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第二期32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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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第四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

泰州第四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

附件1泰州市高校和市直教育系统第四期“31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单位:人数1.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若申报第一层次评审没有通过,且符合第二层次条件,可列入第二层次评审;若申报第二层次没有通过,且符合第三层次条件,可列入第三层次评审。

2. 各高校推荐名额推荐分配主要参照各校在职在编教师人数。

3. 各市直学校和市教育局机关根据选拔条件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申报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和申报的人数、人员名单。

附件2关于实施泰州市第四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泰人才…2012‟3号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加快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发展的意见》(泰发…2011‟18号)精神,现就实施泰州市第四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11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实现人才强市战略为目标,在前三期培养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培养造就一批处于学术、技术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和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军人才,为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二、培养目标从2012年起,选拔3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0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1000名左右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通过培养,到2016年,第一层次的30名左右中青年领军人才,在相关领域获得重大突破,其中10名左右成长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杰出人才;第二层次的10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其中50名左右成长为省内外相关领域的核心人才;第三层次的1000名左右优秀青年拔尖人才,有较好学术、技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其中500名左右成长为全市各行业的骨干人才。

三、选拔要求(一)选拔原则──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原则。

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兴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兴人才〔2009〕1号★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根据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泰人才办[2009]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311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与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的对象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我市列为泰州市"31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兴人才[2007]2号)公布的培养对象(见附件).考核对象就培养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一式一份),然后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二,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增补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根据"311工程"总体目标,泰州市拟在我市增补一定数量的培养对象.其中,第一,二层次的增补对象一般应分别从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中产生,其他特别优秀的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可直接申报.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带头弘扬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技术成果较为突出,为所在单位或同行专家所公认.2,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3,符合基本条件及第2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指获奖年份为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在完成泰州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4)应用自己的科技成果,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省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突出,为我市社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泰州市行业内起表率作用的高技能人才.4,符合基本条件及第2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兴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明显效益,在完成兴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的.(4)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泰州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泰州市级三等奖,兴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泰州市级三等奖,兴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带头作用,在泰州市内外有较大影响.(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兴化市行业内起核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5,符合基本条件及第2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兴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兴化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有新的成果,在完成兴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的.(4)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兴化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在兴化市内外有较大影响.(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兴化市行业内起骨干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泰州市第四期“311工程”培养对象

泰州市第四期“311工程”培养对象

泰州市第四期“31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被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拟申请培养层次:隶属市区(部门:材料报送日期:附件3:泰州市第四期“31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拟申请培养层次:隶属市区(部门:申请日期: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2012年10月填报须知1.申请书由市人才办统一提供;2.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有疑问可向市人才办或各市(区)人才办、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咨询;3.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填写“无”;4.请打印或用黑色钢笔(水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5.第一项内容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项内容由同行专家填写,第三项内容由所在单位填写,第四~六项内容由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或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评审时填写,第七、八项内容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评审时填写,第九项内容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填写;6.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一、培养对象申请简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出生地政治面貌党政职务身份证号工作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原学专业现从事专业申请层次是否为市第三期“311工程”培养对象□否□是(第层次,考核等次)学历学位最终学历获得单位与时间电子邮箱家庭电话工作单位名称单位电话隶属市区(部门)所在地手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政府特贴年份博导年份博士后进站年份人社部突贡年份省、市突贡年份回国年份、国家近三年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工程情况计划类别入选时间简历简述大专以上学历、主要学术任职及科研工作经历等情况。

近三年获市级以上主要荣誉及奖励情况着重阐述近3年来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00-1500字)工作及学术业绩。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徐教党[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徐教党[2011]11号)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事业处室: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第三期期满考核和第四期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徐人才办〔2011〕6号)要求,现就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的对象与条件1、推荐申报对象。

局直属单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研究或从事教育教学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推荐申报条件。

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学科成绩显著;参加市级评优课或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获二等奖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4篇(其中专业论文至少2篇,核心期刊至少1篇),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在本系统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二、推荐申报的程序1、组织申报。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经同行专家推荐,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局组织处。

2、资格审核。

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专家评审。

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由局党委核定后,报送市人才办。

三、有关要求1、各校要严格按照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

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连人才办﹝201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立市”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1〕8号)和省人才办《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为我市“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从2013年起,选拔50名中青年市级知名专家、200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1000名中青年市级知名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后备人才。

