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的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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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衡水市地名管理办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衡水市地名管理办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衡水市地名管理办法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4号《衡水市地名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9月2日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2014年10月14日衡水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适应城乡建设、对外交往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与注销、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地名违法行为查处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是指具有指位功能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包括:(一)河流、湖泊、洼淀、岛屿、地域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设区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域名称;(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名称;(四)煤田、油田、农区、林区、商业区、工业区、开发区等专业区名称;(五)自然村、居民区、街巷、门户、楼院等居民地名称;(六)台、站、港、场、水库、渠道、铁路、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穿越城区部分按居民地名称管理)、桥梁、隧道、闸涵等专业设施名称;(七)文物古迹、陵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公园等纪念地和旅游胜地名称;(八)公共广场、体育场、非居住用大楼、非住宅类居住大楼等大型建筑物名称;(九)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地名的拼音拼写规则

地名的拼音拼写规则

地名的拼音拼写规则地名是人们用来标识某一特定地点的名称,它不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且是文化交流、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名拼音化已成为地名标识的重要方式。

为了更好地规范地名拼音拼写,提高地名标识的准确性,以下就地名拼音拼写的基本规则和实践应用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名拼写的意义和重要性地名拼音拼写是地名标准化、国际化的关键环节。

一方面,规范的地名拼音有助于提高地名标识的准确性,方便人们查找、交流;另一方面,地名拼音也是传承和弘扬地名文化的重要手段。

通过规范地名拼音,我们可以更好地传播地名背后的历史、地理、民族等信息。

二、地名拼音拼写的基本规则1.音节的划分:地名的拼音拼写应遵循汉语拼音音节的划分原则,即一个地名音节对应一个拼音字母。

如:“北京”拼写为“Beijing”,成都”拼写为“Chengdu”。

2.拼音字母的使用:地名拼音应使用大写字母,声母和韵母均采用规范的拼音字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拼写为“ZHONGHUA RENMING GONGHE GUO”。

3.声调的标注:地名拼音声调的标注应遵循汉语拼音的声调规则,即一声、二声、三声、四声。

如:“上海”拼写为“SHANGHAI”,声调分别为:一声、一声、二声、一声。

三、特殊地名的处理方法1.含有方言词汇的地名:在拼音拼写时,应尽量保持方言词汇的原貌,如:“广州”拼写为“GUANGZHOU”。

2.含有特殊意义的地名:对于含有特殊意义的地名,可在拼音基础上附加解释。

如:“长征”拼写为“ZHENGCHANG”,同时附加解释“长征:意为长途跋涉,寓意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幸福而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四、地名拼音拼写的实践应用地名拼音拼写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意义。

如:在地图、导航、交通标识等领域,规范的地名拼音有助于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避免因地名误读而导致的困扰。

此外,在地名文化交流、地名索引等方面,拼音拼写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街道名称看烟台公示语的英译

由街道名称看烟台公示语的英译

由街道名称看烟台公示语的英译作者:窦旭霞| 来源:| 时间:7年前| 阅读:14722次| [划词]中国走向了世界,特别是日益临近的北京奥运会和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世界各地的朋友。

烟台,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最佳魅力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的获得者,同时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近年来与日韩、欧美的交流日益密切,来烟台进行商务活动和观光旅游的外国人逐年递增,常年工作和生活在烟台的韩国人就达2万多人,烟台要真正成为国际化的城市,在城市公示语的设置和翻译方面,必须力求精准、简洁,方便外国客商在烟台的工作和生活。

目前,烟台街头各种路牌的标识法,以及公交车站名的英文标识及车上的语音报站,花样百出,存在着太多的不统一。

英文标识不仅仅是作为一种装饰而设的时髦形式,它应该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对于中国人而言,我们是因为知道中文才看出英译的不当,而那些需要英文路标指示的外国人,面对混乱的标识,只能一筹莫展,如此,英译就失去了其实际意义。

目前,地名不统一,标识不规范,译写混乱的问题,不仅仅烟台存在,就连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也未能避免;除了路标之外,其他城市公示语的翻译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惟其如此,更应引起注意,更有探讨的必要。

公示语的翻译,已经引起了翻译界、媒体和普通民众的关注。

在烟台,改进城市站名、路名、街道名、公共标志等的英语译文,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更多方面的因素。

