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2001年(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最新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诉讼法卷(三)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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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1. 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指人民法院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
我国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3.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二、简答题1.简述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条规定确立了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内容:1)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人民法院是我国法定的唯一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和对被告人的定罪权。
2)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有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得将任何人确定有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在被起诉至法院前是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后至判决前都是被告人,有罪判决作出后才成为罪犯。
3)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并给予被告人一切辩护上所需的保障,如充分听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等。
这一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体现:1)改变了被刑事追诉者的称谓,区分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
2)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使得检察院不再享有定罪权。
3)明确了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4)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分别予以不起诉和判决无罪的处理。
2. 简述相对不起诉的情形相对不起诉,又称为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诉讼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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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一)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2.控诉证据3.侦查行为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逮捕的情形。
2.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三、论述题(25分)试从比较和历史的角度论述我国的检察院案卷移送方式。
四、案例题(25分)被告人王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王某被羁押在该市某看守所内。
王某聘请律师张某作为其辩护人,对其进行刑事辩护。
请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如果王某聘请其妻子李某(非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李某的权利又与张某有什么不同?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既判力2.应诉管辖3.执行竞合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裁判。
2.简述执行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民事诉讼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2.试从辩论主义的角度论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证据的收集。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指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物质损失以及应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企事业单位。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因犯罪行为而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刑事被告人或依法应对刑事被告人的行为负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在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便成为民事被告人。
2.控诉证据亦称不利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它是肯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罪或加重其罪责的证据。
是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控诉和人民法院制作有罪判决、加重刑罚的根据。
3.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是既包括侦查机关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的行为,又包括侦查机关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001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刑法学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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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刑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本题共5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1.享有()和()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外交特权豁免权【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考生注意】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
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犯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盲人从轻【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生理缺陷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盲人和从轻。
3.管制的期限,为()以上()以下。
【答案】三个月二年【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管制刑的期限。
《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三个月和二年。
【考生注意】本题是一道法条题的题目。
对于直接复述法条内容的法条题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要作到一字不错。
以本题为例,有考生作答:三月、两年,这样的回答,两个填空都是错误的,尽管该考生可能对管制刑的期限问题非常清楚,但由于没有作到回答精确,白白丢失了两分。
4.追诉期限从()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起计算。
【答案】犯罪之日终了之日【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追诉期限的计算。
2001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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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刑法学一、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每题3分,共15分)1.刑法中关于中止犯的处罚规定。
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行为人是中止犯,中止犯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他又实施了中止把罪行为,从而消除或者减小了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意图,但在犯罪过程中却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转变为中止犯罪的心理态度,从而其主观恶性也已经减小或者消失,因此刑法对中止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如何定罪处罚?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的故意,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些条件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对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对此,我国刑法第5条第2款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3.刑法在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中,关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含义如何理解?答:我国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里,关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罚,在刑法修改以前是按照贪污罪论处;刑法修改以后,不再以贪污罪定罪量刑,而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前不能退还的。
