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_粤交基函〔2010〕1915 号_
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2006]1257号
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粤交基函〔2006]1257号各市交通局 (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近年来交通建设材料供应价格受国家政策性影响较大,我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 粤交基 [2004]49号 ) 和《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 粤交基[2005]812号 ),对砂、石等地材、油料、钢筋及水泥的价差调整条件、原则,以及价差补偿费用计算方法作了明确指导说明,同时规定了补偿费用的确认及支付形式。
近日,多个项目单位就指导意见中的有关问题请示厅。
现结合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意见,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 2006年1月1日前签定的合同,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在 2005年6月1日后发生采购的地材、油料,超出正常风险,价差调整原则上按省交通厅指导性意见执行。
二、 2006年1月1日后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对地材、油料、钢筋及水泥价差调整原则不得突破省交通厅指导性意见规定;合同中对于地材、油料、钢筋及水泥等建筑材料未明确政策性价差调整原则的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结算时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三、价差指导性意见中,价差调整应执行风险幅度计算原则;价差费用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补偿费用,不应再计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管理费等费用;砂、碎石、沥青、改性沥青等材料价差补偿数量不得大于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油料 ( 指汽油、柴油、重油等燃料 ) 补偿数量不宜超过定额消耗量的 80% ;在地材工地价计算中需比较信息价及实际采胸合同价并取低值,不宜直接采用信息价。
四、因政策性引起的价差调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以约定由此产生的合同价的调整,补充协议应明确政策性价差调整原则、计算方法、补偿金额 (可暂定)等。
佛山工程文件 归类 (至2011年5月1日止)
佛山工程文件归类(至2011年5月1日止)(一)费用类1.0 关于(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佛价【2009】85号2009.05.31发布和执行√√2.0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粤价函【2004】428号2.1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粤价函【2008】77号3.0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计价格【2002】10号4.0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5.0 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费粤价函【2004】393号 2004.7.21发布 2004.8.1执行√√5.1 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费粤价函【2005】368号 2005.7.27发布和还是执行粤价函【2004】393号√√5.2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建设函[2004]353号 2004.7.29发布 2004.8.1执行√√6.0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验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粤价函【2008】76号 2008.2.18发布和执行文件内容:暂按:粤价函【2004】405号文规定执行√√6.1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验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粤价函【2004】405号 2004年7月19日发布和执行√√7.0 交通工程造价技术中介服务粤价函【2008】929号 2008.10.26发布和执行至2010.12.31止√√7.1 交通工程造价技术中介服务佛价【2009】100号 2009.6.11发布和执行至2010.12.31止实质执行:粤价函【2008】929号√√7.2 转发关于交通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粤交财函〔2009〕21 号广东省交通厅 2009.1.5补发和执行8.0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粤价【2002】36号 2002.2.30发布和执行√√9.0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计价格【1995】971号 1995.7.17发布和执行√√9.1 地产中介代理服务收费粤价【1998】167号 1998.6.22发布 1998.7.1执行√√10.0 招标代理服务费粤价函【2009】896号 2009.10.30发布 2009.11.1执行√√10.1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2002]386号广东省物价局 2002.?.?发布 2003.1.1执行√√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粤价【2003】320号10.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002.10.15发布2003.01.01执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从2007年5月1日执行√√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价费字【第479】号 1992.9.18发布1992.10.1执行√√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 2002.1.31发布和执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1283号 1999.9.10发布和执行√√人防部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建设厅粤价[2000]157号2000.7.5发布和执行√√人防部门转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6]79 2009.11.21发布和执行√√11.0 履约投标保证金佛价(2004)157号 2004.10.19发布实质执行:2004.9.27粤价函(2004)266号√√11.1 《关于印发〈广东省保证金和抵押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3]286号)12.0 利用城建档案收费粤价【1999】93号 1999.4.19发布 1999.5.1执行√√12.1 利用城建档案收费佛价【1999】78号 1999.5.19发布 1999.6.1执行√√13.0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粤价【2002】108号 2002.4.2发布 2002.4.15执行√√14.0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房屋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环境影响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2011.3.16发布 2011.5.1执行√√2006.04.01执行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用水价格问题的复函佛价函【2006】72号 2006.12.8发布和执行关于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建【2006】141号 2006.7.28发布和执行关于印发《使用预拌砂浆计价办法》的通知粤建造函[2007]196号 2007.12.4 发布和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 2007.12.29发布和执行关于实施“平安卡”管理费用计算的补充规定粤建价函[2008]38号 2008.02.04发布和执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问题解答粤建造函[2008]043号2008.04.29发布和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09]31号 2009.9.9发布2009.9.10执行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 2008.11.13发布 2009.01.01中国执行印发广东省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9]29号 2009.04.16发布和执行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899号 2009.11.02发布和执行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佛价[2009]206号2009.11.12发布 2009.11.02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 2008.11.18发布 2008.12.1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通知粤建管字[2009]62号 2009.09.21发布 2010.01.01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2009101609580417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2010.02.26发布 2010.4.1执行发布 2010.4.1【2010.7.1】执行印发《〈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金属结构工程——钢结构》的通知粤建市函〔2010〕574号 