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模板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模版(4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模版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范文: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每个学年的一项重要学生事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动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以下是我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履行民主选举、决策和监督职责的组织。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全院学生的利益和愿望,履行代表职责。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最高活动形式,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和筹备。
第二章学生代表选举第四条学生代表选举采取民主、平等、竞争的原则,以全院学生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第五条学生代表选举由各班级分别进行,设置学生代表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和选举候选人的流程。
第六条学生代表选举的数量根据学生人数和学生代表大会的比例确定,每届学生代表任期为一学年。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选举和罢免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二)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章程,规范学生的行为和权益保障;(三)审议和通过学生干事团体组织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四)听取并审议学生干事团体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监督和检查校方对学生事务的处理和决策是否合理合法。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广泛表达意见和建议的平台,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需要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决议和讨论情况,并及时公示。
第五章学生代表日常活动第十二条学生代表日常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学生活动、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草案制定,并组织学生自主活动。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规范和维护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的最高学生代表机构,是全校学生的根本利益维护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校内学生自治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道德风尚,负责向所代表的广大学生汇报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各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和代表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组成,下设秘书处。
第七条代表委员会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八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和主持全体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工作计划、议程,执行全体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九条代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立法机关,行使最高权力。
第十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重要事项。
第三章代表选举第十一条代表委员会代表由各学院代表根据候选人的资历、政治表现、社会活动、个人品行和辩论表现等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当选代表。
第十二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学年,结束后可连任。
第十三条代表委员会代表在任期内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向他人兜售选票。
第四章代表职责第十四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权对学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保障学生权益。
第十六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做好学生工作。
第五章大会程序第十七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议程由主席团制定。
第十九条全体代表大会需全体代表过半数出席始能举行。
第二十条全体代表大会议程应提前三天告知全体代表,并在代表委员会指定的会议地点举行。
第二十一条全体代表大会决议需过半数代表出席通过。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管理,保障学代会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学校稳定。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3. 坚持团结、务实、创新,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三、学代会的组织架构1. 学代会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按照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 学代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学代会工作。
3.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日常事务。
四、学代会的职责1. 选举产生学代会主席团。
2. 审议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学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5. 审议学校学生代表提案。
6.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 学代会召开前,由学生会向各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征集提案。
3. 学代会召开时,代表应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4. 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应积极发言,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六、学代会的提案处理1. 学代会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审查通过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跟踪落实。
3. 提案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学代会报告。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校党委、团委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2. 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代会工作进行协助。
3. 全校学生代表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
1.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学生的意愿和利益。
2.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监督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和资格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法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并监督。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作风,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且在学校无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利提出关于学校重大决策的建议和意见,代表学生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决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额外召开临时会议。
2. 代表大会议程由学校学生会拟定并向全体代表发布,代表大会决议需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
1.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和评议。
2.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依据学生的真实需求,客观而公正地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以上规章制度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基本要求,全体代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权益。
学生代表大会模板
7、大会选举时,得票数超过实到会半数的被选举人才能当选。如遇 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 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目 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赞 成票数多者当选。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 时,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对不足名额是否进行再次选举的建议,交代表 大会通过。
个人简介
姓名:xxx 班级: 担任职务: 性格特点: 人生信条:
照 片
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名单(按姓氏比划顺序) :