这里的不退还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不能退还,如果是行为人客观上有能力退还但是恶意不退还,想据为已有,则构成其他犯罪,不再以本罪定罪量刑。
4.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中的“多次盗窃”,应如何认定?答: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的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多次秘密窃取或者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认为,对于累汁盗窃数额虽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多次实施盗窃的,也构成本罪,所谓多次,通常是指3次以上,包括本数在内;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人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对于盗窃不足3次,且窃取财物数额较小的,不应认为是犯罪。
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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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中国法制史试题一、中国古代法制指导思想有哪些主要变化?它对各时期的法律制度有何影响?(25分)二、分析汉、唐有关亲属相隐制度的发展及其立法指导思想,并请谈谈您对这一法律政策的看法。
(25分)三、概述古代继承制度的内容并归纳其特点。
(25分)四、举例说明宋代司法制度的变化发展,并分析其原因。
(此题只要求中国法制史研究方向的考生回答,25分)五、试比较《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之区别,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5分)参考答案一、中国古代法制指导思想有哪些主要变化?它对各时期的法律制度有何影响?(25分)【解答】中国古代法制的指导思想共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第一阶段为夏商周三代的神权法思想统治时期。
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起源很早,夏朝时奴隶主已开始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来奴役、压迫人民和镇压其他不服从其统治的贵族。
随着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和王权的加强,神权法思想到商朝达到了高峰,殷商奴隶主称其祖先为上帝子孙。
到了周朝、神权法思想开始动摇,他一方面继承了夏商神权法思想,认为“君权神援”,另一方面又提出“德”的概念,主张“以德配天”。
但同时应当看到,中国古代的神权是依附于王权的,神权法与神权政治从未强大到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神权法思想始终以世俗政权的政治需要为转移。
在夏商周三代,确立了“矜老恒幼”的原则,推行“疑罪从轻惟教”的原则,开始了“礼法结合”的步伐,“出礼则入刑。
”这一切,均是“明德慎罚”,“以德配天”的具体体现。
第二个阶段为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时期。
“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大解放,儒、墨、道、法等影响其后两千多年的思想大流派均在此时相继出现。
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几乎所有的重大问题都在这一时期被提出来了,如法律起源问题、德刑关系问题、人治与法治的问题、民本与君本的问题、君臣关系问题、法先王与法后王的问题等等。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专业课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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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简释下列概念及主要区别(每小题5分,共30分) 1.时间效力和时效 答: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 其中,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法的性质和需要而定。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 后果的法律制度。它包括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时间效力和时效的主要区别包括:① 前者是法理的概念,指各部门 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后者是民法的概念,是请求法 院保护的时间限制;② 前者是时间点,后者是时间段。
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② 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一般是公共财产;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则
是非国有制企业的财产。 ③ 侵犯的主要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的廉洁性;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
6.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 答: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 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 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包括: ① 强迫交易罪之主观方面以强迫受害人交易且多数情况下欲借此交 易获取不公平之利益为目的;抢劫罪构成之主观方面以直接将受害人财 物据为已有为目的。可见,二者在主观方面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以进行 不公平交易为直接目的,而后者则以获取“不义之财”为目的。 ② 一般而言,两罪的犯罪主体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法秩序的藐视程 度是有差别的,强迫交易罪的主观恶性小于抢劫罪,因为前者的犯罪主 体对其犯罪行为有所“掩饰”,以交易为掩饰,其仍愿以一定利益与受害 人进行交易;而后者的犯罪主体对刑罚的“顾虑”程度则小得多,其欲以 无偿之手段强占他人财物。这种差别也正是强迫交易罪的法定刑明显低 于抢劫罪的法定刑之原因所在。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1999(答案)年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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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1999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10分)1.裁定[解答] 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的审理,或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文书。
裁定一经生效,必须执行。
2.证明要求[解答]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要求,是指诉讼中对案仆事实的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或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的讣明要求是查明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
3.强制措施[解答]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安个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现行犯、重大嫌疑人逃匿、自杀、毁灭罪证、继续犯罪,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4.独任庭[解答] 独任庭指案件由审判员一人开庭审理的组织形式,是我国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之一。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
5.单位犯罪诉讼程序[解答] 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的特殊诉讼程序。
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应称为“犯罪嫌疑单位”;进入审判阶段应称为“被告单位”;经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应称为“犯罪单位”。
[评述] 刑事诉讼法试卷的名词解释一般为5个,每个2分,共10分。
这些名词都是常见的知识点,非常重要,考生应当掌握。
我们认为,在作答时,将名词的概念解释清楚即可,没有必要展开。
[解答参考资料] 胡锡庆主编《新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胡锡庆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
二、简答题。
(每题5分,共10分)1.死刑复核程序与再审程序有何区别?[解答]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
