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资类)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类)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为规范国有企业(投资类)员工的考勤与休假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投资类)内所有员工的考勤与休假管理。
二、考勤管理1、考勤时间员工每周应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到下午5点。
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工作时间作相应的调整。
2、考勤方式员工需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岗,并使用公司提供的考勤机或考勤软件进行考勤打卡。
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未能到岗,需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3、考勤记录公司将会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其工资,因此员工必须保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公司将不会承认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考勤记录不准确。
4、请假制度请假需至少提前1天申请,并经过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请假的时间应在总请假时间的范围内,如请假次数或请假时间超时,会影响员工的考勤与工资记录。
三、休假管理员工依据公司的规定,享受年假、病假、事假以及其他特殊假期。
1、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可享受5天年假。
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带薪或不带薪的年假,但年假的使用需提前2天申请,且需经过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2、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应在第一时间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且需提供医院证明。
病假的天数应在3天以内,超过3天的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且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3、事假员工因家庭原因或紧急情况需要休假时,可申请事假。
事假的天数应在3天以内,超过3天的需要经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4、其他特殊假期员工可根据公司规定享受其他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陪产假等,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四、违纪处罚任何员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记过、降级或辞退等处罚。
五、其他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如本办法之外发生的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国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勤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主要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五条上班时间:员工应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六条下班时间:员工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下班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七条请假: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早退应如实记录,累计迟到、早退次数达到一定标准,将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按时到岗,经核实后视为旷工。
第十条考勤记录: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考勤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全企业的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考勤审批:员工请假、加班等事项,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考勤核查: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考勤记录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考勤奖惩:根据考勤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企业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纪律意识,促进企业高效运转。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国有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要求及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促使员工自觉遵守企业纪律,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履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
4.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 特殊岗位或特殊工作性质需实行弹性工作制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工作时间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公司指定,如使用考勤机、手机APP等。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虚签或使用他人账号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签到时间为08:45至09:15,下午签到时间为12:45至13:15。
- 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在返回公司后立即进行补签,并注明外出事由。
- 补签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提供相应的外出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天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尽快完成补签。
- 补签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记录迟到。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签到情况进行监督。
国企改革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改革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国企改革期间的企业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与效率,确保企业运营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明确工作时间,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高效、稳健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企改革期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安排:公司采用标准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中午休息1小时。
2.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加班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 弹性工作制: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具体实施办法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 倒班工作制:部分特殊岗位实行倒班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及休息安排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a) 员工需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脸、打卡、电子签名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技术条件确定。
b) 签到设备由公司统一提供,员工需妥善保管个人签到信息,不得私自篡改或借予他人使用。
c) 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a)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b) 上午签到时间为08:45至09:15,下午签到时间为12:45至13:15。
c) 员工应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将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a)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进行正常签到时,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第一时间补签。
b) 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务通知、客户拜访记录等,经直属上级确认后方可生效。
国企的考勤制度
国企的考勤制度一、总则1. 本考勤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确保企业运营效率和秩序。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考勤制度,按照工作时间规定准时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30。
2.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可能需要轮班或加班,具体安排应遵循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三、考勤记录1. 员工每日上下班需通过打卡或其他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记录。
2. 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进行手工登记。
四、迟到早退1.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超过上班时间未到岗视为迟到。
2.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提前离开视为早退。
3.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五、请假制度1. 员工因病假、事假、年假等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获批准。
2.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事后尽快补交请假手续。
