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的适用法律思路探究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实心粘土砖是一种传统的建筑材料,其制作过程主要使用黏土,经过模压、烘烤等工艺制成,具有良好的保温、隔声、防火性能,在服务寿命方面也具有优势。
然而,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亦存在一些问题,如产生大量的粉尘和烟雾污染,消耗大量的非可再生资源等,这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是必要的。
一、禁止实心粘土砖生产的原因和必要性1、环保意识逐步提高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度也在逐步提高。
实心粘土砖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质较多且难以处理,例如粉尘、废水、废气等,污染环境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将有助于缓解建筑材料行业对环境的影响,保护人们的生态环境。
2、资源浪费太大实心粘土砖生产所需用的材料主要是黏土等自然资源,而黏土的采集和消耗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过程。
实心粘土砖的生产量和需求量长期以来都很大,这导致了大量自然资源的浪费,影响到未来子孙后代的生存。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制作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3、安全性能较差虽然实心粘土砖在保温、吸声等方面表现良好,但在防火性能方面却较弱。
一旦失火,则会形成较大的火势,导致不可预计的损失。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有助于减少防火隐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止实心粘土砖生产和使用的措施1、法律法规制定政府应立即制定并公布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法律或规章制度,规定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行为违法,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2、转型发展新型建材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建材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开发新型建材,替代传统的实心粘土砖,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同时建议政府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各大企业积极参与。
3、宣传教育政府与企业可以利用大众媒体等渠道宣传新型建材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新型建筑材料的认知和理解度,改变对于实心粘土砖的依赖和使用习惯。
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范文
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范文实心粘土砖是一种常见的建筑材料,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环境和健康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下面是一份实施该禁令的方案范文,供参考。
一、立法背景与目标随着人们环境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传统建筑材料中存在的环境和健康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实心粘土砖作为一种常用的建筑材料,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有机物挥发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2023年完成对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的禁令,并逐步推动其替代品的发展和应用,从而降低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方案1. 立法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
法律法规应当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2. 鼓励替代品的研发和推广政府应当加大对替代品的研发和推广支持力度,鼓励开发环保、健康、可持续的建筑材料。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财政扶持,组织专家论坛和技术交流活动等方式,促进替代品的开发和应用。
3. 建立监督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生产和使用的监测和检测,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
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管和检测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监督标准和监测方法。
4. 教育和宣传政府应当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实心粘土砖环境和健康问题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
可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如举办讲座、展览、发布宣传资料等,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并告知其禁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和替代品的优势。
5. 奖励措施政府可以设立奖励措施,鼓励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主动采取替代品,提高建筑材料的环保和健康性能。
可以给予相关企业和单位财政奖励,在政府采购中给予替代品优先考虑等。
对海安县砖瓦企业非法购土行为打击后的反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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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法规 ,是 个 必须 探 讨 的 、不 容 回避 的 问题 。 关 键 词 :砖 瓦企 业 ;非 法 购 土 ;矿 政 部 门 ;矿 产 资 源法
的国家所有权转移。
本 县矿政部 门依据 《 矿产资源法》 必 须 依 法 配 以适 度 的 打 击 。但 是 如 何 适 用 法 源 法实施细则》 第 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对 向植物 园区域购
土 的六 家砖瓦企业实施没 收矿产品 的处罚 ;依据 同法第三 十九
条 、同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 、二款之规定 ,分别对两家砖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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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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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到 的 出让方 和 土贩 子另 行依 法处 罚 。这 里需 要 提及 的是 ,
土是有合法依 据的 。如果将工 程土 方用于做公 路或其他 工程 , 法 律 法规 ,具 体处 罚 权属 于哪 个职 能 部 门 ,是 公 安 、规划 、 只要不发生矿产资源的所有 权转移 ,多余土方发生位置的变动 , 国资 ,还是 国土 、工商 部 门 ,明晰 起来 还是 比较复 杂的 ,这 都是不为法律所禁止 的行为 ,但是 如果将 这些土方作为砖 瓦用 里 不作详细 探讨 。 没收带来 的处置 问题。如进行 资产变现 ,依照法定程 序 , 粘 土 矿 产 品贩 卖 给 砖 瓦 企 业 ,那 么 就 发 生 了 所有 权 的 转移 ,非 经矿政部 门依 法 出售 ,转移 不得成 立。墩 头镇 的一宗采 矿权 , 应 当对没收物依法拍卖 。但此次打击 中 ,参 照南通市国土资源 是经过矿政部 门公 开市场 出让而 由砖 瓦企业受让 的,但该企业 相关文件 。 超过开采范 围,直接侵 犯的国家采 矿权 ,从 而不发生矿产资源
