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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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正规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安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与监护人协商,安排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幼儿园特异质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幼儿园特异质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幼儿园特异质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一、制定背景为了避免幼儿在园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现象,切实将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落实到实处,我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制定特异体质幼儿管理与保护制度。

此制度旨在逐步完善幼儿特异质体质管理与保护制度,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幼儿姓名、性别、班级、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描述、是否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等情况。

二、制度内容1. 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每学期期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全班幼儿的监护人了解幼儿身体健康情况,下发幼儿特异质体质情况调查表以及特异质体质幼儿家长安全责任书。

如有特异体质、患有特殊疾病、对常见食物药物过敏、心理状态异常的幼儿应及时上报幼儿园存档。

2. 保密特异体质幼儿信息幼儿园应当对特异质体质幼儿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提升保护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 关注特异体质幼儿的身心状况如有特异质体质幼儿不适宜参与幼儿园组织的户外活动、体育活动等情况时,幼儿监护人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幼儿园,幼儿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的身心情况,在组织活动时要时时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

4. 定期了解特异体质幼儿的近况集体活动、游戏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幼儿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调整活动内容。

5.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教师与特殊儿童的家长要多多进行交流,及时进行家访,进一步了解幼儿的生活背景及各种行为习惯,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的特点,努力做到家园共同合作,促使特殊儿童得到正面的教育。

6. 设立成长导师制度为每名特殊幼儿配备成长导师。

针对不同幼儿群体的状况,学校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幼儿信任的教师做"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幼儿健康成长。

7. 定期研究分析特异体质幼儿的成长状况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幼儿的成长状况。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制定了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该制度旨在确保特异体质学生得到适当的管理和保护。

学校建立了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每学期,班主任将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及时向学校反馈信息。

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

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并保密涉及学生隐私的信息。

对监护人书面告知的、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研究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在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全面了解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智残等慢性病。

特异体质实施方案

特异体质实施方案

昌吉市第四中学2021年学生特异体质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强化对特异体质、特别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治理,为切实强化校园平安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损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特制定工作本方案:二、组织机构:组长:周东亮副组长:高成军马俊新组员:高德良孙成芳王继新刘庆洪倪春晖杨倩陈春雨马俊明魏莉李淑燕马建玲赵连江各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三、根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响高于一般人,其中一局部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局部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响。

特别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含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根底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四、治理措施:1、强化卫生设施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医治,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汇报。

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强化学习,提高处理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地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爱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别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托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平安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平安信息资料。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偏差学生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XXX担任组长,XXX担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作为组员。

二、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和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一)《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根据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

根据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注意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并采取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应特殊照顾。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时,出租方应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时,应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时,应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应急预案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特异体质学生是指身体或心理上存在特殊生理或心理状态,对某些刺激具有异常反应的学生。

为了确保特异体质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全校教职工对特异体质学生的认识,加强特异体质学生的安全管理。

2. 建立健全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异体质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3.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特异体质学生安全事故,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班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班级特异体质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校园广播、班会等形式,普及特异体质学生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2. 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详细记录特异体质学生的基本信息、特殊症状、过敏原等,便于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3. 制定特殊场所安全措施。

针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场所,制定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安全。

4. 严格药品管理。

对特异体质学生使用的药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5. 加强心理辅导。

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五、应急处置1. 发现特异体质学生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办公室。

2.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处理。

3. 对出现异常的特异体质学生,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 安抚情绪,避免恐慌。

b. 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受到刺激。

c. 通知家长,共同处理。

d. 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

4.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总结与改进1. 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2. 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关爱,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小学关于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一)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帮扶和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界定本办法所称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主要指与普通健康相对而言,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如肢残、体残、智残等,或患有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低)血压、肿瘤、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肝炎、严重传染病等特定疾病,或患有焦虑、强迫、抑郁、自闭、偏执、躁狂等心理障碍性疾病,或有吸毒等行为。

二、排查登记与建档1、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包括: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活动禁忌等)。

对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学生,班主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2、通过向家长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义务而且必须及时、真实地向班主任、学校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不良状况,若属于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等情况,要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签字认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

班主任把排查到的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告知的学生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填写《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经监护人签字认可),相关档案上报学校政教处妥善保管,跟踪管理。

4、学校及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关注保护与管理1、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一视同仁,严禁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对适宜跟班就学的,对其进行妥善编班,合理安排作息,特别关注与帮扶,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中小学校学生特异体质工作实施方案5篇

