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23个关键条款的理解和认定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一、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与义务。
本次施工合同由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签署,具体条款如下:二、工程范围1. 定义:本合同所述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等。
2. 工程交底: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工程方案进行详细交底,确保甲方对工程范围有充分的了解。
三、工期要求1. 工期约定: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并于工期届满时交付甲方。
2. 工期延误:如乙方因故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质量要求1. 施工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2. 材料选择:乙方应选择符合工程需求、优质可靠的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材料验收。
3. 质量责任期:乙方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期,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保修和维修。
五、款项支付1. 合同价款: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乙方。
2. 进度款支付: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进度款,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最终结算: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与乙方进行最终结算,结算金额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和变更额确定。
六、变更与索赔1. 变更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要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工期或其他条款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合同。
2. 索赔管理:如因工程设计、施工或原材料供应等问题引起纠纷,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扣除相应款项等。
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承担延误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八、保密条款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后,除非依法必须披露的情况外,应对合同内容和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建工解释22和23条区分
建工解释22和23条区分建设工程解释22和23条区分建设工程解释22和23条是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第22条和第23条,这两条条款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这两条进行解释和区分。
首先,解释22条。
第22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责任。
施工单位在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时,要履行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此外,施工单位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其次,解释23条。
第23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质量监督机构还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质量监督报告。
这两条条款的区别在于责任的主体和责任的内容。
第22条主要强调了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而第23条则主要强调了质量监督机构的责任。
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监督机构需要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质量监督报告,为工程质量的监督提供依据和参考。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解释22和23条的区分主要在于责任的主体和责任的内容。
施工单位需要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而质量监督机构则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这两条条款的落实,有助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水平。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共同合作,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
教你如何在一分钟看透施工合同中的全部关键点
教你如何在一分钟看透施工合同中的全部关键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今天就与大家分享一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希望能帮助大家。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
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条款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条款解析一、总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由施工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约定标准和规范,完成具体的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
本文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解析。
二、合同的订立1. 合同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包括业主和施工单位,业主是指要求建造、修缮、改建或拆除建筑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单位是指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或个人。
2. 合同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需明确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范围、工程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工程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
三、合同的履行1. 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具体工程任务,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等。
该条款解析工程范围的明确性和详细性的重要性,以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
2. 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包括符合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规范,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久。
该条款解析工程质量的评估、检验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3. 施工期限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施工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该条款解析如何防范施工期延误及延期罚款等必要的约束措施。
4. 施工报价与付款方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报价和付款方式。
工程报价的详细清单以及付款方式的约定是保障双方利益的关键。
该条款解析如何防范工程报价漏项、变更支付方式等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合同的修改和解除1. 合同的修改当业主或施工单位对合同内容有需要修改的情况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书面变更。
该条款解析合同修改的程序和要求,以保证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关系。
该条款解析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后果等相关内容。
五、合同的争议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加以解决。
该条款解析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并强调了解决争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详解》
《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详解》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详解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解析施工合同中的几个重要条款,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
一、合同双方信息在施工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合同双方的信息,包括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这是合同的基础,也是后续合作的前提。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这些信息的明确可以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确保工程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
三、工期和竣工时间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约定之一,它规定了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期,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工期的明确可以帮助双方做好工程计划和资源安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四、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工程价款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它规定了工程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的总额、支付方式、分期付款的时间和比例等。