六、旷工处理1. 未经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2. 旷工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累计旷工三次以上,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书面警告或更严厉的处分。
七、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应确保员工得到适当的休息时间。
2. 加班需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加班时长应合理安排,避免过度劳累。
八、奖惩机制1. 对于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九、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企内部员工考勤制度
国企内部员工考勤制度考勤制度的制定需遵循合法性原则。
任何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的考勤制度要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考勤制度应明确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执行标准的五天工作制,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具体到每日的上下班时间,企业可根据实际运营需要灵活设定,但必须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和加班补偿符合国家规定。
考勤制度中还应包含请假规则。
请假规则应当详细规定各种请假类型(如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以及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内容。
同时,对于无故缺勤或旷工的行为,制度中也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作。
在考勤记录方面,国有企业应采用现代化的考勤管理系统,如指纹识别、面部识别或电子打卡等方式,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考勤数据的保存和管理也应当规范,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针对加班管理,国有企业的考勤制度应明确规定加班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以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150%,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为了确保考勤制度的实施效果,国有企业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包括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以及对优秀遵守考勤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等措施。
一个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员工考勤制度,应当合法合规、明确具体、操作简便、监督有力。
通过这样的考勤制度,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还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考勤的宗旨是加强对员工工作时间的监管,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利益。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该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存在偏袒或歧视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勤管理机制,明确考勤责任人,落实考勤制度。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勤。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按照规定时间上班和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请假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备。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外出办事或出差的,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外出请假单,报批后方可外出。
第九条员工需请假的,应当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属于旷工,应当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应当提供病假证明,不能提供病假证明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事假。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休息,违反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处理。
第三章考勤流程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考勤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形成考勤表,用于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每天上班前需刷卡或者签到登记,下班前需刷卡或签退,上下班刷卡记录应当保存完整。
第十四条考勤记录应当由部门主管或考勤人员负责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考勤记录应当每月整理并归档,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六条考勤管理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可以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有权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记录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考勤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不诚实或违规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被处罚的员工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当及时处理,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应当与员工绩效管理相结合,考勤情况将直接影响员工的绩效评定和奖惩制度。
国有企业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工作考勤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良好的考勤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也可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工作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考勤制度的设立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考勤制度。
一般而言,工作考勤制度应包括考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基本要素。
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多样的考勤制度,以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考勤方式和工具国有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和工具进行考勤管理。
常见的考勤方式包括刷卡考勤、指纹考勤、人脸识别考勤等。
这些考勤工具可以有效防止员工的迟到早退等不良行为,提高工作纪律性和效率。
三、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对于员工的迟到、早退和旷工等行为,国有企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而言,企业可以对此类行为进行警告、扣工资或者其他处罚措施。
在处理过程中,要公平、公正,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四、加班管理在国有企业中,加班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制度,规范加班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员工的工作负荷,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过度加班。
五、考勤记录和统计分析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和统计分析制度,及时记录和统计员工的考勤情况。
通过统计分析,企业可以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六、员工权益保障最后,国有企业在实施考勤管理制度时,要充分尊重员工的权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利。
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参与制度的机制,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考勤管理工作的完善和落实。
总结起来,国有企业工作考勤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的重要工作。
企业应当认真对待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考勤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只有如此,国有企业才能实现长久稳健发展。
国企单位上班打卡制度范本
国企单位上班打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有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打卡制度。
第二条本打卡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我公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实行电子打卡制度,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打卡。
第四条我公司将对员工打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违反打卡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打卡时间及地点第五条员工上班打卡时间为上班前的10分钟内,下班打卡时间为下班前的10分钟内。
第六条员工打卡地点为公司的打卡机处。
三、打卡规定第七条员工必须按时到达打卡地点进行打卡,迟到或早退均按公司规定的时间计算。
第八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的,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员工未按时打卡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5%。
2.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0%。
3.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5%。
4. 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20%。
5. 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25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25%。