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实心粘土砖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实施方案一、背景简述实心粘土砖是建筑领域常用的材料之一,但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环境和健康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我们决定在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本方案旨在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禁令的顺利实施。
二、实施目标1. 减少环境污染:实心粘土砖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加重了环境污染的问题。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
2. 提升建筑材料的质量:实心粘土砖强度较低,易受潮变形,不适用于高层建筑。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推动建筑行业采用更优质的建筑材料,提升建筑质量和耐久性。
3. 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鼓励采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负担。
三、实施措施1. 法律法规制定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标准,确保禁止令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和执法制度。
2. 建设替代品生产基地在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建立替代品生产基地,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
政府可以提供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建设替代品生产基地。
3. 信息宣传和教育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禁止使用的解释和推广,提高广大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替代品使用意识。
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开展宣讲和培训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
4. 技术研发和创新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对替代品的研发和创新力度,提高替代品的品质和性能,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技术研发和创新项目,加快替代品的推广和应用。
5. 生产和使用监督检查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相关企业和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禁止令的有效执行。
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工作计划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工作。
关于依法取缔非法制造实心粘土砖生产厂家,推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建议
关于依法取缔非法制造实心粘土砖生产厂家,推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建议为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6]4号)的文件精神,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厂家,进一步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发展。
一、目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市在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促进住宅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目前在我市仍存在零星的非法生产实心粘土砖场所,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仍未禁绝。
实心粘土砖俗称红砖,是由黄土加煤烧结而成,据调查了解和数据分析,每生产壹亿块实心粘土砖要破坏耕地200亩左右,我市城区建筑面积按每年500万平方米计算,如全部采用红砖材料,可烧掉2475亩土地,消耗20万吨原煤,排放22.8万砘二氧化碳、2328吨二氧化硫、1172吨氧化物,并可产生325吨悬浮颗粒。
现我区范围内实心粘土砖厂有120多家,非法占用耕地、森林地达4-5千亩左右,每年大约生产红砖2亿块左右,要毁掉耕地400亩左右,消耗原煤40万吨,排放大量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我市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同时,有些建筑开发商不顾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了自身的利益,随意变更原施工设计的新墙材图纸,改用实心粘土砖砌墙,致使墙体对主体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增加30%以上的过量负载,导致有些房屋基础下沉,墙体开裂,给建筑物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几点建议国家推广的新型环保墙体材料是:煤矸石多孔空心砖、页岩多孔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材料墙板。
它们的主要原料是:页岩风化石、煤矿和洗煤厂废弃的煤矸石和洗煤渣、电厂废弃的炉渣、废渣,施工垃圾等,它们的优点是:节能减排,质量轻,能减轻墙体对主体建筑的负载,具有隔音、隔热、保温、防水的特点。
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范文
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范文实心粘土砖是一种传统建筑材料,其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建筑材料的可持续性,许多国家采取了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措施。
本文将探讨2023年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实心粘土砖是一种主要由黏土制成的建筑材料,由于其低成本、易于加工和良好的保温性能,长期以来被广泛使用。
然而,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生产实心粘土砖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导致土地荒漠化和生态破坏。
其次,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直接导致气候变化。
此外,实心粘土砖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易碎、容易滋生霉菌和含铅等问题,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二、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必要性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必要性:1.减少土地资源消耗:实心粘土砖的生产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可以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2.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实心粘土砖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气候变化进程。
3.改善室内环境质量:实心粘土砖容易滋生霉菌,含铅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可以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
三、实施方案为了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需要采取以下几个具体的措施:1.立法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并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禁令的执行。
