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权限申报申请表、麻醉医师申请授权表
麻醉医师资格准入麻醉医师是医疗团队中的重要成员,拥有行使特殊职责的执业资格。
在我国,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制度旨在确保麻醉工作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是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的相关内容。
资格准入条件学历要求麻醉医师资格准入要求具有以下专业学位:•医学硕士或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获得临床医生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医师资格证书。
实习要求麻醉医师资格准入要求完成以下的临床实习:•临床医学专业见习时间不少于两年;•在麻醉科进行的见习时间不少于一年,且完成一定数量的麻醉操作。
其他要求在满足上述学历和实习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参加过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通过麻醉医师资格考试。
资格准入程序麻醉医师资格准入需要申请,申请程序如下:1.在符合资格准入要求后,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麻醉医师资格准入。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和实习证明等。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可以参加麻醉医师资格考试。
4.考试合格后,经本人签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麻醉医师资格证书。
权限申报申请表麻醉医师是医护人员的一种,麻醉医师在工作生涯中需要特定的权限才能够行使麻醉操作。
没有得到授权的麻醉医师将不能够行使相关的技能和工作。
为此,需要进行权限申报和授权。
以下是权限申报申请表的相关内容。
权限申报麻醉医师的权限申报是指记录麻醉医师所拥有的技能和执业范围的程序。
为了申报相关的权限,我们需要提交申请表格并按照表格要求记录。
通常,麻醉医师权限申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申请麻醉工作者的姓名、所在医疗机构及其代码等信息;•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申请的麻醉技能、执业范围,包括各级别拟行使的麻醉操作。
权限授权麻醉医师的权限授权是指对麻醉医师进行技能和操作范围的批准。
在权限授权程序完成后,麻醉医师可以行使所需的技能和工作。
医院麻醉科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麻醉科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 目的贯切有关法律法规,落实麻醉科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 责权2.1 麻醉科负责制度的落实。
2.2 麻醉医师负责具体执行。
3. 内容3.1 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3.2 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3.2.1 探索使用技术,指麻醉医师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3.2.2 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2.3 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3.3 麻醉科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3.4 医院由医务部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人政策建议;提出限制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人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使用技术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人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3.5 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人制度,凡引进本科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部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3.5.1 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部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部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部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部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医院手术麻醉管理制度
医院手术麻醉管理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一、手术前管理制度(一)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输血前系列(肝功、肝炎系列、HCV、HIV、梅毒抗体)。
(二)手术前,术者及实施麻醉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患者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三)主管医师应当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三级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患者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需有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需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
(四)手术医师确定应当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科备案。
(五)手术时间需提前一天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
所有医疗行为应当在病历上有记录。
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六)手术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识、腕带标识,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
(七)"I”类切口手术,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选择预防性抗菌药物,手术前(切皮前)半小时使用。
二、术中管理制度(一)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
患者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二)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应当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查的要求执行。
(三)手术过程中术者对患者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
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手术医师准入管理制度
手术医师准入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为了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和手术质量及手术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管理:(1)成立手术准入专家组,由业务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临床科主任组成。
职责如下:①负责审查、界定手术类别与学科归属。
②制度、修订相应手术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
③按准入制度及评价标准监督检查。
④外科手术、麻醉人员的技术考核。
⑤外科手术、麻醉人员的手术准入升降级审定。
⑥手术、麻醉人员准入申请范围界定。
⑦外科手术评价。
⑧介入手术的审定。
⑨其他有创操作的审定。
2.手术等级及对应术者级别:(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或邀请会诊医院的手术权限。
3.手术级别申请程序:(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的中级医师以上的手术准入由各科(临床科主任)主持,根据每位医师外科实际工龄、积称、工作能力(包括技术水平、服务态度)、本学科医师结构等,进行认真评定,提出具体的担任手术类型,交“手术准入专家组”认定后,报医务科备案。
(2)申请初次手术准入程序手术(包括介入手术)及麻醉人员第一次认定。
操作程序是:本人申请,带教医师签署意见,交所在科室评审、签字,由“手术准入专家组”对手术或麻醉进行技术核准,组长签署意见,医务科备案后执行。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人员在医疗机构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他们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医疗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符合相关要求,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资格准入条件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必须通过相关医疗技术专业的考试或评审,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次,医疗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
此外,医疗技术人员还需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适合从事相关工作。
二、资格准入程序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程序和流程。
