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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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2013年10月27日7时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科研路上一工地塔吊倒塌,造成4人死亡的较大安
全事故。
2021/2/14
宜昌市起重设备管理引入的新方法 1、提高了市场准入机制。新申办的起重设备安装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注册地在
市区(含夷陵区)的,自有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总量不得少于50台;注册地在县(市)的, 分三年到位,2013年不得少于20台,2014年不得少于35台,2015年不得少于50台。自有设备总 量以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的备案证为准 。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 于4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司机不少于1人,安拆人员不少于4人,指挥司索工不少 于1人,电工不少于1人。公司人员数量最低17人,上述人员可一人多岗,但不得重复计算人数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总承包或起重设备安拆专 业承包资质,已取得设备备案证的产权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年以后(2014年6月以后)将 不能进入我市的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市场。
2、地基验槽资料必须盖公司公章(建设、施工、监理、地勘)。 3、塔机基础隐蔽验收记录应详实反映钢筋规格、数量、间距,基础厚度、尺寸。 4、安装工程施工专项安全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及验收表格等,签字、盖章、日期齐全。 5、施工电梯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时,应避开后浇带部位,并经设计单位核验确认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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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过户需要的资料: 1、 产权单位的转让申请书、双方转让协议书、原备案证、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含维修保养
记录、设备2009年以后使用的检验报告),其中若是出售情况,转让协议要明确交易金额和银 行转账证明;若是入股、融资情况,转让协议要明确新产权单位要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风险。
(建设部令第166号)之规定,该公司应在我地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因该单位在你地开展业
务,为便于管理,现委托你单位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注:
1、本委托有效期截止 年 月 日;
2、对此前该公司已在你地办理的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我单位予以/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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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应在此图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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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 3m 3m 20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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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由安装拆卸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
应低于80KN/m2,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宜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取值。如果现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不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则要考虑增加基桩,基桩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来设计,一 般塔机基础的基桩可随同工程桩的选型。预制基础拼装完毕或现浇基础砼达到80%以上设计强度 后,才可以开始塔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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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程管理
设备备案牌、安全操作规程牌挂设齐全。 基础无积水,排水措施完善。金属构架设置可靠避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起重设备投入使用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湖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件上岗。证件到期未复审视作无证。 严禁在塔机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每日运行前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2021/2ຫໍສະໝຸດ Baidu14
2、针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够的现状,集中组织了新报名的安拆人员、指挥司索人员进 行培训。
3、强调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追责机制。 4、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除之前,安装企业将作业班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存放于安监
站,作业完成提交影像资料及验收记录后,方可取回证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除时安拆单位 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带班。
2、630kN.m以下的出厂年限超过7年的设备从严要求、630kN.m及以上的的出厂年限超过10 年的设备从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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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注销需要的资料: 产权单位注销申请书、备案证、备案牌,若备案证和备案牌丢失,应登报声明。
四、设备报废需要的资料: 对于额定起重力矩为630KNM以下的塔机,使用年限为10年;对于额定起重力矩为630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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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 方可开机作业。
附着、顶升加节应有验收记录。 有维修保养记录。 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有周检、月检记录。 使用中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初次检测合格后使用时间每超过一年,或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应由
【2013】1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宜昌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通报》 (宜市住建〔2013〕86号)的要求,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总承包或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专业承包资质;其他单位的设备即日起将不能出租,总包单 位没有起重设备出租营业范围的,其设备也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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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书
兹授权委托 (性别 ,年龄 岁,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事项:
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期间:
特此证明
委托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代理书所指定人员最好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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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4、35条及《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30日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将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分,有效期18个月。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的, 将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10分,有效期18个月。
现场加固措施应报监理单位验收。 6、砼试块强度报告及钢筋检测报告必须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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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装单位自检表及监理单位组织的共同验收表必须如实填写,并有量化验收结果。 2021/2/14
8、根据《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以下情况应作地基稳定性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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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与验收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设备备案、使用、维修保养等管
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宜昌市起重设备协会修订了《宜 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表》、《宜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拆登记表》,下面以塔机表 格为例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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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市场占有率高、产品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好 的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在我市建筑市场予以推广使用。
8、定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起重设备专项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9、根据《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
颁发的总承包或起重设备安拆专业承包资质)。 2、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必须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上名称相一致。 3、设备产权单位除总承包单位外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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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宜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有
公司,其工商注册地在我地,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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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某施工现场塔机基础
塔吊基础底部与基坑底部竖 向距离为5m,塔吊基础临 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