xxx 11级财务管理本(2) xxx 09文化本 xxx 10注会2班 xxx xxx 10注会专(1) xxx 10财管本1班 xxx 11级注会本 xxx 11管会本1 xxx 11级资产评估(本) xxx 10银会专 xxx 10时尚本 xxx 11级管理会计班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共管理学部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应选名 额为10名,公共管理学部第三届团组织委员会应选名额为6名。选举 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3、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公 管学部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直接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 正式选举。 4、公管学部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选提名14名,差额4名。 公管学部第三届团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选提名8名,差额2名。 5、公管学部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团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在 各代表提名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本次大会筹委会原则同意, 形成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及中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 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后选举。 6、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 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收回 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 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校学生意志,维护全校学生权益。
第二条学代会及其常设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第二章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条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西北工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召集,并由校团委及省学联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执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代会。
第四条学代会的领导机构:学代会筹备期间设大会筹备委员会,由校学生会秘书长,执委会委员和各学院学生分会主席组成。
学代会正式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由学代会执委会秘书长、校学生会秘书长和在任执委会委员组成。
第五条学代会召开期间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执委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校学生会章程修正案;(三)选举新一批进入执委会的委员;(四)收集和处理学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五)审议有关学生会工作方面的制度、决议等;(六)行使应由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学代会代表提案的提出:学代会代表在学代会筹备期间就学校相关工作提出提案,须有3名以上(含3名)学代会代表与之联名或附议。
执委会委员在学代会期间可独立就学校工作提出提案。
上述提案由学代会筹委会审核并造册登记,由新一届执委会负责与学校有关部门交涉处理后答复提案人,并在下一次学代会上报告提案解决情况。
第七条学代会议案的提出:学代会代表向学代会提出相关工作重大问题的提案(不包括修改校学生会章程的议案),须有执委会委员1名以上(含1名)或3名以上(含3名)学代会代表与之联名或附议,并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第八条学代会表决议案(不包括修改校学生会章程的议案)和其他动议,以学代会与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赞成为通过。
校学生会章程的修改,须由执委会提出议案或由五分之一以上(含五分之一)学代会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并经投票表决,以学代会与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含三分之二)赞成为通过。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是社团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它的常设机构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开。
第二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工作职能:1、召集一年一届的社团学生代表大会;2、审议并选举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候选人和各社团负责人;3、听取并审议学社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社联的日常工作;4、监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并对学社联干部的工作进行评议;5、通过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评分档案方案》。
第四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对全体同学负责。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会议。
第六条召开时间: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四月份,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学社联办公室处须在重订时间前一个月得到常设委员会的确认,否则不予改动。
第二章监票组产生办法第七条总监票人由教师担任,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确定后须提交校团委审核通过。
第九条监票人由学校各个社团的会员民主推选经上级组织审核通过后产生。
第十条监票人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学习成绩优异,生活作风勤俭,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无不良嗜好。
第三章候选人产生办法第十一条候选人由学社联内部按规定标准选拔,并将名单汇总至办公室;名单确定后报送学社联,学社联主席团提名名单由校团委负责,主席团初步审核后,由校团委审核确定最终提名名单,并由候选人填写《南华大学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申请表》。
学生代表大会章程模板
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大学学生代表大会( 以下简称校学代会) 是全体学生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拓宽学校和学生联系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校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校学代会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
第三条校学代会的基本任务:( 一)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全力配合学校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带领广大同学自觉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 积极倡导和鼓励我校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培养学生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配合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 大力开展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文化修养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 代表学生参与关系到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校公共事务的民主管理,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校学代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和校团委指导下, 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校学代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 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六条校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七条校学代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 审议和经过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 审议和经过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三) 讨论和决定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四) 制定、修改校学代会章程, 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五) 选举新一届校学代会委员会委员;( 六) 校学代会有权罢免其委员会委员; 罢免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校学代会正式代表或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代会委员会委员提出, 经二分之一以上校学代会与会代表经过。
( 七) 校学代会有权罢免校学生会主席; 罢免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校学代会正式代表提出, 经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代会与会代表经过, 并报校党委批准后生效。
高级中学学生代表会议规章
高级中学学生代表会议规章高级中学学生代表会议(以下简称“学生代表会议”)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学生自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动学校和谐发展。
为规范学生代表会议的运作,依据《学校章程》和《学生手册》,特制定本规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规章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高级中学学生代表会议的组织、运作及成员行为。
第三条规章原则(一)坚持学生自治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意识;(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学生代表会议的民主性和权威性;(三)坚持教育与引导相结合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代表会议组成学生代表会议由全校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每个班级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为本班级在学生代表会议的投票代表。
