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后勤管理制度_学校后勤规章制度
一.财务制度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的违纪、不道德行为。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其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委会审核通过。
学校经费支会原则: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账,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账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
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末对照检查),发现是、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与教导处共同协商、确定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教导处预先做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材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五、校舍和校园管理细则
1.由校长牵头,建立需要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2.完善校舍安全工作制度,检查记录,责任到人。
3.制定学校维修计划,经费预算、分配、安排维修项目。负责对维修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师生安全。
4.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对校舍安全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报修及时维修。
7.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协作,做好学生爱护公物、爱护人生的宣传教育。
六、卫生检查制度
1.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校长牵头负责。
2.定期检查食堂、楼道、校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合。
3.组织少先队员每日巡查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4.周五卫生进行大扫除,将重点检查卫生死角,公布检查结果。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
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
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
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
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如有人生活发生困难,可向工会互助金
借款。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凡是到市内或省外医院就
医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按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
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
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
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
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
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分管校
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除后勤校长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10000元以上,由校领导集体研究
决定。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
同意。
3、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门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
价位低的单位,报后勤分管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5000元以上项
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4、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
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总务处应严格
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
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