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与再审程序都为特别程序,都是实现审判监督的方式,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学200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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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2001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5分,共30分)1.刑事诉讼结构。
[解答] 刑事诉讼结构的基本含义是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间的法律关系。
刑事诉讼结构可分为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两个方面,前者是指控诉、辩护和裁判三方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形式,后者则是指三方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主要诉讼阶段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形式。
刑事诉讼结构据此可包括刑事侦查结构、刑事起诉结构和刑事审判结构三个主要部分。
现代西方国家的刑事诉讼结构可分为大陆国家的审问式模式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对抗式模式。
2.刑事诉讼中止。
[解答] 诉讼中止,是指在立案以后到案件审结的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情况而将正在进行的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障碍消除后,再恢复诉讼。
诉讼中止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既不撤销案件,也不终止诉讼,只将诉讼程序暂时地、不定期地停止,待引起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以后,诉讼继续进行,中止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仍然有效,有关机关或诉讼参与人有权利(权力)和义务完成法定的诉讼行为。
诉讼中止期间所占用的时间既不计入专门机关的诉讼时效,也不影响当事人行使一定的诉讼权利。
3.暂予监外执行。
[解答]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的办法。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作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交付执行前,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另一种是交付执行后,监狱或者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4.死刑复奏。
[解答] 中国古代的死刑复核制度。
指已经判决死刑的案件,执行前必须奏请皇帝核准。
此制正式始于隋,《隋书·刑法志》记:“开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
”唐太宗为慎刑起见而下令:“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
后又认为,决囚虽行三复奏,但顷刻之间完毕,仍不够慎重,于是改为五复奏。
但犯恶逆以上罪的只准一复奏。
宋、明、清各代法律对死刑复奏都作了专门规定。
(NEW)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4刑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d85d20e6a8956bec0875e34c.png)
(4)关于立功的认定问题
《解释》第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所参 与的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立功。换 句话说,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所参与的共同犯罪的罪 行的,不能认定为立功。对于揭发同案犯所参与的共同犯罪的罪行的, 《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考研真题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考研真题2011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2007年华东政法大学604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6年华东政法大学314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5年华东政法大学314刑事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314刑事法学考研真题2003年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2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1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0年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614刑法学刑法学日期2013年1月日上午内容心填昌完整准填漏填或在指定以外地方暮下列概念及主区别是否描成如果为构成成当构成何如何浙江温幼儿园女教师常以待小朋友取乐比如拉扯小朋友使其悬中涉及人伤害刑法并分则数形态5e岁某山区庄村民43岁伐林木判处有
参考答案: 一、简释下列概念及主要区别(每小题5分,共30分) 1.时间效力和时效 答: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 其中,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法的性质和需要而定。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 后果的法律制度。它包括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时间效力和时效的主要区别包括:① 前者是法理的概念,指各部门 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溯及力问题.后者是民法的概念,是请求法 院保护的时间限制;② 前者是时间点,后者是时间段。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法学综合真题(1998-2009)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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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华东政法学院1998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 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 法律体系2. 法系3. 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判地继承旧法?3、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何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
2001年法律硕士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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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1、附带性审查【答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运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它是宪法实施保障的一种方式,与宪法控诉相对应。
【考生注意】这是考察违宪审查的方式。
在记忆时,要正确理解“附带”的含义。
附带性审查与专门审查相对应,是一种在美国式的司法审查体制下的审查方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案】它是我国的政体,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具体说来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具有优越性。
【考点分析】这是考察人大制度的内容。
内容本身在教材上有完整的表述,答题时要注意完整性。
人大制度与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制度,后者是我国的国家机关。
二、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1、在英国,尽管1215年的()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A、《权利法案》B、《自由大宪章》C、《人身保护法》D、《王位继承法》【答案】B【考点分析】第1项是1689通过的,第3项是1676年通过的,第4项是1700年通过的,只有第3项是1215年能过的。
所以只有第2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除了本题所列的四个文件外,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等都是世界宪法史上重要的文献,可以放在一起记忆。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真题(199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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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真题(1999-2009)第一篇: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考研真题(1999-2009) 笃行致知明德崇法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历年考研真题1999年-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99年专业卷一、概念比较。