一般而言,医疗技术人员在申请准入时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针对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资质进行评估,面试环节则是为了了解医疗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医疗技术人员才能被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正式从事相关医疗技术工作。
三、资格准入管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后的管理措施。
医疗技术人员在获得资格准入后,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恪尽职守,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评估医疗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确保医疗技术人员的表现符合要求。
四、资格准入监督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的监督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患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络平台,对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保障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一)医政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二)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三)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政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四)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署意见,报医政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必须先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单独上岗。
在我院登记注册但毕业后未分配在我院工作的研究生,在毕业时必须将执业医师证书交医政科,由医政科向发证机构申请变更或注销。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政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八)任何外聘人员、试用人员、进修医师和其他以各种身份来我院医疗、医技部门临时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先经医政科验明执业资格府工作报告并将有效证书复印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上岗。
(九)外来人员从事任何有创操作必须表明身份,取得病人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进修医师不能独立为住院病人做麻醉手术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各种操作,不能自行决定请会诊或承担会诊;不能开具毒麻药、剧毒药、贵重药处方及诊断书.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者追究本人、上级医师及科主任责任。
(十)任何科室无权私自聘任或邀请外来人员在我院工作。
否则将由所在科主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麻醉准入红头文件
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管理中心:根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麻醉分级操作规定”和“麻醉病情评估分级”的要求,现将我院制订的《西安市第四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西安市第四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贯侧落实卫生部及省卫生厅有关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及质量控制标准,确保麻醉工作程序规范,麻醉前、麻醉中、麻醉后管理措施到位,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麻醉分级操作规定”和“麻醉病情评估分级”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1、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2、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3、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4、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5、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二)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1、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2、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三)手术分级标准(参考卫生部2011版《手术分级目录》)。
二、麻醉分级项目根据病情及麻醉操作的难易程度,将麻醉操作分为四级。
(一)一级麻醉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二)二级麻醉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
麻醉科医师培养标准
麻醉科医师培养标准麻醉科医师是医疗领域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为手术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麻醉,以确保手术过程中的无痛和成功进行。
因此,培养合格的麻醉科医师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麻醉科医师培养的标准。
一、基本要求1. 学历背景:申请成为麻醉科医师的候选人需具备医学本科学历,并且来自经过认可的医学院校或大学。
2. 基本知识:候选人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等,这些知识将为后续的临床实践奠定基础。
3. 技能要求:麻醉科医师需要具备相关的手术操作技能、麻醉设备操作技能以及应急处理能力等。
候选人应在实践中充分掌握这些技能。
二、培养过程1. 理论学习:候选人将参加麻醉科医师的专科培训,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包括麻醉方法、麻醉药物的使用、麻醉安全等,以此建立麻醉学的理论基础。
2. 临床实践:候选人需要在正规医院的麻醉科进行临床实践,与导师一起参与手术麻醉工作,并积累临床经验。
期间要学会正确评估患者的麻醉需求,合理选择麻醉方法,并熟悉各类麻醉设备的操作。
3. 培训考核:候选人将接受培训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通过综合评估,判断候选人是否满足成为麻醉科医师的标准。
三、专业素养1. 职业道德:麻醉科医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隐私权,遵循医疗伦理规范,并秉持医者仁心的原则。
2. 沟通能力:麻醉科医师要能够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担忧,并正确传达麻醉操作的信息。
3. 备勤责任:候选人应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随时为患者提供麻醉服务,并承担意识障碍和术后镇痛的后续管理。
四、继续教育1. 学术交流:麻醉科医师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或研讨会,分享自己的经验与学习,并开展学术研究。
2. 继续培训:麻醉科医师应定期参加各类培训课程,以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水平,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变革。
3. 评估考核:定期对麻醉科医师进行评估考核,以确保其持续的专业发展和执业能力。
医院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规定(标准版)
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规定
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制度,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
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
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
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省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必要时由省上级主管单位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医师手术资格准入与授权管理制度
医师手术资格准入与授权管理制度为明确各级医师手术的权限,加强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的安全和质量,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 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执业地点在我院。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年以内者.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并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 逐步开展四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准入与分级授权制度
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准入与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自身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进行麻醉和镇痛医疗处置的相关科室。