这样可以确保工程款项的支付按照约定进行,避免支付纠纷的发生。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合同双方应当约定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的明确可以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应当约定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范围,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这样可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七、保密条款施工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保护双方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的重要内容。
合同双方应当约定保密的内容、保密的期限和保密的责任。
保密条款的明确可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的长期合作。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关键条款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关键条款解析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达成的约定,约定了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条款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工程施工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关键条款进行解析,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合同的缔结合同的缔结是指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合同的过程。
在合同的缔结阶段,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项目基本信息:合同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位置、规模、用途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对工程的认知一致。
2. 合同价格: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付款期限等,以确保双方对工程费用的了解和合理分配。
3. 工期要求: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长的条件和规定等,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4. 施工范围: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法等,以确保工程能够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5. 质量要求:合同应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保修期限等,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二、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支付等活动。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双方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施工,业主应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业主应及时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
3. 变更管理:若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变更,并及时签署变更合同。
4. 付款管理: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告和支付申请。
三、合同的风险管理合同的风险管理是指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和应对。
在合同的风险管理中,双方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以确保双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读与案例分析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读与案例分析施工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保护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中的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及进度在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方式及进度是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
一般来说,工程款支付按照工程进度和里程碑节点进行划分,并按比例支付。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施工企业能够按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可以对项目进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以某建筑工程项目为例,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分为三个阶段:前期款、中期款和尾款。
前期款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期款在工程达到50%完工时支付,而尾款则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通过对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规定,可以保障施工方的合理资金需求,同时也能够追求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
二、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施工合同中通常规定了项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施工企业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业主也有义务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可能会导致施工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例如,在某工程项目中,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无法及时购买材料和支付工人工资,工程进度严重延误。
施工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业主支付逾期利息和延期履约产生的额外费用。
通过对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的规定,可以避免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和损失。
三、争议解决方式施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是防止合同纠纷升级的重要保障。
一般来说,施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诉讼、仲裁或协商解决,各有优劣之处。
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
例如,在某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以便快速解决纠纷并获得公正的仲裁结果。
通过规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有效避免由于法律程序的复杂性而导致的长时间诉讼,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浪费。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及风险分析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及风险分析施工合同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保护各方权益、明确责任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本文将解析施工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工程范围和规模工程范围和规模是合同中的首要条款,它明确了工程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施工规模。
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当在合同中精确描述工程范围和规模,并约定明确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避免产生争议和误解。
风险分析:在工程范围和规模未明确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施工单位无法准确确定所需资源和施工工艺,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认真审核并确保工程范围和规模的准确性。
二、工期和进度合同中的工期和进度条款明确了工程的施工时间和进度安排。
它可以确保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并为业主提供明确的项目交付时间。
风险分析:如果工期和进度未明确约定,可能导致施工单位拖延工期或无法按时完成工程。
这将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和时间延误。
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期和进度,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和补偿机制。
三、工程变更和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常见的争议点。
合同中的变更和索赔条款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变更和索赔情况下的权益和责任。
风险分析: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可能导致争端的发生。
施工单位可能要求额外费用或延期完成工程,而业主可能反对支付额外费用或拖延支付期限。
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条件和责任。
四、质量保证和验收质量保证和验收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
它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并对施工单位的责任进行了约定。
风险分析:如果合同中的质量保证和验收条款模糊不清,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或无法得到及时修复。
施工单位可能难以履行质量保证责任,从而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并约定明确的惩罚措施和补救措施。
五、保险和风险分担保险和风险分担条款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明确了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和保险责任。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的关键条款对于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方的权益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中的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施工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一、工程范围和描述施工合同的第一个关键条款是关于工程范围和描述的。
在这一部分,通常会详细列出项目的具体内容、施工方法、技术要求等。