2.推广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新型建筑材料,例如空心粘土砖、轻质砼等,这些新型建筑材料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环保性能,并且不会对人类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补贴政策,鼓励建筑行业采用新型建筑材料。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政府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向建筑从业人员普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知识和技术。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实施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1. 立法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规定相关处罚措施和奖励政策。
2.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实心粘土砖的环境影响的认识,引导公众使用环保的替代材料。
3. 技术转型:鼓励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转型升级,采用环保的替代材料和生产工艺,或转为生产其他环保建材产品。
4. 奖励政策:制定奖励政策,鼓励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环保替代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推动绿色建筑行业发展。
5. 建筑标准:更新建筑标准,明确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并推广使用环保建材,如砖混结构、轻质隔墙板等。
6. 监管执法: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生产和使用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7. 合作交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借鉴他国成功案例,促进国际合作共同推进禁止实心粘土砖的实施。
8. 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实心粘土砖生产和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评估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一些常见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实心粘土砖是一种常见的砌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等领域。
然而,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建筑材料技术的不断发展,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浪费、土地破坏、能源消耗等。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材料的环保性,特制定本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动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a. 科学可行性原则:根据科学的技术分析和实践经验,确定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可行性。
b. 逐步推进原则:通过阶段性的措施和政策,逐步推动实心粘土砖的退出,给予企业和消费者一定的过渡期。
c. 重视市场机制原则:鼓励和支持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和推广,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实心粘土砖的淘汰。
三、实施方案1. 制定具体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时间规划,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
需要考虑市场的接受能力、技术的成熟程度等因素。
2. 制定法律法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条件和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 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大对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投入,提高替代品的技术性能和成本竞争力。
通过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渠道,推广替代品的应用。
4. 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使用替代品,并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和奖励,提高替代品的市场竞争力。
5. 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对实心粘土砖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6.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向企业和消费者宣传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
7. 建立产业协同机制:加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的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实心粘土砖的淘汰工作。
四、保障措施1. 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转型升级。
2. 建设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建筑材料的质量。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房地产建筑业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其中,建筑材料产生的环境污染是不容忽视的。
实心粘土砖作为传统的建筑材料之一,已经逐渐被采用其他环保建材替代。
本文将从实心粘土砖的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和效果评估三个方面来阐述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实心粘土砖的环境问题实心粘土砖作为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其生产会排放大量的CO2、NOx、SO2和颗粒物等有害物质。
另外,实心粘土砖需要采用自然材料,如黄土、粘土等,这就会对土壤质量造成影响,降低泥土的肥力。
此外,实心粘土砖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资源,对当地水资源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而且,实心粘土砖对环境的破坏不仅体现在生产过程中,其运输和施工也会产生大量的尘土和废弃物,给环境带来极大的影响。
二、实施方案为了解决实心粘土砖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成为了当务之急。
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下:1. 法规制定:政府应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明确违法行为的责任和处罚。
2. 推广新型建材:政府和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推动新型建材的研发和生产,如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替代传统的建材模式。
3. 建立补偿机制: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财政补偿机制,对于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应按照实际产出量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4. 增加宣传力度:政府建立宣传机制,致力于传播环保生产和绿色低碳的理念,普及环保科技和新型建材的优点,反复声明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重要性。
