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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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与工伤保险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本制度由承担归口管理与维持。

第四条承担缴纳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与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员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与工伤待遇,帮助工伤员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是工伤员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与有关医疗机构设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与职业康复。

第六条是员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承担员工工伤事故的认定。

帮助工伤员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

配合保险本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承担员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落实情况实施群众监管与督查。

承担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承担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准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

财务部务必保证资金准时支付。

第十条发生事故,第十一条承担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落实。

第十三条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员工,务必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严格根据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员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事故后应及时到保险本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相关相关的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承担解释。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一、引言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两个与企业安全和职工权益紧密相关的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损害时的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是保障企业在发生责任事故时所需承当的经济责任。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两项保险制度,订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二、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1 工伤保险的定义和目标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害供给医疗保障和相应的赔偿。

其重要目标是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削减企业因工伤事故所承当的经济责任,促进企业和员工的稳定进展。

2.2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内容工伤保险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明确参保员工的范围和条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标准:认真描述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公正、透亮。

•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出:说明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和支出方式,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

•工伤赔偿的程序和标准:规定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确保公正合理。

•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保证工伤保险管理的顺畅运行。

•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维护员工的权益。

2.3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的紧要性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对企业和员工都具有紧要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可以降低因工伤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充足度,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对于员工而言,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其权益和生活安全的紧要保障手段,能够供给适时的医疗救助和相应的赔偿。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定义和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企业为避开因责任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其目标是保障企业在发生责任事故时能够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削减经济风险,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和提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管理,明确管理路径,降低公司运营中的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的所有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的缴纳与管理,为工伤职工提供工伤鉴定手续及待遇办理的协助,同时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因事故引发的第三方责任赔偿事宜。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伤职工医疗管理的归口工作,包括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工伤医疗及职业康复的管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为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工伤认定相关事宜的办理,同时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人事行政部承担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工作,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同时负责做好事故对第三方造成影响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相关财务业务的结算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财务部应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保障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发生事故时,相关部门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安排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就诊治疗。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相应的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标准按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协助办理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职工,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相关记录应永久保存,以备查阅。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有效整合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与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与社会管理双重功能,旨在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一、引言•员工工伤保险是一项为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疾病而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一项为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工作安全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制度。

本文将介绍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二、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1 保险责任范围•员工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意外伤害或职业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和死亡抚慰金。

2.2 缴费及报销流程•公司与员工工伤保险机构签订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最低标准,按月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保险机构的规定,提交相关的医疗报销申请。

2.3 工作安全和事故预防•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工作的安全性。

同时,公司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工作事故的风险。

2.4 事故处理和赔偿•在发生工作安全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保险机构和相关部门。

保险机构将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评估,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公司应与保险机构积极配合,进行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

2.5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的监督•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公司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员工工伤保险的实施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3.1 保险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工作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损失。

3.2 缴费及报销流程•公司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签订合同,根据生产经营的风险等级,按年为企业缴纳保险费。

在发生工作安全事故后,企业应及时向保险机构报案,并提交相关的损失证明材料,保险机构将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理赔。

3.3 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和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旨在规范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管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公司将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长期、系统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制度执行情况;3. 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伤认定和赔偿;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5. 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工伤保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支付等工伤保险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办公室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六条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并防范和应对工伤及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或导致的疾病,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和抚恤金。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企业为应对工伤及人身意外事故而购买的保险产品,用于补偿员工家属。

第三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并实施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日常管理和事故应对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培训并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识和意识。

第六条公司应健全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并持续完善,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第二章工伤保险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所有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第八条劳动者入职时,公司应向其解读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并办理工伤保险购买手续。

第九条公司应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劳动者的工伤情况,并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公司应做好工伤保险的费用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工伤保险的购买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所有劳动者都享受工伤保险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与工伤保险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工伤保险方面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健全的工伤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和报告工伤事故,并协助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防止虚报工伤和滥用工伤保险的行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购买适当金额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十六条公司应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并保证员工了解相关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和与本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合作单位人员。

三、员工工伤保险1. 本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将全额承担员工工伤保险费用。

2. 员工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因工作导致的意外伤害、职业病等。

3.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并填写工伤申报表。

4. 具体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程序,将由保险公司和公司人事部门进一步制定,并及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 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额将根据行业风险和员工岗位确定,并将全额承担保险费用。