2010.11.5发布 2011.4.1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有关费用计列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09〕210号文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函[2010]1915号 2010.09.06发布和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2010〕1733 号2010.09.06发布和执行关于调整我省地方水利工程部分费用标准及砌石工程等概预算定额(实行)的通知 (粤水建管[2009]462号文) 2009.12.17发布和执行关于公布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水基【2006】2号 2006年1月9日发布 2006年2月9日执行《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二)法律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交转【2008】209 佛山市交通局2008年7月3日发布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交转【2008】209号 2008年7月3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08〕54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2010】435号 2010年4月发布 2010年5月1日执行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优质优价和施工监理优监优酬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交转〔2011〕20号 2011.1.21发布和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52号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719号5、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3号(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6、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17号7、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08〕4号8、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农〔2008〕25号9、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水农〔2008〕51号10、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饮办〔2009〕7号11、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09〕9号12、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13、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水管〔2000〕89号1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第一章水库移民征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第二章水土保持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总【2003】67号)第三章环境保护工程第四章小水电站送出工程(变电站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广东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试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技经【2002】13号)(三)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自承担的费用:检验试验费的类别、区别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强制性检测指南》的通知佛交监【2010】31号 2010年4月29日发布 2010年5月1日执行合同清单检测项目暂定金计量支付研讨会会议纪要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办公室36号 2010年10月8日发布和执行关于《质量检测若干问题建议(指引)》有关问题说明的函佛交监函【2010】15号 2010年10月22日发布和执行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6号 2008.2.18发布和执行文件内容:暂按:粤价函【2004】405号文规定执行广东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粤价函[2004]405号2004年7月19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18号 2010年5月21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18号 2010年5月21日发布和执行关于加强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佛交【2010】218号附件1_4关于加强工地试验室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佛交监【2010】120号 2010.11.3发布和执行工地试验室备案考核申报须知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2007.10.19发布 2008.1.1执行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粤交基2009【1350】号 2009.12补发 2010.1.1执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1号 2009.5.11发布 2009.8.1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价函[2008]391号 2008.11.18发布 2008.12.1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通知粤建管字[2009]62号 2009.09.21发布 2010.01.01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版本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 2010.2.26发布 2010.4.1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版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2004.10.20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2003.10.15发布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水基【2006】2号 2006.1.9发布 2006.2.9执行。
2012年公路造价人员继续教育2011估算
一、《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 10隧道工程
(1)洞身工程量。包括隧道正洞、人行横洞、车行横洞、紧急停车带 面积之和。隧道正洞面积为隧道长度乘以隧道宽度,长度不包括明洞和 洞门的长度,宽度指行车道加侧向宽度加人行人行道或检修道宽度。 (2)隧道洞身指标主要以Ⅲ、Ⅳ类围岩进行编制,若设计能提出隧道 的围岩等级,可根据围岩等级调整系数对洞身指标进行调整 。 (3)洞身指标已综合复合路面结构,使用指标时不得调整。
一、《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 2估算指标如何形成
例:1-2-1高速、一级公路填土方指标综合的概算定额
定额号 1115004 1115026 1117001 1117002 1101006 1116005
定额名称 高速一级路15t内振动压路机压土 高速一级路15t内振动压路机碾压 高速、一级路平原微丘区 高速、一级路山岭重丘区 清除表土(135kW内推土机) 6000L内洒水车洒水第1个1km
定额单位 1000 1000 1km 1km 100 1000
工程量 1.0000 0.2830 0.0041 0.0045 1.4970 0.0500
估算指标由概算定额综合得到。
一、《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 3如何读懂估算指标
(1)看工作内容。 (2)看说明及注解 。 (3)看指标单位。
例:1-2-1高速、一级公路填土方指标
79.33
二、《编制办法》及我省的补充规定
❖ 2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
一、《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 12涵洞工程
(1)涵洞工程按涵身指标和洞口指标分开计算。涵身按涵洞长度以 “m”为单位计算,洞口以“道”为单位,一道涵洞按两座洞口计算。。 (2)涵洞工程指标按跨径3m以内和5m以内划分子目,跨径超过5m的 涵洞按第五章中标准跨径小于16m的桥梁指标计算 。 (3)套用涵洞工程指标,混凝土量均不得调整,若设计工程量与指标 消耗量不同,可套用公路工程概算定额计算 。 (4)涵洞工程指标不含涵底特殊软基处理,如CFG桩、粉喷桩等,需 要时另行计算 。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
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专业资料(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页脚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广东省公路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说明
广东省公路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说明编制总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是乡道xx线仔母桥至新松里段路面维修工程,全长0.553公里。
本工程路面基层是5%水泥石屑,路面铺20cm厚水泥混凝土,并增设安全标志牌2个。
二、立项情况:立项批准单位:xx局,立项文号:xx号,立项金额:xx万元。
