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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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表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安全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1

表0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安全工作会议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2

说明

一、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计划、实施、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的阶段性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安全对策和措施。

二、企业(公司、厂级)每周的生产会议应对本周及下周安全工作做出处理和安排。

三、安全生产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在下次会议中要给予落实或整改情况说明。

四、企业应按相关规定不定期召开各类安全会议。

五、安全生产会议应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六、会议记录应工整、有条理,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字。

表02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安全培训教育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

“三级教育”培训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特种作业管理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4

表04-1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

(气割)作业;8、厂内机动车;9、船驾驶;10、建筑登高作业;11、冷冻机械作业;12、气体充装作业;13、其它。

表04-2 特种设备登记表

特种作业设备范围:1、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及电梯;4、起重机械;5、厂内机动车辆;6、客运索道;7、游戏机游乐设施;8、防爆电气设备;9、其它。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安全生产检查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5

表05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事故隐患整改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6

表06-1 隐患整改通知单存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表06-2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

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单位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表06-3 事故隐患登记表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7

说明

一、一般危险源点指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伤害程度较轻,至多造成重伤事故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较大危险源点指事故发生概率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亡人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重大危险源(GB18218_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指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系统破坏、财产重大损失、人员群死群伤或急性中毒,对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二、危险源点普查种类按危险源类别划分为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机械(含土木)危险源、辐射危险源和其它危险源五大类。

三、开展危险源点评估辨识工作的六项基本原则:

(一)客观实在原则(二)普遍性原则(三)系统性原则(四)可行性原则(五)可比性原则(六)企业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原则。

四、危险源危害程度分析法:(一)定性分析法:1、信息经验差别法2、技术鉴别法(二)定量分析法:格雷厄姆法(即lec法)。

五、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点管理档案,按“一源一策”的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监控措施,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监控率达到100%,并及时更新完善。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表

年月日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登记表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反“三违”活动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8

表08

反“三违”活动记录表

注:1、三违类别和检查方法属于哪种就在其上打 ;2、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是指三违现象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3、行政处分包括罚款、警告、记过、除名等。

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台帐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

台帐编号: 09

说明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

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1 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

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

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

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3、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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