通过培养,到2017年,第一层次的50名中青年市级知名专家成长为省内知名的高级专家,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做出重大贡献,其中10名左右力争成长为国内知名的高级专家、成长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第二层次的200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全市学术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区和行业发展,其中50名左右力争成长为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第三层次的1000名中青年市级知名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后备人才,在相关学科、相关行业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和业绩,做出一定贡献,成长为市内知名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200名左右力争成长为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市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

第二章选拔对象第四条选拔对象为全市各类组织(含驻连部省属单位)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

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

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与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通委发〔2009〕5号)和《关于实施江海英才计划的意见》(通委发〔2009〕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培养和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为实现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从2011年起,选拔20名中青年首席专家、2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6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通过培养,到2015年,第一层次20名中青年首席专家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科学技术界产生较大影响,其中,10名左右成长为国内或国际一流专家;第二层次200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其中,100名左右成长为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项目、企业创新平台负责人;第三层次6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显著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实绩明显,成为市级学术技术骨干。

第四条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五条全市各类组织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以及高技能人才。

注重选拔培养我市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第六条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人才办〔2017〕11号★关于做好泰州市第五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泰政发〔2017〕144号)精神,现就做好泰州市第五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11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与条件选拔对象为全市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注重选拔在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拔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 1 —已入选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参与此次选拔,往期“311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年来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22-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2-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徐人才办〔2011〕6号关于做好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第三期期满考核和第四期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8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9号)已正式印发,请认真学习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现就我市第三期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和第四期培养对象选拔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三期期满考核。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省第三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截止到2010年12月。

请组织各层次培养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地人才办或市各主管部门集中报送。

考核对象、内容、标准、方法与步骤等按照苏人才办〔201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四期选拔申报。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申请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符合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如继续申报,需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省第四期“333工程”选拔对象、条件、办法、程序、管理等按照苏人才办〔2011〕8号文件和苏人才办〔2011〕9号文件执行。

三、材料时间要求。

(1)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有关考核材料请于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市人才办;(2)申报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相关材料,由各地各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按分配名额统一报送市人才办。

适应时代发展,打造教学特色--江苏省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三导四步”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