三、效果评估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方案在有效性和可行性的方面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潜力。
这种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大气和土壤的污染,减少建筑垃圾的数量和需要填埋的土地面积,保护水源和耕地。
这也能够促进新型建材的发展和推广,特别是从全球城市化、人口迅速增加、环境污染等多方面的角度,减少社会的环境和生态成本,提高建筑品质和市场效益,有效保障民众的生命权、环境权和公共利益。
2024年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3篇)
2024年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____年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摘要:实心粘土砖是一种常用的建筑材料,但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制定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方案是必要的。
本方案将从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技术创新、替代材料推广和经济补偿等方面来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制定:1. 年限限制:规定从____年起,禁止再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并设定逐步减少实心粘土砖使用的时间表。
2. 法律法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规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 工作机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实施方案,并定期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二、宣传教育:1. 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普及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背景、原因和重要性,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认识,并引导公众选择环保建材。
2. 培训与教育:向建筑从业人员、工程师和设计师等进行培训,提供替代材料的知识,并推广环保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
三、技术创新:1. 研发替代材料: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开发符合环保标准的替代材料,如空心砖、中空砖和轻质混凝土等。
2. 技术推广:将研发的替代材料进行示范推广,包括在建筑工地施工实践中使用新材料并验证其可行性,为实现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持。
四、替代材料推广: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建筑行业推广和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替代材料,包括提供补贴、减免税收和给予贷款优惠等措施。
2. 建筑标准:更新和完善建筑标准,推动替代材料的应用,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并建立相关测试检测制度。
3. 采购指南:编制替代材料的采购指南,为建筑业提供选择环保建材的参考,鼓励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替代材料。
五、经济补偿:1. 资金支持:为实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企业提供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包括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新产品研发等方面。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粘土砖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粘土砖一想起那个满是尘土的下午,我就不禁感慨万千。
那时候,我还是个刚入门的方案写手,而如今,我已经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了10年。
今天,我要谈谈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方案,这个话题对我来说,就像一道深深的皱纹,刻满了岁月的痕迹。
咱们得明确一下,为什么要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道理很简单,实心粘土砖的生产过程,不仅消耗大量土地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而且,实心粘土砖的强度和耐久性,相较于新型建筑材料,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势在必行。
咱们来说说具体实施方案。
1.宣传推广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让大众认识到实心粘土砖的弊端,以及新型建筑材料的优势。
可以是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比如社交媒体、户外广告、电视节目等,要让这个观念深入人心。
2.政策引导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和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同时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比如,可以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项目,给予税收优惠等。
3.技术研发企业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新型建筑材料的性能,降低成本,使其更具市场竞争力。
同时,要注重人才培养,引进更多专业人才,为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4.替代产品推广在推广新型建筑材料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替代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比如,加气混凝土、轻质砖等,这些材料在性能、环保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5.监管执法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
对违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6.市场监管要加强对新型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7.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行为,进行举报。
政府部门要设立举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8.培训教育加强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3篇)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河东区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为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今年___月___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科技兴区战略,把建筑节能、墙材革新作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努力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禁止范围河东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各类建设工程的零零线以上的墙体与永久围墙等构筑物)。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发布“___在全区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公告”。
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登播《公告》及《实施方案》。
