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芦山县原鑫煤业有限公司

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出现,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力度,结合我矿实际,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特制定巷道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一、成立工程质量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

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办公室设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巷道施工单位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组长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小组。

二、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 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职责:全面组织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主持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 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与负责监督落实整改问题。

三、相关单位职责:

1. 生产办公室: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日常、具体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每周一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下发问题整改单,周三进行复查,周五负责落实考核工作,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阅。

2. 安全办公室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监督检查。

3. 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制定整改情况及生产中协调指挥工组。

4. 施工队负责本队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本队的工程质量制度和工作,处理隐患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四、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锚杆零失效,锚杆无松动,顶板无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2.生产部门跟班干部必须对当班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当班跟班干部必须在下班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当班发现问题当班解决。

3.生产单位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须做到精细化、详细化到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工工序必须落实到人头上,谁施工谁负责,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给予考核,当天兑现。

4.实行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每班每个面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现场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质量管理员对照标准要求检查,并有检查记录,要求工程质量管理员的工资与工程质量好坏挂钩。

5.施工单位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一把扭距扳手,把当班所打的锚杆螺帽上紧,做到无松动,托盘紧贴壁面,扭力不小于100N·m。

6.每个掘进面必须有一台拉拔机,每班对本班的锚杆锚索锚固力进行一次检测(拉拔试验),锚杆拉拔力不小于50KN(5.1吨),锚索拉拔力不小于120KN(12.2吨),矿每周到现场抽查一次,每次拉拔检测必须有记录。如小于或失效应立即重新补打锚杆锚索。

7.生产单位必须把当天进度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上报生产办,不汇报或汇报不实者对单位给予考核

六、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平定办法和设计及作业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

1. 每周生产办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按掘进巷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设计要求验收,并做好记录。

2. 巷道支护材料必须使用合格厂家生产的锚杆、锚索及其附件,金属网、钢带、锚固剂,原材料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1—2002)和(MT146.2—2002)的要求,要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证和发票。禁止使用地条钢、废旧钢材和采用冷拔机生产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无产品检验、合格证、和“MA”标志及锚杆尾部螺纹段无防护套的锚网(含锚杆、钢带、锚索、锚固剂)支护材料。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

1. 锚杆采用端头锚固(段锚),每个锚杆孔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卷数,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根;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500元;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1000元。

2. 锚杆安装必须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锚杆外露长度小于50mm;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根罚款100元。

3. 锚杆必须有合格的挡圈,使用没有档圈的或档圈不合格的锚杆,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根。

4. 采用不合格托盘的,每处罚款200元。

5. 锚杆支护的排距为700mm,间距为750mm(如特殊情况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锚杆锚杆外露长度(托盘起)20mm~5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每根罚款200元。

6. 锚杆外露超长锯短的,每根罚款100元。

7. 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500元。

8. 锚索采用端头锚固,每孔用药量为6卷,且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索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每根罚款1000元。

9. 锚索支护运输、回风巷间距为3000mm。开切巷等大断面硐室间排距为1400×2000mm,允许偏差为+100mm,孔深7700mm或9700mm.孔深允许偏差为0~+200mm,锚索外露长度小于30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每根罚款200元。

10. 锚索截短使用,每根罚款1000元。

11. 锚索托盘松动或未上托盘,每处罚款500元。

12. 锚索未及时打到工作面,每缺一根罚款500元。

13. 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每一排钢带与钢带必须连成一体。钢带不搭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14. 网与网必须连成整体,且搭接长度不小于80mm,网片搭接处必须用铁丝连接,双扣连网,连扣为三花形布置,扣间距不大于200mm,每扣铁丝不小于3股,连网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15. 金属网未铺到底,每米罚款200元。

16. 巷道偏离中线设计最大允许值偏差的,每米罚款500元。

17. 巷道宽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0元。

18. 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0元。

19. 巷道宽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罚款5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