这些信息对于明确工程的规模和施工要求至关重要,可以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二、工期和交付时间工期和交付时间是施工合同中的另一个关键条款。
在这一部分,合同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重要的里程碑节点和交付阶段。
同时,还应该涵盖工期延迟和赔偿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工期的合理安排和履约义务的履行。
三、付款条件和款项安排付款条件和款项安排也是施工合同中需要仔细考虑的关键条款。
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工程付款的方式、时间、金额等相关内容。
同时,还需要明确支付款项的条件和扣款、索赔等权益保护措施,以确保支付的合理性和双方利益的平衡。
四、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变更需求或索赔情况,因此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也是施工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
在这一部分,合同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变更的申请和批准流程、索赔的原则和程序等相关内容,以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和交付结果符合约定的关键条款之一。
在施工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以及相应的检测和验收程序。
这样可以为工程质量的控制和验收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六、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最后一个关键条款是关于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内容。
在这一部分,合同双方需要约定违约行为的定义和违约责任的界定,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这样可以为防止和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约定和明确的规定,可以为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方的权益提供保障。
施工中的条款解读与解释
施工中的条款解读与解释施工合同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合同文件。
其中涵盖了各种条款和规定,旨在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然而,由于合同字句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很多施工企业在解读和理解合同条款时可能遇到困难。
因此,本文将对施工中的一些常见条款进行解读与解释,以帮助施工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合同。
一、施工范围与规定施工合同中的施工范围与规定是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它明确了施工单位要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及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标准。
在解读和理解时,施工企业应详细阅读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和技术规范等文件,确保全面理解工程的具体要求。
根据施工范围,施工企业需划定各自的职责边界,明确定位,并与其他责任方进行协调与沟通,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进度与延期施工进度是合同中一个关键的条款,它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规定了工期和交付时间。
然而,在实践中,施工中可能遇到各种延期情况,例如工期紧张、人力物力不足或不可抗力事件等。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通常对延期进行了规定并给出了解决方案。
施工企业应该仔细研读合同中有关延期的条款,并遵守合同的规定,及时与业主或管理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
合同中一般对工程质量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并规定了验收标准和程序。
施工企业应仔细阅读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和验收的条款,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
在工程竣工前,施工企业应开展自检和内部质量控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验收。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工程变更与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施工中常见的争议焦点。
施工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要求。
施工企业在解读合同时,应仔细研读有关变更和索赔的条款,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报备。
在变更或索赔过程中,施工企业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明确变更或索赔的原因和依据。
同时,与业主或管理方进行积极的协商和沟通,以争取合理的权益和解决方案。
工程施工的关键条款详解
工程施工的关键条款详解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合同中的条款对于工程的进展和完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解析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些条款。
一、合同的签订与生效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是整个工程过程的起点,是双方对工程目标和责任的共同确认。
在签订合同时,首先需要明确合同各方的身份和主体资质,并确保签订的文件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的前提是各方签字、盖章,并遵守法律程序。
二、工程范围与标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的范围和标的物。
工程范围应包括具体工程的位置、规模、用途、施工内容等,从而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责任和义务。
标的物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购买的材料、设备等,应明确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要素。
三、工程造价与支付方式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是合同重要的商务谈判要素。
工程造价需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付款比例、付款方式以及工程变更后的价格调整机制等。
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付款,并应注明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
四、工程进度与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条款是保证工程按时交付和质量符合要求的重要规定。
工程进度应明确工期、工序、工程里程碑节点等,以确保工程进度的可控性。
质量管理则需要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检测标准及合格率等要求,以及质量问题处理的责任和承担方式。
五、风险分担与保险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面临的风险和责任需要明确。
合同条款应明确各方对于工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造成的风险承担方式和责任界定。
保险责任则需要明确由哪方承担保险费用以及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等细节。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避免纠纷、调整工程进展的重要手段。
合同变更必须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并明确变更的程序和限制;合同解除则需要明确解除的情况和条件,并注明解除后的责任承担方式。
另外,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如调解、仲裁或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解析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施工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在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关键的条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交付时间和工期交付时间和工期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重要的约定内容。
它们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开展和进度控制。
施工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具体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工期的计算方法。
同时,也应注明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例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合同中对于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明确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质量要求应明确包括工程的设计、材料、施工、装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验收标准则规定了工程项目完工后的验收程序和态度,一般包括工程验收的程序、验收的依据、验收的方法、验收的结果等。
三、支付方式和进度款项支付方式和进度款项的约定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起着重要的经济保障作用。
支付方式可以采用总价款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按工程量支付等方式。
在约定支付方式时,应同时明确各个阶段或工程量对应的进度款项。
此外,合同还应明确支付的时间、方式以及支付保证金等事宜,以确保各方的权益。
四、责任和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责任和保证是规范建筑施工行为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对于施工方来说,应明确其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包括质量责任、安全责任等。
另一方面,对于业主来说,应明确保证内容,例如工程质量、工期等,以保障其利益。
五、违约责任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维护各方的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行为及其后果,例如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赔偿责任等。
此外,还应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以适当惩戒违约行为。
六、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必备的条款,用于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