召开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监、监理、房地产单位和有关新型墙材生产厂的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二)___实施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1、从___月___日起,建筑设计单位不得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项目上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
2、从___月___日起,关停或转产区内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3、在建工程项目于___月___日前,完成设计变更图纸。
4、从___月___日起,河东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三)检查验收阶段(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由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
四、保证措施(一)加强___领导区里成立河东区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六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分支机构、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
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实施方案
随着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生产和使用粘土砖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愈加凸显,对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建议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下面是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实施方案。
一、禁止生产和销售粘土砖
为了达到禁止使用粘土砖的目的,必须首先禁止生产和销售粘土砖,不得再新建或扩建粘土砖生产企业,对于已有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退,不得再进行生产和销售粘土砖。
二、加强监管
为了确保实施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的决策落地生效,必须对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以防止违规生产和销售粘土砖的现象。
针对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查处和处罚,加大力度打击违规企业和个人。
三、引导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作为粘土砖的替代品,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环保、维护成本等方面有着不俗的表现,可以有效地满足现代建筑的需要。
因此,应该积极引导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加大对新型环保材料的宣传、推广和培育,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绿色环保材料。
四、培养环保意识
最终实现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的目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培养包括生产企业、设计单位、施工队伍、个人用户在内的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和消费理念,将环保理念融入到全社会的建筑生态中。
总之,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是一个重要的环保举措,不仅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还可以推动新型环保材料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的重要性,落实好相应的实施方案,才能切实达到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目标。
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的适用法律思路探究
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的适用法律思路探究论文导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现象的存在,长期侵犯着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持久困扰着辖区内的矿政管理,不断冲击着行政区域内矿业市场的健康、公平、有序发展。
但如何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加以遏制和规范,成为当前地质矿政部门实际行政管理中比较困惑的问题,为此,积极探索遏制外购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管理的新途径,明晰矿政过程中适用的法律依据,依法分析和界定在相关过程中的粘土资源产别,抓住重点,找准切入口,研究并找出切实可行、适用高效、清晰明了的法律思路,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前者,法律思路很明晰的,是恢复到违法行为实施之前的状态,后者,情况则较为复杂了,涉及来源地和到达地两处的矿政管理问题,以及来源地利害关系人问题。
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由于购买标的的非法,侵犯了矿藏的国家所有权,导致交易缔结的非法,占有和运输行为的非法,这里为矿政部门牵头打击非法收购行辖区外的砖瓦用粘土打开了方便之门。
管理外购砖瓦用粘土法律思路的特点优势及其意义,探究了物权形式依法变化情况,未依法转移的,产权主体不变化,找出了依法打击的切口。
关键词: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法律思路,探究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现象的存在,长期侵犯着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持久困扰着辖区内的矿政管理,不断冲击着行政区域内矿业市场的健康、公平、有序发展。
但如何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加以遏制和规范,成为当前地质矿政部门实际行政管理中比较困惑的问题,为此,积极探索遏制外购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管理的新途径,明晰矿政过程中适用的法律依据,依法分析和界定在相关过程中的粘土资源产别,抓住重点,找准切入口,研究并找出切实可行、适用高效、清晰明了的法律思路,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1.海安县外购砖瓦用粘土状况及其管理困惑以江苏海安县为例,根据县矿产年报统计,目前全县共计40家砖瓦企业,近三年来,平均每年用土量在189万立方,其中通过县矿政部门挂牌上市取得的河道淤泥粘土矿只有29.万立方,占砖瓦企业总用土量的15.56%,则外购粘土矿占总用土量的84.44%。
2024年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实心粘土砖作为一种传统的建筑材料,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应用广泛。
然而,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环境和健康风险,例如土地资源浪费、水资源污染、能源消耗等问题。
为了推动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已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动绿色环保建材的应用,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2.原则:科学依据、逐步推进、协调发展、公平公正。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立法与政策(1)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处罚违规企业。
(2)鼓励和支持绿色环保建材的研发、生产和推广,提供税收减免、补贴、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
2.技术研发与示范(1)加大对替代实心粘土砖的绿色建材的研发投入,尤其是智能化、高强度、低碳排放的新型建材产品。
(2)建立绿色建材示范工地,推广应用绿色环保建材,展示其技术和经济优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3.宣传教育与市场引导(1)加强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他们选择绿色环保建材。