3. 公司将组织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如员工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报告并填写保险理赔申请。

五、保险理赔申请1. 员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应第一时间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并填写保险理赔申请。

2. 公司人事部门将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员工伤残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助员工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

3. 员工伤残评估结果将作为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理赔。

4. 如有与理赔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需提供,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及保险公司的工作。

六、管理和责任1. 公司人事部门将负责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购买、报案和管理工作。

2.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减少工伤和事故的发生。

4. 如有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伤或意外伤害的,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得到合法利益的保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劳动人员。

三、保险范围及保险费用:1、员工工伤保险员工工伤保险主要针对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身体伤害和职业病,具体保障范围由现行有关法律规定,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保障公司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疏漏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公司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等。

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四、保险基金管理1、员工工伤保险基金由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公司还要建立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机制,保证员工工伤保险报销与理赔及时解决。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由公司委托专业保险公司承保,由专业人员负责协调理赔事宜并处理相关保单等手续。

五、风险管理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2、建立完善的危险源防范机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加强管理,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预警、早期控制。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常识及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对每位员工都进行一次体检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提高员工健康水平。

5、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和管理,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检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危害。

六、保险责任及理赔应对1、员工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公司规定的工地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因执行公司工作而受到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的职业病损害的员工。

2、员工工伤保险理赔应对:发生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的职业病损害后,公司应及时将员工送至医院或者诊所治疗,并将事发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开展理赔工作。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科学或者不完善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设备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等后果所导致的相关责任。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工贸企业的发展,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越来越复杂,工伤事故频繁发生,损失惨重,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和实施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成为重大的保险措施。

本文将对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2. 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1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患病的员工,可以享受多种保障措施,包括医疗补助、失业补助、伤残津贴、生活补助等。

工伤保险是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2.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企业为了摆脱传统的损失责任保险重大缺陷,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管理层面的责任、民事责任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通过保险的方式进行转移或分散,从而降低企业的风险负担和经济损失。

3.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3.1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设立工伤保险制度企业应该在职工中设立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工伤赔偿方案,尽可能规定得清楚明白,以便职工可以获知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2.支付工伤保险费企业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工伤保险费,也不得擅自将工伤保险费用用于其他经费。

3.制定工伤报告制度企业应该明确规定工伤报告的程序,以保证工伤案件的及时报告、赔偿和事故防范。

4.制定工伤鉴定制度企业应该确立职工工伤鉴定和审核委员会,并采取专业的技术标准,认真处理工伤案件,保证工伤鉴定的合理性。

3.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购买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在保险合同中规定责任及保险标准,并明确保险期间和赔付条件。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设立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保险金和赔偿金。

基金资金应在企业财务预算中列支,并在相关部门监管下进行管理。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4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员工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工伤赔偿。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

第二章员工工伤保险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为所有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员工遭受工伤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理赔手续。

第七条员工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补助、伤残补助、死亡补助等。

相关赔偿标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备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并确保保险保障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明确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4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4篇)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单位的安全生产。

二、保险责任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员工工伤保险,覆盖全员工作期间内的意外伤害。

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补助金等。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事故。

保险责任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等。

三、保险费用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转嫁给员工。

费用由单位负责承担。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不得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费用由单位负责承担。

四、保险索赔1. 员工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医疗救治。

单位应配合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协助员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发生责任事故后,单位应立即报警,做好事故调查和记录,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和索赔工作。

五、保险福利1. 员工工伤保险:员工若发生工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福利,包括医疗救治、伤残赔偿、死亡补助等。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若发生责任事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赔偿福利,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环境污染治理费用等。

六、保险管理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工伤保险档案,确保记录完整、准确。

每年定期对员工工伤保险费用进行核准,确保合规缴纳。

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档案,包括生产经营情况、责任事故记录等。

对保险费用进行核准,确保合规缴纳。

七、监督检查1. 员工工伤保险:单位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员工工伤保险的合规运作。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人事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人事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人事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

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

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如发生事故,人事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一条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三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事故后人事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五条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文(二)1、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3、职责划分(1)本制度由……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范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强化事故预防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1.2.1 本制度涵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全面管理。

1.2.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明确包括公司员工的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相关费用。

1.3 定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提供赔偿,并附加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1.4 职责分工1.4.1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险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

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关系,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工作。

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处理因事故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向保险公司申请相应赔付。