第五条学生代表会议职责(一)讨论和决定学校和学生重大事项;(二)监督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参考;(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生代表会议执行委员会学生代表会议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学生代表会议的日常工作。
执行委员会由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第七条学生代表会议工作机构学生代表会议设立若干工作机构,负责学生代表会议的具体工作。
工作机构设负责人1名,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运作程序第八条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会议代表和执行委员会成员由全校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由学生代表会议制定,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会议召开学生代表会议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应在会议召开前公布。
第十条议案提出与审议学生代表会议代表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可提出议案。
议案经审议后,提交学生代表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决策执行学生代表会议作出的决策,学校和相关部门应予以执行。
执行情况需向学生代表会议报告。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扬民主,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行,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依法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实行学生“以代表诉求,以团结阵地,以自治战斗”的宗旨。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听取意见建议,参与学校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推动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利益。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学生提案,监督学生会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师生沟通。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学年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按照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由学生代表大会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学生代表的选举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的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演讲、投票等环节。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的选拔标准是: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强。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的管理办法是:履行职责,听取意见,勤奋工作,团结同学。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应当遵守学生代表大会的章程,维护学生代表大会的形象。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同学的利益维护权益。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学校年度计划,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组织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校园文明风尚。
第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
第二十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适时听取全体学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学生的困难问题。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二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相互监督,共同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学生代表组织制度
学生代表组织制度引言学生代表组织制度是为了促进学生自治和参与校园事务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档旨在概述学生代表组织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组织架构学生代表组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和各副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学生会代表大会:由各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是学生代表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
3. 学生会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化部等,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学生代表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表学生的利益和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和要求。
2. 组织和协调校园活动和社团活动。
3. 维护学生权益,处理学生的投诉和问题。
4. 促进学生自治和民主参与。
选举方式学生代表的选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选举过程应公平、公正,确保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和竞选。
2. 代表性:选举结果应能真实反映学生的意愿和需求。
3. 透明公开: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保证所有学生能够了解和监督选举的进行。
权力和责任学生代表享有一定的权力,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1. 行使权力时应独立公正,不偏袒个人或特定群体利益。
2. 维护学生的权益,积极参与解决学生问题。
3. 按规定履行职责,如开展活动、提交报告等。
审批和修改本文档经学生代表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修改和调整应经过一定程序和程序。
结论学生代表组织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责任感和民主意识。
当前学生代表组织应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
大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参考
性质学代会在中共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在学校学生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职权1、听取并审议学代会常委会和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2、审议并通过学代会章程和学生会章程;3、配合学校工作,收集、反映同学意见,向学校有关方面提交大会提案,并将提案的答复反馈给代表;4、审议并通过由学院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推荐或学代会代表推选的学代会常委会委员组成名单;5、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候任人选;6、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或提前举行。
学代会开大会期间,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代表和留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常务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大会确认的常委会行使学代会职权。
常委会委员原则上每个学院1名,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政领导推荐,经评审小组审查合格后,交学生代表大会确认组成,华侨及港澳台学生代表和留学生代表名额单列。
常委会对学代会负责,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常委会任期与学代会相同。
学代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常务委员会秘书处常委会可设秘书处协助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名,常务秘书若干名。
秘书长人选由常委会委员长提名,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后任命。
秘书长有权列席常委会会议,但无投票表决权。
学生代表团学代会以学院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或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组(团)长。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学生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对学代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学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
学校学生会根据职能,下设13个部门。
专门工作委员会学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完成学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
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人选,一般应在学代会代表中产生,经常委会同意,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相关工作。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3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二级学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这一制度是为了加强学院内部的管理及参与,提高同学们的组织意识和创新能力而实施的。