笔者希望通过对所见不当之处的罗列,引起有关各方的注意,使烟台的公示语翻译走上一条规范化和与国际接轨的道路。

本文着重讨论的将是交通指示牌、公交站牌及路牌上同一地名的称谓统一,以及地名标识和翻译所应遵循的规范。

一、烟台公示语英译的现状公示语广泛应用于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交通、餐饮、购物、医疗卫生、旅游娱乐等等,因此公示语对城市的居住者、访问者的影响无时无处不在。

本国居民在语言、风俗方面的先天优势,让他们对公示语的依赖程度,远不如那些来城市旅游或者商务访问的外国人明显。

威妥玛拼音

威妥玛拼音

威妥玛拼音威妥玛拼音[wēi tuǒ mǎ]。

威妥玛拼音,习惯称作威妥玛或威式拼音、韦氏拼音、威翟式拼音,发明后主要用于拼写现代标准汉语。

此系统由19世纪中叶时英国人威妥玛建立,在翟理斯的汉英字典(1892年)完成。

晚清和中华民国时期,韦氏拼音见于人名、地名所广泛使用。

主要影响威妥玛拼音虽然影响不小,但一直未成为官方标准。

然而,有关使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

1928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第一套法定的拉丁化拼音方案,国语罗马字(简称国罗),但由于种种原因流传时间较短,影响不大。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了《汉语拼音方案》,中国的地名改用汉语拼音拼写。

在此之后,汉语拼音在国际上的影响不断扩大。

197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1979年联合国秘书处决定采用汉语拼音作为在各种罗马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法的国际标准。

详解:威妥玛式拼音法又称威妥玛-翟理思式拼音,简称威氏拼音法。

它是1867年开始的,由英国人威妥玛(,1818年—1895年,今天的习惯应该翻译成托玛斯·韦德)等人合编的注音规则,叫“威氏拼音”。

威妥玛曾于1871年任英国驻华公使,1883年回国。

1888年起在剑桥大学任教授,讲授汉语,直至1895年逝世。

他以罗马字母为汉字注音,创立威氏拼音法。

后来H.A.Giles稍加修订,合称WG威氏拼音法。

它的最大优点是利用送气符号(‘)来表示送气的声母。

威玛氏音标,在1958年中国推广汉语拼音方案前广泛被用于人名、地名注音,影响较大。

1958年后,逐渐废止。

中国大陆除了少数需要保持文化传统的场合外,基本不用,除一些已成习用的专有名词如(易经)、(太极)仍保留威妥玛拼音以外(注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苏州大学等英文名为邮政式拼音,中山大学为粤语拼音(孙逸仙),都不是威妥玛拼音,当然邮政拼音以威妥玛拼音为基础在简化送气符的基础上加上晚清的西方惯用音形成,二者易被一般民众混淆),而大多数地名、人名已使用汉语拼音。

地名规划与地名标准化

地名规划与地名标准化

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 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 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 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 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4。贪大求全
①大景观用于小政区:县级“武夷山”市 小景观用于大政区:地级“黄山”市。
②主观更名:“完县”更名“顺平县”。
5。 称谓不当 ①澎湖“列岛”并非“线形或弧形”排列; ②宁夏、新疆不应简称“宁”、“新”。
6.名称繁琐
①自治区域名称过长 ——最多15字:云南的双江拉祜族佤族布
朗族傣族自治县。 ②街道名称复杂
地名规划与地名标准化
地名
——地名规划的对象
结构
一般:专名﹢通名 专名--表现个性的专有名称(如人之“名”) 如:甘肃/省、长安/街、陈/庄、泰/山、淮/河 通名--表现共性的通用名称(如人之“姓”) 如:省、街、庄、山、河。
特殊:①无通名:三岔(村庄)、花港观鱼(景点) ②通名专名化:黑龙江省、兰州市、青海湖 ③省略通名:青藏铁路“楚玛尔河(站)”
--摘自胡锦涛15日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
探索与实践
◆ 从全国700多个千年古县做起,扩展到千年 古都、古城、古镇等,开展“中国地名文 化遗产”的申报、鉴定与命名。
◆ 作为必备程序,组织拍摄的《千年古县》 系列电视片已完成近40集(县)。
◆ 这些县(市、区)分布于河北、河南、山 西、山东、江西、四川、浙江、陕西、甘 肃、广东10省及天津市。
——广西“百bǎi”色市,甘肃“宕tàn”昌县。

