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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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合医院急诊医学质量控制标准

为提高急诊诊疗水平,规急诊医学发展模式,保障急诊医疗安全,省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09)》、《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09)》《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以及《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2013)》等规定,制定省三级、二级综合医院急诊医学质量控制标准。

总则

一、急诊医学特点

⒈急诊科是医院急、危、重症的入口,是普通急诊和危重病急救患者就医的首诊场所,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⒉急诊患者发病急、变数大、病情轻重相差悬殊,常以症状或体征就诊而不以某病为主导,病情涉及面广,可供诊断的资料少,医生常常是面对未经筛选的急危重症。因此,急诊医学需要具备高度责任心和专业的医疗急救技能的医护人员,需要有定期专业培训和准入机制,并常需与各专科协作配合;

⒊急诊患者多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然病情变化而急诊就医,患者及家属缺少心理准备,易惊慌失措,对诊治要求紧急迫切;

4.急诊医疗随机性强,患者就诊时间、数量、病种及危重程度均难预料。

二、急诊医学科建设原则

⒈全年、每天24小时对社会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为患者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⒉突出快速、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

⒊急诊诊疗一体化,即急诊抢救室-留观或急诊综合病房-急诊ICU或综合ICU(三级急诊手术室)一体化的救治原则;

⒋急诊科独立建制、有75%固定编制医护人员;

5.儿科急诊遵从国家儿科急诊建设要求。

三、急诊医学科运行体制

⒈急诊医学科与院前急救、重症监护病房是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相互联系的3个部分,急诊医学科是EMSS的中心环节。

2. 急诊医学科实行连贯性一体化的救治管理体制,即抢救室-留观病房或急诊综合病房-急诊重症监护病房(emergency intensive care unit,EICU)或综合监护病房(GICU),以保证急诊绿色通道的快速高效运行。

3. 实行与住院危重病急救患者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制。

四、急诊紧急病情评估体系及紧急器官功能复支持

1.完善的紧急病情评估体系应含有以下容

•呼吸系统功能评估体系:呼吸力学监测:呼吸压力、肺顺应性、通气相应阻力、呼吸功等;呼吸功能监护:经皮血氧分压、氧饱和度、二氧化碳分压监测,呼吸末CO2等;呼吸相关的血液环境监测:血气。

•循环系统功能评估体系: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无创心电/血压监护、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阻抗法心功能监测;超声评估:心包及心脏大血管结构形态评估、心输出量监测、容量负荷及其反应性等监测。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动脉血压监测;中心静脉压(CVP)监测(水柱法和换能器);肺动脉漂浮导管(PAC);脉波指示剂连续心排血量监测(PiCCO)技术。

•神经系统功能评估体系:神经系统查体及功能评估(Glasgow评分、脑干功能、脑死亡);颅压监测(ICP):通过颅压变化间接反映脑功能;经颅多普勒超声(TCD):通过血流速度等的变化,反映脑供血情况、颅压,间接脑功能;CT/MRI:准确反映脑部结构变化,间接脑功能;量化EEG:直接、敏感地反映损伤的结果;脑氧和脑代监测;局部脑组织氧分压监测;脑组织微透析监测。

•泌尿系统评估体系:结构评估:超声、CT、核磁、造影;功能评估:尿量、肾脏功能相关化验。

•环境系统功能评估体系:床旁快速检测技术(POCT):心肌酶、BNP、血气、血糖、病原学;急诊临床检验:各类急诊相关化验。

•影像结构评估体系:急诊医师主导的超声检查;影像学评估:CT、MRI、造影;急诊镜:支气管镜、胃镜。

2.紧急器官功能复

•人工气道建立相关技术及设备;

•无创、有创心脏起搏技术及相关设备;

心肺复相关技术及设备:心肺复机、温度控制设备

3.紧急器官功能支持

•呼吸系统功能支持:无创及有创呼吸支持;

•循环系统功能支持:主动脉球囊反搏术(IABP)、体外模肺氧和(ECOM);

•泌尿系统功能支持:血液净化技术;

•肝脏系统功能支持:人工肝等;

•血液系统支持:成分输血、血浆置换。

第一部分急诊医学科学科建设质量控制标准

一、建立急诊医学科

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立急诊科,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一级临床科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分设急诊科、急诊外科等亚专科。

二、急诊医学科设置标准

(一)急诊科应地域醒目,就诊路线及流程便捷清晰通畅。应设醒目指引标志(建议使用地标),方便引导患者就诊。

(二)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通道,运送患者的车辆可直接到达。设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保持救护车道路通畅。

(三)急诊科整体应独立分区。部分区以明确方便实用为原则,有利于减少交叉穿行的往返、缩短救治半径。分医疗区和支持区。

1.医疗区:预检分诊台、抢救室、清创缝合室、治疗室、输液室、急诊科诊室、急诊外科诊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可设急诊手术室、急诊重症监护室和急诊病房等。有条件者可设置专科急诊诊室:口腔、耳鼻喉科、妇产科及儿科诊室。

⑴急诊挂号、预检分诊区域功能定位:接诊挂号,办理就诊手续;对急诊病人病情做初始评估并分诊;识别高风险的危重病人;协调处理急诊区域各类事件。该区域是避免急诊就诊风险的重要一环。

⑵急诊门诊区域功能定位:该区域包括急诊科诊室、急诊外科诊室、清创缝合室、治疗室、输液室。对病情分诊在III、IV类的病人进行诊治;对就诊病人的风险进行再评估;负责III、IV类的病人短期留观。

⑶急诊留观区域功能定位:负责III、IV类病人及活动不便病人留观治疗;对留观病人进行急诊科部及专科间会诊及转运。

⑷急诊病房功能定位:急诊区域不能收入专科病房的病人;从重症监护室转出病人;需要动态监护的病人;急诊手术或急诊治疗后需要密切观察的病人。

2.支持区:急诊挂号处、收费处、药房、检验科、影像科等,原则上与急诊科距离半径越短越好。

(四)急诊抢救室标准

1、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处。抢救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m2。床位设置与医师、护士比例要求见后。

2.抢救室设备:①每抢救床配1台监护仪,输液泵和注射泵各≥1台;②每个抢救室配有创、无创和便携式转运呼吸机各≥1台,便携式转运监护仪≥1台,除颤仪≥1台,临时起搏器1台,心电图机1台,洗胃机≥1台,心肺复仪≥1台,血液灌流仪1台;③气管插管箱1套(装有喉镜、两种型号以上的气管套管、导引钢丝、牙垫、注射器、胶带、备用电池等,有条件者可配置高清晰度可视喉镜);④配备抢救车1辆。抢救车物品齐备,抢救药品齐全、充足。抢救车药品、物品放置位置应规统一(依据各医院情况实行全院统一。可参考表1酌情调整)。常备的抢救药品、物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物品在使用有效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⑤有输氧装置、负压吸引。⑥原则上应能提供床旁X线摄片和床旁超声检查。

3.急诊抢救室功能定位:对急诊就诊的I、II类病人进行紧急脏器功能复与支持。有条

件者分为复区域和抢救区域。

急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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