(简述概念并简单比较,每题6分,共30分)1、劳动合同、集体合同2、破产财产、破产债权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4、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国有资产评估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污染与破坏报告制度二、简答题。
(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简述我国股票上市的条件。
3、根据我国竞争法简述对倾销行为的认定。
三、论述题。
(每题20分,共40分)1、保护弱者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意义及在经济法中的体现。
2、结合我国实际阐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及其作用。
民商事基础卷一、区别下列各组概念。
(每题5分,共20分)1、要物行为(又称实践行为)与民事法律事实构成2、非法占有与不当得利3、非法人团体与合伙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32分)1、简述定金的概念与特征。
2、试比较代理与无因管理的异同。
3、简述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4、简述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异同。
三、论述题。
(每题15分,共30分)1、为什么说物权是支配权?2、试论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经济法学00年专业卷一、解释下列名词,并指出相互联系或区别(每题5分,共30分)1、历史学派与社会市场经济理论2、垄断与限制竞争- 1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经济法卷一、比较下列各组概念(每题5分,共30分)1、消费者权益的社会保护和国家保护2、产品缺陷和产品瑕疵3、证券发行审核中的申报制和核准制4、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反垄断法理论)5、环境权和发展权二、简答题。
(每题10分,共40分)1、简要评述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2、举例分析我国目前产业政策法制化趋势3、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列出的对假冒或虚假行为的法律规制为例,说明我国竞争法上的告诉立法,特征及其效用4、如何完善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论述题。
[考研真题]200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综合课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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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年份】年月【考试科目】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满分分年法硕试题——综合课第一部分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法地预测作用、私法二、判断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正确地打√,错误地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法律地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习惯到习惯再到成文法地发展过程.、法律与道德都是由一定地强制力保证实施地社会规范.、法地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地意志决定地.、法地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地本质和目地.、法律制定程序不同于立法程序.、法律地两大基本地、主要地构成要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法律后果就是法律制裁.、法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地相对独立性是与法律职业专门化等因素相联系地.、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在我国,法地渊源特指法地内容地来源.、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地思想、观点地总称.、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一样,都是法律制裁地方式.、文义解释就是将被解释地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地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法律责任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违法行为而采取地惩罚措施.、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地,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地事实.、权利是可能地,义务是必须地.、按照法律规范内容地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法律地溯及力又称法律地溯及既往地效力.、立法体制就是有关立法权限地制度结构.、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三、简答题(本题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简述法地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地区别.四、论述题(本题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试论司法权地性质及其保障.第二部分宪法学一、名词解释(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附带性审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选择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地,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地字母涂黑)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在英国,尽管年地()并不是近代意义地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地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地确立,产生了非常大地影响.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权利法案》.《自由大宪章》.《人身保护法》.《王位继承法》、世界各国宪法实施保障地体制主要有()..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地体制 .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地体制.执政党负责保障实施地体制.专门机构负责保障实施地体制、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地补充”,是在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修正时作出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我国宪法规定地解释宪法地机关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地规定,享有选举权地基本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在我国居住满三年.年满周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政权机关.基层政权机关地派出机关 .基层群众性团体、我国宪法地修改,由()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地三分之二以上地多数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五分之一以上地全国人大代表、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不受法律追究地权利是指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地发言.各种会议上地发言.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地表决.进行视察活动时地一切行为、根据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设立地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地自治权,但()除外..司法终审权.外交权.国防权.货币发行权、我国公民广义地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全国人大常委地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地职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地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必须是年满()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岁周岁周岁周岁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分析题(本题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地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地职责.(请以这一规定来分析宪法规范所具有地最主要地特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第三部分中国法制史一、填空题(本题共小题、空,每空分,满分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周有乱政,而作().、在清朝,()是中央主审机关,()是中央监察机关.