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标准版)】

合集下载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教育机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秉承教育教学宗旨,服务社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管理权。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学校性质第五条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教育事业。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人才。

第七条民办学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差异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八条民办学校实行民主管理,依法设立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学校的最高管理工作。

第九条民办学校设立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氰酸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第四章学校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民办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实行科学教学,注重教育教学的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实行课程改革,注重课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

第五章学校发展规划第十四条民办学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第六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民办学校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财务活动。

第十七条民办学校依法合规收支,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法人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法人代表会议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法人代表会议所有。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标题:民办学校章程
引言概述:
民办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是规范学校运行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对于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章程的内容、制定流程、主要内容、遵守情况和完善方式五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章程的内容
1.1 规定学校的性质和办学宗旨
1.2 确定学校的管理组织结构
1.3 确定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二、制定流程
2.1 成立章程起草小组
2.2 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
2.3 通过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审批
三、主要内容
3.1 学校的基本情况介绍
3.2 学校的管理机构设置
3.3 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四、遵守情况
4.1 学校是否按照章程规定运行
4.2 学校是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4.3 学校是否及时更新章程内容
五、完善方式
5.1 定期对章程进行评估和修订
5.2 加强章程的宣传和培训
5.3 建立健全的章程管理制度
结语:
民办学校章程对于学校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学校的规范运行和管理。

希望各民办学校能够重视章程的制定和遵守,不断完善章程,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精选(全文)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精选(全文)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的目的和依据本章程根据《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相关政策,明确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原则和组织管理体制,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本校名称为民办学校(简称“本校”),英文名称为 Private School。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类型本校为普通民办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层次本校设立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等教育阶段,为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二章办学目标和原则第五条办学目标本校的办学目标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公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人才培养原则本校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全人培养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实际能力。

第七条教学原则本校教师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八条基础设施建设原则本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规划和建设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的法人代表本校的法人代表是校长。

第十条学校的机构设置本校设校领导班子、教务处、学生事务处、教育科研处、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教学班级。

第十一条校长的职责和权力本校校长负责全校的工作,代表本校行使学校的行政职权。

第十二条教务处的职责和权力本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并保障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生事务处的职责和权力本校学生事务处负责学生的入学、管理、公寓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学校运营和管理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和培养本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进行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培养。

第十五条学校的评估和监督本校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并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的财务管理本校遵守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本校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教师培训、职称评定和晋升等机会,力求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水平。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依法依规设立本民办学校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民办学校,系指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以盈利为目的,主要由私人、社会团体等设立,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

第二章:办学宗旨第三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教育政策,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本民办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倡导学术求真、探究创新,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校领导机构第五条:本民办学校设校董事会、校董事长、校长、各职能部门。

第六条:校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评估。

第七条:校董事长为校董事会的执行主席,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推动学校的各项事业发展。

第八条:校长为学校的首席管理者,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九条:本民办学校坚持素质教育,实行课程与教学相结合,提倡多元化教学方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第十条:本民办学校注重师生互动,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倡导相互尊重、互助合作的教育氛围。

第十一条:本民办学校严格管理学术诚信,禁止抄袭、剽窃、作弊等不正当行为,培养学生的学术道德和独立思考能力。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本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学生年龄、兴趣等特点,分设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本民办学校重视学生全面成长,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艺术培训等多方面的发展机会。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本民办学校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透明、合规运作。

第十五条:本民办学校重视公开透明,定期公布学校的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及运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经校董事会审议通过,校长签署。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董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住所学校名称为XXX,学校住所地为XX。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已在×××XXX登记注册,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学校为自愿举办,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办学宗旨学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符合《教育法》等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

第五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和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均应符合办学许可证内容,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人以内。

第六条办学内容及形式学校开展学前教育、普通全日制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文化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应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第七条外部关系一)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

二)学校接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学校履行社会责任,以优质的教育服务社会,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传承和发展先进文化,寻求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学校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XX 100万元 100% 货币在2018年06月30日之前出资到完毕。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一、办学章程1.学校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遵守教育部门的规定,确保名称简洁、准确、易于辨识。

2.办学宗旨: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应当明确,以教育为首要任务,依法建校、办学,弘扬民族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办学层次: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确定办学层次和招生对象。

4.组织架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5.财务管理:民办学校应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合规经营。

6.师资队伍: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注重师资培养和引进。

7.学生管理:民办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健康的心理和全面的能力。

8.教学质量:民办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二、规章制度1.入学规定: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制定招生政策和入学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2.学生行为规范:民办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明确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

