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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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摘要:或有事项普遍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或有事项对企业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的影响越来越大。本文分析了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或有事项或有负债会计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对或有事项的定义:“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事项通常包括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商业汇票贴现、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或有事项作为一种潜在因素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如不重视,往往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导致清算、兼并或破产。本文对我国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现状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现状
在我国,有关或有事项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缺乏专门化、系统化的研究。理论研究的匮乏导致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缺少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指导,同时表现出或有事项在会计事务处理中的不规范、水平低。目前的会计准则,只对部分或有事项作了很笼统的规定,对大部分或有事项缺乏相应的政策。在会计实务处理中,仅对应收票据贴现等个别或有事项能进行会计处理,甚至很多中小企
业根本不知或有事项为何物。正式由于我国有关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理论依据的缺乏,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对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企业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典型的案例有新疆啤酒花公司的“啤酒花事件”。新疆啤酒花在该事件事发之前,一直隐瞒近10亿的担保,未对该或有事项进行披露,投资者无从知道这样的风险。后在该公司董事长失踪后被查出,消息一经公布后,啤酒花连遭数个跌停板,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由此可见,加强对或有事项会政策的研究,不仅对完善具体的会计准则有着直接的作用,而且对提高企业财会人员关于或有事项的理论认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都有重要意义。同时,在会计上充分反映或有事项,尤其是或有负债和或有损失,不但可以强化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更好地为信息使用者服务,而且还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忧患意识,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防范短期行为。
二、或有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关于或有事项的处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或有事项披露不充分、不规范
我国《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应分类披露如下内容: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
原因。目前,很多企业在或有事项披露中存在不够充分、不够规范,存在重大遗漏等问题。通常表现为对担保、对诉讼、对仲裁等或有事项的内容及原因披露不够,没有合理估计或有事项对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出带来的影响。有的企业甚至以保护商业机密为由不予以披露对公司不利的或有事项。还有的企业在年报中对或有事项的披露不够规范,表现为没有进行集中披露,而是分散在财务报表的各个部分,减弱集中披露对企业带来的影响,隐瞒企业的真实资产负债情况。
(二)对应确认的或有负债普遍没有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准则要求,只要一项或有负债满足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三个条件就应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单列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原因及金额。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均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预计负债的确认与计量,例如家电类企业在销售产品时通常都有保修承诺,因未来支付维修费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根据维修比例,未来支付的维修费可以进行合理估计,所以一旦销售后就应计提预计负债,以降低企业未来的财务风险。但是,大部分家电企业预计负债通常为0,典型的有四川长虹多年的会计报表预计负债一直为0,预计负债科目在长虹资产负债表上形同虚设。如果对此类或有负债未予以充分、规范的披露,则隐藏了可能的财务风险,不利于投资
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三)忽视了对担保事项的管理
债务担保是企业中较为普遍的或有事项。作为提供担保的一方,在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常常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企业常常因为对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了自身净资产可承受的担保能力,往往将自身置于巨大的财务风险之中。在债务担保中较为普遍的是母子公司之间关联担保,这通常会放大企业的财务风险,一旦被担保方无法偿还债务,自身也会限于财务困境。较为典型的案例就是上文中提到的新疆啤酒花公司的“啤酒花事件”。因此从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客观、充分地反映企业因担保义务而承担的潜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
导致或有事项会计处理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或有事项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或有事项的确认需待未来事项的发生。正式由于具有隐蔽性这一特点,企业管理者往往不愿意披露对其不利的或有事项,而且外部监管机构很难察觉。此外,或有事项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会计准则不能将所以或有事项囊括其中,因此缺乏相应会计准则的规范约束,也为企业不充分、规范披露或有事项留下了政策漏洞。最后,我国企业财务人员普遍对或有事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有关或有事项正确会计处理的相应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经验也是重要原因。
三、完善或有事项会计处理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或有负债理论研究,制度更具操作性的会计制度
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关于或有事项的认定标准、计量标准仍然是定性描述,企业财务人员在对或有事项进行认定和计量时绝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主观判断。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也不断增加,所以对或有事项进行准确的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在进行财务处理时的准绳,因此加强或有负债理论研究,制度更具操作性的会计制度就显得尤为急迫和重要。
(二)加强或有事项披露的完备性及规范性
对企业或有负债进行充分而规范的披露,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于预计负债,除了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单列科目披露外,还应当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可能性的判断依据,必要时应参考专家的意见,将其所依据的影响因素及其性质、估计的程序和方法披露在报表附注中。此外,企业要完善内控制度,对或有事项加强管理。对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的或有事项进行源头控制,对已发生的或有事项要按会计准则要求充分披露,同时对其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充分评估。对于或有事项披露的例外原则,财务报告应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这就要求企业全面披露经济事项,否则会给管理当局增加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借口,同时违背了充分披露原则和重要性原则,损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者的利益。
(三)加强或有负债担保的管理
企业对外担保会给自身带来较大的风险,所以一般企业在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