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花东镇槽罐车二甲苯泄漏污染事件处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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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006年1月6日12时30分,一辆装载有11吨化学危险品二甲苯的槽罐车,开到花都区花东镇的广州市千江油漆有限公司。司机把车停在公司的大门口,下车到门卫处进行登记,刚到门岗,就发现车子慢慢向后滑,司机慌忙向车子跑去,但为时已晚,槽罐车滑入干江油漆有限公司前的一条水沟,二甲苯立刻通过槽罐车顶部直径约3厘米的三个通气阀急速流入水渠,门卫保安立刻拨打了110指挥中心。市区两级政府迅速组织多个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由于事发地点距离新街河口20公里,沿途没有自来水厂,因此事件没有对附近居民自来水供应造成影响。花都区法院于6月7日对肇事司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二)污染事件处理

1.应急接报

花都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报后,立即向花都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告。林树森、张广宁和凌伟宪等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花都区政府会同市环保、公安消防、水利等部门及时处理,全力消除污染,确保市民健康和环境安全,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快速出警

花都区政府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区环保、水利、公安、消防、安监、花东、花山镇政府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环保、水利等部门报告。花都区王中丙区长、常务副区长楼旭逵、副区长谭东方亲赴现场指挥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市环保同丁红都局长、李辛副局长,以及市水利局领导立即带领专家组赶赴现场会同花都区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污染处置工作。

3.调查及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约有0.88吨的二甲苯从槽罐顶部的通气阀溢出流入水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二甲苯是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

一旦扩散得不到控制,将会直接威胁到下游江村、西村和石门三个水厂的生产安全和广大市民的饮水安全,根据现场的泄漏及水系流向情况,现场立即开展以下几项应急措施:

(1)市水利局、花东、花山镇等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截断事发地点水渠上游来水,关闭水渠下游水闸,控制污染范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紧急召开会议,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应急处理措施进行研究。

(3)立即由市环保局联系有关专业处理公司和防化部队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请有关部门紧急提供活性炭、吸油毡等处理材料。

(4)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到事发现场及事件点下游河流沿线进行布点监测,及时掌握事件点下游沿线水质污染情况。

4.善后措施

肇事的槽罐车于6日下午2时30分被吊出渠沟并转移到安全位置,污染源头被完全切断。下午3时,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利局、花都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召开现场会,对事件处理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在市环保局建议下,会议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1)事件处理由花都区政府牵头负责,市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

(2)确保将污染范围控制在花都区内,避免污染物扩散,进而影响下游西部水源。花都区政府立即下发通知,要求下游地区加强警戒,有关村镇严防死守,暂时停止向沿途河涌取水,并派出治安联防队员加强巡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环保部门监督有资质的专业清理队伍,做好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工作。

(3)环保部门根据水渠流向,对沿程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及时全面掌握污染范围和影响程度。

(4)由花都区政府负责,做好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工作,在与市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形成新闻通稿。

(5)由市环保局协调白云区,在下游白云区与花都区交界处和白云区神山水厂布点监测。

事发当晚,花都区政府楼旭逵、谭东方等区领导与广州市环保局丁红都局长在认真分析下游8个环境监测点位的连续水质监测的结果及对工程技术措施的效果评估基础上,决定由花都区政府立即成立以楼旭逵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应急小组,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全力协助开展工作;花都区政府统一发布相关新闻;采取同步监测的方式,进一步查清污染带的长度、高峰区域和移动等情况,由市环保局协调专业环保公司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采取有效的工程处置措施,务必将污染控制在花都境内。

会后,市、区有关部门立即连夜落实上述工作部署,对下游水闸、人工临时水坝敷设吸油毡、稻草,加大活性炭、木屑等吸附物的投放量,增强吸附能力;7日凌晨3时开始,分别在事发地点下游约8公里处的清布桥和12公里处新雅大桥前的橡皮坝附近设置了拦截带,并投放了大量竹木、活性炭、木屑、稻草;至此,从事发地到新雅大桥之间13公里区间内已经设置了5条防线,投放了活性炭19吨、木屑近1000包、稻草14000余斤。

7—10日,花都区有关部门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专业清理公司对二甲苯进行收集。11~12日,全线采样监测结果达标,鉴于事件现场已得到完全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13日区环保局提请区政府解除对花都区花东镇天和村二甲苯泄漏事件的警戒。15~16日,区环保局与区水利部门密切配合,对受影响的渠(河)段实施分段放水,从上游开始逐步拆除拦截坝,清理稻草、木屑、活性碳等吸附物,并将清理物送工厂锅炉焚烧。

整个事件过程,二甲苯超标的河段基本控制在事发点至下游7公里的清布桥范围内,至下游13公里处的新雅大桥段则完全达标或末检出,新雅大桥至新街河口的8公里河段未检出二甲苯,没有对下游水源造成任何影响。至此,二甲苯泄漏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泄漏的二甲苯大部分

已被回收,受影响渠(河)段二甲苯监测值已达到标准(或未检出),事件的警戒已解除。

肇事车辆已由交通部门依法扣留,肇事司机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刑事拘留,立案调查。与事件有关联的广州市千江油漆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整改,并责令其在门口对出的水沟安装防护栏。花都区环保部门依法向肇事车辆所属运输公司追讨处理处置费用,追回处理处置费用15万元。

5.环境监测

市、区环境监测人员在事件点下游沿线主要设置了七个断面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当天事件点河水中二甲苯的浓度高达239毫克/升,超标478倍,其它主要监测断面的二甲苯浓度为:花都大道花东段56,94毫克/升,超标113.88倍,联群新村122.8毫克/升,超标225.6倍、机场西35.81毫克/升,超标71.62倍,污染相当严重。

随着处置措施的落实,二甲苯的浓度呈现现快速下降的趋势,8日凌晨l时,清布桥断面的二甲苯从最高值的1,82毫克/升下降为0.4日毫克/升,首度达标,此后浓度进一步下降,至10日上午9时未栓出;而7日下午4时30分至今;橡皮坝、新雅大桥断面一直未检出二甲苯成分;至10日中午,二甲苯超标集中在联群新村水闸以上约600米区间,但浓度已从事发时的超标近480倍下降为1倍。

11~12日,受二甲苯影响的渠(河)段全线各监测断面二甲苯监测值均达标(或未检出),表明事件现场已得到完全控制,造成污染的条件已经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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