中小学校学生特异体质工作实施方案5篇

中小学校学生特异体质工作实施方案5篇某中学学生特异体质工作实施方案(一)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特制定工作本方案:二、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年级部主任及班主任三、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 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四、管理措施: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5.因病休学的学生根据规定必须在家休养,休学期满,出具医院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六)学校1.德育处转入学生必须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并做登记。

如果存在潜在危险较大的病情,谢绝接收。

2.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发现问题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

3.每学年初进行一次学生体质摸底调查,并做好记载。

4.中途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门卫方可放行。

5.学校在开展活动前,发函致家长,要求家长填写意见反馈单,特别是了解学生病情,及时交给班主任老师,以便掌握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6.因病休学的学生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的规定必须在家休养, 休学期满,出具医院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7.学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教育活动。

三、特别提示在校期间或学校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时所有在现场的老师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开展必要的救护。

学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学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学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横市中学两特学生的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张鸿副组长:刘红枫组员:袁凯各班班主任二、基本定义:体质较弱,是指体质差的人,一般都血气不足,如果这个时候让他们去做一些剧烈运动,他们会感到很累。

而且还有可能会出很多汗,影响健康。

“汗血同源”是中医的说法,意思是:汗出得多了,超过了自己所以能承受的范围,就等同于流血等。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三、管理措施: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地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委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加强日常保护措施。

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等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等学生管理办法

盐城市人民路小学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等学生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在学校教育教学与活动中不出现异常,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该办法。

一、掌握和处理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人员有:班主任、体育老师、各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其他老师等。

二、具体职责:(一)班主任1、班主任必须履行的一般义务有:①了解:了解全体学生的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等,了解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身体情况。

②登记:对了解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③告知:将学校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告知相关老师、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以及学校,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④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检查有关人员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是否有学生不守纪律和安排,出现安全隐患等。

⑤照顾:发现学生出现疾病或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缓解症状,防止出现新的更大的危险。

2、开展活动前必须履行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和告知,内容包括:①、因病不能参加的。

②、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

③、对确需降低强度的,班主任要将名单及时提交给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

④、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写出书面报告,班主任保存。

因病、因特异体质、女生因生理现象可以参加但需降低强度的,写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均可。

3、学生请病假,班主任要无条件的批准,但学生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的学生,必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做记录。

5、要求学生及其家长及时准确的将学生的身体情况向班主任和学校进行告知,必要时要出具证明。

6、教育学生活动中身体出现不适立即报告。

7、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必须给学生买保险。

(二)体育老师1、每次课前或活动前必须提醒学生有无因病或特异体质不能参加的或需降低强度的。

2、使用器材之前,必须检查一遍器材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的绝对不能再使用。

3、活动前必须查看场地,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否则必须停止使用。

4、课堂或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学校特异体质管理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特异体质学生,包括过敏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 学校医务室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检查、治疗和日常保健工作。

3.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日常管理,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 学校食堂、宿舍等部门应积极配合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活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四、管理措施1. 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各班级班主任在开学初对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病史、过敏原等信息。

2.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医务室应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

3. 严格药品管理。

学校医务室应严格药品管理,确保特异体质学生用药安全。

对过敏体质学生,禁止使用其过敏原药品。

4. 加强饮食管理。

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特异体质学生饮食安全。

对过敏体质学生,应避免提供其过敏原食物。

5. 优化教学环境。

各班级班主任应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状况,调整教学方法,减轻学生心理压力。

6. 加强家校沟通。

学校应加强与特异体质学生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1. 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班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治,并报告学校领导。

2. 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特异体质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治。

3. 对发生意外事故的特异体质学生,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关爱,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

二、特异体质学生的界定特异体质学生是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的学生。

三、管理措施1. 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1)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全面体检,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2)对于在学期中发现的特异体质学生,学校应及时将其纳入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管理。

2. 加强日常管理(1)学校应将特异体质学生的情况告知所有任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以便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给予特别关注。

(2)任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学校应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体育活动和劳动强度。

对于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安排其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或劳动。

(4)学校应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其心理变化,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3. 应急处理(1)学校应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突发疾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当特异体质学生突发疾病时,任课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

学校领导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3)学校应积极配合医院做好学生的治疗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和医院做好学生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四、家长责任1. 家长应如实向学校告知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材料。

2.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3. 家长应定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体检,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学校。

中小学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中小学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学生管理办法

中小学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学生管理办法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正规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细则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细则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细则
管理特殊学生的规定和措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班级中的“特殊”学生,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和措施:
1.班主任需要对“特殊”学生进行排摸和建档,包括家庭贫困、研究困难、单亲或父母双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条件特别优越或研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2.对于“特异体质”学生,也需要排摸和建档,并保密,不得在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中议论。

