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劳动争议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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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基层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 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依据法律法 规、政策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通过平等协商 的方法,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以消 除纷争的活动。
一是其调解机构是社会组织,而不是国家机关 二是其调解活动具有任意性,基本上不受固定 程序和形式的约束,也可将道德规范、社会习惯作 为调解的依据 三是调解书仅具有合同性质,不具有强制执行 的效力
合意方式 劳动争议处理
裁判方式
劳动争议处理的合意方式,即当事人双方通过 一定形式的协商、妥协,从而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 协议,因而又称为妥协方式或协议方式。
(1)和解。即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特征主要是,当事人面对面协商,无需第三人参与,协议的达成 和遵守完全出自双方的自愿。
集体争议则发生于多个劳动者或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 争议的内容涉及多个劳动者或工会。
集体争议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多个劳动者因同样原因 而引起的争议;另一类是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2)以劳动争议的客体为标准,可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 争议
权利争议,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由相关法律或合同 予以确定,当事人因执行这些法律或合同,为实现这些已确 定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1.申请调解
(1)申请的自愿性 (2)申请调解受时间限制,即应当自争议发生之 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3)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形式既 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2.争议受理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 见,对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应做好记录,在3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1)从争议主体看,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双方 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
(2)从争议内容看,劳动争议的内容是劳动关 系双方特定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3)从争议形式看,劳动争议表现为当事人双 方不同诉求的表达
(1)以劳动争议涉及的人数为标准,可分为个别争议和 集体争议
个别争议的主体通常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争议 的内容仅涉及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的,要审查是否属于劳动 争议,申请人是否合格,被申请人是否明确,是否符合 受案范围,并在4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应向何 处申诉
3.调解前准备
劳动争议受理后,开始调解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如进一步审查申请书内容,如果发现内容有欠缺,应当 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
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收集有 关证据
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时间和地点等 调解员中有符合回避条件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 有权申请其回避
4.实施调解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 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调解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调解应当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 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劝说、引导,使劳动争议 在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到解决。我国立法中的劳动争 议调解,包括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仲裁程序中调解和 诉讼程序中调解。
(3)调停。即当事人双方在第三人的居中调和下,按照第三人 提出的关于解决有争议问题的建议,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调停与调解的主要区别在于,调解机构只促使当事人和解而不提 出建议,调停机构则要提出调停方案并促使当事人接受。
利益争议,是指当事人主张的权利义务没有通过相关法 律或合同事先确定,而是当事人在集体谈判中提出新的权利 要求而发生的争议。
(3)以劳动争议发生的地域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用人单 位劳动争议、区域劳动争议和行业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是指发生在同一用人单位中的劳动 争议。
区域和行业劳动争议,是发生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的劳 动争议。
(4)以有无涉外因素为标准,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和涉 外劳动争议
国内劳动争议,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的劳动争议。
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具有外国国籍或 无国籍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将适用该法的劳动争议 界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争议 (3)因除名、辞职、辞退、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 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 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的裁判方式,即由特定机构对劳 动争议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处理决 定,使纷争得以解决。
(1)裁决。即由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机构依法 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
(2)判决。即由审判机构依法对劳动争议作出 判决。
(1)着重调解原则 (2)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 (3)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5.调解协议的生效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 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一是一般效力。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 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是特殊效力。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 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 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用人单位内部 依法设立的,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组织。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由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 员会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企业、事 业单位根据需要也可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 争议受理 调节前准备 实施调解 调解协议生效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 则称劳资争议或劳资纠纷,劳动争议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劳动争议是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 切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劳动保险争议、劳动行政争 议等。
狭义的劳动争议则仅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关 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即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之间基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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