适应时代发展,打造教学特色--江苏省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三导四步”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
一、适应课改,构建“三导四步”教学模式 1. 以生为本,细化教学流程。 21 世纪初,课程改革深入开展,“自主、合 作、探究”成为课改的关键词,保障学生的主体 地位逐渐成为共识。我校根据课程理念,基于 本 校 实 际 ,借 鉴 省 内 外 优 秀 学 校 的 经 验 ,进 行 了“四步教学”的实践探索。 所谓“四步教学”,就是将教学流程分解为 四 个 步 骤 :(1)自 主 学 习 ,学 生 通 过 自 主 阅 读 、 自主作业、自主纠错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成学习任务(; 2)合作交流,通过“生生合作”“师
2. 突破惯性思维,优化育人模式。 “三新”背景下,如何完成“立德树人”的根 本任务,如何实现凝练“核心素养”的目标,如何 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渗透到学科教学并通过真 实的情境引导学生学习、体验是需要深入研究 的 问 题 。 我 校 依 据“ 三 导 四 步 ”教 学 的 成 熟 经 验,依托“方正”校园文化,启动了“诗词文化课 程基地”的创建工作,2020 年该基地被省教育 厅正式立项。
(1)“诱导”质疑发问,激励求知兴趣。学习 是从“发问”开始的,没有自己的问题,就永远没 有创造。因此,课堂教学过程中,诱导学生质疑 发问,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创新思维能 力的有效途径。它不仅是教学方法、教学技巧 问题,而且是教学原则、教育观念问题。我们在 诱导学生质疑的过程中采取以下方法:①联系 实际引发质疑;②逻辑推理引发质疑;③追因求 果进行质疑;④类比联想进行质疑;⑤逆向思考 提出质疑;⑥变换条件进行质疑。
在“四步教学”的实践探索中,教师的教育 教学理念开始发生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在于 开始更多地关注学生,将时间和空间更多地交 给学生。但也发现了问题,如出现了忽视教师 主导作用的倾向。
2. 基于问题,尝试“三步导学”。 “生态”的课堂鼓励教师的角色不仅要从知 识的灌输者转变为设计者,而且要变成知识的 促进者,这样的课堂要求师生一起“协奏”,而不 是教师或学生的“独奏”。建构主义理论强调,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南京市(23人)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朱立锋徐建宇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薛谊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刘加平冉千平江苏丰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朱殿奎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符冠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郭宏新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王雪根南京傅家边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李百健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汾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田杰沈全荣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郭锡熔南京市公安局,蒋平南京市鼓楼医院,孙凌云南京市金陵中学,邹正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李程骅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毛久庚南京市土壤肥料站,马宏卫南京市文联作家协会,鲁敏南京市儿童医院,莫绪明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徐宝才无锡市(12人)锡山高级中学,唐江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杨雷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赵阳无锡麦涛岚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黄岚无锡派图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何田无锡市人民医院,陈静瑜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刘海涛无锡鑫圣慧龙纳米陶瓷技术有限公司,王晓慧无锡中德美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郑卫国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李国忠一汽解放公司无锡柴油机厂,钱恒荣一汽无锡油泵油嘴研究所,缪雪龙徐州市(6人)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周永安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马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吴江龙徐州市农业科学院,王健康徐州市种子站,纵瑞收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史先信常州市(3人)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曲东升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赖清云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昌平苏州市(10人)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瞿晓铧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钱王平苏州昆剧院,王芳苏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苏州基莫夫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樊赛军苏州凯迪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孙建国苏州利盾航空材料有限公司,曹元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戴雅萍西安交大苏州研究院自动化技术研究中心,曹建福南通市(3人)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顾云飞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杨占平南通普力马弹性体技术有限公司,陆云连云港市(3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