施工解读了解中的关键条款
施工解读了解中的关键条款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在施工合同中,有一些关键条款需要特别注意和了解。
本文将针对施工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解读,并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一、合同双方的确定施工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参与方,即业主和承包商。
业主是项目的委托方,承包商是项目的实施方。
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工程范围和规模施工合同应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和规模,包括施工内容、施工面积、工程类型等。
清晰的工程范围和规模能够帮助双方明确责任和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
三、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工程价格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款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分期付款、阶段付款和最终付款等。
支付方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工程进度和资金安排,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工期和竣工验收工期是施工合同中需要明确的重要条款之一。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始日期和竣工日期,并规定工期延长的条件和方式。
此外,竣工验收标准也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完工时间。
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施工合同中通常会涉及保证金和履约保证的要求。
保证金是一种经济责任的担保方式,履约保证则是指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方式。
合同应明确保证金和履约保证的数额和使用条件。
六、索赔和争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索赔和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索赔的条件和程序,并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和诉讼,选择适合的方式能够便捷地解决纠纷,保护各方的权益。
七、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施工合同应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合同违约时,被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双方也应协商一致,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并明确解除合同后的权益处理方式。
八、保密条款在某些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会涉及商业机密或业主的资料等敏感信息,因此需要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条款。
施工的主要条款解析从工期到质量全面了解
施工的主要条款解析从工期到质量全面了解施工工程在建设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份完整且透明的施工合同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时交付的关键。
本文将从工期、质量等关键方面,对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解析,以帮助各方全面了解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一、工期及工程进度工期是施工合同中最为重要的约定之一。
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始时间和完工时间,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合理确定工期。
同时,合同还应规定工期的延长和缩短的条件和程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进度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开工时间:明确规定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确保工程按时启动。
2. 工程完工时间:明确约定工程的完工日期,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完成。
3. 工期延长和缩短: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工期延长或缩短的条件,并约定双方在此情况下的权益和责任。
4. 工程进度支付:约定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金额,以确保施工进度与支付的协调。
以上条款的合理规定和清晰表述,能够有效避免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施工质量是决定工程长期运营效果和使用寿命的关键因素。
因此,施工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至关重要。
合同双方应详细约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以便确保工程符合预期目标。
1. 质量要求:明确规定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强度、外观装饰、安全性能等。
2. 验收标准:确立验收标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符合预期。
3. 质量保证期: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需要负责修复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时间期限。
通过合理约定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并为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三、保险及风险分担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可控因素,风险的分担及合理的保险制度是确保各方利益的关键所在。
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和风险分担,能够有效规避潜在争议并减轻各方可能承担的风险。
施工合同关键条款
施工合同关键条款一、定义与术语解释1.1 施工合同:本合同是指由甲方(业主)与乙方(施工方)签订的,关于乙方进行工程建设、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活动的合同。
1.2 甲方: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乙方:指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二、合同范围与工程内容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指定的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等。
2.2 乙方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3 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甲方的要求。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本合同的合同价格是指乙方完成施工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
3.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3 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的支付。
3.4 价格调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行情变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动,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四、施工进度与验收4.1 施工进度: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及其法律解读
施工中的关键条款及其法律解读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的关键条款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合理分配责任以及解决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施工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法律解读,以帮助相关方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与作用。
一、合同主体施工合同的主体包括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业主是工程建设的委托方,享有工程质量和期限的要求权利;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施工工序的安排和实施;监理单位作为业主的代表,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费用。
二、工程范围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的范围,包括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等。
工程范围的准确定义有助于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纠纷。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工程价款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应明确工程价款的金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期限。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常见的有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和工程进度支付等。
四、质量要求施工合同应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工程的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要求等。
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明确要求有助于保障工程的质量,并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五、进度要求工程的进度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个施工阶段的时间要求。
进度要求的明确有助于施工单位进行合理的工期安排和进度控制。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施工合同应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后的处理措施。
如当事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清晰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金额。
此外,合同还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解决或诉讼解决等。
