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局长昌乐事故现场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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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潍坊昌乐“12·19”爆燃事故

现场会上的讲话提纲

(2017年12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领导的要求召开的,省政府领导和付伟局长非常重视,要求我们认真分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受到警示教育。

潍坊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影响很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指导现场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工作。省局今天在这里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严重问题,督促全省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刚才,同志们查看了事故现场,观看了警示片,大家一定对事故现场的惨烈,爆燃情景的触目惊心留下深刻印象。省安监局危化处张秀文同志深入剖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实实在在地说,一个上市的化工企业存在这么多严重问题的确令人吃惊。昌乐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潍坊市安监局刘局长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特别是应急处置和汲取教训的情况,大家也可以看出,潍坊市、昌乐县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是有效的,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也是积极有力的。潍坊市政府吴磊副市长,对下一步潍坊市如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做了具体部署。我就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和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

潍坊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燃事故,是今年临沂金誉石化“6·5”罐车爆炸事故以来,省内发生的第2起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了7人死亡,4人受伤,也是近7年来,死亡人数最大的危化品较大事故。一年来,全省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特别是“6·5”事故后,全省各级迅速组织开展了“大快严”紧急执法检查等一系列活动,潍坊市也在采取前所未有的强力措施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一直保持着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但是,就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是发生了潍坊昌乐日科化学公司“12·19”爆燃事故。这起事故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又加剧了公众对化工企业安全的担忧。同时,对当地市、县政府的正常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省政府约谈了潍坊市政府领导、国家安监总局约谈了省安监局负责同志和潍坊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下发了事故通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昌乐县列为重点关注县,并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对企业来讲,这起事故的严重

性难以估量,造成的损失不可挽回。对这起事故造成的上述不良影响和严重性,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进入11月份以来,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开始出现多发态势。从11月16日开始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了“11·16”菏泽鄄城萃能石化燃爆事故、“11·23”潍坊青州鲁光润滑油有限公司爆炸事故、“12·3”淄博淄川南韩化工硫酸储罐爆炸事故、“12·3”临沂郯城全新化工火灾事故、“12·4”淄博桓台海力化工着火事故。12月19日又发生了这起日科化学爆燃事故。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17起,死亡33人,事故起数与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增加3人。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说明了我省一些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普遍性和顽固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安全生产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明确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振奋精神,迎难而上,认真分析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任务和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为了深入汲取事故教训,我们组织力量对这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刚才张处长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综合分析近年来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原因,发现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产生的根源上具有明显的共同特点。就企业层面来讲,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问题的直接表现形式,包括:操作人员违规作业,不该做的事做了,该做的事反而没去做,例如,临沂金誉“6·5”事故;企业管理者违章指挥,按照标准规范不能做的事,强行要求下级去做,例如,这次日科化学爆燃事故,就是管理人员要求不具备运行条件的设施强行投入使用;企业不执行法律法规,例如,建设项目没有正规设计、不履行安全条件审查手续、一些安全设施缺失等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就是第二个层次的问题,包括:企业管理混乱、人员素质低、培训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安全规程不执行等等。再往下分析,出现上面第二个层次这些问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这就是第三个层面的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是真正重视安全,或者没有能力管好安全,就是说,要么不真想管、要么不会管。如果再分析就是第四层的问题,是什么呢?企业当家人的思想观念问题。从企业层面上这就是根源。如果一个企业老板在灵魂深处就把安全放到第一的位置上,自己不会管他一定会请别人管。思想决定行动,所以关键的关键就是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了思想问题,其他各个层面的问题才能解决,但是思想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

下面,再看看监管方面。这里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同志认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政府部门的监管解决不了企业主的思想问题,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事实上,政府监管能够转变企业负责人的思想,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因为政府有强制力、有关闭企业的权力、有强迫企业停产停业的权力、有经济处罚的权力。当前的情况是,政府及其部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做了大量工作,政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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