地名的含义

地名的含义

地名的含义第一,地名是人们赋予的,而不是本身自有或天然的,这种赋予从历史发展看,经历地名了从当地少数人使用到逐渐为众人所知直至被社会大众广泛使用,从赋予语言到文字再到数字代码,从约定俗成到标准化、法定化。

第二,在空间上,既包括陆地,也包括海洋和海底,随着人类对宇宙探测的进展,地名命名的空间范围逐步从地球不断向宇宙中的其他天体扩展。

第三,这里所称的特定,包括特定的主位、特定的范围、特定的时间,也就是特定的时空。

第四。

我们所说的代号,既包括语言代号、文字代号,也包括早期的图画、图形符号,以及信息时代的数字代号,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历程。

(选自《数字地名》)地名的要素是指物质的最基本的元素,或者是构成事物的必要的、不可分的基本因素。

(选自《数字地名》)地名的特性地名具有社会性、时代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等特性: 社会性地名是社会的产物,它的命名、演变始终都受到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

没有地名航海知识的积累和15~17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就不会有像太平洋、印度洋等海域的名称。

地名由少数人称说到为广大社会成员所公认,要经过一定的传播和筛选过程。

本质属性1.指位性:地名之所以称为地理实体的专有名词,其主要原因是它所代表的这个地理实体是在地球表面上具有一定方位和范围的,即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

2.社会性:地名是社会的产物,它的命名、更名、发展、演变始终受着社会各方面的制约。

因此它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选自《地名学概论》)地名的功能地名的功能即地名的作用和效能。

主要有两个方面:1.地名是人们工作、生活、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

2.地名为语言学地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宝贵资料。

(选自《地名学概论》)命名的类型1.描写自然景观的:方位距离地理形态特征物产和其它特征2.记叙人文历史的:居民族姓史迹事件人物传说3.寓托思想感情的:歌颂崇仰祝福言志4.其它命名:古老原始地名移用地名序号地名(选自《地名学概论》)地名标准化简介地名标准化(Geographical Name Standardization)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地名准将地名的称谓和书写进行统一和规范,明确其使用条件和范围,并将其固定下来。

《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我国对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以及外国语地名的汉字译写等活动,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一)山、河、湖、海、岛礁、草原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二)行政区划名称,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试验区、保税区、农林牧渔区等功能区域名称;(三)城镇、区片、社区、村、自然村,城镇街路巷等居民地名称;(四)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纪念地、旅游地,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名称;(五)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

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五条地名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外交、国防、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将地名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管理。

关于人名、地名的拼写规范问题

关于人名、地名的拼写规范问题

关于人名、地名的拼写规范问题《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作为拼写我国人名、地名的国家和国际标准,为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文字中正确、方便地转写提供了便利,提高了我国人名、地名拼写的标准化程度,在对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我国人名、地名拼写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现象,主要表现在:(一)在国际体育比赛等对外交流活动中中国人名采用的是名在前、姓在后的拼写法,而且大小写、缩写等书写形式也比较混乱。

比如,“张大山”一名就有DASHANZHANG,D.S.ZHANG,DSZHANG,DSZhang等拼法。

(二)上海、深圳、杭州、郑州等城市全部或部分将街、路名称牌中的专名用汉语拼音拼写街、路、巷等通名及其附加成分东、西、南、北、中、内、外等改用英文译写,如:环城西路HuanchengRd.(W.);甚至一些专名也用英文译写,如:西藏中路C.TribetRoad,世纪大道CenturyStreet。

北京等相当一部分城市在道路交通指示牌中用英文译写街、路、巷、桥等通名。

翻译后的地名,如:西单北大街N.XIDANSt,天坛北路N.TempleofHeavenRd,西三环北路W.3rdRingRd.N.,白石新桥BAISHIXINBridge,采用的是英文命名方式,与中文名称大相径庭。

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公众选出的身边常出现的不规范使用汉语的现象中,“道路交通指示牌滥用英文”“街道标牌用英文不用汉语拼音”分列前二、三位。

上述现象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国际规范标准的要求。

197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规定:汉语姓名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杨/立,杨/卫民)。

1996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也作出明确规定并给出示例,如:LiHua(李华),WangJianguo(王建国)。

1977年8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了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的决议。

关于路名标标识的拼写问题

关于路名标标识的拼写问题

关于路名标标识的拼写问题郭建中(浙江省翻译协会会长2005 首届全国公示语翻译研讨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随着中国进入WTO,和北京申奥和上海申博的成功,很多人都关切路名标识和城市英文版地图上路名的拼写和翻译问题。