振中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徐大勇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王咏梅淮安市(3人)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王忠英江苏爱吉斯海珠机械有限公司,王明泉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杨国军盐城市(2人)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朱鹏盐城市地震局,唐耀华扬州市(2人)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高德荣扬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谢成林镇江市(4人)华通动力重工有限公司,肖翀宇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孙炳伟严金川镇江京口区文联,阚爱萍泰州市(3人)江苏康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赖仞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汉关泰州市人民医院,徐洪涛宿迁市(1人)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陈之政省委宣传部(10人)省广播电视总台,景志刚省委党校,桑学成范金黄瑞玲省委宣传部,双传学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佘江涛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李洁省作家协会,毕飞宇新华社江苏分社,郭奔胜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马振犊省委政法委(1人)省公安厅,周新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2人)华东石油局物探研究院,杨贵祥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夏翔鸣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2研究所,崔维成颜开刘建湖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吴道庆杨广平张良林幼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于宗光陆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朱健省教育厅(138人)南京大学,顾书林侯书贵李向东刘洪陆海王晓勇吴吉春吴俊徐静娟杨金才尹会成施斌徐骏李爱民沈坤荣左景林郑江淮何成洲马余强韩民唐正东东南大学,易红肖睿高西奇孙伟锋孙立涛周佑勇滕皋军张志珺胡敏强王保平陈云飞黄晓明赵春杰曹进德顾宁崔铁军宋爱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周建江高存法曲宁松徐九华周德群阮新波周波南京理工大学,王克鸿陈钱顾国华李强廖文和王晓鸣杨健王国平徐胜元河海大学,周志芳郑金海王沛芳王慧敏郑东健顾冲时刘汉龙戴会超南京农业大学,赵茹茜周应恒张天真章文华徐幸莲陈发棣徐国华中国药科大学,郝海平张灿姚文兵中国矿业大学,朱真才柏建彪钱建生夏士雄杨维好周福宝张农谭国俊江南大学,陈卫堵国成王士同王兴国南京师范大学,岳东汤国安汪凤炎宋学智南京医科大学,王连生胡志斌韩晓南京中医药大学,狄留庆南京工业大学,凌祥邵宗平沈晓冬邢卫红徐炎华刘伟庆乔旭南京财经大学,董学立华仁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志红南京邮电大学,汪联辉彭波南京林业大学,王浩方升佐勇强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凌迎兵苏州大学,刘庄郎建平赵增耀熊思东张克勤陈林森高晓明金太军常州大学,陈群丁建宁陈新江苏大学,刘国海徐希明田立新张永康许文荣赵玉涛张弛施卫东毛罕平黄星奕江苏科技大学,葛世伦扬州大学,陈国宏焦新安郭文善淮海工学院,晏维龙童志伟徐州医学院,曹君利裴冬生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王辉省科技厅(6人)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徐海根高吉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方勇杰姚建国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胡志超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八五一一研究所,朱伟强省国土资源厅(1人)省国土资源厅,刘聪省交通运输厅(2人)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丁峰省农委(6人)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王克华省农业科学院,倪万潮何孔旺方继朝省植物保护站,朱叶芹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王龙俊省水利厅(8人)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黄俊友省水利厅,陆桂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陈生水刘恒窦希萍刘九夫蔡正银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邓东升省商务厅(1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蒋原省卫生厅(9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朱凤才省人民医院,杨志健李建勇束永前省原子医学研究所,杨敏省中医药研究院,贾晓斌省肿瘤医院,唐金海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范志宁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亮省政府金融办(1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谢平省人才办(1人)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唐宏强中科院南京分院(7人)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沈吉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袁训来王向东中科院南京土壤所,蒋新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杨辉紫金山天文台,赵长印常进驻苏部队(14人)63983部队,林铸明解放军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王修来解放军理工大学,方秦邢建春王明洋王在华张学平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杭春华李维勤南京军区空军,李巧生南京政治学院,张明之炮兵学院南京分院,钟宜兴徐州空军学院,费逸伟总参第六十研究所,蒋武根。