离为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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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算书出具了明确的意见,但无设计计算 人员签字,也无设计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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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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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应为: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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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装报验时注意事项 1、选用现浇砼基础时,砼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选用预制拼装基础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
办理验收登记注意事项 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使用单
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结合宜昌市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从安装备案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在安监站办理完验收登记手续。 并留一份资料(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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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与维修保养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为统一样式,签订后在 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6、起重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后,设备的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存放于项目监理机构, 待设备拆除后方可取回。监理机构一次不能提供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核查的,责令 改正;两次不能提供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核查的,责令监理单位更换安全监理工程 师,并对监理公司法定代表实施安全约谈;三次不能提供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核查 的,责令监理单位更换项目总监,并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监控期 一年。
制,公司技术、安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方案要有针对性,并报施 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安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 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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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KNM的塔机,使用年限为15年;对于额定起重力矩为1250KNM的塔机,使用年限为20年。 对于超过以上使用年限的塔机,要么报废,要么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产权单位注销时应提供申请书、备案证、备案牌、设备关键部件的肢解照片(必要时要到现 场查看),若备案证和备案牌丢失,应登报声明。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熊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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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回顾
2012年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在建住宅载人电梯从30层坠落,发生19 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2013年3月29日,宜昌九安城12#楼工程,塔吊在安装时倾覆,发生1死3伤的一般安全事故。 2013年5月21日宜昌远安塔吊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5人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 2013年10月1日,宜昌清江润城项目塔吊安装时起重臂倾覆,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安全事故。 2013年10月3日上午8时20分许湖北汉川电厂40米高塔吊拦腰坍塌 ,造成4死2伤的较大安全事
2021/2/14
设备购买 从源头上加强控制,制定了起重设备推荐目录,剔除了部分产地的起重设备,引导购买质量可靠、
市场占有率高、口碑好、安全性能优良、产品售后服务好的产品。只有购买推荐目录内产品才能 办理设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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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过户、注销、报废等需要的资料
一、办理设备登记需要的资料: 1、设备备案申请表、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家提供盖公章的
3、产权单位办理备案的人员应持有法人的委托授权书。 4、外地企业要求在宜昌办理备案的,应持有该公司所属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 5、设备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的设备备案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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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设备产权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厂家提供 盖公章的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 有效凭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每页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2、设备在市内的应请安全站相关人员现场核对实物,在县市区的应请当地安全站相关人员现 场核对实物并签字盖章。
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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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起重设备管理引入的新方法 1、提高了市场准入机制。新申办的起重设备安装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注册地在
市区(含夷陵区)的,自有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总量不得少于50台;注册地在县(市)的, 分三年到位,2013年不得少于20台,2014年不得少于35台,2015年不得少于50台。自有设备总 量以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的备案证为准 。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安全员不少 于4人。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司机不少于1人,安拆人员不少于4人,指挥司索工不少 于1人,电工不少于1人。公司人员数量最低17人,上述人员可一人多岗,但不得重复计算人数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总承包或起重设备安拆专 业承包资质,已取得设备备案证的产权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一年以后(2014年6月以后)将 不能进入我市的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市场。
2、地基验槽资料必须盖公司公章(建设、施工、监理、地勘)。 3、塔机基础隐蔽验收记录应详实反映钢筋规格、数量、间距,基础厚度、尺寸。 4、安装工程施工专项安全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及验收表格等,签字、盖章、日期齐全。 5、施工电梯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时,应避开后浇带部位,并经设计单位核验确认后方可实施。
2021/2/14
二、设备过户需要的资料: 1、 产权单位的转让申请书、双方转让协议书、原备案证、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含维修保养
记录、设备2009年以后使用的检验报告),其中若是出售情况,转让协议要明确交易金额和银 行转账证明;若是入股、融资情况,转让协议要明确新产权单位要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风险。
(建设部令第166号)之规定,该公司应在我地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因该单位在你地开展业
务,为便于管理,现委托你单位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注:
1、本委托有效期截止 年 月 日;
2、对此前该公司已在你地办理的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我单位予以/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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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应在此图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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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 3m 3m 20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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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由安装拆卸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
应低于80KN/m2,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宜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取值。如果现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不符合《塔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则要考虑增加基桩,基桩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来设计,一 般塔机基础的基桩可随同工程桩的选型。预制基础拼装完毕或现浇基础砼达到80%以上设计强度 后,才可以开始塔机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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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程管理
设备备案牌、安全操作规程牌挂设齐全。 基础无积水,排水措施完善。金属构架设置可靠避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起重设备投入使用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湖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件上岗。证件到期未复审视作无证。 严禁在塔机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每日运行前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2021/2ຫໍສະໝຸດ Baidu14
2、针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够的现状,集中组织了新报名的安拆人员、指挥司索人员进 行培训。
3、强调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追责机制。 4、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除之前,安装企业将作业班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存放于安监
站,作业完成提交影像资料及验收记录后,方可取回证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除时安拆单位 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带班。
