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劳务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筋加工劳务合同(LJX02-S003)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钢筋加工劳务合同

(LJX02-S003) 甲方:河南省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路基第二合同项目部

乙方:苗锦利

甲方承建山西省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机场1# 大桥,机场2#大桥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为更快更好的完成工程任务,补充劳动力,加快施工进度,需要乙方提供劳务施工协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共同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有关事项经充分协商。签订劳务作业合作合同如下:

一、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山西省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机场1# 大桥

2.承包范围: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机场连接线机场1#大桥结构物的钢筋工程。

3.工作内容:施工前的准备,钢筋翻样,计划编制,原材卸车,钢筋制作、安装、对焊、捆扎等,标号半成品分类堆放及钢筋场地清理保持整洁,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并收集拟定地点堆放整齐。。

二、承包合同方式:

本条规定的合同单价为乙方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单价为490元/T,即包含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机械费、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期间发生的阶段性停置、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费、政府收取的其它规费,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所产生的费用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中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交公路发[2009]221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以及《山西省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路基、桥涵及采空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2、乙方服从甲方质检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工序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甲方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负责修复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修复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凡没有甲方的书面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变更。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和支付:

1、本工程结算以“月”为单位进行.

2、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及工程量清单表执行。工程结算工程量是结合图纸及乙方实际完成,最终以甲方验收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

3、农民工工资: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务制度管理办法》,并每月按时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依据所承包项目人工费的结算情况及施工日报的汇总情况审定工资总额,报项目财务部审核发放。

4、乙方的计量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使用于本工程之外。

5、工程款的支付:每台设备进场预付5万用于个人生活及日常开支,在施工过程中,每月的最大支付款额不得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70%;所有桩基完工后,设备撤场支付工程款总量的90%,桩基检测完毕后付至95%,剩余5% 的款项为质保金。

6、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超过设计图纸要求而增加的工程量、返工的工程量、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数量甲方不予计量,超量部分的甲供材料也全部全额扣回。

7、如果业主、监理对乙方己完工程或正进行施工的工程不满意,甲方有权在任何一次计价款中扣除或折减该工程的价值。

8、如果计量不及时或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甲乙双方应共同协调解决

工程所需资金。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共度难关。乙方不应以资金不到位怠工、停工、向甲方索要各种费用。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共同权利与义务:

(1)履行合同文件(包括总合同)、《技术规范》、交公路发[2009]221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以及《山西省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路基、桥涵及采空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该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

(2)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3)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3)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计量款。

(4)负责钢材的及时提供,不能影响到乙方的加工进度,为乙方提供生活住房。

(5)若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进度要求,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计算金额的95%给乙方办理结算。

(6)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焊工、电工需持上岗证,并将上岗证复印件上交项目部备案。若因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加工时用的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焊机、套口机等机械,焊条、扎丝等辅助材料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施工的钢筋笼若监理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费进行返工。

(5)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计量款,乙方可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仲裁或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6)根据合同规定,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交公路发[2009]221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以及《山西省吕梁环城高速公路机场连接线路基、桥涵及采空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优质工程标准,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进度、质量的要求。一旦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因人员因素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后果由乙方自负。

(7)甲方与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必须由乙方负责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一切要求。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批示决定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压、拖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