七、保证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保证金或担保方式,以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保证金可以作为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保证,而担保方式则可以增加违约方履行合同的信用度。
八、变更和解除施工合同可能因为工程变更、合同解除等原因而产生变更或解除。
合同应明确变更和解除的程序、条件和补偿等相关事宜,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以上是施工中的关键条款及其法律解读的内容,通过对这些关键条款的准确理解,各方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把握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施工合同条款解析
施工合同条款解析一、引言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规范了工程的各项条件和约定,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
二、合同主体1. 合同双方:明确标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为业主和承包商。
双方需提供准确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合同目的:详细描述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范围,确保双方对工程的理解一致。
三、工程价款1. 工程价款的确定:说明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可以是固定总价、单位工程价、成本加利润等。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如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四、工期和进度管理1. 工期:明确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各个阶段的时间要求。
2. 进度管理:规定双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和管理方式,包括进度款支付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1. 质量标准:详细描述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验收程序:规定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的处理等。
六、变更和索赔1. 变更管理:明确变更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变更申请、审批和费用调整等。
2. 索赔管理:规定索赔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索赔通知、索赔证据和索赔金额的认定等。
七、保证和担保1. 保修期:规定工程的保修期限,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
2. 担保方式:约定承包商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保证金、保函等,以确保业主的权益。
八、违约和争议解决1.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后果,包括违约金、赔偿金额和解除合同等。
2.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调解等方式。
九、其他条款1. 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在合作期间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 不可抗力: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和处理方式。
3. 合同变更和解释:约定合同变更和解释的方式和权限,以避免合同漏洞和纠纷。
结语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规范工程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合同重点解读
施工合同重点解读施工合同是在建筑项目中,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之间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它包括了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如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划分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不同专业之间的界限,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误解。
二、建设工期建设工期是指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工期总天数。
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这是因为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将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从而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
根据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等手段来保证。
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标准,以及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责任和处理措施。
四、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报酬。
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按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质量合格率付款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当约定工程价款的调整条件和办法,以及违反工程价款支付规定的责任和处理措施。
五、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建设单位提供必要条件、支付工程价款、验收工程等,以及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当约定合同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以及违反合同规定的责任和处理措施。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内容,特别是上述重点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执行性。
施工合同条款要点解析
施工合同条款要点解析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施工项目的委托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应该特别关注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主体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委托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确保双方的身份和资质合法有效。
二、工程范围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的位置、规模、设计要求等,确保双方对工程的理解一致。
三、工程价格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工程款的支付比例、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确保双方对工程价格的了解和支付方式的合理安排。
四、工期要求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的工期要求,包括开始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赔偿等,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五、质量要求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工程的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六、变更和索赔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变更工程的程序、索赔的时限和证明材料等,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七、违约责任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包括违约方的赔偿责任、违约方的违约金等,确保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的明确。
八、解决争议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包括争议解决委员会的组成、仲裁的方式和地点等,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九、其他条款施工合同还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双方的需求增加其他条款,如保密条款、保险条款等,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是施工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要点解析,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重视这些条款的约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会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所不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同的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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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23个关键条款的理解和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该内部承包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的确定方法虽然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不一致,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应认定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保修期限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期限的,该约定应认定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为依据。
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发出后,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应以开工条件成就时间确定。
没有开工通知或开工报告的,应以实际开工时间确定。
发包人仅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而主张工期不能顺延的,该主张不能成立。
但合同明确约定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应遵从合同的约定。
