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急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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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诊处理制度

编号:XCYY-ZD

修订部门:医疗质量管

理委员会

修订日期:

生效日期:

修订人:批准人:

审核人:页码:

急诊处理制度

为保证临床各科室的需要,提高医疗质量,搞好优质服务,减少

医疗差错,特制定以下急诊条例:

⒈急性脑外伤,四肢外伤及复合外伤者;

⒉急性脑血管病,各种不明原因昏迷患者;

⒊脑内压增高,疑颅内占位性病变,有生命危险者;

⒋急症小儿肠套叠,肠梗阻,肠穿孔等急腹症;

⒌各种失血患者和严重过敏性休克;

⒍危重病人和抢救病人床边拍片;

⒎对以上急症病人,如在本科室检查时出现病情变化,必须就地对症处理抢救,并迅速与临床科室医生联系。

⒏本科室应备有氧气瓶,氧气枕,吸引器和各种急救药品器械,并由护理员负责随时清理补充,以利应急。

⒐本科急救药品一律不得外借。

10.急诊放射服务24小时制,相关医师不得推诿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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