三、资金来源: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不足够部分由良西镇自筹解决。
四、招投标情况:公开招标,中标下浮率2%。
五、评审依据:1、交通部公路发2007年第33号文发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2、交通部交工发2007年第33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以下简称《预算定额》。
3、交通部交工发2007年第33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广东省交通厅发粤交基[2008]548号文《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5、广东省交通厅发粤交基[2009]210号文《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工程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有关费用计列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210号文》。
6、广东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2010]1915号。
7、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公告的通知》(交通运输公告2011年第83号)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办公路[2016]66号《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
9、乡道556线仔母桥至新松里段路面维修工程相关资料。
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1、人工工资:按《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2010]1915号,江门市为三类地区工资,人工单价为63.29元/工日。
2、材料单价:材料单价: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外购材料信息价》(2016年6月)、2016年《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6-8月份价格及市场价格确定。
转发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
转发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省交通厅粤交基函[2006]696号定额管理加入时间:2008/7/28 来源:访问量:1112各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省交通服务咨询中心,省交通集团:现将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转发给你们,请并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造价文件按现行交通部和省有关规定及完善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进行编制。
(一)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造价文件中应说明执行交通部“新、老”标准及费用调整情况。
(二)编制投资估算、概(预)算时,指标或定额缺项的,应按有关规定编制补充估算指标、概算、预算定额,并在编制说明中明确,相关基础资料作为附件列入造价文件。
(三)编制工程造价文件及相应“项目节”设置,严格执行“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
工程保险费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不再单独计列。
二、建设项目管理费应执行交通部《完善公路基本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的意见。
(一)工程监理、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费用,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的,按合同(协议)办;按合同(协议)已结算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用,不得再按新标准增加结算费用。
(二)新建项目的工程监理费按新标准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但可结合监理模式进行调整。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可结合建设管理(业主管理)模式和施工监理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2、工程监理费按新标准执行后,在施工招标中不再计列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设施的费用。
(三)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以建筑安装工程总额为基数,按初步设计审批核定费用缴纳财政专户。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竣(交)工验收费主要包括竣(交)工验收前鉴定工程质量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竣工决算审查费、竣(交)工验收会议费等费用。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二)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2007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造价文件编制、复核、审查人员必须加盖有效的资格印章。
五、关于广东省配套补充定额的编制和发布
我省《2007编制办法》配套补充定额的编制、发布和解释管理工作,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补充定额应抄报省交通厅。
六、本补充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同时废止。
2、重要电力、通讯、与铁路交叉等设施拆迁(赔偿)费用,应委托具有相关行业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相关费用计算书,汇总列入概、预算内;
3、工程监理费按《2007编制办法》规定计算的工程监理费为最高控制价,在施工招标中不再计列"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设施"的相关费用;
4、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初步设计审批核定费用缴交财政专户;
包括广东省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和地区类别、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及规费费率、广东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养路费及车船税等。
(一)人工费
具体取定标准见表1、2。今后此项费用标准将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广东省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发布,抄报省交通厅备案。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
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专业资料(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页脚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制补充规定
[2008]39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无调 整计划
45.38元/工日(二级及其以 63.46元/工日(二级及其以
25
云南
上公路)
上公路)
42.71元/工日(二级以下公 59.10元/工日(二级以下公
39.13%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公路 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交基建〔 2012〕413号
报,未批复
23 四川 42.81~79.29元/工日
42.81~79.29元/工日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 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交函〔2008 〕412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计划 调整
24 贵州
48.07元/工日
48.07元/工日
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 黔交价管
—
2008年7月1日
2012年9月1日 2008年7月1日 2011年10月1日
咨询,无调 整计划
咨询 含机械工
59.79~119.81元/工日
12.57%
《关于调整我区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费工 日单价的通知》
新交造价〔 2010〕4 号
2010年6月1日
备注:截止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北京、河北、浙江、江苏等20个省份对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进行了调整。
45.00元/工日 (潜水工100元/工日)
《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 桂交基建发〔
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
2008 〕 62 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计划 调整
21 海南
43.09元/工日
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粤建价函[2007]276号
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指导意见粤建价函[2007]276号各有关单位:为缓解我省建筑市场用工供需矛盾,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建设各方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构建和谐建筑市场。