近来,各地的报刊上,也时有文章发表讨论这一问题。

例如,在杭州,前段时刻,有一名翻译工作者也在报上指出了路名标识拼写不标准的问题,但引发了不同的反应。

譬如说,“西湖大道”,是应该翻译成“West Lake Avenue”呢,仍是应该译成“Xihu Avenue”,或全数写成用汉语拼音。

若是用汉语拼音,是拼写成Xihudadao呢,仍是拼写成Xi Hu Da Dao或Xihu Dadao?真可谓是莫衷一是。

又说,若是都用汉语拼音,那么,“澳门”是不是应该写成Aomen(拼音),而不是Macao,“香港”是不是要写成“Xianggang”,而不该是Hong Kong,等等。

上述的这些说法,事实上是混淆了几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一是路名标识的拼写问题;二是通信地址中路名的拼写和翻译问题(包括一样文章中地名的翻译问题);三是地名的拼写和翻译问题。

其中大伙儿集中讨论的是第一个问题,即城市中的路名标识(包括城市英文版地图中的路名)到底应如何拼写(或翻译)?地名标识的拼写要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自1977年第三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定采纳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作为国际标准以来,已有20连年了。

国务院《地名治理条例》第8条规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依国家发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标准。

拼写细那么,由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

”1984年中国地名委员会等部门颁发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那么(汉语部门)》和1976年国家测绘总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修改的《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发》都是拼写地名的确具体法规。

1987年国家语委、中国地名委员会等六部颁发了《关于地名用字的假设干规定》和中国地名委员会、城乡环境爱惜部、国家语委《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纳“威妥玛”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黑体字为笔者所家加,下同),都对地名罗马字母拼写作了具体规定和指示。

最新规范地名标准

最新规范地名标准

最新规范地名标准地名作为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地理价值。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规范地名的使用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最新规范地名标准的内容:1. 地名的命名原则:- 地名应体现地域特色,反映自然地理特征或历史文化背景。

- 地名应简洁明了,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

- 地名应尊重民族语言习惯,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不雅的词汇。

2. 地名的命名程序:- 地名的命名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 地名的命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审核,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 地名的命名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进行公示。

3. 地名的更名与撤销:- 地名的更名或撤销应基于充分的理由,如地名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误导性。

- 更名或撤销地名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4. 地名的标准化管理:- 地名应有统一的书写和读音标准,避免出现同音不同字或同字不同音的现象。

- 地名的标准化应包括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适应国际交流的需要。

5. 地名的保护与传承:- 对于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名,应予以保护,避免随意更改。

- 应加强对地名文化的传承教育,提高公众对地名文化价值的认识。

6. 地名的信息化管理:- 地名信息应纳入国家或地方的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

- 地名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7.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地名命名、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应依法追究责任。

- 加强对地名使用的监管,确保地名的正确使用。

8. 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地名的命名、更名和保护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建立地名咨询和反馈机制,及时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地名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

希望通过上述规范,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地名文化,同时为公众提供准确、便捷的地名信息服务。

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

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

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地名标志国家标准。

地名,是一个地区的名称,是人们对某一地方的称呼。

地名的命名通常是基于地理、历史、文化、民族等因素,因此地名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名称,更是一个地区的标志和象征。

为了规范地名的使用和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以确保地名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规范性。

在中国,地名的标准由国家测绘局负责制定和管理。

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规范》(GB/T 2260-2007)对地名的命名、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标准,地名应当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反映地理、历史、文化等特征,具有地域性和代表性,同时要遵循科学、准确、规范的原则。

此外,地名的使用还应当尊重当地的民族、宗教、风俗等特点,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在美国,地名的标准由美国地名委员会(United States Board on Geographic Names)负责管理。

美国地名委员会通过《地名标准和地名手册》(Principles,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Domestic Geographic Names)对地名的命名、审定、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标准,地名应当反映地理实际,具有历史、文化或地方特色,不得冒犯或歧视任何群体,同时要遵循一定的拼写、发音和格式规范。

此外,地名的使用还应当符合地方社区的意愿,尊重当地的历史和传统。

在英国,地名的标准由英国地名委员会(United Kingdom Place Names Committee)负责管理。

英国地名委员会通过《地名标准指南》(Guidelines for Geographic Names)对地名的命名、标注、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标准,地名应当具有地域性和历史性,反映地理、历史、文化等特征,同时要遵循英语拼写和语音规范。

