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案例及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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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案例及发展简史
法国法国由于1832年发生了霍乱,当时研究发现城市的公共卫生系统建设对于抑制流行病的发生与传播至关重要,于是第二年,巴黎市着手规划市区下水道系统网络,并在管道中收容自来水(包括饮用水及清洗用的两类自来水)、电信电缆、压缩空气管及交通信号电缆等五种管线,这是历史上最早规划建设的综合管廊型式。近代以来,巴黎市逐步推动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在19世纪60年代末,为配合巴黎市副中心的开发,规划了完整的综合管廊系统,收容自来水、电力、电信、冷热水管及集尘配管等,并且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线的种类多和敷设要求高等特点,而把综合管廊的断面修改成了矩形形式。迄今为止,巴黎市区及郊区的综合管廊总长已达2100公里,堪称世界城市里程之首。法国已制定了在所有有条件的大城市中建设综合管廊的长远规划,为综合管廊在全世界的推广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德国1893年,原德国在前西德汉堡市的KaiserWilheim 街,两侧人行道下方兴建450 米的综合管廊收容暖气管、自来水管、电力、电信缆线及煤气管,但不含下水道。在德国第一条综合管廊兴建完成后发生了使用上的困扰,自来水管破裂使综合管廊内积水,当时因设计不佳,热水管的绝缘材料,使用后无法全面更换。沿街建筑物的配管需要以及横越管路的设
置仍发生常挖马路的情况,同时因沿街用户的增加,规划断面未预估日后的需求容量,而使原兴建的综合管廊断面空间不足,为了新增用户,不得不在原共同沟外之道路地面下再增设直埋管线,尽管有这些缺失,但在当时评价仍很高,所以1959年又在布白鲁他市兴建了300米的综合管廊用以收容瓦斯管和自来水管。1964 年前东德的苏尔市(Suhl)及哈利市(Halle)开始兴建综合管廊的实验计划,至1970 年共完成15 公里以上的综合管廊并开始营运,同时也拟定在全国推广综合管廊的网络系统计划。前东德共收容的管线包括雨水管、污水管、饮用水管、热水管、工业用水干管、电力、电缆、通讯电缆、路灯用电缆及瓦斯管等。英国英国于1861 年在伦敦市区兴建综合管廊,采用12 米×7.6 米之半圆形断面,收容自来水管、污水管及瓦斯管、电力、电信外,还敷设了连接用户的供给管线,迄今伦敦市区建设综合管廊已超过22 条,伦敦兴建的综合管廊建设经费完全由政府筹措,属伦敦市政府所有,完成后再由市政府出租给管线单位使用。俄罗斯
1933年,前苏联在莫斯科、列宁格勒、基辅等地修建了地下共同沟。俄罗斯规定在下列情况敷设综合管沟:在拥有大量现状或规划地下管线的干道下面;在改建地下工程设施很发
达的城市干道下面;需同时埋设给水管线、供热管线及大量电力电缆的情况下;在没有余地专供埋设管线,特别是铺在刚性
基础的干道下面时;在干道同铁路的交叉处等。莫斯科地下有130公里长的地下综合管廊,除煤气管外,各种管线均有,只是截面较小,内部通风条件也较差。莫斯科管廊图
西班牙西班牙在1933年开始计划建设综合管廊,1953马德里市首先进行综合管廊的规划与建设当时称为服务综
合管廊计划而后演变成目前广泛使用的综合管廊管道系统
最完善,同一时期斯德哥尔摩、巴塞罗那、纽约、多伦多、蒙特利尔、里昂、奥斯陆等城市,都建有较完备的地下共同沟系统。瑞典、挪威、瑞士、波兰华沙、匈牙利也在此时拟定综合管廊建设计划。
美国美国自1960 年起,即开始了综合管廊的研究,在当时看来,传统的直埋管线和架空缆线所能占用的土地日益减少而且成本愈来愈高,随着管线种类的日益增多,因道路开挖而影响城市交通,破坏城市景观。研究结果认为,从技术上、管理上、城市发展上、社会成本上看,建设综合管廊都是可行且必要的。1970 年,美国在White Plains 市中心建设综合管廊,其它如大学校园内,军事机关或为特别目的而建设,但均不成系统网络,除了煤气管外,几乎所有管线均收容在综合管廊内。此外,美国具代表性的还有纽约市从束河下穿越并连接Astoria和Hell Gate Generatio Plants 的隧道,该隧道长约1554米,收容有345KV
输配电力缆线、电信缆线、污水管和自来水干线,而阿拉斯加的Fairbanks和Nome建设的综合管廊系统,是为防止自来水和污水受到冰冻,Faizhanks系统长约有六个廊区,而Nome系统是唯一将整个城市市区的供水和污水系统纳入综和管廊内的城市。日本日本综合管廊的建设始于1926 年,为便于推广,他们把综合管廊的名字形象的称之为“共同沟”。东京关东大地震后,为东京都复兴计划鉴于地震灾害原因乃以试验方式设置了三
处共同沟:九段阪综合管廊,位于人行道下净宽3米高2米、干管长度270米的钢筋混凝土箱涵构造;滨町金座街综合管廊,设于人行道下为电缆沟,只收容缆线类;东京后火车站至昭和街之综合管廊亦设于人行道下,净宽约 3.3 米,高约2.1米,收容电力、电信、自来水及瓦斯等管线,后停滞了相当一段时间。一直到1955 年,由于汽车交通快速发展,积极新辟道路,崎地区建设综合管廊889米,同时在全国各大都市拟定五年期的综合管
廊连续建设计划,在1993-1997年为日本综合管廊的建设高峰期,至1997年已完成干管446公里,较著名的有东京银座、青山、麻布、幕张副都心、横滨M21、多摩新市镇(设置垃圾输送管)等地下综合管廊,如图1所示。其它各大城市,如大阪、京都、各古屋、冈山市、爱知县等均大量的投入综合管廊的建设,至2001年日本全国已兴建
超过600公里的综合管廊,在亚洲地区名列第一。迄今为止,日本是世界上综合管廊建设速度最快,规划最完整,法规最完善,技术最先进的国家。于1959 年又再度于东京都淀桥旧净水厂及新宿西口设置共同沟;1962 年政府宣布禁止挖掘道路,并于1963 年四月颁布共同沟特别措置法,订定建设经费的分摊办法,拟定长期的发展计划。日本共同沟管线布置示意图
新加坡
上世纪90年代末,新加坡首次在滨海湾推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如今滨海湾项目已成为新加坡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的一个成功案例。这条地下综合管廊距地面3米,全长3.9公里,工程耗资8亿新元(约合35.86亿元人民币),集纳了供水管道、电力和通信电缆和垃圾收集系统。
中国台湾地区自1980年,台湾地区开始研究评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方案,并从立法方面进行研究突破。1990年,台湾地区制定了《公共管线埋设拆迁问题处理方案》,1992年委托“中华道路协会”进行了公共管道法立法的研究,2000年5月30日通过相关法规的制订程序,同年6月14日正式公布实施公共管道法规。2001年12月又颁布公共管道施行细则及建设公共管道经费分摊办法和工程设计标准,并授权当地政府制定公共管道的维护办法。至此,台湾地区继日本之后成为亚洲具有综合管廊最完备法律基础的地区。台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