同时,需要按期上报特殊群体统计表。

3.对于“特殊”学生,班主任需要定期进行谈话教育。

如果发生异常情况,需要立即上报并联系心理健康老师。

对于特异体质学生,班主任需要特别关注,并告知任课教师该生需注意的情况。

如果发生异常情况,需要立即上报并联系家长。

4.对于“双特”学生,每学期需要进行一次家访,家访的形式可以多样化,要注重实效。

5.如果发现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学生在校有异常反应,任课教师或首遇责任教师需要第一时间运用紧急救护常识进行应急处置,并通知班主任和值班校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首遇教师或班主任等需要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留下相应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6.根据具体情况对突发疾病学生进行紧急救护,班主任需要联系学生监护人时,如实通报学生情况,并与家长沟通急救措施和就医安排。

7.教值班校干和值班教师需要维持现场秩序,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同时,需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做好其他学生的维稳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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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河小学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
学生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胡梦良
副组长:杨兴咏
组员:李忠新李保财彭绍志程建华及各班班主任
二、基本定义:
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由遗传因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由免疫系统参与而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
学校发现或者获知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注意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相适应,并采取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应当特殊照顾。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
租用交通工具的,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应当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当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学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的,应当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者书面报告。

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三)《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第七款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第三款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管理措施:
1.加强卫生设施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
生保健教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处置各项应急事故的能力与水平。

2.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为了履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的法定义务,及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对新入学的学生,主动地向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了解该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询问其有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以便在其学习过程中给予特别保护;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其书面告知,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告知,而委托他人告知学校的,应当视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

3.加强日常保护措施。

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使学生不在本不应参加且可以避免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伤害。

如果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而且学校要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4.抢救必须及时得当。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医疗机构救治,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保险公司。

学校在事发后履行救护义务是无条件的。

学校的救助措施在发现后立即采取,不能拖延;救助措施应当符合学校的实际能力状况。

对于一般的伤病,学校如果有救治能力,可以及时予以救治。

对于无力救治的,学校应当立即将受伤害学生就近送医疗机构救治;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
校应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这既是学校应尽的义务,也是促进学生伤害事故妥善处理的重要措施;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是学校在伤害事故发生后的一项职责和任务,并根据事故性质及事故严重程度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坚决制止有人为了推卸责任,破坏现场,甚至仿造现场的现象。

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学校要尽可能地运用技防设施,并注意三点:收集证据应当合法,调查取证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应当保全。

5.注重心理健康教育。

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视其为学生的“幸福工程”,建立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减轻学生负担。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用黑板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

对学生的一般问题能给予指导、诊断和帮助,及时消除心理障碍。

6.加强保密管理规定。

学校对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身体、心理健康信息应予保密。

隐私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与公民成年与否没有任何关系。

五、工作基本步骤:
1.全面摸排,决不遗漏。

认真组织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主要调查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情况,如: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等其他严重的疾病,及因学习困难、失恋、违纪等问题导致言行异常的学生。

2.详细登记,分别对待。

向学生了解、告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学生和家长如实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

学校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请家长签名,建立相关台账资料,认真组织填写《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申报表》和《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汇总表》。

对特异体质、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不再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不适宜的运动、劳动和活动。

3.建立档案,跟踪了解。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便于在集体活动或体育课上加以照顾。

同时,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有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如果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家长强烈要求其小孩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时,家长必须要有书面告知学校的材料,而且对家长说明危险性及其所担负的责任。

4.加强教育,有效干预。

把心理卫生健康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卫生活动,如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设心理卫生课,用黑板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设立心理咨询中心等。

对学生的一般问题能给予指导、诊断和帮助,及时消除心理障碍。

要构建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学生预警机制,采取与学生谈话、家访等形式,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为特殊学生帮教提供有效的保障。

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早预防和有效干预。

六、几点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按照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人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而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的学生是学校重点教育、管理、保护的对象。

各单位主要领导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入校入园新生的把关,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爱护与保护,这是构建和谐校园、打造平安校园、建设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

2.措施上要规范得当。

在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审核把关、教育管理与保护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不能各行其是,采取土政策、老办法,更不能有鄙视言行。

在具体细节上,要本着有利于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合理安排作息,指定专人负责,完善保护措施等,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3.生活上要关怀备至。

从身心健康方面来讲,特异体质、特殊疾或者心理异常的学生是一个“病人”、一个非正常人。

从法律关系方面来讲,在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上,有关部门还缺乏统一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解决机制。

因此,于情、于理、于法,我们都要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呵护和生活上的关心。

永河小学
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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