1.4.2 人事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的调解工作,并对工伤保险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安抚因事故受影响的第三方。

1.4.3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基金的缴纳与管理,协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申请工伤赔付。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工伤保险业务的财务结算工作。

2. 管理内容2.1 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确保每位员工享受同等的保险待遇,不因用工方式或工作岗位差异而有所区别。

2.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上报安环部,并迅速组织救援,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人事部需负责接待并安抚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

2.3 工伤的认定范围及程序严格遵循《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2.4 对于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部应及时协助办理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5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职工,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协助其办理相关待遇手续。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一、前言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企业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企业落实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科学合理的保险管理制度是实施保险工作的基础,有效的保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帮助企业减少损失,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的参保自发性,共同推进健康安全的企业发展。

本文就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分别从保险管理制度、理赔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能够为企业制定科学化的保险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制度1. 保险管理制度(1)参保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参保的范围、标准、费率以及缴费时间等规定。

(2)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工伤保险信息库,记录员工基本信息、工作流程、事故信息等,及时更新记录,确保保险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资料存档建立重要资料的存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缴费、理赔申请、保险单证等资料的妥善保管、分类归档、加强安全防护等。

2. 理赔管理制度(1)理赔流程明确员工工伤保险理赔的申请、审核、赔付等环节的流程和定责,完善理赔申请书的填写、申请材料的准备、理赔评估的程序,并建立理赔专责人责任制,确保理赔流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信息沟通建立保险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险公司应随时提供理赔咨询、问题解答等服务,并及时反馈理赔审核、赔付等进展情况,以便企业及时处理相关事宜,精细化管理理赔流程。

(3)赔付标准制定员工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和计算方法,针对不同情况下的赔付做出明确规定,提高赔付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风险管理制度(1)风险评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制度,评估可能导致员工工伤的生产作业环节和排查潜在危险,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或消除风险。

(2)应急处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故,尽力减少损失和危害。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监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情况。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理赔申请、审核和支付工作。

4.4人力资源部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的申报、变更、终止手续。

负责职工工伤保险的缴费和核算工作。

5保险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职工符合本制度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案、就医、理赔等手续。

6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康复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

7工伤保险费用的支付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地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推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8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职工和社会公布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

公司应当加强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负责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以及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此外,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也是其职责之一。

行政办公室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现场的抢救及简单处理,同时保障救护车辆的正常运行。

XXX负责办理员工投保,并更新名单。

此外,还负责受伤员工的医疗管理,包括就医、转院、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和复工等。

工伤管理程序包括办理投保和事故处理,以及责任追究和报险程序。

具体而言,各厂、部需在每月3日前将参保人员名单上交XXX,而XXX则需在每月5日前将名单上报保险公司。

当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或当班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部门主管领导接到汇报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救护,同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调度室。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广大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伤保险理赔范围一)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途中,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醉酒导致伤亡的。

二、工伤保险报销材料准备1.一式二份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过期需打户籍证明)一份。

3.受伤害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构成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一份。

4.证人证言一份,同时需附证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交警部门的相关材料,如员工本人驾驶机动车的,还需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因履行职责遭受人生伤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员工发生工伤T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陪同送医院进行治疗T首期医疗单据上报人力资源部T收集、整理准备上报社保机构材料T 上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进行审核批准(约需2月余)T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理赔资金打入我公司帐户T财务部通知人力资源部T人力资源部准备领款材料(医疗单据的第二联和工伤事故报告单)T呈送总经理审核批准T人力资源部T找当事人签字T人力资源部到财务部统一领款T发放到当事人之手。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3篇)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3篇)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本制度由……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

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

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

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发生事故,……第十一条……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事故后……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六条相关记录永久保存。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2)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制度,分别管理工伤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

1.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致残、因工死亡或因工造成的丧失收入的补偿和治疗费用的报销。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一、前言员工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企业日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是企业保护员工权益的基础之一,同时也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一种必要措施。

因此,对于如何合理规范企业的员工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其管理制度建设,已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需思考的问题。

二、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工伤保险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科学的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所有分支机构;适用于在本公司实际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全体员工。

(三)管理责任1、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保证全体员工知晓和遵守;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四)保险责任1、员工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员工工伤保险费,并及时报送员工工伤事故报告。

2、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置:本公司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员工工伤事故,并向有关行政机关和保险公司报告。

