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表彰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同学,激励更多同学积极进取,共同进步,学校决定开展本次评奖评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奖评优的类别1、学习优秀奖用于表彰在学业成绩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
这些同学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前茅。
2、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奖旨在奖励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展现出良好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的同学。
3、道德风尚奖颁发给在道德品质方面表现出色,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品德修养的同学。
4、创新奖鼓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有创新成果和突出表现的同学。
5、优秀学生干部奖表彰在班级、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中担任干部,认真负责、积极工作,为同学们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同学。
二、评奖评优的标准1、学习优秀奖(1)本学期无任何课程不及格记录。
(2)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 10%。
(3)在学术竞赛、学科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2、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奖(1)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调研、企业实习等,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2)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受到活动组织方或服务对象的好评。
(3)能够将实践经验与课堂学习相结合,有所感悟和收获。
3、道德风尚奖(1)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诚实守信、关爱他人、拾金不昧等良好品德行为。
(3)积极传播正能量,对营造良好的校园风气起到积极作用。
4、创新奖(1)在学术研究方面,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关科研成果。
(2)在科技创新方面,获得专利或在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文化艺术领域,有独特的创作成果或在相关比赛中获奖。
5、优秀学生干部奖(1)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和帮助。
(3)所在组织或班级在其带领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关于员工职工评奖评优的通知
关于员工职工评奖评优的通知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我公司决定举行员工职工评奖评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奖评优的目的通过评奖评优活动,旨在激励员工充分发挥个人优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并促进团队合作精神的发展。
二、评奖评优的范围本次评奖评优活动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员工。
三、评奖评优的奖项设置考虑到员工职工的不同特点和工作表现,本次评奖评优设立以下奖项,并设置丰厚的奖励:1. 优秀员工奖:表彰在本年度表现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
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
2. 创新进取奖:表彰在本年度具有创新意识和积极进取精神的员工。
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和实物奖品。
3. 团队协作奖:表彰在本年度团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组。
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和团队活动经费支持。
4. 先进个人奖:表彰在本年度个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对公司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
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和个人奖品。
四、评奖评优的评选标准评奖评优的评选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个人贡献进行综合考量。
具体评选细则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五、评奖评优的程序1. 自行申报:员工可自愿参与评奖评优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报表格,详细介绍个人工作成绩、创新经验、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2. 部门推荐: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评奖评优委员会推荐在本年度表现突出的员工,推荐时需提供详细的推荐理由和事实依据。
3. 评选处理:评奖评优委员会将根据员工自行申报和部门推荐的情况,进行评选处理,并出具评选报告。
4. 颁奖典礼:评奖评优活动结果将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公布,并举行庄重的颁奖典礼,以表彰获奖员工。
六、评奖评优的时间安排1. 自行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下个月底截止,请各位员工按时填写申报表格。
2. 部门推荐时间:各部门负责人需在截止日期前向评奖评优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宁教人[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教人[2013]17号)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南京市教育局2013年10月29日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人事人才评优表彰、评审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确保评优表彰、评审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本规定。
一、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第一条申报参加有关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的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如实提交规定的各项评审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出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条推荐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准确齐全。
二、评委(专家)、考官的遴选第四条评委(专家)、考官(以下简称评委)的产生,要根据评优表彰、评审考核工作的需要,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人选。
评委库成员由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的专业人士组成。
没有评委库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严格审查、认真挑选出相应的人员担任评委。
第五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评委如与参评对象有直系亲属关系、师徒(生)关系或其他应回避的情形,应主动回避或提醒回避。
第六条参加评优表彰、评审考核的评委须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评优评奖会议纪要(1)(1)
2017级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二班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记要一、时间:2018 年5月 23 日:二、地点: 1教 208 教室三、会议主持人:舒玉航四、评审小组成员签名舒玉航徐航杨强刁永洪何芯荣彭瑶康嘉禹五、记录人:康嘉禹六、会议内容:为认真做好我院2017-2018年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要求,我班根据四川省助学金管理通知要求和学院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评定文件,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审评小组民主审核、评议、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
七、参评原则: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学年操行及格、学年无旷课。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二档)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一档)。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本人月平均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下,在校期间月平均生活费低于2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30元以下,在校期间月平均生活费低于300元的,而且未达到特别困难学生和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生活基本费用。
