容和措施,为落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供制度保障。

注重法治实践,积极推动落实全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活动全覆盖。

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本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通过采取法院现场旁听和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本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确保本市国家工作人员每年不少于1次旁听庭审活动。

懂法公益普法推文

懂法公益普法推文

懂法公益普法推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在法治建设跟进的每一步中,全民普法工作都在紧紧跟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起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在普法内容方面,围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进行集中宣传;在普法方式方面,宣讲团现场普法、新媒体线上普法等方式齐头并进;在普法对象方面,坚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重点对象;在普法责任方面,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民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依法治国社会基础持续夯实,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法治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

推动宪法法律走到群众身边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民法典通过后,司法部会同中宣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民法典学习宣传通知,引导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

司法部组织推出了12期《民法典开讲》系列公益讲座。

在特定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也是普法工作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利用专项法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成为法治宣传的知名品牌,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注重运用多种形式推动宪法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法律宣传“活起来”“落下去”,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和自觉逐步形成。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为当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力,周全鞭策法治宣扬教育任务,依照下级要求,连系我镇现实,现就成立“谁法律、谁普法”任务责任制提出以下实行定见。

1、指点思惟以党的十八年夜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力为指点,深切展开法治宣扬教育,强化部分普法任务责任,加强全社会法治不雅念,教育指导全部公平易近处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成绩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谁法律、谁普法”的观点和意义“谁法律、谁普法”,即依照法令所调剂的社会关系的各种和所触及的部分、行业主体,充实阐扬行业优势和主导感化,在抓好部分、行业外部法治宣扬教育的同时,担任面向重点普法工具、面向社会宣扬本部分、本行业所触及所履行的法令律例。

实施谁法律、谁普法,对进一步整正当治宣扬教育资本,扩展普法依法管理任务笼盖面,进步普法依法管理任务的质量和程度,增进法律与普法任务无机连系,构成部分、行业分工担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年夜普法任务款式,具有非常主要的意义。

3、任务准绳(一)法律办案和法治宣扬教育相连系。

将法治宣扬教育渗入到法律办案的全进程,操纵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体例普及法令常识,经由过程文明法律增进深度普法,经由过程普遍普法增进文明法律。

(二)平常宣扬和集中宣扬相连系。

在平常展开法治宣扬的同时,按照本身本能机能,连系特别时段和节点,展开重点凸起、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扬勾当,实在加强任务的实效性。

(三)上下联动和属地办理相连系。

强化上级部分对上级部分、主管部分对部属单元的指点,对峙镇、村、单元联动普法。

落实普法任务属地办理责任,尽力构成党委带领、人年夜监视、当局实行、政协撑持、各部分协作共同、全社会配合介入的法治宣扬教育任务新款式。

4、任务内容各村、各单元要连系任务现实,牢牢环绕县委当局中间重点任务,努力落实“谁法律、谁普法”的任务责任制,当真组织展开“12.4”国度宪法日等重点节点的宣扬勾当,凸起宣扬宪法,零碎宣扬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令系统,宣扬与本身任务紧密亲密相干的,与大众出产糊口紧密亲密相干的法令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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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抓实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执法新标杆。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现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

国家机关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职责任务(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明确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

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四)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

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

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

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

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

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三、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上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综合性法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

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人之所以要维持一个平衡,立足正、站的稳。

如果违背了这个观点,就会摔倒。

事物间只有适度,权衡比较,才会因实平衡。

人特别喜欢用文字来抒发与表达,写文需要灵感,需要经历衬托,人的感觉很奇妙,时常你可会发现,同一件事情,心情不同,境遇不一,写岀得到的结果感觉也就千差万别。

人之所以做事认真需要好心态,使自己平和、开朗、沉着、淡定。

遇事不慌乱的精神状态。

人何偿不喜欢唯美时光,渴求于内心的温暖。

但这惬意的日子偶尔也会泛起波澜。

愁云纠集显在脸上。

其实,旦夕祸福,人之常情,凡尘往来纠结难免。

遇事需要理智;做事必须把握心宁静,权衡利弊,沉稳自己,明媚自己,文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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