(五)员工权益1、员工工伤保险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参加工商部门规定的社会保险,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均属于员工工伤保险范围。

2、员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员工应在意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医院接受诊治,同时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员工保密权:本公司应严格保护员工个人隐私,不得将员工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和个人。

(六)其他规定1、员工应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对于不按时缴纳及拖欠员工应享有的福利保险的公司,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等监察和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维权。

2、员工离职后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工伤保险申请。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降低企业在意外事故等方面的风险,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所有分支机构。

(三)管理责任1、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保证全体员工知晓和遵守;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2023年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2023年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2023年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保障员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责任保险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工伤保险和责任保险两种保险形式的综合险种。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工伤保险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责任保险管理。

第二章员工工伤保险管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具体购买方式和金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企业应及时将员工的工伤信息报送给劳动保险机构,并及时更新信息。

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组织急救,并立即报警。

同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劳动保险机构报案。

第八条企业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险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工作。

如有必要,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资料。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伤记录、报告和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和研究工伤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改进。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具体购买方式和金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责任义务。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防范控制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十六条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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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保障公司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按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负责审批需缴纳的员工工伤保险、员工因工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待遇等审批。

3.2.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受伤员工的抢救及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处理工作。

3.3.财务部:负责每月对员工工伤保险上缴金额的核对、审批。

3.4.安全保障部:
3.4.1.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等级待遇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相关手续办理。

3.4.2.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厂级事故分析报告。

协助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等。

3.4.3.负责对工伤员工相关费用、待遇核对和审核,工伤员工救治费用垫付等。

3.5.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主部门和领导,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处理、教育等工作。

4.定义
4.1.
5.内容
5.1.公司严格按照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如安全保障部按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开展员工工伤保险各项工作。

5.2.工伤的界定
5.2.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2.1.4.患职业病的。

5.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2.1.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2.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5.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2.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2.2.3.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2.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员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5.2.3.1.故意犯罪的。

5.2.3.2.醉酒或者吸毒的。

5.2.3.3.自残或者自杀的。

5.3.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5.3.1.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生产部在30日之内向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

5.3.2.员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3.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

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3.4.员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公司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

由生产部报送到市(区)社保中心。

5.3.5.工伤医疗费报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

5.4.工伤保险申报材料
5.4.1.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相关表格由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如下:
5.4.1.1.填写《员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5.4.1.2.带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书;
5.4.1.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5.4.1.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4.1.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5.4.1.
6.工伤证明材料;
5.4.1.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5.4.1.8.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5.4.1.9.受伤员工个人照片一寸照1张。

5.5.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5.5.1.工伤认定决定书;
5.5.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5.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5.5.4.工伤员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5.5.受伤员工个人照片一寸照4张;
5.5.
6.病历资料及辅助检查等。

5.6.申报伤残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5.6.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6.2.《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
5.6.3.工伤员工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6.4.《工伤员工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不盖章);
5.6.5.交通事故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理赔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5.7.申报工亡待遇须提供的资料:
5.7.1.工伤认定通知书;
5.7.2.医学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7.3.人事档案;
5.7.4.《工伤员工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不盖章);
5.7.5.遗属关系证明;
5.7.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供养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无收入来源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最早的招工表、结婚证明(如户口本关系明确不需)。

如供养人和工亡员工分属两个户口本时,还由供养人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关系的原件。

5.8.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须提供的资料:
5.8.1.新工伤认定书原件(2010年12月31日之后认定的)或复印件(前述日期之前认定
的);
5.8.2.身份证复印件;
5.8.3.旧伤复发、转诊转院等申请审批表原件;
5.8.4.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复印件;
5.8.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8.
6.工伤员工医疗费报销单;
5.8.7.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总清单;
5.8.8.住院病历完整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原件、出院证原件;
5.8.9.门诊病历原件、处方底联、化验及医技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5.9.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的调整
5.9.1.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的浮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5.9.1.1.上年度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同)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20%;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30%。

5.9.1.2.三级(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公司,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5%;二级(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公司,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0%;一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公司,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20%。

5.9.1.3.参保人员超过500人、不足1000人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0%;参保人员超过1000人、不足2000人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15%;参保人员超过2000人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20%。

5.9.1.4.符合多个费率上浮(下浮)标准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累计上浮(下浮)不超过30%。

6.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办法》
《员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
《杭州市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暂行办法》
7.附件
《保险缴纳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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