此外,地名的使用还应当遵循当地社区的意愿,尊重历史和传统,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地名工作总结

地名工作总结

地名工作总结
地名工作总结
在地名工作中,我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地名信息,为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其他相关项目提供精确的地名数据。

我使用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如ArcGIS等,进行地名标注、编码和地
图绘制。

以下是我在地名工作中的主要成就和总结:
1. 精确地标注地名:我在地图上标注地名时,注重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地名位置的精确性。

我对地名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并使用卫星图像和其他地理数据源来验证和纠正地名信息。

2. 创建地名数据库:我使用数据库软件建立了一个地名数据库,将地名信息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组织和管理。

我创建了不同的字段,包括地名的拼写、发音、含义、地理位置等信息,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3. 地名标准化:我对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使用国际标准组织的地名标准和规范,确保地名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我使用地名标准化工具和校对程序来纠正和规范不标准或错误的地名。

4.地名翻译:对于涉及不同语言的地名,我进行了翻译和转写
工作,确保在不同语言版本中使用正确的地名。

我使用地名专业词典和翻译资源,以及咨询相关专家进行翻译和转写的准确性。

5. 团队合作:我与地图制图师、GIS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团队
密切合作,确保地名数据与地图和GIS项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我们进行定期的会议和讨论,共享地名信息和解决问题。

在地名工作中,我注重准确性、一致性和可读性,始终保持专业和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我不断学习和更新地名标准和技术,以满足不同项目和需求的地名数据要求。

通过我的工作,我为地理信息系统和地图项目提供了准确的地名数据,为用户提供了可靠和精确的地理信息服务。

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106号

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106号

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北京、天津、上海地名工作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促进新时期地名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发挥地名文化对地名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现就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名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地名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和文化载体,记录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民族的变迁与融合、人们生活环境的发展变化,是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

我国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对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新形势下,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举措;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高国民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地名工作发展活力与动力、推动地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地名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了一批地名文化成果。

但是,我国地名文化建设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地名文化建设的系统性不强,地区发展不平衡,整体作用发挥不够,地名文化理论研究需要深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亟需加强,地名文化的发展现状与社会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显得十分重要而迫切。

浅谈我国街道名称的英译

浅谈我国街道名称的英译

(1)我国街道名称英译的现状我国街道名称的英译方法,目前大体上有三大类:一是“汉语拼音法”,二是“音意结合法”,三是“全盘意译法”。

所谓“汉语拼音法”,就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已通过的中国专有名词的翻译采用汉语拼音方案那样,用汉语拼音方案来处理我国街道名称的英译。

例如:“亮马河南路”英译为Liangmahe Nanlu ,“ 东直门外大街”英译为Dongzhimenwai Dajie,“北十九道街”英译为Beishijiudao Jie,“沙面大街”英译为Shamian Dajie,等等。

有的还将每一个汉字单独译为一个词,如:“光华路”译为Guang Hua Lu。

所谓“音意结合法”,是指将专名部分作音译处理,通名部分作意译处理。

这是比较流行的译法。

象将“城中路”译为Chengzhong Road,“ 民主街”译成Minzhu Street这样的例子,已是众所周知,不必多举了。

问题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我们的祖宗,在“路”、“街”之前,还设有“大、干、正”,还有“东、西、南、北”,还有“上、中、下”,还有“前、后、内、外”,还有“支、横、新、旧”,还有“一、二、三、四......”等等,不一而足。

有的则称“路”为“道”。

有人将“大道”、“大街”,一时译为main Road ,main Street,一时统译为Avenue,或译为法式的Boulevard,有时则视“大”如不见,干脆译为Road 和Street了事。

如“沙面大街”只译为Shamian Street。

至于对“东、西、南、北、中”的处理,则呈“三足鼎立”之势,把这些方位词分别放在前、中、后的位置上,如:同一条“天宁南路”就有South Tianning Road,Tianning South Road 和Tianning Road South,分别都有来自外国或香港地区的出处依据。

然而,已经逐渐有了将“东、西、南、北、中”并入专名部分去的倾向,如:将“解放中路”译为Jiefangzhong Road。

中国地名的“CHINENGLISH” 式翻译的探讨

中国地名的“CHINENGLISH” 式翻译的探讨

中国地名的“CHINENGLISH” 式翻译的探讨摘要为规范铁路车站站名的英文译法,铁路车站站名的英文拼写统一采用汉语拼音,“东南西北”方位词作为车站站名的固有部分,不按英文音译。