八、会议议程:●由辅导员张维田老师向所有评审人员宣读《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要求。
●本着对学生在校表现、量化成绩、家庭经济困难等方面的初步认定,由各寝室代表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点评。
●审评小组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与投票。
●经讨论、统计,最终确定了 1个名额,其中包括 0 名一档(2000元)、1名二档(3000元)、 0 名三档(4000元)。
经审评小组的认证评定最终确定国家贫困助学金人员名单1)一档(2000元)2)二档(3000元)刘秋梅3)三档(4000)评审小组成员意见:签名评选意见舒玉航属实,同意杨强属实,同意刁永洪属实,同意何芯荣属实,同意徐航属实,同意彭瑶属实,同意康嘉禹属实,同意。
学校年度评优通知
学校年度评优通知亲爱的全体师生:大家好!为了表彰在过去一年中表现优秀的师生,激励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努力进取,我校决定开展年度评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优目的本次评优旨在树立榜样,弘扬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肯定和鼓励在教学、学习、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和集体,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二、评优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评优项目及标准(一)优秀教师1、教学工作(1)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价良好。
(2)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有一定的教学成果。
(3)认真辅导学生,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教育工作(1)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教研工作(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
(2)参加各类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二)优秀班主任1、班级管理(1)班级管理有序,纪律严明,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2)注重培养班干部,发挥班级团队的作用,班级凝聚力强。
2、关爱学生(1)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2)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3、教育成果(1)班级学生在学习、品德、体育等方面表现出色,成绩突出。
(2)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获得较好的名次。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1、工作态度(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
(2)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效率高。
2、工作业绩(1)在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图书管理等工作中表现出色,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能够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优秀学生1、学习成绩(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2)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学科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关于年度总结评优的通知(3篇)
第1篇各部门、各团队: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为了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激励先进,鼓励优秀,现就开展年度总结评优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优目的1. 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梳理各部门、各团队的工作亮点和不足,为下一年的工作提供借鉴和改进方向。
2. 激励先进,发挥榜样作用,提升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3. 促进公司内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二、评优范围1.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部门经理、主管、员工等。
2. 各部门、各团队。
三、评优标准1. 工作业绩:以工作实绩、完成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为评价依据。
2. 工作态度:以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等方面为评价依据。
3. 创新能力:以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推动业务发展等方面为评价依据。
4. 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价。
四、评优流程1. 各部门、各团队根据评优标准,对所属员工进行初步评选,形成初步评选名单。
2.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初步评选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3. 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4. 获奖者将在公司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时间安排1. 初步评选:即日起至XX月XX日。
2. 审核评选:XX月XX日至XX月XX日。
3. 公布评选结果:XX月XX日。
4. 年度总结表彰大会:XX月XX日。
六、其他事项1. 各部门、各团队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评优工作,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
2. 获奖者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作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3. 未获奖者也不要气馁,要积极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争取在下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请各部门、各团队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总结评优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日期:XX年XX月XX日第2篇各部门、各科室: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总结评优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优目的1. 总结2021年度各部门、各科室的工作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及标准
年度先进评优通知与标准公司全体员工:2017年已圆满结束,在这一年里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团结一致,真抓实干,齐心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先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公司决定开展年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在职员工。
二、评选项目1.先进集体(一个)2.先进个人(人数不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5%)三、评比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真实可靠,要有代表性,宁缺勿滥。
2、向生产一线、生产能手及管理骨干倾斜;向开发、技术工艺人员骨干倾斜;向管理难度大,风险大的岗位倾斜;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岗位倾斜。
四、评选方法及流程1、各部门推荐上报。
各部门主管根据本年度部门实际工作及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情况,推荐年度先进集体。
由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员工工作情况和表现,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参加评选。
必须严格把关,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榜样作用的个人评选出来。
2、各部门评选出结果后提交先进集体、各项候选人名单,填写《年度评优推荐表》,并附上部门及奖项候选人当年奖惩情况及考勤记录。
3、各部门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推荐表报综合部,由综合部协助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评选。
4、1月16日由总经理组织成立评优小组召开年度评选会议,对各部提交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通过,人数不超过限额。
并在公司范围内将推荐人选及参评资料公示一周。
5、如无合适人选,根据“宁缺勿滥”的原则实行空缺制。