6. 迟到或早退2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7.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员工因公外出、出差、请假、加班等情况,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打卡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打卡设备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十二条打卡设备出现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损坏、私藏打卡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打卡设备设置。
五、其他规定第十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打卡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六条本打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补充完善。
国企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国企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国企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流程,确保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企全体在编员工、试用员工及合同工。
临时工、实习生等非正式员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2. 上午工作时间为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7:30。
3.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一致,调整工作时间。
4.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履职,确保企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注:以下内容因您的要求,不再继续编写。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通过企业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2)员工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不得代签、请人代签或使用他人信息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00-8:3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30-14:00。
(3)签到时间如有调整,企业将提前通知员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企业后及时补签。
(2)员工因公外出未签到,需提供外出公干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出差记录等。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2)企业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视情处理,如核实无误,可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按时签到,如实报告考勤异常情况。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考勤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1目的: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员工考勤制度,加强对员工出勤情况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
1.2基本原则:1.2.1公平原则:员工一律平等,不论职位高低一视同仁;1.2.2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操作;1.2.3诚信原则:员工应保持诚信,不得作弊或其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1.2.4透明原则:对考勤制度规定进行公开,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
2.考勤规定2.1工作日考勤2.1.1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到岗,准时开始工作;2.1.2迟到超过规定时间的,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当日工资;2.1.3早退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当日工资;2.1.4临时请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2.1.5无故旷工的,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2节假日考勤2.2.1基本要求:员工应按规定参加节假日值班和加班;2.2.2加班补偿:根据劳动法和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加班费或调休的补偿;2.2.3节假日请假:员工临时请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考勤记录和统计3.1编制考勤记录: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通过员工打卡、签到、签退等方式进行记录;3.2考勤统计:根据考勤记录进行考勤统计,统计结果包括迟到、早退、旷工次数等指标;3.3考勤通报:定期向各部门通报员工考勤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表彰,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4.奖惩措施4.1奖励:对连续无迟到早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4.2处罚:对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扣除工资、记过、降职等;4.3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对员工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的激励措施,鼓励员工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5.考勤与工资关系5.1考勤记录的工资处理:根据考勤记录计算出勤率,对照企业工资制度进行工资核算;5.2特殊情况的工资调整:对于请假、加班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按照工资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工资调整。
国企企业员工考勤制度管理
国企企业员工考勤制度管理一、制度目的本考勤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能力,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工。
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并对下属进行监督管理。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
2. 弹性工作时间:对于特定岗位或特殊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具体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四、考勤规定1. 打卡: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使用考勤机打卡,不得代打或漏打。
2.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报告,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原因。
连续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罚。
3. 请假:员工因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经直属领导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但事后须补交请假手续。
4. 外出: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需报备部门主管,因私外出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五、异常处理1. 加班:加班需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加班费或调休安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旷工:无故未到岗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视为旷工,旷工将按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
六、考核与奖惩1.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对于连续三个月考勤记录无异常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3.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七、制度修订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八、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总结:。
国有企业考勤制度
国有企业考勤制度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着对社会、政府和员工的多重责任和义务。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高效管理,建立一套合理的考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考勤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及其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二、背景国有企业考勤制度的确立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目标:1. 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2. 保证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部门和岗位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 提供数据支持,用于工资计算、扣除、请假以及奖励等方面的决策;4. 保障员工的权益,避免侵犯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三、制定过程国有企业考勤制度的制定应该经过以下流程:1. 建立考勤制度制定组: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制定组;2. 收集信息: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收集员工对考勤制度的意见和建议;3. 制定草案:制定组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草案;4. 内部审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就草案进行审批,确保其合规和符合企业的需要;5. 网上公示:将草案在企业内网上公示,给员工留出反馈和提出意见的时间;6. 修订草案:根据员工的反馈和意见,对草案进行修订和改进;7. 最终审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最终修订的考勤制度进行审批;8. 发文和培训:将最终制定的考勤制度发文通知全体员工,并进行相关培训。