泰兴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泰兴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泰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拟申请培养层次:
隶属乡镇(部门):
申请日期:
泰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七年
填表须知
1、申请书所填内容必须简练、完整、真实;
2、部分栏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置空或填写“无”;
3、请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4、第一~七项内容由申请人填写,第九项内容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填写、盖章;
5、申请人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有关说明,有疑问可向市人才办咨询,联系电话:7766086。

一、培养对象申请简表
编号: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指中级、副高、正高职称
二、简历:简述中专以上学历、主要学术任职、主要学术与科研工作经历。

三、承担或在研的科研项目:
四、主要发表论文及著作
五、获奖情况
六、主要学术成绩、标志性成果的社会、经济影响及效果
七、下一步研究工作
八、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对申请人以往科研工
九、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工作能力、水平与成就等的审核推荐以及对申请者如入选后将提供的支持与保证(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公章)。

十、市专家评审组名单
十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南京市(23人)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朱立锋徐建宇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薛谊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刘加平冉千平江苏丰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朱殿奎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符冠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郭宏新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王雪根南京傅家边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李百健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汾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田杰沈全荣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郭锡熔南京市公安局,蒋平南京市鼓楼医院,孙凌云南京市金陵中学,邹正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李程骅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毛久庚南京市土壤肥料站,马宏卫南京市文联作家协会,鲁敏南京市儿童医院,莫绪明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徐宝才无锡市(12人)锡山高级中学,唐江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杨雷美新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赵阳无锡麦涛岚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黄岚无锡派图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何田无锡市人民医院,陈静瑜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刘海涛无锡鑫圣慧龙纳米陶瓷技术有限公司,王晓慧无锡中德美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郑卫国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李国忠一汽解放公司无锡柴油机厂,钱恒荣一汽无锡油泵油嘴研究所,缪雪龙徐州市(6人)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周永安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马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吴江龙徐州市农业科学院,王健康徐州市种子站,纵瑞收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史先信常州市(3人)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曲东升常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赖清云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昌平苏州市(10人)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瞿晓铧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钱王平苏州昆剧院,王芳苏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郑茳肖佐楠苏州基莫夫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樊赛军苏州凯迪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孙建国苏州利盾航空材料有限公司,曹元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戴雅萍西安交大苏州研究院自动化技术研究中心,曹建福南通市(3人)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顾云飞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杨占平南通普力马弹性体技术有限公司,陆云连云港市(3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振中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徐大勇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王咏梅淮安市(3人)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有限公司,王忠英江苏爱吉斯海珠机械有限公司,王明泉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杨国军盐城市(2人)马佐里,东台,纺机有限公司,朱鹏盐城市地震局,唐耀华扬州市(2人)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高德荣扬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谢成林镇江市(4人)华通动力重工有限公司,肖翀宇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孙炳伟严金川镇江京口区文联,阚爱萍泰州市(3人)江苏康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赖仞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夏汉关泰州市人民医院,徐洪涛宿迁市(1人)宿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陈之政省委宣传部(10人)省广播电视总台,景志刚省委党校,桑学成范金黄瑞玲省委宣传部,双传学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佘江涛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李洁省作家协会,毕飞宇新华社江苏分社,郭奔胜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马振犊省委政法委(1人)省公安厅,周新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2人)华东石油局物探研究院,杨贵祥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夏翔鸣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2研究所,崔维成颜开刘建湖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吴道庆杨广平张良林幼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于宗光陆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朱健省教育厅(138人)南京大学,顾书林侯书贵李向东刘洪陆海王晓勇吴吉春吴俊徐静娟杨金才尹会成施斌徐骏李爱民沈坤荣左景林郑江淮何成洲马余强韩民唐正东东南大学,易红肖睿高西奇孙伟锋孙立涛周佑勇滕皋军张志珺胡敏强王保平陈云飞黄晓明赵春杰曹进德顾宁崔铁军宋爱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周建江高存法曲宁松徐九华周德群阮新波周波南京理工大学,王克鸿陈钱顾国华李强廖文和王晓鸣杨健王国平徐胜元河海大学,周志芳郑金海王沛芳王慧敏郑东健顾冲时刘汉龙戴会超南京农业大学,赵茹茜周应恒张天真章文华徐幸莲陈发棣徐国华中国药科大学,郝海平张灿姚文兵中国矿业大学,朱真才柏建彪钱建生夏士雄杨维好周福宝张农谭国俊江南大学,陈卫堵国成王士同王兴国南京师范大学,岳东汤国安汪凤炎宋学智南京医科大学,王连生胡志斌韩晓南京中医药大学,狄留庆南京工业大学,凌祥邵宗平沈晓冬邢卫红徐炎华刘伟庆乔旭南京财经大学,董学立华仁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志红南京邮电大学,汪联辉彭波南京林业大学,王浩方升佐勇强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凌迎兵苏州大学,刘庄郎建平赵增耀熊思东张克勤陈林森高晓明金太军常州大学,陈群丁建宁陈新江苏大学,刘国海徐希明田立新张永康许文荣赵玉涛张弛施卫东毛罕平黄星奕江苏科技大学,葛世伦扬州大学,陈国宏焦新安郭文善淮海工学院,晏维龙童志伟徐州医学院,曹君利裴冬生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王辉省科技厅(6人)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徐海根高吉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方勇杰姚建国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胡志超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八五一一研究所,朱伟强省国土资源厅(1人)省国土资源厅,刘聪省交通运输厅(2人)省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丁峰省农委(6人)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王克华省农业科学院,倪万潮何孔旺方继朝省植物保护站,朱叶芹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王龙俊省水利厅(8人)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黄俊友省水利厅,陆桂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陈生水刘恒窦希萍刘九夫蔡正银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邓东升省商务厅(1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蒋原省卫生厅(9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朱凤才省人民医院,杨志健李建勇束永前省原子医学研究所,杨敏省中医药研究院,贾晓斌省肿瘤医院,唐金海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范志宁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亮省政府金融办(1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谢平省人才办(1人)省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唐宏强中科院南京分院(7人)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沈吉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袁训来王向东中科院南京土壤所,蒋新中科院苏州纳米所,杨辉紫金山天文台,赵长印常进驻苏部队(14人)63983部队,林铸明解放军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王修来解放军理工大学,方秦邢建春王明洋王在华张学平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杭春华李维勤南京军区空军,李巧生南京政治学院,张明之炮兵学院南京分院,钟宜兴徐州空军学院,费逸伟总参第六十研究所,蒋武根。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扩容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扩容

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扩容
佚名
【期刊名称】《泰州科技》
【年(卷),期】2009(000)011
【摘要】泰州市近日启动"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期考核工作,并将结合考核结果在全市增补培养对象270人。

凡符合《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在11月10日前申报,市人才办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总页数】1页(P16-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64.2
【相关文献】
1.省水利厅召开系统"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研究成果交流会 [J], 卢文;楼锋
2.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宣传文化领军人才队伍 [J], 无
3.江苏“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提升人才创新创业能力 [J],
4.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探索与创新——以宁波市人才培养工程平台为例 [J], 童燕
5.新疆环科院两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入选2015年度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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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才办2011-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人才办2011-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人才办〔2011〕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已于2010年12月期满。

现就做好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考核的对象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省第三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报省人才办,不再进行考核:(1)调离本省的;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阿卜·日·法拉兹(2)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3)辞去公职的;(4)被取消培养资格的;(5)去世的。