现就合理确定和调整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如下:一、2007年8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在编审工程概算、预算、标底、最高报价值时,其人工工资单价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确定。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参照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限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2007年8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可参照合同开工期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在不低于当地政府限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人工工资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三、2007年8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客观核实工作量。
对于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对于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可参照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在不低于当地政府限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人工工资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四、2007年8月1日以前已竣工或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应该及时反映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工资水平,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限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正确引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
广东省建设厅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7.12.19•【字号】粤交基[2007]1241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12月19日以粤交基〔2007〕1241号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
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厅发布的预算补充办法
广东省交通厅发布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广东省交通厅以粤交基[1996]340号文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下属各单位遵照执行。
通知如下:一、“补充规定”没有的项目仍按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新问题和有关意见,望函告省交通厅基建处,以便进一步完善。
二、工程已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开工或末经审批已开工项目仍执行原定额,不再进行调整。
三、“补充规定”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有关新颁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公路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及估算指标”均按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补充规定如下:1.人工费:由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地区生活补贴及工资性津贴三部分组成。
公路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表说明:1.特区日工资指汕头(八类区)、深圳、珠海(十类区)。
2.深圳、珠海特区边防补贴仍按项目所需人工总量*0.5元/工日计于预备费之后,不得参与其他费率计算。
3.机械驾驶工人人工费统一按生产工人人工费计算。
4.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5.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相应调整人工费因素已计入本次调整中,故执行1996年人工费单价,同时取消粤交基[1995]831号通知。
二、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饶平、潮州、澄海、南澳、汕头、潮阳、惠来、陆丰、海丰、惠州、深圳、珠海、台山、阳江、电白、吴川、湛江、雷州半岛的沿海地区施工受海风、海浪和潮汐影响的下列工程可列地区施工增加费:1.公路软基处理、排水、防护。
2.桥梁的基础、下部构造工程。
3.钢桥及钢吊桥上部构造。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注: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以上述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三、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注:1.只有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影响施工的部分工程才能计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12月19日以粤交基〔2007〕1241号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
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补充规定
—1—粤交基〔2019〕54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发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以及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6号公告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以下统一简称为“《新办法》”),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我省执行《新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总则(一)关于适用范围1.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新建、改(扩)建、大修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应按《新办法》和本规定执行(以下合称《新规定》)。
2.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养护工程(大修除外)预算的编制和管理仍执行《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定额》(粤交基〔2009〕1350号)、《营业税改增值税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粤交基〔2016〕1182号)以及《新规定》关于规费费率、税金税率的规定。
(二)关于执行时间1.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规定》,发布之日前已批准或已报批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不再调整。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粤交基[2008]563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8〕563号)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交通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
2004年以来,省交通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4〕49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5〕812号)和《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粤交基函〔2006〕1257号)等指导性意见,为规范、指导价差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合同价差管理,结合2004年以来有关价差指导性意见的实施情况,我厅修改、制定了《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厅二○○八年六月十六日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规范合同价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综合2004年来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实施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对于钢材、水泥材料,2003年10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4〕49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04•【字号】粤建市函[2013]1559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559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强建筑人工单价管理,不仅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需要,也关系到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掌握市场人工单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发布人工价格信息,引导建筑市场合理确定人工价格,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统一全省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的测定规则和发布要求,建立人工单价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人工单价的信息化管理。