2、630kN.m以下的出厂年限超过7年的设备从严要求、630kN.m及以上的的出厂年限超过10 年的设备从严要求。
2021/2/14
三、设备注销需要的资料: 产权单位注销申请书、备案证、备案牌,若备案证和备案牌丢失,应登报声明。
四、设备报废需要的资料: 对于额定起重力矩为630KNM以下的塔机,使用年限为10年;对于额定起重力矩为630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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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 方可开机作业。
附着、顶升加节应有验收记录。 有维修保养记录。 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有周检、月检记录。 使用中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初次检测合格后使用时间每超过一年,或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应由
【2013】1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宜昌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通报》 (宜市住建〔2013〕86号)的要求,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总承包或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专业承包资质;其他单位的设备即日起将不能出租,总包单 位没有起重设备出租营业范围的,其设备也不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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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书
兹授权委托 (性别 ,年龄 岁,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事项:
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期间:
特此证明
委托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代理书所指定人员最好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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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4、35条及《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30日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将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分,有效期18个月。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的, 将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10分,有效期18个月。
现场加固措施应报监理单位验收。 6、砼试块强度报告及钢筋检测报告必须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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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装单位自检表及监理单位组织的共同验收表必须如实填写,并有量化验收结果。 2021/2/14
8、根据《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以下情况应作地基稳定性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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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与验收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设备备案、使用、维修保养等管
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 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宜昌市起重设备协会修订了《宜 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表》、《宜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拆登记表》,下面以塔机表 格为例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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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市场占有率高、产品质量稳定、售后服务好 的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在我市建筑市场予以推广使用。
8、定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起重设备专项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9、根据《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
颁发的总承包或起重设备安拆专业承包资质)。 2、设备产权单位名称必须与设备购买合同、发票上名称相一致。 3、设备产权单位除总承包单位外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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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宜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有
公司,其工商注册地在我地,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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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某施工现场塔机基础
塔吊基础底部与基坑底部竖 向距离为5m,塔吊基础临 面外边缘线至坡顶的水平距
离为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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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算书出具了明确的意见,但无设计计算 人员签字,也无设计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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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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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应为: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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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装报验时注意事项 1、选用现浇砼基础时,砼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选用预制拼装基础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
办理验收登记注意事项 根据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使用单
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结合宜昌市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从安装备案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在安监站办理完验收登记手续。 并留一份资料(原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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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与维修保养合同备案制度。(合同为统一样式,签订后在 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6、起重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后,设备的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存放于项目监理机构, 待设备拆除后方可取回。监理机构一次不能提供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核查的,责令 改正;两次不能提供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核查的,责令监理单位更换安全监理工程 师,并对监理公司法定代表实施安全约谈;三次不能提供司机、指挥司索人员证件(原件)核查 的,责令监理单位更换项目总监,并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监控期 一年。
制,公司技术、安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方案要有针对性,并报施 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安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 员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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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KNM的塔机,使用年限为15年;对于额定起重力矩为1250KNM的塔机,使用年限为20年。 对于超过以上使用年限的塔机,要么报废,要么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 用。产权单位注销时应提供申请书、备案证、备案牌、设备关键部件的肢解照片(必要时要到现 场查看),若备案证和备案牌丢失,应登报声明。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熊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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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回顾
2012年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在建住宅载人电梯从30层坠落,发生19 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2013年3月29日,宜昌九安城12#楼工程,塔吊在安装时倾覆,发生1死3伤的一般安全事故。 2013年5月21日宜昌远安塔吊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5人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 2013年10月1日,宜昌清江润城项目塔吊安装时起重臂倾覆,造成1人死亡的一般安全事故。 2013年10月3日上午8时20分许湖北汉川电厂40米高塔吊拦腰坍塌 ,造成4死2伤的较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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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买 从源头上加强控制,制定了起重设备推荐目录,剔除了部分产地的起重设备,引导购买质量可靠、
市场占有率高、口碑好、安全性能优良、产品售后服务好的产品。只有购买推荐目录内产品才能 办理设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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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过户、注销、报废等需要的资料
一、办理设备登记需要的资料: 1、设备备案申请表、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家提供盖公章的
3、产权单位办理备案的人员应持有法人的委托授权书。 4、外地企业要求在宜昌办理备案的,应持有该公司所属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 5、设备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的设备备案从严控制。
2021/2/14
备注: 1、设备产权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厂家提供 盖公章的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 有效凭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每页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2、设备在市内的应请安全站相关人员现场核对实物,在县市区的应请当地安全站相关人员现 场核对实物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