下面我将逐一介绍这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内容。
首先,我们学院实行的第一个制度是学院学生会、团委会、班委会的“三会”。
学院学生会是由学生选举产生的机构,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举办各类学术、文体活动。
团委会则是共青团学院委员会组织,负责学院团员的组织建设、思想引导及社会实践等工作。
班委会则是由各个班级选举产生的,负责班级事务的协调和代表班级同学与学院沟通的工作。
这三个会议的成立,让同学们能够参与到学院的事务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提高参与度和凝聚力,使学院的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其次,我们学院实行的第二个制度是“两制”。
这两制指的是学院学生干部制和学院教职员工干部制。
通过建立这两制,学院可以更好地管理学生干部和教职员工干部,促进他们的共同发展。
学生干部制主要包括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而教职员工干部制则是针对教职员工干部进行相似的管理工作。
通过这两制的实施,学院可以更好地发掘和培养各级干部,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最后,我们学院实行的第三个制度是一课制。
一课制是指学院在每个学期安排一门课程,由学院学生自行组织并开设的课程。
这门课程可以是与专业相关的实践课程,也可以是与学生兴趣爱好相关的实践课程。
通过开设这门课程,学院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能,为未来的就业或继续深造做好充分的准备。
以上便是我们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介绍。
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学院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学生和教职员工,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创新能力,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能,为学院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2)一、团员大会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____最高权力机构。
小学校学代会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组织的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性质和任务1. 性质:学代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2. 任务:学代会的任务是:(1)审议通过学校学生组织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学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审议通过学校学生组织的规章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3)选举产生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4)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5)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三、学代会的组成和任期1. 组成:学代会的代表由全校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任期:学代会的任期为一年,每年举行一次。
四、学代会的召开和会议制度1. 召开:学代会的召开由学校学生会负责组织,报请学校批准。
2. 会议制度:(1)学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学代会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可召开;(3)学代会全体会议的决议,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五、学代会的组织和活动1. 组织:学代会的组织由学生会负责,下设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1)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生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2)组织代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3)组织代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4)组织代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六、学代会的保障和监督1. 保障:学校应保障学代会的正常召开和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支持。
2. 监督:学校学生会应对学代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学代会的工作规范、高效。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学代会制度,我校旨在构建一个民主、和谐、富有活力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在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学校三会一课制度范文(二篇)
学校三会一课制度范文一、会议制度学校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每学期必须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班级会议和学生干部会议,并组织开展团队活动。
三会一课制度的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参与意识、学生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班级的凝聚力,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自治的平台,通过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参与其中,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上会议主席团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讨论的顺利进行。
学生代表大会的议题主要包括学生权益保障、活动组织、学校环境建设等内容。
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可以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见,同时也可以提供对学校的建设和改进的建议。
班级会议是每个班级的内部会议,可以组织班级事务的讨论和解决。
班级会议的召开频率根据需要灵活安排,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班级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班级活动安排、班级风气培养、班级管理等方面。
班级会议由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组织,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意见的充分沟通。
通过班级会议,同学们可以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活力。
学生干部会议是学生干部在校内讨论学校管理和组织活动的会议。
学生干部会议由班级学委、班长和各类学生组织的负责人组成。
会议的议题包括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学生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内容。
学生干部会议定期召开,确保学生干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通过学生干部会议,可以提高学生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课程制度学校三会一课制度中的一课指的是班会课,也就是团队教育的课程。
班会课在每周的课表中独立设置,每个班级的所有学生必须参与其中。
班会课的内容包括学习教育、情感教育和成长教育等方面。
通过班会课,学校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班会课的教学内容可以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例如,在学习教育方面,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学科知识的补充和拓展;在情感教育方面,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人际交往的培训;在成长教育方面,可以组织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和自我发展的讨论。
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模板】
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学生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14〕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XX大学各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XX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是学生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
第四条XX大学学生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生代表大会实施常任代表会议制度。
常任代表会议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七条校级学生会组织须设立主席团,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1。
学生代表大会就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2。
学生代表大会得代表,按班级人数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每届任期一年。
3、学生代表大会一般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举行。
4、学生代表大会得议题就是:(1)审查、批准学生会得工作报告;(2)讨论与决定学生会得工作任务;(3)修改学生会章程;(4)审议学生会经费开支预算;(5)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6)审议其她有关重要事宜。
5、学生代表大会得筹备与召开,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6、学生代表权利及义务学生代表大会得代表按各班人数按比例民主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受全体老师与同学得监督。
必要时可由各班委员会决定撤换或补选,但应先得到班主任与学生科得批准,并报学生委员会备案、(1)学生代表得权力:学生代表按照规定得程序有权就学生会得各项工作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批评与建议: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提出询问。
