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卡购销协议书(标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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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卡购销协议书(标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购销协议书甲方电器()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标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胸卡(以下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1.产品名称、规格等具体事项如下,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供甲方确认。
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胸卡8.5*5.5cm15.2元2251张34215.2元透明卡套0.8元2251张1800.8元套夹0.5元2251张1125.5元吊绳/印刷3元2251张6753元合计43,894.5元2.产品制造者标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产品包装要求盒装第二条交付及检验1.本协议项下产品以甲方确认的样品及产品说明书、标签、标注、外包装等所作的说明作为检验标准。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交付甲方,并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检验工作。
3.产品交付甲方后,由甲方人员对产品外包装和数量进行检验,如产品的规格、数量不符或外包装存在瑕疵、污损等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要求乙方立即退货、交付替代品、补足不足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产品全部检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检验合格单。
检验合格单交付时视为产品不存在可以从外包装上看出的瑕疵。
第三条货款结算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务规定或甲方认可的金额为货款总额的发票;2.甲方应
于本协议项下的产品全部初验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以下银行账号一次性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43,894.5元乙方开户行乙方银行账号第四条质量保证1.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产品检验只是对于产品的外包装及数量进行检验,对于产品的实际状况和质量情况并未作检验,因此,在产品检验合格后如发现产品存在的瑕疵、污损、质量不合格或其他不符合本协议检验标准的情况(以下简称“隐蔽瑕疵”),甲方应在发现后的合1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要求乙方退货、交付替代品、修复隐蔽瑕疵、减少货款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退货、交付替代品、修复瑕疵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因乙方交付的产品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保证甲方免责。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但因甲方或第三方自己原因造成的损害除外。
第五条包装要求为确保产品在运输及储存时质量、外观的完好无损,乙方要使用防潮、防晒、防压、防水、防腐等合理的方式或其它甲方指定的方式包装。
由于产品包装不良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法保证1.乙方保证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合法资格,有权缔结本协议向甲方销售本协议项下产品且已经获得履行本协议项
下的义务需要的所有许可和审批。
乙方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守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所有适用的标准、条款和规定。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包装、标识标注、保修、安全等所有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业标准来生产、包装、标注产品和进行销售(如作出安全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不会有第三方对产品向甲方主张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3.如相关管理部门、甲方客户、产品的最终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就本条上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履约资格、产品的法律手续、质量、包装、标识标注以及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内容)提出任何质疑,乙方应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并保证甲方免责。
且,就甲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知识产权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物品中包含有甲方商标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用于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如果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保密责任乙方应将通过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了解到的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销售政策等各项信息作为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确保了解到上述信息的乙方员工同样遵守本保密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产品的,则应按未交付部分产品的货款金额向甲方支付3%/天的逾期
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货款,则应按未支付部分的货款金额向乙方支付3%/天的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1.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由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1
(2)乙方延迟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超过10天
(3)产品验收2次不合格;
(4)破产、解散、清算及其他类似程序开始时;
(5)合并、分立、转让资产等组织上有重大变更时;;
(6)不论任何理由,连续停止经营活动一个月以上时;
(7)被认为发生类似第
(1)项至第
(5)项的其他情况时。
2.解除权的行使,不妨碍甲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有效期与终止1.本协议有效期自xx年6月4日至xx年8月31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不妨碍一方应履行而未履行义务的继续执行。
3.本协议终止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并且守约方有权就违约方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提出赔偿。
第十三条其他1.本协议附件一《承诺书》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同时签署并同意《承诺书》的全部内容。
乙方签署《承诺书》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本协议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本协议第四条质量保证条款、第五条合法保证条款及第六条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甲方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标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xx年月日xx 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