涉及“地名+方向”的站名,方位词统一采用汉语拼音。

如“北京西站”的英文翻译为“BEIJINGXI RAILWAY STATION”。

车票票面上及其他有关站名的英文标注,按照上述原则,统一采用汉语拼音。

此种翻译是否属于“CHINENGLISH”中国式英语的翻译?地名的翻译应该遵循何种原则?对于广大翻译工作者来说值得思考。

关键词CHINENGLISH(中式英语);地名;音译;意译中国人学英语最头疼的问题之一莫过于CHINENGLISH(中式英语)。

一般在英语学习中对CHINENGLISH加以诟病,进行驳斥,嗤之以鼻。

惯用的汉语思维一旦套入到英文模式中,往往挣脱不出,容易想当然,从而闹笑话。

中国人说了中国人能懂,但是外国人却无法理解,有的甚至是南辕北撤,完全无法沟通。

比较主要的CHINENGLIGH有两类,一类就是单词的误用。

英语单词意义甚多,但是却有使用的环境要求。

另一类就是中文英文混搭。

这一类主要体现在日常口语的不规范,或者中国地名的翻译上。

但是有些地名的翻译似乎也出现了中英混夹的“CHINENGLISH”式的翻译,但是这种翻译是否不能接受或者应该推广呢?日前,为规范铁路车站站名的英文译法,铁路车站站名的英文拼写统一采用汉语拼音,“东南西北”方位词作为车站站名的固有部分,不按英文音译。

涉及“地名+方向”的站名,方位词统一采用汉语拼音。

如“北京西站”的英文翻译为“BEIJINGXI RAILWAY STATION”。

车票票面上及其他有关站名的英文标注,按照上述原则,统一采用汉语拼音。

而在此通知发出前,笔者见过一些公交站点的英文名,若以方向单字如“东”“西”结尾则被翻译成英文“EAST”“WEST”,而若是以单词“东口”“北里”结尾则是音译了。

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是写作和交流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确拼写地名和人名能够保证信息的准确传达,避免出现误解或错误。

然而,由于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较为繁杂,常常令人困惑。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旨在帮助读者掌握正确的拼写方式。

本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将详细介绍地名的拼写规则,包括在地名中使用大写或小写字母、缩写的使用、以及特殊地名的拼写等。

第二部分将着重探讨人名的拼写规则,涵盖如何拼写常见的名字、姓氏的拼写顺序、以及如何处理中文名与英文名等问题。

通过本文的学习,读者将能够更加准确地拼写地名和人名,避免在书写和交流中出现错误。

同时,掌握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也有助于提高写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在全球化的今天,正确拼写地名和人名不仅是一种基本的语言技能,也是尊重他人和保证信息准确性的体现。

总之,本文的目的在于介绍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帮助读者掌握正确的拼写方式,提高写作和交流的准确性。

通过深入理解和运用这些规则,读者将能够更加自信地使用地名和人名,展示出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

1.2 文章结构本篇文章将分为三个主要部分进行讨论。

首先,引言部分将对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然后,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

2.1小节将重点讨论地名的拼写规则,包括要点1和要点2。

2.2小节将重点讨论人名的拼写规则,同样包括要点1和要点2。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对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通过这样的文章结构,读者将逐步了解地名和人名拼写规则的相关内容,并能够清晰地了解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接下来,让我们进入正文部分,首先讨论地名的拼写规则。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介绍地名和人名的拼写规则。

地名和人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内容,正确拼写地名和人名对于交流、沟通以及文化传承都非常重要。

地名学基本概念

地名学基本概念

2004-1-13资料本网地名学是近代以来出现的交叉学科,与地理学、语言学、历史学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本栏目介绍一些地名学基本概念、常识,都选自现有的地名学著述,有些存在学术争论的还引述了不同论著中的观点。

希望大家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共同推动地名学的发展、繁荣。

地名的基本概念地名: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选自《地名学概论》)地名:(geographical names)人们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专有名称。

地名专名:(specific terms)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词。

地名通名:(generic terms)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

专名化的通名:(generic terms used as specific terms)转化为专名组成部分的通名。

地名的汉字译写:(transformation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用汉字书写其他语言的地名。

(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卷》)地名:(Geographical Names或Place Names)是人们赋予宇宙中特定地理实体的代号,是区别某一特定地理实体与其他地理实体的一种标志。

标准地名:(Standard Geographical Names)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标准化处理,并由有关政府机构按法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予以公布使用的地名。