发包人已经签字确认验收合格,能否再以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主张延期或不予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已组织验收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又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延期支付工程价款的,该主张不能成立。
但确因承包人施工导致地基基础工程、工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仍可以拒绝支付或要求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要严格把握工程质量鉴定程序的启动。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亦未擅自提前使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初步证据的,可以启动鉴定程序。
承包人诉请给付工程价款,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强制性的质量规范标准为由,要求减少工程价款的,按抗辩处理;发包人请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按反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帐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要严格把握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材料的签证和确认。
除法定代表人和约定明确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
没有约定明确授权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的签证、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员的签证、确认,对发包人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承包人举证证明该人员确有相应权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当事人以实际工程量存在增减为由要求调整的,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总价包干范围明确的,可相应调整工程价款;总价包干范围约定不明的,主张调整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谁有权利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精神,承包人或发包人均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约定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约定逾期不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不能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但未约定答复期限,且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仍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答复期限,但答复期限不应超过60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此未明确约定,承包人不能仅以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3.2条为依据,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
认定“黑白合同”时所涉的“实质性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三部分。
对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建设工程规划指标调整等客观原因,承、发包双方以补充协议、会谈纪要、往来函件、签证等洽商纪录形式,变更工期、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性质的书面文件,不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不论该中标合同是否经过备案登记,均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当事人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又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论中标合同是否经过备案登记,两份合同均为无效;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将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在施工中具体履行的那份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不能协议一致,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双方当事人均不申请鉴定的,应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一方进行释明,其仍不申请鉴定的,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诉讼前已经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了鉴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不予准许,但确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一审诉讼期间对工程价款进行了鉴定,当事人在二审诉讼期间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不予准许,但确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审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鉴定的,可予准许,但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人民法院应避免随意、盲目委托鉴定和不必要的多次、重复鉴定。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或者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不应再就工程价款委托鉴定。
十八工程因发包人的原因未及时竣工验收,发包人能否以工程未竣工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竣工验收的,不能以工程未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期和质量等奖惩办法的约定,应当视为违约金条款。
当事人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整的,可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出具的质量保修书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求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承包人不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既请求发包人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又同时请求支付相应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且工程质量合格,在总承包人或转包人怠于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就其承建的工程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可以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的合同相对人破产、下落不明或资信状况严重恶化,或实际施工人至承包人(总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均为无效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包括发包人在内为被告的诉讼。
案例一签订黑白合同按实结算付款2003年9月28日,置业公司与环宇公司签订置业涂山花园建设工程补充协议一份,约定由环宇公司承建置业涂山花园中总平面图划分标段的1、2、3、5、6、7号楼、会馆(地下停车场)、幼儿园工程。
该协议第六条同时明确,本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的补充条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文本及本补充协议有抵触的,以合同文本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当合同文本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003年11月27日,置业公司发布招标文件。
应置业公司的邀请,环宇公司作为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并以总造价下浮5.25%中标。
2003年12月28日,双方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环宇公司承揽施工置业涂山花园I标工程,工程内容为总平面图划分段内的1、2、3、5、6、7号楼、会馆(地下车库)、幼儿园,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合同工期是2003年12月28日至2004年10月28日,总日历天数为300天。
并明确双方于2003年9月2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补充内容,其法律效力大于合同文本。
后环宇公司依约施工,工程也竣工验收。
2008年5月18日,环宇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招投标合同结算工程款,工程造价为4837万元,置业公司已支付3289万元,尚有1548万元没有支付,请求置业公司立即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为“黑白合同”。
在置业公司进行招投标以前,双方就已于2003年12月2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换言之,“黑”合同在先,“白”合同在后,白合同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串标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为规避行政监管而签订的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黑白合同均是串通的结果,均应当认定无效。
因此本案不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明确“黑”合同的效力大于中标合同,而且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也是按照补充协议而非招投标合同,因此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实际履行的情况,应当按照补充协议作为结算依据。
据此,对环宇公司要求按照招投标合同进行结算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内部承包实为挂靠对外责任自己来挑绿地公司系会展中心工程的总包方。
2008年3月1日,绿地公司与史某签订《会展中心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约定:1、史某以包工包料包施工方式向绿地公司承包会展中心工程的全部施工与管理,绿地公司按审计总价的2%收取管理费,余下的工程款归史某所有包干使用;2、绿地公司为史某刻制发放本工程所需项目部相关用章,并交史某使用,史某不得使用未经绿地公司核准备案之用章用于本工程的生产经营活动,史某不得以公司项目部用章对外签订合同;3、绿地公司按建设方每支付一笔工程款,在扣除相关管理费等费用后支付第三人。
协议签订后,史某将上述工程中的脚手架及其辅助工程交其同乡张某承包。
施工过程中,张某从史某处陆续领取工程款人民币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