(2)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市场需求向绿色建材转化。
4.支持政策与投资导向(1)加大对绿色建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绿色建材产业,提供低息贷款、风险补偿等金融支持。
(3)加大对城乡建筑绿色化改造的投资力度,提升绿色建筑的市场需求。
5.监督与评估机制(1)建立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测和评估。
(2)定期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实施方案,确保目标的实现。
四、预期效果和风险应对1.预期效果(1)减少土地资源消耗:实心粘土砖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将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目前,我国的建筑业发展迅速,房地产业的繁荣带动了实心粘土砖的使用量持续上升。
然而,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亦存在许多危害和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一些地区已经开始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
本文旨在提出实行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实施方案,以期达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背景分析从环保角度出发,实心粘土砖所造成的污染主要集中在生产过程中,包括原材料的采集、运输、制备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烟、尘土和噪音等污染物。
其中,实心粘土砖所采用的传统烧结工艺会产生大量CO2等温室气体,使得生产成本高,且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小觑。
此外,实心粘土砖的使用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如,难以回收再利用,以及生产过程消耗了大量燃料等非可再生的能源。
二、实施方案为了尽早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我们可以考虑以下措施:1. 政策指导建立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引导生产和建筑业向绿色发展方向转型,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政策制定应注重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重点关注建筑行业的使用规范,使得行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实心粘土砖的替代技术。
2. 推进替代技术研发发展替代性建材,如混凝土砖、灰砖、轻质板、节能板等,并开展相应的研发工作,使替代技术的应用更加广泛和成熟。
在此进程中,政府、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应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提供积极的支持,以加速替代技术的推进和普及。
3. 涉及管理部门的配套措施加强环保、建设、质量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对建筑行业和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技术监督和环保检验,确保技术标准和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如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完善行业准入制度等措施,确保禁止实心粘土砖的实施顺利进行。
4.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和公众教育,普及绿色环保概念,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认知水平,让公众意识到实心粘土砖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危害和问题,并支持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
非法粘土制砖厂适用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粘土制砖厂在我国农村地区广泛存在,但由于非法粘土制砖厂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
为了规范粘土制砖行业,保护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非法粘土制砖厂适用法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非法粘土制砖厂的定义及危害1. 定义非法粘土制砖厂是指未取得合法生产许可、未按照规定进行环保治理、未缴纳土地资源税、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擅自从事粘土制砖生产的工厂。
2. 危害(1)破坏土地资源:非法粘土制砖厂在生产过程中,大量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恶化。
(2)污染环境:非法粘土制砖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严重污染了空气、水和土壤。
(3)危害公共安全:非法粘土制砖厂的生产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4)损害公共利益:非法粘土制砖厂的生产质量难以保证,劣质砖块流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非法粘土制砖厂适用法律1.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粘土制砖厂擅自占用土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非法粘土制砖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超过标准,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3.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非法粘土制砖厂在生产过程中,将废水排放至水体,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4.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非法粘土制砖厂未缴纳土地资源税,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5.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数量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烧粘土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粘土砖作为一种传统的建筑材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等。
为了规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烧粘土砖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规范等方面对烧粘土砖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
粘土砖生产过程中,占用土地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严格保护耕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
粘土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
粘土砖生产过程中,应当采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粘土砖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粘土砖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三、政策文件1.《关于推进粘土砖生产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粘土砖生产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限制粘土砖生产规模,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2.《关于进一步加强粘土砖生产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文件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粘土砖生产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环境质量。