通名:(Gener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是地名中表示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类别的部分,在同类地名中具有相同的意义。

专名:(specif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部分。

通名专名化:(GenericTerm Specialization)即地名的某些通名用字失去通名的含义,转变为专名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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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的规定有:
⑴1976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总局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该《拼写法》规定: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分写,自然村镇名称不区分专名和通名;地名的头一个字母大写,地名分写为几段的,每段的头一个字母都大写等。
⑸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地名管理条例》,这是中国地名管理史上第一个关于地名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标志着我国地名工作开始真正迈向法制化的轨道。该《条例》明确指出,“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⑹1987年3月,国家语委、中地委、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国语字[1987]第9号)。《若干规定》再次强调,“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我国地名,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等。
⑺1996年1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发布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159&not;-1996)。该《国家标准》规定,“汉语地名按照中国地名委员会文件(84)中地字第17号《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拼写。”这一问题,首次被列入国家标准。
那么到了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为何中国地名在对外时必须采用汉语拼音拼写而不能使用英文字母呢?此事从何谈起呢?要搞清这一事情的原委,还需追根溯源到1978年。在当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中国地名委员会等四家单位在给国务院《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中可以清楚了解到,一是“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周恩来总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可以在对外文件、书报中音译中国人名、地名’的指示,……。”二是“1977年8月,我国派代表团参加了在雅典举行的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会上通过了我国提出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国际标准的提案”。这一报告于当年9月28日得到了国务院批转(国发[1978]192号)。《批转》郑重指出,“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是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举措,望各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三、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地名拼写的相关规定
由于1978年国务院的《批转》较为原则,对如何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没有具体说明,加之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许多城市的地名标志上多次出现了用英文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情况,故在此前后将近30年间,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规定。
2.我国部分城市地名采用英文书写的情况。随着封闭国门的逐步打开、对外开放的渐进深入和外资企业的蜂拥而入,中国地名弃用汉语拼音标注、采用英文书写的苗头开始在一些城市特别是沿海开放城市中逐渐显现,且日益增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路街的地名标牌上标注英文;二是在交通指示牌上的地名标注英文。这两种情况里既有使用在地名全称上的,也有仅使用在地名的通名上的,即地名的专名采用汉语拼音,地名的通名却采用英文字母,成为一种“土洋结合、半土半洋”的产品,如“淮海路”,拼写成HUAIHAI
⑵1980年8月,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了《城市街道名称汉语拼音拼写规则(草案)》(中地字[1980]第15号)。此《规则》,除了继承《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的精神外,还在地名专名和通名的分写、连写上列举了许多容易混淆的事例,便于地名干部在工作中对照和操作。
一、我国地名采用汉语拼音拼写和部分城市采用英文拼写的概述
1.我国地名采用汉语拼音拼写的简况。意欲了解这一情形的产生,首先还需要回顾一下历史。在我国,国家级的地名工作机构即中国地名委员会申请于1977年、国务院批准于1979年,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建立的一个由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全国地名的协调机构。随之,在1980年前后,省、市、县等级的地名管理机构也纷纷成立、应运而生。最初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开展全国性的地名普查,并形成了“文图表卡”四项成果,其中“地名普查表”和“地名普查卡片”上的地名均采用汉语拼音注音。地名普查结束后,各地根据普查成果资料,汇集编辑了内容各异的“地名录”、“地名志”、“地名词典”等地名密集出版物,其上地名的注音也均为汉语拼音。1984年以来,全国还相继开展了路街牌、巷牌、楼栋牌、自然村牌、乡镇牌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标牌上的注音也是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在汉语拼音标注地名的一事上一直风平浪静、相安无事,地名管理干部长期照此办理、坚信不疑,从未发生过使用英文等外文注音的情况。
⑻1998年,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试行)中有关问题的解答口径>的通知》(旅办发[1998]139号)。该《通知》指出,“在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因此各城市设置地名性路牌应遵守此规定。”