3.课程设置:民办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课程,确保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4.学校安全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制定学校安全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5.教师管理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制定教师管理规定,明确教师的职责和权利,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发展。

6.评价考核制度:民办学校应当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对教师、学生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7.财务制度:民办学校应当建立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的收支、使用和管理,确保财务的健康运行。

8.外部合作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制定合理的外部合作规定,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定和实施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引言概述:民办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基本法规和组织架构,对于民办学校的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民办学校章程的内容和结构。

一、学校名称及宗旨1.1 学校名称的确定:包括学校的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应准确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定位。

1.2 学校宗旨的阐述:明确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目标以及培养学生的核心素质。

二、学校管理机构2.1 学校董事会的设置:说明董事会的职责、成员构成和任期等相关事项。

2.2 学校行政组织架构:介绍学校的行政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

2.3 学校教育教学机构:说明学校的教学组织架构,包括各学部、教研组等。

三、师资队伍建设3.1 教师招聘与管理:详细阐述教师的招聘程序、条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3.2 师资培养与发展:说明学校的师资培训计划和培养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3 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学生管理与服务4.1 招生与录取:明确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4.2 学生管理制度:详细阐述学生的行为规范、奖惩制度以及学生权益保障措施。

4.3 学生服务与发展:提供学生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指导等。

五、财务管理与资金运作5.1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和透明。

5.2 资金来源与运作:说明学校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包括学费收入、捐赠资金等。

5.3 财务监督与审计: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和资金监管。

结语:民办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依据,它规范了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运作方式。

本文提供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可以作为学校制定章程的参考,帮助学校更好地运营和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和学校声誉。

同时,学校在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确保章程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样表)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样表)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章程(样表)XXX办学章程第1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为XXX,性质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的公益性教育活动社会组织。

本校由于XXX出资300万元举办,是面向社会的业余培训机构。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教书育人,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服务于社会的有用人才。

第二章学校办学学校的办学层次为非学历教育培训,办学类别为文化艺术培训,办学范围为金普新区内,办学形式为业余培训,办学规模为300人,招生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成人或中小学生学员。

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300万元,由于XXX个人出资。

出资人XXX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7人组成,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4人,教职工代表3人。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理事会行使聘任或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等事项的决定权。

以上内容经过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文讲述了一所学校的理事会和校长的职权以及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理事会有以下职权: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如果必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实行1人1票制,应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讨论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理事会设有1名理事长,当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理事会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理事会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或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阅、签名,由专人负责存档保管。

校长由理事会聘任,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行使职权。

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规范民办学校作为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经营与管理,确保其合法有效运作,促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成立并经营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民办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机构、进修学校、艺术培训机构等。

三、机构名称民办学校的机构名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须获得相应部门的注册和批准。

四、办学宗旨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秉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致力于提供有针对性、优质高效的非学历教育服务。

五、培训内容1.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及学员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适时进行调整与优化。

2.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利益。

六、师资队伍1.民办学校应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优先聘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2.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并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七、学员招收与培养1.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特点,制定学员招生计划,并公开招生。

2.学员应按照学校的招生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等程序。

3.学校应为每位学员建立健全的学籍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八、教学管理1.民办学校应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课程设计、教材选用、教学方法等。

2.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九、财务管理1.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2.学校应及时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十、安全管理1.民办学校应重视校园安全,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章程修改1.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学校管理层提出并经过讨论,最终由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

2.修改后的章程应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校内外相关人员公示。

(完整word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完整word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学校全称)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目标,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公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督查管理推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

第三条本学校地点:河南省栾川县xxx 镇 xxx 路 xxx 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觉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要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目标,保证教育、授课质量,遵守社会道德民俗,成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第二章举办者、创立资本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 )是 xxx、 xxx。

(一 )举办者 (单位 )享有以下权益:1 、依法拟定学校章程;2 、选举首届董事会也许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也许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执行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 、依据前款规定参加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能够依据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 、认识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 、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 )肩负以下义务:1、应当准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

举办者不依据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肩负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本质价额,显然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建马上的其他举办者对其肩负连带责任。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1)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1)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与属性本学校名称为X民办学校(简称本校),是一所民办教育机构,师资力量优秀,致力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1.2 办学宗旨本校的办学宗旨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优质高效,严谨务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出品质高、知识丰富、具备良好人文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1.3 学校性质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监管。

1.4 办学地质本校位于X地,占地面积约X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二、教育目标2.1 总目标本校的总体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优良的品质和独立自主、批判思考的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和创新实践能力,发展均衡、全面发展各个方面的能力。