二、定额人工动态单价要与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在费用组成、表现形式、计量单位等保持一致。
我厅负责全省人工单价信息采集、测算、发布共享平台的建设,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建筑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通过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场人工单价信息的监测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附件内容采集建筑市场劳务作业项目价格,具体工作可以委托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四、定额人工动态单价依据第三条采集的建筑市场劳务作业项目价格测定,测算公式及有关参数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确定。
五、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每季度测算并发布定额人工动态单价信息,同时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定额人工动态单价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造价信息网和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门户网站发布。
六、定额人工动态单价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核算的参考。
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人工单价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及管理,人工单价信息共享平台应具备对全省市场人工单价的监测、采集、分析、测算及发布功能,实现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管理共享平台。
1全国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说明人工、规费说明
规费费率 20
2
8
12
1
5、 职工取暖补贴:本省按准二区费率计算。
6、 利润费率表
工程类别 一类项目
二类项目
三类项目
利润
7
6.3
5.25
浙交〔2008〕85 号 7、人工费(含机械工)按 52.42 元/工日的标准计取; 98、、州冬雨市季季施施4.工工5 个增增月加加,费费宁::波按本、雨省绍量按兴区准市Ⅱ二区区6 个,计月雨算,季;其期他(市月数7 个)分月别计按算舟;山市 4 个月,嘉兴、湖
新疆(新交造价[2010]4 号)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规定和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10] 54 号)精神,现对我区公路 工程概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计价中的人工费工日单价做相应调整。该人工费工日单价只作为 公路工程概算、预算文件的编制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本通知自 2010 年 6 月 1 日期执行。
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一类地区人工费单价一类地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
标准为 50.39 元/工日 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经开
因为造价,我们一直在一起
同望 WECOST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广东造价
广东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表
因为造价,我们一直在一起
同望 WECOST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广东造价
广东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类
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
59.79
奎屯市、吐鲁番市
61.88
吐鲁番市、沙湾县、乌苏市 65.1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10.19•【字号】粤交基〔2022〕488号•【施行日期】202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22〕488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规划研究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进过程结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行为,促进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与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推动全过程造价管理落实见效,从根本上扭转工程结算和决算不及时的难题,努力实现工完账清,为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竣工验收工作按期完成打好基础,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执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事务中心、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业务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按《指导意见》开展过程结算工作。
《指导意见》自12月1日起施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请径向厅基建管理处、省造价事务中心反馈,以便修订时研用。
联系人:基建管理处,蔚三艳,电话:************省造价事务中心,黄燕琴,电话:************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0月19日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为促进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与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协同管理,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管理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推进过程结算工作,解决变更报批慢、结(决)算工作滞后等难题,以扎实的过程造价工作实现全过程管理,推动公路建设管理水平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11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部令2016年第6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现就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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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粤交基函〔2010〕1915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咨询服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省政府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根据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我省相关补充规定(粤交基〔2008〕548号),经研究,现将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广东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本通知执行,具体取定标准见附表。
之前已编制的仍按粤交基〔2008〕548号文的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印发日之前已批准(审查)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完成招标的清单预算应不再调整。
三、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件:广东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人工 单价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件:
广东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表
人工工日单价 地区类别 适用地区
(元/工日) 一类 广州 74.28
二类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69.12
三类 汕头、惠州、江门 63.29
四类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59.74 深圳 79.33
备注:
1.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公路工程机械(含工程船舶)台班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同按本工日单价执行,潜水设备人工工日单价全省统一按149.94元/工日执行。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跨不同地区时,人工工日单价按项目跨不同地区的建安费比例加权计算;比例无法确定的,可按路线里程加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