2.关于不得采用英文拼写和必须采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规定有:
⑴1987年12月,中地委、城乡环保部和国家语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近来发现有个别城市,在街道路牌上对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未采用汉语拼音,而采用“威妥玛式”旧拼法,有的对地名通名部分不用汉语拼音而用英文译写,这种做法违背了我国政府作出的并经联合国通过的规定,会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给地名标准化造成新的混乱。为此,经国务院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⑼1999年4月19日,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发布了《<地名标牌 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33.1&not;-1999)。该《国家标准》规定,地名的“汉语拼音按照普通话拼写。”“拼写方法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拼写。”这一问题,再次被列入国家标准。
ROAD;“星汉街”,标注为XINGHAN
STREET等。还有一种写法是,将通名的英文字母采用缩写的办法标注,如ROAD,缩写成Rd.;STREET,缩写成St.等。笔者亲眼所见,这一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目前仍在上海及我省一些城市盛行,特别是在开发区、风景区内使用英文标注地名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即使地名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据理干预,对方仍置之不理、无动于衷,甚至还有扩大趋势,不免令人叹腕感慨、忧心如焚。
⑶1981年12月,中地办在给河南地名办《关于城镇路牌地名汉语拼音书写形式的复函》中指出,“路牌上地名的汉语拼音书写形式是汉语拼音中书写地名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制作城镇等路牌时,路牌上地名的汉语拼音除按规定进行分段外,可全用印刷体大写字母书写,不标注声调,但不能省略隔音符号”等。
地名的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
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薛 光
编者按:200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省语委先后对常州、扬州、苏州和盐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在对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检查中,评估组发现这四市的交通指示牌及扬州瘦西湖公园的景点指示牌、苏州工业园区的道路牌上均有英文标注地名的现象,盐城市区的道路指示牌上还存在英文和韩文并存拼写地名的严重情况,一时成为参评人员的热议话题。其实,国务院早在1978年就明令禁止,国家有关部门也三令五申不准采用这种拼写方式,但为何在20多年后的今天,这种现象仍屡禁不绝、时常冒头呢?据分析,其中有不了解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的原因,这个问题只要说明情况、做做工作较容易解决;但更多的是人们思想观念方面的因素,这是深层次的动因,特别在不断扩大开放、社会转型时期的过程中要一时扭转还相当困难。为此,我们特地邀请了江苏省语委成员单位联络员、省民政厅地名管理专家薛光先生撰写此文,供各地语委及有关部门的同志学习。
从此,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做法真正提上了地名工作的议事日程,作为地名管理机构当然不折不扣的宣传贯彻落实,在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实践中,我们的地名干部也一直是这样认真遵照和一丝不苟执行的。即使个别城市出现了英文拼写地名的情况,由于地名管理部门及时干涉,问题都迅速得到了解决。如1982年8月,镇江市有关部门为迎接“金山艺术节”的开幕,在一主干道设立了两块附着英文和日文的地名牌,省里得悉消息后,火速派员赶赴该市政府说明情况,对方十分重视,表示这是征求意见试设的,既然国家有规定,我们一定尽快拆除,不再继续安装,这一事件很快得到平息。再如1993年9月,南京市交管部门在交通要道口设置的旗杆式交通指示牌上,使用了英文书写的地名。我们发现后,以省地名委、民政厅名义致函南京市政府,宣传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方针政策,并要求立即停止制作和安装不规范的交通标志,已经安装的要进行改制。市公安局在市政府责成下,立刻改弦更张,至今再未出现任何问题。但地名标志(含交通指示牌)的设置未能从根本上实现统一归口管理,因此除地名管理部门设置的地名牌外,其他部门设置的地名牌都会出现或多或少采用英文拼写地名的现象。
二、中国地名拼写和注音,其实早在1958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汉语拼音方案》(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就已解决了这个问题。该《方案》自公布以来,在国内外10个主要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第8个在专名拼写方面的应用就包括对人名、地名、民族名、事业企业单位名称注音的规定,当时虽没有强调不能用英文拼写,并不意味着可以采用英文拼写中国地名。由于闭关锁国等原因,那会地名标志上既少有汉语拼音,更无英文等外文出现,因而矛盾并不十分突出。
⑷1984年12月,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改委和国家测绘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中地字[1984]第17号)。此《拼写规则》比1980年的《拼写规则(草案)》的内容更加详实,举例更多,是以后20多年间地名管理干部执行和参照的重要依据。
一、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其专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不得使用“威妥玛”等旧拼法,也不得使用英文等其他外文译写。违背上述原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二、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按中地委等部门颁发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规定执行。”
⑵1992年6月,中地委、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上地名书写标准化的通知》(中地发[1992]4号),该《通知》指出,“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要坚持国际标准化的原则,地名的专名和通名均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不得使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也不得使用英文等其他外文译写。”“各地要对本地区已设置的地名标志进行一次检查,对那些书写不标准的地名标志必须进行更换或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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