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力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2)学生代表得义务: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得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认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在班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听取与反映同学得正当意见与要求,认真做好同学得思想政治工作。
7。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职权(1)主席制定学生会得工作计划,负责全面工作,了解各部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学生与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工作得意见与建议,汇集各部得议案交委员会讨论,定期向各部通报情况,检查各部得工作落实情况,任免学生会各部部长,主持学生委员会议,协助各部得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宜,定期向团委、学生科介绍学生会得工作情况,听取学校意见。
(2)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学生会各部得工作,听取各部得工作计划,协助各部开展工作,并向主席报告或提交学生委员会讲座决定,经常分析、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动态,吸取会员得意见与呼声,配合主席协调各部关系,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权。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四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二级学院是大学中的一个重要组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学院,我们决定实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具体如下:一、三会制度1.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学生事务、学院发展等重大问题。
会议由学生代表会主席主持,并由学院领导或教职工代表参加。
2. 学生代表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各班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会是中层学生组织,负责传达学院的决策,在学生代表大会之间履行代表职责。
会议由学生代表会主席主持,并由指导老师参加。
3. 班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级全体学生参加。
班会是基层学生组织,负责传达和执行学院和学生代表会的决策。
会议由班主任或学生班干部主持。
二、两制制度1. 学生自治制度: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础上,提倡学院内部的民主决策和平等沟通。
学生可以通过提案、意见反馈等形式,参与学院事务和决策。
2. 学院领导管理制度:学院领导履行学院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学生自治,建立健全的学院管理体系。
三、一课制度1. 开设素质拓展课程:每学期至少安排一门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沟通能力、创新思维等。
通过这门课程,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学院活动课程:学院定期组织各类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通过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行,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提升学院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加强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交流,为学院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搭建良好的平台。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二)[二级学院名称][日期]范本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三)一、会议制度1. 院级会议:二级学院应每学期召开一次院级会议,主要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与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全体教师和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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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是社团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它的常设机构是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召开。
第二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工作职能: 1、召集一年一届的社团学生代表大会; 2、审议并选举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候选人和各社团负责人; 3、听取并审议学社联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监督学社联的日常工作; 4、监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并对学社联干部的工作进行评议; 5、经过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评分档案方案》。
第四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并对全体同学负责。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南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 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 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
会议。
第六条召开时间: 社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四月份,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 学社联办公室处须在重订时间前一个月得到常设委员会的确认, 否则不予改动。
第二章监票组产生办法
第七条总监票人由教师担任, 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确定后须提交校团委审核经过。
第九条监票人由学校各个社团的会员民主推选经上级组织审核经过后产生。
第十条监票人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 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学习成绩优异, 生活作风勤俭, 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无不良嗜好。
第三章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十一条候选人由学社联内部按规定标准选拔, 并将名单汇总至办公室; 名单确定后报送学社联, 学社联主席团提名名单由校团委
负责, 主席团初步审核后, 由校团委审核确定最终提名名单, 并由候选人填写《南华大学社团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申请表》。
第十二条候选人必须为学社联的正式学生干部或干事; 须有较强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需有极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学习认真刻苦, 成绩优异, 遵纪守法, 自觉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尊师重教, 团结互爱, 谦虚谨慎; 学习、工作、生活上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具备极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辱感; 热心于学生工作事业, 热情服务师生; 有极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 善于联系同学, 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 服从学社联组织和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 认真完成上级指派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社团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第十三条社团学生代表由各社团团支部民主团选产生。
要求各支部选派的社团学生代表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坚持并认真学习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献精神, 有较强的参与意识。
有较强的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意识, 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其它领域要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四条各社团团支部社团学生代表比例为社团人数的25%-
30%。
其中社团的份额不能低于参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 学生党员( 含预备) 、社团负责人、团支书自动入选, 为保障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各社团参会代表中不得包含已被提名的候选人。
各社团代表团团长由本社团支书或社团负责人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该社团团支书和负责人均无法参加学代会, 该社团代表团团长由其指导老师指定。
代表名单经学社联审核并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代表, 获得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各社团推选代表要充分体现团支部的指导性,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要体现广大会员的意愿, 同时兼顾专业、性别比例。
第十六条各社团团支部须将选拔出的代表名单及时上报学社联, 待审核结束后确定最终名单, 并填写《南华大学社团学生代表大会社团学生代表登记表》, 由学社联办公室负责存档。
第五章学生干部选举办法
第十七条选举开始前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由监票人监督确定到会代表人数并宣读选举办法与大会纪律, 并向各代表团发放选票。
第十八条被提名候选人在投票前按照竞选部门职位依次作竞选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