3.《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禁烧黏土实心砖法律规定(3篇)
3.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违反《禁烧黏土实心砖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结语
禁烧黏土实心砖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推进我国墙体材料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政府也应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法律背景
1. 土地资源保护
黏土实心砖的生产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尤其是优质耕地。我国土地资源有限,耕地保护尤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不得破坏耕地。
2. 环境保护
黏土实心砖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废气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我国政府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监管。
《禁烧黏土实心砖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黏土实心砖,是指以黏土为主要原料,经成型、干燥、焙烧等工艺制成的实心砖。
第三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黏土实心砖。
……
(注:本文仅为部分法律条文的解读,具体法律条文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第3篇
一、引言
黏土实心砖作为传统建筑材料,在我国建筑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黏土资源的过度开采和烧制黏土实心砖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为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对禁烧黏土实心砖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阐述禁烧黏土实心砖的法律规定。
实地粘土拆除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粘土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非金属矿产,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粘土资源的无序开采和过度利用,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规范粘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粘土拆除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实地粘土拆除的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粘土资源概述粘土是一种非金属矿产,主要由粘土矿物组成,具有良好的可塑性、粘结性和吸附性。
粘土资源广泛应用于陶瓷、砖瓦、水泥、建筑、化工、环保等领域。
我国粘土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但开采和利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二、粘土拆除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对粘土资源的开采、利用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开采粘土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占用土地,禁止非法改变土地用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定,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禁止污染环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实地粘土拆除的法律规定1. 拆除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粘土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必须经过审批。
拆除粘土资源时,应向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开采范围、开采量、开采方式、环境保护措施等。
2. 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拆除粘土资源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具体要求如下:(1)拆除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拆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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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的适用法律思路探究张志诠1俞加平2 周忠勤3 汤文庆4卢礼兵5(1.华中科技大学,湖北武汉430074;2.海安县砖瓦窑压减关闭协会,江苏海安226600;3.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江苏海安226600;4.如皋市国土资源局,江苏海安226500;5海安县国土资源局雅周国土资源所,226600)第一作者简介:张志诠(1969-),男,江苏海安人,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07级在读博士,海安县国土资源局高级经济师,海安县企业法制工作协会会长,从事不动产法研究。
摘要:砖瓦用粘土在被依法开采前,是处于自然赋存状态的国有不动产,一旦被依法开采后,履行了法定程序,由受让人受让后,就变产了受让人所有的动产,非经法定程序,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打击和管理好外购粘土,涉及辖区内外行政关系、辖区内兄弟部门行政关系,还涉及从基本法到各专业法律、法规及其规章,本地矿政部门必须抓住主要目的和找准主要途径,从复杂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对外购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为此,探究没收配以及其他相应处罚的法律思路有着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法律思路探究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现象的存在,长期侵犯着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持久困扰着辖区内的矿政管理,不断冲击着行政区域内矿业市场的健康、公平、有序发展。
但如何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加以遏制和规范,成为当前地质矿政部门实际行政管理中比较困惑的问题,为此,积极探索遏制外购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管理的新途径,明晰矿政过程中适用的法律依据,依法分析和界定在相关过程中的粘土资源产别,抓住重点,找准切入口,研究并找出切实可行、适用高效、清晰明了的法律思路,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1.海安县外购砖瓦用粘土状况及其管理困惑。
以江苏海安县为例,根据县矿产年报统计,目前全县共计40家砖瓦企业,近三年来,平均每年用土量在189万立方,其中通过县矿政部门挂牌上市取得的河道淤泥粘土矿只有29.万立方,占砖瓦企业总用土量的15.56%,则外购粘土矿占总用土量的84.44%。
如此多的外购粘土,多数采矿企业难以拿出完整合法有效的手续,由此冲击着县辖区内健康、有序、合法运转的粘土矿市场,不利于平衡依法取土企业的心理,给县辖区内矿政管理带来巨大障碍。