四、关键因素国有企业考勤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关键因素:1. 灵活性:考勤制度应尽可能地满足不同岗位和部门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员工的合理请假和加班需求;2. 信息安全和保密性:在考勤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避免泄露;3. 公平性:考勤制度应该公平公正,避免对员工造成不公平和侵犯劳动权益的情况;4. 互动性:应建立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渠道,让员工能够及时提出意见和反馈,同时管理层也要积极回应和解决员工的问题。
国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
国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公司职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工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国有公司对职工的考勤记录进行管理,职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参与考勤记录的填报和核对。
第四条职工如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五条职工如需要出差,应提前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并填写出差申请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职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确有特别情况需要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
第七条考勤记录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职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不得作弊。
第八条职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和相关证件,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补办。
第九条职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考勤核算工作,如有不符合事实的记录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加以核实。
第十条公司将对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审核,对不合格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迟到早退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长期旷工、无故缺席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给予辞退或处分。
第十三条对于作弊、串通、伪造等恶意破坏考勤制度的情况,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理,必要时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会议、培训等方式宣传和普及考勤规章制度,确保全体职工理解并遵守。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事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就是国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国企考勤管理办法
国企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国企考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在岗员工(以下简称为“员工”)。
2.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负责。
三、工作时间1. 员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
2. 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对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安排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4.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调整后的工作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每日通过企业规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员工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3)员工签到时应严格遵守签到秩序,不得拥挤、插队,保持良好职业道德。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时间开始前10分钟,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时间结束后10分钟。
(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将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完成签到。
(2)员工应在返回企业后1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外出公干证明,经核实无误后,可不计入迟到、早退记录。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当日内完成补签。
(2)补签需经直接上级审批,并在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逾期不补签者,按未签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负总责,应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的目的和意义考勤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科学、规范、有效的考勤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为此,国有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的工时和工作纪律。
二、考勤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员工执行相同的考勤规定,不偏袒任何个人或群体。
2.科学合理原则:考勤制度应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提高管理效能,合理分配工作时间。
3.严格执行原则:员工应按时上下班,按规定做好签到、签退等考勤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4.处罚与激励相结合原则:对考勤不良或违规行为要予以纪律处罚,对考勤出色的员工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考勤管理的具体要求1.签到与签退:员工工作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签到,签到时间不得晚于上班时间的五分钟;下班前应按规定时间签退,签退时间不得早于下班时间的五分钟。
3.加班管理:需要加班的员工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注明加班的事由和预计的加班时间。
加班时长应按照法定或协议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或调休。
4.外出与出差:员工如需外出或出差,应提前向直接上级进行申请,注明外出或出差的事由和时间,并经上级批准。
外出与出差期间应按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
5.考勤记录与统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签到、签退、请假、加班、外出等情况,并按月统计和核对,及时发现和解决考勤异常问题。
四、考勤管理的奖惩措施1.考勤良好的员工可以享受月度或季度奖励,如奖金、旅游等。
2.迟到、早退的员工应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
3.连续多次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应按规定进行停职处分,并可能给予降低岗位、降薪或解雇等处理。
4.严重违规或恶意打卡的员工,将严肃处理,如开除、追究责任等。
五、考勤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改进企业应定期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考勤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员工对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由企业进行及时回应和解决。
国企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国企单位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单位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确保单位内部秩序和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单位内部所有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员工的考勤管理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第四条在执行本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员工的人格权利和劳动权益,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健全的考勤机制,提高单位员工的准点出勤率。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考勤制度包括考勤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
1.考勤时间:一般情况下,上午上班时间为8: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考勤地点:全体员工都必须在规定的考勤机或地点打卡进行考勤。
3.考勤方式:采用指纹识别、刷卡等现代化的考勤方式。
4.考勤程序:员工在上班和下班时,必须进行指纹识别或刷卡打卡,并在相应的考勤记录表中签字确认。
第七条在国有企业单位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的员工,其考勤管理应当遵循本单位的考勤制度,并在办事处或分支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勤。
第八条考勤制度的具体细节由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经单位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九条对于因公出差、探亲外出等原因未能按时上班的员工,在出差结束后需补办考勤手续。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条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有企业单位的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勤。
第十一条对于没有按时上下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勤的员工,单位将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无法按时上班的,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假,并在请假结束后进行考勤补卡。