二、判断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正确地打√,错误地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所谓“殷彝”,指地是商朝地法律.、汉朝以律、令、格、式为基本地法律形式.、“八议”制度地正式确立始于《北齐律》.、在汉朝,皇帝交办地刑事案件,称为“诏狱”.、唐朝末期,法律上已经确立了“刺配刑”.、元朝曾在法律上将境内之民分为高下四等,以实施同罪异罚地原则.、清末地变法修律活动直接导致了中华法系地解体.、年公布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国家政体问题上,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年至年公布地《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地民法典.、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随即颁布了《中华土地法大纲》.三、单项选择题(本题共小题,每小题分,满分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地成文法是指()..宋国地“刑器” .邓析地“竹刑” .晋国地“铸刑鼎” .郑国地“铸刑书”、下列法律中不属于汉律六十篇地是()..《九章律》.《傍章律》.《金布律》.《朝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亲亲相隐”原则是()在法律上确定下来地..春秋时期 .汉朝.唐朝.明朝、封建制五刑正式确立于()..《北魏律》.《北齐律》.《开皇律》.《唐律》、唐律规定,如果“嫁娶违律”,().独坐结婚者.独坐主婚者.结婚、主婚皆坐.结婚、主婚皆不坐、汉唐法律在刑罚适用上采取()..从轻主义原则.从重主义原则 .从重从新主义原则.从重从旧主义原则、元朝专理宗教审判地机关是()..枢密院.宣政院.道教所.大宗正府、年,清政府任命了两位修订法律大臣,一位是沈家本,一位是()..张之洞.劳乃宣.刘坤一.武廷芳、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地宪法是由哪个政权公布地?.孙中山政权.袁世凯政权.曹锟政权.蒋介石政权、南京国民政府地司法审判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三级三审制.三级二审制.二级二审制四、简答题(本题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简要回答其含义)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地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地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地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地同学,可以查看凯程地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地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地绝对优势.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凯程简介: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地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地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地首选.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地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凯程考研成立于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地考研服务.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真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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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答案刑法学一、填空题:1.外交特权豁免权2.盲人从轻3.3 个月 2 年4.犯罪之日终了之日5.暴力威胁二、判断题:1.错2.对3.对4.对5.错6.对7.错8.错9.错10.对三、单项选择题:1.B 2.A 3.C 4.D 5.D 6.B 7.B 8.A 9.D 10.C四、多项选择题:1.ABCD 2.AC 3.BC 4.ABCD 5.ABC 6.BCD 7.BC 8.ABD 9.ABC 10.ABCD 五、名词解释:1.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两个特点:(1)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2)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也是根本反对的。
2.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其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对其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3.死刑也称生命刑,即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其特点在于它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它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
4.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六、简答题:1.答: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3)由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这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2.答: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其成立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2)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出现一定的组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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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2001
卷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10分)
1.逮捕
[解答] 逮捕,是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能有效地防止种种影响刑事沂讼顺利进行的情况发生,是各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刑事诉讼法对其有严格的程序限制。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实践中主要是适用于那些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河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评述] 名词解释主要测试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丛本概念和名词,解答时应说明该概念和名词的丛本内容、所指对象的范围、基本特征等内容,刚答应当简洁、规范、明了。
逮捕是各种刑事强制措施叫,最严厉的一种,历来是专业考试需要把握的重点。
[解答参考资料] 胡锡庆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胡锡庆主编《新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抗诉
[解答]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提出要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分为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两种,分别针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和生效判决提出。
两种抗诉有各自不同的程序要求,期限、效力和审理程序上也有不同。
[评述] 解答本题时,在回答抗诉的概念以后,应着重指出两种抗诉的存在,二者的主要区别以及特征等内容。
[解答参考资料] 胡锡庆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杜2000年版;胡锡庆主编(新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原始证据
[解答] 原始证据是直接从第一来源(第一手材料)获得的证据材料,是与传来证据相对的一种证据分类。
原始证据同待证事实距离最近,没有经过其他中间环节的转述与传抄,能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的本来面貌。
实践中,原始证据的证明力相对于传来证据要大,因此司法实践中应尽可能使用原始证据,传来证据一般只起辅助作用。
[评述] 本题实际是对证据分类的考察,回答时应与它相对的概念结合比较说明其基本特征。
[解答参考资料] 胡锡庆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胡锡庆主编《新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期间与期日
[解答] 期间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以及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期日则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特定时间。
前者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有明确的起始时间,是不能随意变更的,由司法机关或者诉讼参与人一方遵守;后者则是由司法机关具体承办人确定,可以调整,往往需要诉讼各方共同遵守。
[评述] 期间与期日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回答这种比较两个相近概念的问题就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