2.2 重点培养方向本校重点培养学生的方面能力:•高尚的品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文理知识广度和深度;•艺术欣赏与创造能力;•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劳动技能和实践能力;•社交交往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教学管理3.1 教学计划为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全面发展,本校将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各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以及评估方式等,确保教育目标的完成。

3.2 师资队伍本校非常注重师资力量的建设,坚持选聘教师要有优秀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并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鉴定,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3 学生管理本校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每位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关注学生的学业、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3.4 家校合作本校与学生家庭保持紧密联系,建立起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携手共同培养学生。

四、质量保障4.1 教育质量评估机制本校将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民办教育学校章程

民办教育学校章程

民办教育学校章程标题:民办教育学校章程引言概述:民办教育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法定文件,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宗旨、管理机构、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对于学校的规范运行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学校性质与宗旨1.1 学校性质:明确学校为民办教育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2 学校宗旨:规定学校的办学宗旨,如“服务社会、培养人材、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等。

1.3 学校定位:界定学校的定位,包括学校类型、教育阶段、招生范围等。

二、管理机构与职权分工2.1 学校组织架构:设立学校各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

2.2 管理机构设置:规定学校的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务处、财务处等管理机构设置。

2.3 职权分工:明确各管理机构的职权分工,确保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三、教学管理制度3.1 教学目标:确定学校的教育目标和发展方向,制定教育教学计划。

3.2 教学评估:建立教学评估机制,评估教师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3.3 教学管理规范:规定教学管理的各项规范,如教师职责、学生管理、课程设置等。

四、财务管理规定4.1 财务制度:建立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支管理、审计制度等。

4.2 财务公开:规定学校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4.3 资金使用:规定学校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流向,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五、章程修订与生效5.1 修订程序:规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权限,确保章程的及时更新和适应性。

5.2 生效日期:明确章程的生效日期,规定学校章程的执行时间。

5.3 监督机制:建立章程的监督机制,确保章程的执行和遵守。

结语:民办教育学校章程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学校的规范化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当认真制定和执行章程,不断完善和更新,以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规范“上海 XXXXXX(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 XXX]”的日常活动,促进XX 健康发展,实现自我约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XX 全称为××XXXX 住所在××第三条 XXX 的办 xxx 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 xxx 为宗旨。

第四条 XXX 的业务范围(按《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填写)第五条 XXX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 XXX 举办者为,开办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出资 xxxx(出资单位或者出资人) :,金额。

xxxxx〔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七条 XXX 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第八条 XXX 接受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九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 XXX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事)和监事成员;(三)有权查阅董(理)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 XXX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XXX 实行董事会[还可填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写董事会的地方同]制度。

董事会是 XXX 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组成(一)首届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要与决策机构的名称相对应,如理事长、主任等,以下写董事长的地方相同]由举办者推选产生;每四年为一届,以后每届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经职工(或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素质教育,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依法筹办并管理一个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本章程依法制定。

第三条 本校的宗旨是: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校遵循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秉承科学民主、独立办学、公益第一的办学原则。

第五条 本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为__________,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 本校设置如下组织机构:(一)校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校的战略发展方向、重大事项等,并对校长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二)校长:是本校的行政长官,负责校内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并向校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教学部门:包括教务处、学科教研组等,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门:包括学生事务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后勤保障部门:包括总务处、财务处、设备管理中心等,负责后勤保障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 本校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三章学校运营第八条 本校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办学。

第九条 本校从事教育活动的费用主要靠学生学费和社会捐赠等收入,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

第十条 本校坚持面向社会招生,凭借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争取社会认可和支持。

第十一条 本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授课内容应依法合规,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 本校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推动学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经费使用与监督第十三条 本校所有经费应依法使用,公益第一,用于办学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

第十四条 本校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本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X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的家政人员。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学校地址:xxx第三条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 ,xxx。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三)专业设置:礼仪(四)办学区域:xxx(五)年招生规模:xxx(六)办学形式:xxx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第六条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为xxx。

其职权是:(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都由法人筹划;(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第七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都由举办人独自决策。

第八条学校的校长:xxx,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征得学校法办人的意见后,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第九条学校的校长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由举办人发起组建成立学校理事会,举办人议定校长人选(或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订聘任书后授予校长权利和义务。

当学校校长的日常工作管理、发展规划以及财务预算方面出现较大失误时,由校长答辩后,举办人表决解聘或继续聘用。

第十条学校的校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开展;(三)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管理与教学经验;(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标题: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引言概述:
民办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和制度,是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依据。

一个完善的民办学校章程能够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份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的内容和要点。