考核期间,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归国后补充考核,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培养对象如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政治思想表现: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否积极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培训和学习活动,服从工作安排;能否爱国奉献、求实创新、团结协作。

(二)主要工作业绩:(1)能否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能否较好地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作用,本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贡献如何;(3)培养期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个人在本学科领域的主要创新成果,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4)承担省“333工程”资助项目的完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阿卜·日·法拉兹成情况。

(三)培养对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双向目标责任书考核)。

三、考核等级和标准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培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培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苏人社函[2011]17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1.04.18【实施日期】2011.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17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办[2011]8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9号)(请各市在“江苏人才工作网”下载http:///)要求,决定在全省选拔2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以下简称“333工程”)中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的对象与条件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高技能人才特点,推荐培养对象人选的年龄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基本条件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同时,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6、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2015年泰州市高层次人才

2015年泰州市高层次人才
孙植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副教授
中国文学社群研究
20
叶帆
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处处长
城市建设中水文化的传承与提升研究
21
严峻
泰兴市广播电视台技术中心主任
广播节目互联网扩展平台
22
范雪梅
兴化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
HPV分型检测与DNA倍体定量分析法在宫颈病变筛查中的应用
23
刘中华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
阮中宝
泰州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
心房颤动患者循环lncRNAs表达谱的初步研究
4
宫友军
江苏申源特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先进发动机用高性能镍基气阀合金研究及制备技术
5
陈传福
靖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优质水稻绿色生态种植技术的研究与集成
刘永忠
靖江市植保站站长
6
杨晓丽
江苏省姜堰中学教师
基于普通高中理科学生学习风格差异性的化学教学实践研究
小微复合型体验书店
5
徐同华
海陵区文联秘书长
泰州美德善行渊源研究
6
焦霞映
晚报社区部副主任
口述泰州—巷陌风情征访
7
王红梅
泰州市委党校主任科员
社区治理视角下居民参与问题研究
8
张军
泰兴一中教师
写意油画艺术研究
9
袁龙超
报社技术后勤部主任
报业传媒集团网络技术改造
10
沈凌云
兴化市文化馆馆长
兴化民歌传承策略研究
3.省、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
2015年泰州市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拟资助人选公示名单
1.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和市第四期“311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师[2014]2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9.12
【实施日期】2014.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

(苏教师﹝2014﹞29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的通知》(苏教师〔2009〕14号),决定开展第三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50
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2年(含)以前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称号。

第三批拟选拔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50名,其中教师30名,正职校长20名,各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

各市推荐时要注意地区、学段分布,其中至少推荐1名学前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对象。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doc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名单.doc
序号
学校类型
单位名称
姓名
序号
学校类型
单位名称
姓名
1
学前教育
赣榆县实验幼儿园
张萍
37
小学
连云港市岗埠中心小学
赵翠华
2
学前教育
东海县第三幼儿园
李学侠
38
小学
连云港市海宁小学
糜艳培
3
学前教育
东海县幼儿园
郁红玲
39
小学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
邹琳琳
4
学前教育
东海县幼儿园
苗薇
40
小学
连云港市南城小学
盛江波
5
学前教育
连云港市新坝中心小学
付誉峰
98
初中语文
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
马晓燕
20
小学数学
连云港市新坝中心小学
程海燕
99
初中语文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
龚燕春
21
小学数学
灌云县图河中心小学
尹顺来
100
初中语文
连云港市新浦区教育局
张永春
22
小学数学
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
夏常明
101
初中语文
连云港市东港中学新校区
孙艳
23
小学数学
10
小学美术
赣榆县实验小学
徐玲
89
初中物理
灌南县初级中学
吴小兵
11
小学品德
师专二附小
卞小利
90
初中物理
赣榆县外国语学校王Fra bibliotek金12
小学品德
灌云实验小学
潘晓红
91
初中物理
东海县房山初级中学