五、评选标准一)先进集体为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塑造部门员工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门优秀团队的评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并有章可依,特制定本评定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一)思想素质1、坚持贯彻公司领导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思路,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有较高的团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团队离职率低。
(二)工作业绩1、在规定时间内,能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公司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2、在公司战略目标实施项目中有突出贡献;3、以团队的合作为主要目标,部门业绩突出。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关于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同事:
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我们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为了鼓励大家不断进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我们决定开
展一次评奖评优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最佳项目团队奖:评选在重点项目中表现突出、团队协作默契的项目组。
最佳创新奖:评选在工作中提出有价值的创新性建议或方案的个人或团队。
最佳员工奖:评选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的优秀员工。
优秀管理者奖:评选在管理工作中表现卓越,能带领团队高效完成任务的管理者。
评选流程
推荐阶段:各部门/团队可自荐或相互推荐,于X月X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初选阶段: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审,并于X月X日前确定入围名单。
终选阶段:评审小组将对入围名单进行现场考核或面试,并于X月X日
前确定获奖名单。
颁奖仪式:获奖名单将于X月X日在公司年会上进行隆重表彰。
奖励措施
获得”最佳项目团队奖”的团队,将获得奖金X万元以及团建活动的奖励。
获得”最佳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将获得奖金X千元以及岗位晋升的
机会。
获得”最佳员工奖”的个人,将获得奖金X千元以及额外X天带薪假期。
获得”优秀管理者奖”的个人,将获得奖金X万元以及管理培训的机会。
我相信通过此次评奖评优活动,必将进一步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各位踊跃参与,为我们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祝工作顺利!
人力资源部X年X月X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竞争、评奖活动管理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竞争、评奖活动管理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竞争、评奖活动管理的通知(1994年7月6日)近几年,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文化、新闻学术机构和群众团体等,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了各类竞赛(包括读书、征文、野营、考级、文体活动……,下同)评奖等活动。
这些活动从总体上讲,对于激发中小学生兴趣爱好、丰富课余生活、促进全面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但是,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等活动,从全国到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如: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冲击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有些活动导向不正,品位不高,造成消极影响和混乱;有些活动收费过高,推销书刊、商品等,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强烈不满;有的组织者未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打着教育部门的旗号来开展活动,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
为了正确引导全国中小学生各项竞赛、评奖等活动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其管理,除继续按国家教委1990年颁布的《全国普通大、中学校学生体育竞赛暂行规定》(教体[1990]011号)和国家教委办公厅1991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基厅[1990]6号)精神执行外,现重申和补充通知如下:一、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竞赛等活动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发展个性特长,发现和培养人才。
竞赛、评奖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年龄等特点,要有教育性、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寓教于乐,促进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的通知-人核培发[1994]4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的通知(人核培发〔1994〕4号1994年8月5日)近年来,国务院各工作部门普遍开展了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表彰工作。
通过表彰先进模范人物,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但是,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称号名称繁多、重复奖励、次数偏多、数量不当,影响了授予荣誉称号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部级荣誉称号的评审表彰工作,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荣誉称号的名称。
今后国务院各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在其称号前冠以系统名称。
“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企业职工和农民。
“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特殊情况下确需授予其他荣誉称号的,须经人事部审核同意。
二、严格控制评选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评选对象的范围应限制在本系统内,一般不搞跨系统的行业评选表彰活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的数量,原则上一次按系统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以内掌握。
三、严格掌握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对本系统的先进个人授予部级荣誉称号,一定要以政治表现、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并结合本系统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出明确具体的评选条件。
被评选的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系统堪称楷模。
四、严格评选和审批程序。
进行部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公布评选对象的范围、数量、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2.17•【字号】粤教助函〔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情况的通报粤教助函〔2018〕79号各普通高校(不含部委属和深圳市属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和按时发放国家奖学金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0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高校2018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
现将审核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全省各普通高校都能按时报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绝大部分高校报送的材料符合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内容准确、填写规范,材料整理有序;推荐的获奖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符合获奖评审标准;提交的评审报告能如实、全面反映本校评审基本情况。
报送情况较好的学校有: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存在问题经审核,个别高校上报的审批材料存在如下问题。
(一)学生申请推荐理由、院系意见内容雷同;(二)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完善;(三)个人申请表与学校汇总表相同内容前后填写不一致;(四)申请表日期填写不完整,顺序不正确;(五)申请表盖章不清晰、不规范;(六)超出正常学制、学习成绩排名超过10%但表现突出的学生,缺少相关佐证材料。
