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绿带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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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青岛市地方标准

DB 3702/ T 282—2018

行道树绿带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treet tree greenbelt construction

2018-11-1发布2018-11-1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总体设计 (2)

5.1 一般规定 (2)

5.2 平面布置 (2)

5.3 环境条件 (3)

6 种植设计 (4)

6.1 一般规定 (4)

6.2 植物选择 (4)

6.3 种植形式 (5)

6.4 附属设计 (5)

7 栽植 (5)

7.1 栽植前准备 (5)

7.2 栽植要求 (6)

7.3 支撑 (6)

7.4 浇水 (7)

7.5 反季节栽植 (7)

7.6 工程验收与备案 (7)

8 养护管理 (7)

8.1 修剪 (7)

8.2 灌溉与排水 (8)

8.3 施肥 (8)

8.4 中耕除草 (8)

8.5 病虫害防治 (8)

8.6 复壮 (9)

8.7 树洞修补 (9)

8.8 调整、补植 (9)

8.9 防寒 (10)

8.10 卫生与设施 (10)

8.11 防灾抢险 (10)

9 安全作业与文明施工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青岛市区行道树适宜树种名录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行道树绿带标准段示意图 (12)

前言

为科学地指导本市行道树绿带的建设,提升道路绿地率和道路整体景观面貌;加强园林行业技术管理,规范城镇行道树绿带设计、施工及养护作业流程,提高整体水平,为“美丽青岛”建设增光添彩,以坚持一流标准,建成最美城市、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巩固峰会整治成果,认真总结行道树绿带的设计及施工建设和养护管理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总体设计,6.种植设计,7.栽植,8.养护管理,9.安全作业与文明施工。

本规范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若对本规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寄送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邮政编码:266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徐国栋白晶任飞林丽萍马德兴刘周殷保家方坤孔祥川惠晓飞罗杰乔磊赵昕荣王爽刘周刘炅昊王静

行道树绿带建设规范

1 范围

为科学地指导本市行道树绿带的建设,提升道路绿地率和道路整体景观面貌;加强园林行业技术管理,规范城镇行道树绿带设计、施工及养护作业流程,提高整体水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范围内城镇行道树绿带的建设。

本市行道树绿带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JJ/T 91-2017《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GB 50420-2007(2016年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JJ 75-19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DB37/T 5034-2015《行道树栽植及养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行道树绿带 street tree greenbelt

布设在道路路侧,种植行道树等植物,并保证其正常生长的场地。

3.2 行道树 street tree

种植在道路路侧,为车辆和行人遮阴并构成街景的树。

3.3 绿篱 hedge

由木本植物成行密植而形成的植物墙篱。

3.4 地被植物 ground cover plant

用于覆盖地面的密集、低矮、无主枝干的植物。

3.5 通透式配置 transparent configuration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车行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3.6 城市干道 city trunk road

城市中全市性或区域性的主要道路,是城市道路的骨架。按其道路在城市的地位和交通特征及功能,可

分为主干道和次干道两种。

3.7 城市支路 city branch road

城市中区域内的道路,连接次干路与小区路,以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

3.8 公益性设施 public welfare facility

交通标志杆(信号灯杆)、路名牌、邮筒、环卫箱、消防栓、路灯杆及电杆等。

3.9 道路建筑限界 road building boundary

为道路上净高线和道路两侧侧向净宽边线组成的空间界限。

4 基本规定

4.1 行道树绿带的建设在满足道路的交通功能前提下,应统筹考虑行道树对行人和车辆的交通安全要求,应选择耐修剪、易养护、抗风性强、树冠大的树种。

4.2 行道树所选树种应适合青岛的气候特点和立地条件,具有较强的抗逆性及吸污、降尘的功能。

4.3 行道树种的选择在满足一定的遮阴效果前提下,宜与道路绿化、道路两侧用地相协调,营造富有季相变化的良好景观。

4.4 绿篱所选用植物应以常绿植物为主,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种类。

4.5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4.6 行道树绿带整体应采用植物或其他材料进行覆盖,确保不裸露土地。

5 总体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新建、改建行道树绿带应贯彻海绵城市的发展理念,并以人为本,体现绿色、低碳、宜人的理念。

5.1.2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宜覆盖池箅子。

5.1.3 建筑界限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建筑界限的净高及净宽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相关规定。

5.2 平面布置

5.2.1 行道树绿带可设置为树池式、条带式。

5.2.2 城市干道及支路应设置宽度不低于1.5m条带式绿带,特殊情况下不低于1.2m。人流量过大区域可设置为长宽均不低于1.5m树池式,树池覆盖池箅子。

5.2.3 宽度大于2.5m人行道应设置行道树绿带;宽度小于3.5m宜设置为树池式,覆盖池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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