一、章程的制定目的
1.1 规范学校管理行为,明确学校各方责任;
1.2 保障学校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秩序;
1.3 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二、章程的基本内容
2.1 学校名称、性质和办学宗旨;
2.2 学校管理机构和职权分工;
2.3 学校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规定。

三、章程的修订程序
3.1 由学校管理机构提出修订建议;
3.2 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
3.3 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章程的执行和监督
4.1 学校管理机构负责章程的执行;
4.2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4.3 学校建立监督机制,保障章程的执行。

五、章程的效力和变更
5.1 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5.2 章程变更需经过规定程序,不得违法;
5.3 章程变更应当符合学校的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语: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的制定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是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当认真遵守章程规定,不断完善章程内容,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希翼本文介绍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能够为泛博民办学校提供参考和借鉴。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学校。

本学校为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办学方针是“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办学原则,保障学生的平等权利。

第六条本学校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七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行使学校的管理权。

第八条本学校依法享有自主招生权,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学校设立学校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和财务预算;(二)选举和决定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三)审议和决定学校章程的修改;(四)其他应由学校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董事到会方可召开,并作出有效决议。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日常工作;(二)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二)监督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为XXX。

第二条学校性质为个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美术、音乐、书法等艺术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为根据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办学层次为初等教育,办学形式为业余。

第五条学校办学地址为邮编。

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___和登记管理机关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为XXX。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___)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为XXX元;出资者为XXX,金额为XXX。

第十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为等。

本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XXX。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的产生方式应在章程中载明。

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在章程中应载明哪些事项应当经过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标准版)】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 __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博思外语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办学宗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是吉林市教育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吉林市民政局。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__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

接受吉林市教育委员会和吉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八家子七队第七条学校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英语培训(二)学制;非学历学校第八条学校实行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理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利机构,每届5年;校理事会成员为3人,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本学校工作人员的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会对本校下列事项具有决定权:(一)聘任或者解聘校理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六)制订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八)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十)须由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理事会议。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可设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指定聘任的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二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出席理事会议的人数须 __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当在职董事人数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条出席会议的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八条规模较小,并经审批机关同意不设理事会的学校,须设立校委会,履行学校理事会的职能。

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批准后聘任。

第十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学校的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校委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学校管理制度;(五)提请解聘或解聘本学校副职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二十条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或罢免由校理事会(全体大会、 __)决议通过(或由其上级单位任命、聘任、罢免、解聘),报审批、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担任本学校的理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总务、会计、人事职务的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学校经费:(一)钱晓程个人出资(二)学费(三)利息;(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学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修改:(一)、学校出现变更事宜;(二)、符合本章程其它条款中的章程修改设定;(三)、国家法规调整涉及本章程内容与之相抵触;(四)、学校办学重大调整等;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修改必须履行严格的修改程序,由全体理事会召开会议,2/3的成员同意方可修改,修改章程的内容必须形成章程修正案,全体成员签字,在会议通过后15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已经首届理事会全体理事通过xx年 10 月 8 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校理事会。

举办者签字(章):学校理事会成员签字: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 __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市xx区博思外语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办学宗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是xx市教育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__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

接受xx市教育委员会和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xx市xx区八家子七队第七条学校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英语培训(二)学制;非学历学校第八条学校实行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理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利机构,每届5年;校理事会成员为3人,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本学校工作人员的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会对本校下列事项具有决定权:(一)聘任或者解聘校理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六)制订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八)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十)须由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理事会议。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可设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指定聘任的校长为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二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出席理事会议的人数须 __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当在职董事人数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条出席会议的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八条规模较小,并经审批机关同意不设理事会的学校,须设立校委会,履行学校理事会的职能。

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批准后聘任。

第十九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学校的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校委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学校管理制度;(五)提请解聘或解聘本学校副职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二十条校长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或罢免由校理事会(全体大会、 __)决议通过(或由其上级单位任命、聘任、罢免、解聘),报审批、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担任本学校的理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总务、会计、人事职务的人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三条本学校经费:(一)钱晓程个人出资(二)学费(三)利息;(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学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修改:(一)、学校出现变更事宜;(二)、符合本章程其它条款中的章程修改设定;(三)、国家法规调整涉及本章程内容与之相抵触;(四)、学校办学重大调整等;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修改必须履行严格的修改程序,由全体理事会召开会议,2/3的成员同意方可修改,修改章程的内容必须形成章程修正案,全体成员签字,在会议通过后15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已经首届理事会全体理事通过xxxx年 10 月 8 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校理事会。

举办者签字(章):学校理事会成员签字:第一条为全面贯彻 __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 __教育法》、《中华人民 __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xx市XX学校。

第三条本学校的住所地是xx市××镇××路××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市教育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