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兴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兴人才〔2009〕1号★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根据泰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泰人才办[2009]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311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与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的对象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我市列为泰州市"311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兴人才[2007]2号)公布的培养对象(见附件).考核对象就培养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一式一份),然后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二,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增补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根据"311工程"总体目标,泰州市拟在我市增补一定数量的培养对象.其中,第一,二层次的增补对象一般应分别从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中产生,其他特别优秀的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可直接申报.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带头弘扬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技术成果较为突出,为所在单位或同行专家所公认.2,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3,符合基本条件及第2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指获奖年份为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在完成泰州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4)应用自己的科技成果,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省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成绩突出,为我市社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泰州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泰州市行业内起表率作用的高技能人才.4,符合基本条件及第2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兴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明显效益,在完成兴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的.(4)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泰州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泰州市级三等奖,兴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泰州市级三等奖,兴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带头作用,在泰州市内外有较大影响.(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兴化市行业内起核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5,符合基本条件及第2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泰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兴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兴化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有新的成果,在完成兴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的.(4)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兴化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兴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在兴化市内外有较大影响.(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兴化市行业内起骨干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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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第二期“32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增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能力,根据《关于实施泰兴市第二期“32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条件
第二条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带头弘扬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学术、技术成果较为突出,为所在单位或同行专家所公认。

第三条3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200名左右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300名左右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发展潜力较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贡献特别突
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符合第二、第三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第一层次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可推荐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或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或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业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明显效益,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的;
4.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全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泰州市三等奖或本市一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泰州市三等奖、本市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带头作
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
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全市同行业内起核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第五条符合第二、第三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二层次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泰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或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及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业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等,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有新的成果,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并作出较大贡献的;
4.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全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
5.近三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本市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泰兴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在市内
外有较大影响的;
7.近三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的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较大贡献,在全市同行业内起骨干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符合第二、第三条相应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三层次的优秀科技后备人才: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三年来,获得本市及以上层次科技进步奖,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3.近三年来,自主创新有新的成果,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起到技术骨干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所从事的技术岗位上,被表彰为市及以上层次先进科技工作者的专业技术人员;
5.在种植、养殖、加工及其他多种经营生产、实验示范和技术服务中,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使生产达到一定规模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科技带头人;
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较大成绩,获得本市以上荣誉称号,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在市内同行中
有一定声誉的专业技术人员;
7. 近年来,在工业企业生产一线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操作方法、带徒传技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在全市同行业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章选拔程序
第七条“323工程”培养对象人选一般由单位推荐,个人也可以自荐。

推荐人选经所在乡镇(街道、园区)或系统(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第八条选拔对象填写申请书,选拔对象所在单位应为每位推荐人选聘请两名同行专家(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其学术、技术水平、业绩等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各乡镇(街道、园区)、系统(部门)对推荐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培养层次建议,报市人才办。

第十条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科技局、科协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

第四章培养与管理
第十一条组织培训进修。

组织培养对象参加高层次的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着重培养他们
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培养资源,加大培养力度。

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境内外培训。

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国际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和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积极为培养对象聘请相应领域的专家作为学术导师,提高培养起点,促进他们快速成长。

要聘请省内学术、技术界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家作为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的学术导师;聘请泰州市内各学术、技术领域的带头人作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学术导师;聘请本市内各行业学术、技术专家作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学术导师。

第十三条充分发挥培养对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各乡镇(街道、园区)、系统(部门)要充分发挥培养对象在决策咨询、重大项目攻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每年组织培养对象到基层、企业和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和知识培训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第十四条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提高培养对象的学术、技术地位。

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培养对象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培养对象勤奋敬业、献身科学、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激励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作出更大贡献。

第十五条改善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各级组织、人社、科技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了解和掌握培养
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重视和关心培养对象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培养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和疗养。

第十六条为培养对象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对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并视情给予经费资助。

由人才专项资金资助培养对象参加重要学术交流活动或培训、进修等。

发放图书资料补贴,第一层次每人每年1500元,第二层次每人每年1000元,第三层次每人每年800元。

图书资料补贴由市财政支付。

培养对象同时是省或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图书资料补贴就高发放,不重复享受。

第十七条建立信息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

建立泰兴市“323工程”培养对象信息库,跟踪管理,跟踪服务。

根据培养对象的变动情况,及时修改有关信息。

培养对象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考核、奖惩情况,要及时存入信息库。

培养对象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工作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各乡镇(街道、园区)、系统(部门)每年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培养与管理工作的综合情况。

第十八条实行动态管理。

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以及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培养对象,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系统(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培养对象资格。

培养对象在
市内调动的,原工作单位应将其有关材料移交给新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并报市人才办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乡镇(街道、园区)、系统(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街道、园区)、本系统(部门)的选拔与管理工作具体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人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实施泰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泰人才〔200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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