三、具体内容(一)、麻醉与镇痛医师的资格准入原则:1.麻醉医师准入原则:担任主麻的的医师必须具备麻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具备麻醉相关专业的学历。
2.镇痛医师准入原则:实施镇痛的医师必须经过镇痛药品使用的相关培训,具备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具备临床相关专业的学历。
3.麻醉与镇痛资格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医务科定期组织对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必须依照医师实际能力提升而变动,不能仅随职称晋升而变动,再授权具体程序详见《麻醉与镇痛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二)、麻醉与镇痛项目的分级标准:1.按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分为五级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3. 按手术分级标准:分为四级4.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三)、麻醉医师的麻醉与镇痛分级授权标准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危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医师执业资格审核及准入制度
医师执业资格审核及准入制度文件名称医师执业资格审核及准入制度文件编码总页数4制定部门医务科版本号2023-08-01审核人签批人1.目的为加强对执业医师的管理,保障其执业活动的合法性,加强执业医师队伍管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执业医师。
3.相关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3.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3.3《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卫医政发﹝2023﹞12号)4.定义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5.内容5.1医师进行相关执业活动的基本要求5.1.1医师执业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方可从事医师工作,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5.1.2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或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人员必须在上级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包括不能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
未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师书写的有关诊疗活动的记录,必须由上级执业医师签字确认。
5.1.3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2医师执业资格审核及准入制度内容5.2.1临床类别学生,根据医院相关情况安排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取《医师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后,注册《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在我院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实习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进行部分医疗技术操作,禁止独立执业。
5.2.2医院调入、借调或聘用的医师以及在医院进修学习的医师,如需独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必须进行执业医师注册或变更注册,确保依法行医,如未在医院进行执业注册,则不可独立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5.2.3已办理执业注册,需改变原执业类别或执业范围的,须经有关科室主任同意后,向所在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依法审核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执业变更。
手术准入资格管理制度
手术准入资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手术的准入管理,保障患者手术安全,提高手术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内进行的各类手术,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外科手术、麻醉手术、微创手术、心脏手术等。
三、手术准入资格的核定1. 医生审核(1)患者需经本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审核手术必要性和可行性,医生需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符合手术适应症,并综合考虑患者的全面情况,例如年龄、基础疾病、手术风险等。
2. 专科会诊(1)本机构设立专科会诊制度,由各学科专家组成专科会诊团队,对患者的手术计划进行讨论和决策。
(2)会诊意见需书面记录,包括手术的必要性、风险预估、手术方案等内容。
3. 术前评估(1)患者需进行术前评估,包括实验室检查、心电图、心功能评估等。
(2)评估内容需包含对患者手术的适应性评估和术前准备情况。
4. 患者知情同意(1)患者需在知晓手术风险和后果后,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未成年人的患者需有监护人签署同意书。
5. 麻醉风险评估(1)患者需进行麻醉风险评估,确定麻醉方式和麻醉医师。
(2)评估内容包括麻醉前评估、术中麻醉管理和麻醉后的处理。
6. 护理评估(1)患者需进行护理评估,包括对患者的照顾关心、康复护理等。
(2)护理评估需综合考虑患者的生理和心理状况。
7. 术前准备(1)患者需进行术前的身体准备,包括清洁消毒、禁食等。
(2)必要时,需进行特殊的术前准备,例如肠镜清洗、抗生素预防等。
8. 术前教育(1)患者需接受手术相关的术前教育,包括手术过程、术后护理等内容。
(2)教育内容需以口头和书面形式进行,确保患者了解手术相关信息。
四、准入资格的审批1. 手术准入资格需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审批程序包括医务部、护理部、质控部等。
2. 未经审批的手术准入资格不得进行手术操作。
五、手术风险的评估1. 手术风险需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手术本身的风险、麻醉的风险以及患者的个人风险等。
2. 风险评估需根据风险程度确定手术操作的复杂程度和处理方案。
医院手术准入制度
医院手术准入制度
一、凡医生要取得手术资格先由医生提出申请,由医院或医院委托科主任主持对每位医生根据其本专业的实际工龄、职称、工作能力进行认定,并提出具体的手术类型。
二、不同年资的医生只能担当相应类型的手术,不能担当高于其年资和技能的手术。
三、进修生不得以主刀身份从事任何类型手术及麻醉;新分配来的医生在未取得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之前不得担当主刀从事任何手术及麻醉。
四、各级医生要进行考核后方能进入相关手术准入范围;主刀医生承担术中技术责任。
五、手术准入考核办法:手术准入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
目前由医院主持考核的手术范围为:阴式子宫切除术、腹腔镜下子宫切除术、妇科四级内镜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由医院委托科主任主持考核的手术范围为:剖宫产术、经腹全子宫或次全子宫切除术、腹腔镜检查、腹腔镜下附件手术、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剔除及其他部分四类以下手术。
六、凡违反手术准入制度,私自开展超范围手术的医生,按照职工奖惩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相关科室科主任知情不报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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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和山西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各级医疗机构需建立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制度,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特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制度》。
一、实施麻醉资格申请
1对2017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医师资格进入麻醉科工作的临床医师,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并申请相应资格准入。
2对已经取得相应麻醉资质的医师,严格执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二、实行麻醉资格准入评议考核
1医院成立麻醉医师资格准入评定考核小组。
2科主任对申请麻醉资格准入医师在本专业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审核,签署《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审核意见后报医务科。
3医务科委托麻醉医师资格评定考核小组对申请医师考核。
4.考核内容包括该医师医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执业能力考察。
具体相应麻醉权限病人麻醉操作包括:麻醉风险评估,麻醉计划制定,麻醉药物使用,麻醉实施,术中相关并发症的处理等。
4考核合格者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
5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通过,签批。
医院内公示,医务科备案,麻醉科准入执行。
麻醉科麻醉资格评定考核小组
组长宋代臣
组员原宇光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