属地管理,从来源上属于本行政区域之外的粘土矿产资源,本地矿政部门有没有管理权限,管理会不会越权;采用什么的法律途径进行矿政管理,才不至于越权;如何打消砖瓦企业外购粘土全然不属于本地矿政行政管理的错误念头,这些是矿政部门依法行政而必须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2.对外购粘土实施矿政管理的法律思路探索2.1砖瓦用粘土产别在自然与社会中转换对砖瓦用外购粘土实施矿政管理首要目的之一,就是保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分析和弄清砖瓦用粘土的产权类型有着积极而现实的意义。
砖瓦用粘土属于动产还是属于不动产,是保护其国家所有权而必须首先弄清楚的基本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相关民事法规也有类似描述。
虽然,这样界定动产和不动产很不严谨,但是这里不妨碍本文分析粘土矿分类与归属。
砖瓦用粘土是资源还是资产呢。
大凡资源,应当是天赐的,不需要人工注入的,但可以为人类生产和生活之类活动而利用的自然物。
资产呢,被人类劳动进行了正面价值的附加,更符合人类利用目的,更能达到所期望利用效果的劳动产品。
沙土,如果没有人类劳动的赋予,那么只能算是资源,如果经过了人类劳动倾注,变成了粘土等,那么资产即随之而称呼。
粘土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呢。
粘土矿产资源,未被开采前,事实上是土地的物理构成部分,如果属于矿产的,应当是不动产,如果仅仅属于资源的,那么无所谓产不产的,不属于劳动产品,只是在有市场购买潜力的情况下,有着价格上表示的意义,否则,得不到人类关注,不被人类所企图,只能是赋存物。
不动产的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
粘土一旦离开其原先位置而被取走,就不再有其固定位置处的特定环境而利用于其他用途、进而丧失其原有机会潜能,所以粘土矿产是不动产,而土矿资源呢,由于探矿权的实施后,付诸了人类劳动,在采矿权实施以前、处于未开采前的位置和状态下,也转化为是不动产了。
砖瓦用粘土,不管是资源,还是资产,为了方便起见,统属于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
是资产的,根据相应过程,界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分别,而动产和不动产,适用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不同的。
[1](p14)2.2砖瓦用粘土在法律、法规中形式变换。
探矿权、采矿权实施或政府依法处置,是粘土矿产资源由于不动产或自然自在物转化为动产的分水岭,但探矿权、采矿权是如何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鉴于此,砖瓦用粘土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归属于不动产物权,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让与不动产或自然赋存物处分权的方式。
粘土矿产资源,在采矿权实施后,被从原先的位置空间中开采出来,就成了有人类活动施与过的动产,其所有权归于完整法律文书约定的产权人,本文是指依法购买了采矿权而取得粘土采矿许可证的砖瓦企业。
如果,开采不是应采矿权而实施的、而且不为法律所容忍的,那么就开采出来的粘土矿产资源,取购人就有侵权违法之行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之规定: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四十一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那么,政府作为所有权人的法定代理人,则有权依法代表国家追回处置,如果还复原位,则回复为资源或不动产性资产。
如果适宜于依法公开向特定群体出售,那么就是按动产的方式转移所有权,取得的相应收益归国库。
最终修复或实现矿藏的国家所有权。
这只是大体的法律适用思路,但适用的条件远非如此简单。
上述分析,显然,依采矿权的实施,砖瓦用粘土转化为动产,否则,实施非法行为,必然要遭到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予以的救济。
这种救济的结果,要么是回归不动产或自然自在物,要么是转化动产。
前者,法律思路很明晰的,是恢复到违法行为实施之前的状态,后者,情况则较为复杂了,涉及来源地和到达地两处的矿政管理问题,以及来源地利害关系人问题。
利害关系人,有粘土出产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农户、土地所有人如村委会等。
如何界定粘土矿产资源转化为动产的条件,是个比较复杂的法律系统工程,为简便快捷有效的行政,必须抓主线,以本矿政部门不渎职为底限。
2.3许可证是砖瓦用粘土成为动产的要件砖瓦用粘土采矿许可证是以采挖砖瓦用粘土为客体实施的许可,还是以砖瓦企业资格为客体实施的许可,分析实施许可的客体,有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理解和接受许可的内涵,自觉配合行政管理。
在砖瓦这个古老的行业中,行政相对人几乎都是实施行政许可制度之前成立的企业,已经有很长的经营历史,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实施资质许可制度,但在对砖瓦行业企业的许可中,让法律和现实融合起来,则表现为对其资质的确认,所以除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多半没有另行发放砖瓦窑业采矿、生产资格证书,也就是对其资格身份是进行历史认同的。
而砖瓦粘土采矿许可证,实际上是对意欲开采的矿藏而实施的许可,其许可客体是砖瓦用粘土,许可的结果就是受让人取得采矿权。
在采矿权实施之后,砖瓦用粘土变成了采矿权人所有的动产,或者说,开采出来的动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为采矿权人所有。
如果取得了所有权,还未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税收、采矿权出让价款等,那么国家就享有了矿产资源的债权。
但不完全是这样,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和地点,具体可视约而定。
矿产资源在采矿权实施之前,是不动产,其相关的权利,如探矿权、采矿权都要按不动产产权设立的方式依登记而成立。
采矿许可证的功能就是使许可采矿权人开采自然自在的、安于原先环境位置的不动产转化为动产的法律凭证,相应地应该理解成由可供砖瓦用的粘土转化为砖瓦用粘土产品,这个过程就是采矿权实施过程。
采矿权所指的客体数量被开采完结或者超时限失效而没有实施,失去了许可的意义,就应当依法注销其登记。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即开采未依采矿权实施,或者开采不是少量地为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为法律所容忍外,开采形成的砖瓦用粘土,对开采人而言,因非法而不具有产权性质,不形成动产所有权。
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于开采人,都不是动产。
因为被非法行为实施活动的不动产矿产资源依法应当得到原貌性恢复。
被开采出来的矿藏第一种可能就是被用于还复。
或出于现实的经济考虑,将开采的矿产品没收出售,对被破坏的不动产矿藏另行投资修复,到底是出售还是还复,其主动权掌握在国家所有权的代表即政府矿政部门手中,视具体情况而定。
被没收而拍卖的粘土矿藏,是从非法占有人那里剥夺而来,如依法律程序出售,则变成了受让人的动产。
这个过程是外乎许可证的国家所有权人代表依法实施的自主处置行为,而砖瓦用粘土开采人,只有取得砖瓦用粘土采矿许可证,具有了采矿权人身份,才有可能把相应的国有矿藏转化为受让人的动产产权。
2.4处置非法外购粘土的法律构架设计什么是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产生非法外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开采人有砖瓦用粘土采矿许可证,开采后而违反国家禁止交易性规定非法出售的;有的是有砖瓦用粘土采矿许可证,擅自扩大开采范围而非法开采的;有的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开采的,等等这些,都可以归结为没有合法的途径而外购的砖瓦用粘土,拿不出合法外购手续的,统统称为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
非法具体有两种可能的后果,一是承担民事责任,一是承担刑事责任,两种责任都承担时,适用规范就出现竞合现象。
所谓规范竞合,是指同一事实符合数个规范的要件,致该数个规范都得适用的法律现象。
[2](P558)但本地矿政部门,集中注意在职能内的规范上对待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是比较得体的。
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由于购买标的的非法,侵犯了矿藏的国家所有权,导致交易缔结的非法,占有和运输行为的非法,这里为矿政部门牵头打击非法收购行辖区外的砖瓦用粘土打开了方便之门。
弄清执法主体的职能分工,是有效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的前提。
利用合同非法买卖国家财产,其管辖权属于工商部门;非法占有运输国有财产,其管辖权与海事部门或交通运政部门有关;妨碍公务影响治安,其管辖权属于公安部门;而矿政部门属于国家矿藏所有权的代表,为维护其所有权,打击非法外购砖瓦用粘土,维护辖区内砖瓦用粘土市场秩序,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