第十三条对于没有按时上下班、未请假的员工,将做出相应的迟到、旷工等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单位对于员工的考勤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查明情况后,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因公出差、探亲外出等原因未能及时上班的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勤。
国有企业考勤制度
国有企业考勤制度一、总则1. 本考勤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2.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考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签到、签退。
3.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中午休息时间12:00至14:00。
2. 弹性工作时间:对于需要特殊工作时间安排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具体方案需经部门主管审批后实施。
三、考勤方式1. 打卡考勤: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指纹或面部识别等电子打卡方式进行签到、签退。
2. 手工签到: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电子打卡系统时,应填写手工签到表,并由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迟到早退1. 迟到:员工未能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为旷工半天。
2. 早退:员工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
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记为旷工半天。
五、请假规定1.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六、外出公干1. 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说明外出事由、时间等。
2.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不中断。
七、加班管理1. 加班需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加班时间应以打卡记录为准,未打卡的加班时间不予认定。
八、违规处理1. 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款、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对于屡次违规者,将视情况加重处罚力度。
九、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勤制度,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做好相应的过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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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上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精神,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考勤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具有及时、公正、规范、可追溯的特点。
是按劳分配的依据之一。
各级领导、考勤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3 考勤对象为在册员工、外来务工、培训、实习人员等。
2 管理
2.1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由劳资部门归口管理。
2.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实施日常考勤。
2.3考勤员每天应如实处理考勤数据,月底进行小结,送部门领导审核签章。
考勤记录于每月5日前报劳资部门。
2.4 公司内调动工作的,考勤员应根据调令进行考勤记录。
临时借用人员应由借入部门考勤。
2.5 请各种假期(含调休)均应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用假。
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
2.6 上年度考勤数据(含离开公司人员)由部门保存一年以便查阅。
3 依据
3.1 作息时间
3.1.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8小时。
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
3.1.2 因工作需要,或是因电、因水等原因,可调整规定的工作时间,更改工作日。
3.1.3 根据国家和公司规定,员工享受下述法定假日:
a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c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d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节日,适逢每周公休日时,顺延放假。
3.2 出勤:
3.2.1 铃响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没有缺勤现象的。
3.2.2 中夜班考勤:凡按作息时间上下班的可考中或夜班;早班延点至二十三时的可考中班。
3.2.3 因生产和检修需要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部门,应当在三天前将加班项目、人员名单报生产管理部门(检修的,同时报工程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送劳资部门批准。
3.3 公假
3.3.1 经部门领导批准的文体活动、居住地拆迁等(两小时以上需得到劳资部门批准)。
3.3.2 初婚双方达到晚婚年龄(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给予延长婚假10天。
3.3.3 晚育者(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产假期间领取独身子女证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
3.3.4 婴儿在一周岁以内,女方上班的每班可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哺乳具体时间由部门明确。
3.3.5 符合晚育年龄的,经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男方可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享受护理假10天(一次性使用)。
3.3.6 施行绝育手续的,经职工医院证明,手术期间的假期。
3.4 缺勤
3.4.1 探亲假
与配偶或父母分居异地的,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
确认能否享受探亲假,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4.1.1 见习期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
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下半年见习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
3.4.1.2 已婚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30天,双方不得重复享受;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3.4.1.3 未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3.4.1.4 当年结婚或离婚、配偶死亡至再婚前,符合探亲条件的,应在满一年后享受。
3.4.1.5 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
3.4.1.6 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人员,探亲期间仍按病假工资支付。
病假试复工期间使用探亲假的,试复工期限顺延。
3.4.1.7 探亲者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各部门要有计划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的探亲时间。
3.4.2 婚假
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经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假期为3天。
外地的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
3.4.3 产后假
晚育者经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劳资部门批准,从“生产”之日起可休产后假18个月(含产假、晚育假)。
有部分怀孕六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休产后假。
但前、后合并不得超过18个月。
3.4.4 事假
因事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者,应持有效证明于上班后即刻补办。
是否属特殊情况、证明是否有效,由员工所在部门与劳资部门共同确认。
审批权限:当月半天内由作业区或班组审核;当月3天内(含3天)由部门审批;当月3天以上由劳资部门审批。
中层以上干部(含助理)请假由上一级领导审批。
员工一次请假原则上不超过5天。
3.4.5 病假
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在病休前交出病休证明。
职工医院原则上不予事后补开病休证明。
非职工医院的病休建议,必须经职工医院转开后方有效。
连续三个月以上病假的管理:需续假或复工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试复工期内原病复发,试复工前后病假连续计算。
3.4.6 工伤假
根据《无锡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规定,经生产安全部门确认,职工医院根据伤势给假,何时上班,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医院提供的体检依据讨论决定。
3.4.7 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准予3天丧假。
外地的可另给予路程假,交通费自理。
3.4.8 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不按作息时间到达生产、工作岗位(铃响不到岗)。
早退:不按作息时间下班,提前离开岗位。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事先未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工作时间无故不工作、不生产;应出勤时未出勤。
3.4.9 缺勤计算:缺勤日与缺勤日之间若无出勤,称作连续缺勤。
整月未出勤的称作全月缺勤。
4 翻班
执行三班制或二班制生产的,班次统一由部门领导安排,不得自行翻班。
中班中途翻早班,中班可提前二小时下班,第二天早班准时上班。
5 附则
5.1 本规定中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公假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
员工。
5.2 本规定若与上级规定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
5.3 关于员工上班考勤工作卡打卡使用规定,详见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