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校有: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18修订稿)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18修订稿)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升学院研究生的综合素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总体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18修订稿)》。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学院研究生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的记实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方案,促进学院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之间。
一、记实总分公式(一)研究生一年级总分=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50% (二)研究生二年级以上(包括博士生)总分=科研成绩+社会工作、文体项目等二、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学位课(研究生英语2门(免修以85分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专业学位课(不包括专业选修课以及跨专业课)。
(二)科研1、发表论文情况(判定权威刊物、一级刊物、核心刊物以浙江大学人事处公布的刊物类别为准;判定SCI、SSCI检索以ISI Web of Knowledge为准;判定EI检索以Engineering Village为准):(1)在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80分;第二作者计40分,第三作者计5分。
(2)发表论文被SCI、SSCI全文检索一篇,计80分,第二作者计40分,第三作者计5分。
(3)在国内一级刊物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50分;第二作者计25分。
(4)发表论文被EI全文检索一篇,计30分,第二作者计15分。
(5)在核心刊物或EI刊源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25分;第二作者计12分。
(6)在国内一般正式出版杂志(公开或内部,均应有刊号)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计10分;第二作者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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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
学校已于2018年9月启动了本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的要求,结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当年入学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当年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从外校转入但未取得湖南农业大学学籍的学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的学生(不含当年入学的学生)。
4、当年退伍复学的学生不能参评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参评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班级和学生,当年专升本的学生不能参加年度评优。
二、评选条件
1、奖助学金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学助学金管理办法》(湘农大[2018]33号,见2018版《学生手册》)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2、通过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的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必须确保评定国家一等助学金。
3、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按照《湖南农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湘农大〔2016〕33号,见2018《学生手册》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等级和标准
1、奖(助)学金项目
2、评优项目
四、名额分配(单位:人)
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30%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70%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占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2、国家助学金首先确保已通过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的建档立卡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国家一等助学金,再将剩余部分按30%依据各学院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70%依据各学院学生总人数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评选时间
六、报送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2017-201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申请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推荐材料、各科成绩单(成绩单要到教务部门打印并盖教务部门公章或学院公章)一份。
(3)《2018年湖南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见附件1)一份,打印后经办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2、国家助学金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申请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2018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一份,必须从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经办人和副书记手写签名并盖学院公章。
(3)导入系统的“申请理由”至少有20个字说明,且不能全部都是笼统一个情况。
3、优秀学生奖学金
(1)《2017-2018学年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见附件2)。
(2)《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名单》(见附件3)。
4、校级先进班集体
(1)学院综合推荐材料纸质档一份(主要从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状况、班级特色、团学活动、获奖等方面进行介绍),要求图文并茂,落款为学院并加盖学院公章。
(2)《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份,并上交电子档。
纸质档要求副书记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5、三好学生标兵及三好学生
(1)《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见附件5),《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审批表》(见附件6),纸质档一份,要求加盖学院公章。
(2)《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汇总表》(见附件7),《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见附件8),纸质档一份,并上交电子档,纸质档要求副书记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校级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及三好学生还需填报《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纸质档一份,并上交电子档,纸质档要求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年湖南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2.2017-2018学年度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报
3.2017-2018学年度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
审名单
4.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5.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
表
6.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审批表
7.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汇总表
8.湖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
9.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情况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