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进校园班会教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制进校园”主题班会教案
初二(5)班班主任:李叶红
一、班会目的:
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学生(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利用法律自我保护
二、班会准备:
1、确定主持人,选定剧情扮演者并进行排练。
2、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有关法律方面的资料。
3、黑板上用彩色粉笔书写“法律伴我成长”六个美术字。
4、制作精美的课件。
三、活动地点: 初二(5)班
四、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
五、班会过程:
1)开场白(主持人:王思懿、汤淼略)
2)案例分析(靳雷雷、谭成)
两名初中生为何犯了抢劫罪
法律知识: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经过:
卢坚,19岁,重庆市涪陵区中丰乡农民;侯图,15岁;朱金,15岁;龙山里,16岁(另案处理);华均中,13岁。他们都是重庆市丰都县某中学学生。2004年10月31日上午,卢坚在丰都县城碰见了朱金后说:“我们去找点钱花。”正愁没钱的朱金急不可待地问:“怎么找?”卢坚说:“我曾在涪陵区中丰乡中学读过书,今天是星期天,下午住校学生返校上晚自习,一般身上都带有生活费,我们去找学生‘要’点钱。”钱迷心窍的朱金同意了。于是,朱金邀约了同学侯图、华均中一同参与,并告知是去中丰乡抢学生的钱。中午碰见了龙山里,并邀请了他一同参加。5人租了一辆长安货车来到中丰乡的一个菜厂处,菜厂是闲置的空房,是学生返校的必经之路。卢坚等人确定此地为抢劫的地点。
下午3时许,有两个大约13岁,一高一矮的学生过来了。站在菜厂空房门口的卢坚向两个学生招手:“喂,你两个进来一下,有事情找你们。”没有防备的两个学生进入空房。卢坚等人立即将两学生围在中间,卢坚奸笑说:“兄弟,我们差钱用,每人交20元钱!”高个儿学生回答:“没得钱!”顿时,卢坚凶相毕露,上前对高个儿学生打了一耳光、踢了一脚,侯图也上前踢了一脚,朱金也上前重重地推了一下。高个儿学生捂着肚子“哇哇”直叫。同来的矮个儿学生被吓得全身发抖,劝高个儿学生拿钱算了,高个儿学生说:“我没有钱!”矮个儿学生说:“我帮你垫上,过几天还我。”矮个儿学生掏了一张50元票面的钱递给卢坚说:“我帮他拿20元,补我10元。”欣喜如狂的卢坚叫华均中补10元给矮个儿学生,华均中因没有那么多,只退了4元钱。侯图在地上划了一条线,叫两个学生蹲在线
内。大约过了半小时,又过来一个胖胖的返校学生,约13岁,卢坚上前将学生推进空房。5个人立即围了上来,朱金说:“兄弟拿点钱来用。”卢坚威胁说:“必须交10元钱出来,否则……”胖学生被这阵势吓得心直跳,赶忙掏了10元钱递给卢坚。侯图让胖学生蹲在地上。卢坚怕耽误久了被人发现,怀疑三个学生身上还有钱。卢坚凶恶地对三个学生威胁说:“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否则挨打”。高个儿学生哀求:“大哥,别打我们,我拿,拿!”说完,掏出50元,胖学生摸出19元,卢坚收下钱后将3个学生放行。卢坚分给侯图和龙山里各10元,朱金因欠卢坚的钱而未分到钱。
2004年11月3日,卢坚、朱金、侯图、华均中被抓获,同月24日卢坚、朱金、侯图被逮捕。今年3月9日在刑事法庭上,朱金含着悔恨泪说:“法官叔叔我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也未分到钱,我还想上学……”侯图说:“我是他们叫我去的,以为好玩,我才分10元钱,也是犯罪吗?”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卢坚、朱金、侯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卢坚是成年人,又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朱金、侯图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犯罪时不满16岁,应当减轻处罚,且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于危害社会,故判决,卢坚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朱金、侯图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华均中未满14岁,不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评析: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从客观方面看,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抢劫财物或者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暴力”,包括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语言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另外依据刑法第17条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抢劫罪,主要是看是否使用暴力或语言威胁,而不是看抢劫数额大小,也不是分赃多少,即是没有分到钱,只要参与了实施抢劫行为就构成犯罪。本案中,卢坚、朱金、侯图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对三名学生实施了殴打,胁迫等行为,强行劫取三名学生的人民币共125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两名初中学生参与抢劫的主要原因是不懂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尤为重要。
3)中学生法律竞赛
1.什么年龄的公民称未成年人?
A、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
B、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C、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什么权益不受侵犯?
A、未成年人的人身、
B、财产
C、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A、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B、监护职责
C、抚养义务。
4.在校适龄未成年人,按什么规定不得辍学?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义务教育法》
C、《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几周岁的未成年人?
A、未满二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B、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C、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哪些部门和单位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A、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
B、国家、社会
C、家庭和学校
7.司法部门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实行什么方针和什么教育原则?
A、教育、感化的方针,挽救的原则,
B、坚持教育为主方针、惩罚为辅的原则。
C、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8.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怎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要依法从重处罚?
A、淫秽图书
B、武打图书
C、违法图书
9.未成年人可以单独居住吗?
A、可以
B、不可以
10.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有哪些?
A、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
B、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
C、营业性台球室
D、卡拉ok机和电子游戏机在学校上课期间不能向中小学开放
E、审定为“少年儿童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播放场所
11.衡量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A、必须是违反了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法律规范
B、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13.矫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应采取哪些措施?
A、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B、依法予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