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第四卷的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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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经验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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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经验
司考点睛: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的时候要直接切入题干,问什么答什么,不必过多的阐述。

对于论诉题,开门见山的亮出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阐述,最后事物都有两面性,在反面论述,总结结尾再次以自己的观点结束。

学员WYTG2016:卷4答题有何经验,论述题如何答好,怎么合理分配各题时间?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优秀学员杨辉回复:您好,卷四我真的没怎么复习,只是在考前半个月背了宋光明老师的讲义,个人觉得对于案例分析题真的是重在平时的积累。

答题的时候要直接切入题干,问什么答什么,不必过多的阐述。

对于论诉题,我也是跟着宋光明老师走的,开门见山的亮出自己的观点,围绕观点阐述,最后事物都有两面性,在反面论述,总结结尾再次以自己的观点结束。

卷四时间分配问题,我个人到没有怎么好好研究,也是按照顺序来一一作答的。

写完论述题还是有大概30分钟的剩余时间。

祝您顺利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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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复习必备: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考生答题时一定要养成“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首先判断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

近几年,案例分析题大多出现在如下几个部门法中: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2、其次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该部门法中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找到了要考查的具体法律制度,按照“就题找法”的解题思路,迅速在脑海中搜寻该制度所对应的相关法条。

4、找到所对应的法条后,先不急于作答,应仔细、全面地分析案情,避免有所遗漏。

一般而言,司法考试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是提供答题线索的,要么是用来干扰、迷惑的。

所以,考生一定要仔细辨析,去伪存真,排除干扰,确定“题眼”。

5、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前后兼顾,写下最终答案。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题目,考生最好先在草稿纸上详细列出重要信息,避免因粗心大意而失分。

复习建议: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之一司法考试卷四的复习方法是每个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的,司法考试卷四得高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如果掌握了卷四的答题技巧,把握得分点,那么司法考试卷四高分不再是难事!技巧如下:第一、常用的法律格言一定要记得。

注意没有必要专门抽时间去记,尽量利用吃饭的时间或者上厕所的时间,这对做论述题非常重要;第二、关注当前社会的法制热点。

记得去年有道小案例,关于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到电信部门去查公民的通讯记录,这个小案例就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事件。

试想如果你平时就知道这个案子,在做题的时候就可轻而易举地回答正确。

反之,则很难,要知道这几分也许就改变了命运;第三、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

虽然,司法考试不考政治,但是,综观历届司考卷四的题型,特别是在论述题型分值增大的形势下,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知识点在逐渐增多,因此对这部分要熟悉。

干货丨司考卷四全攻略!还不打算开始卷四的朋友,你还过不过了?

干货丨司考卷四全攻略!还不打算开始卷四的朋友,你还过不过了?

干货丨司考卷四全攻略!还不打算开始卷四的朋友,你还过不过了?喂你的复习进行到哪一步了?卷四搞起来了么?多半是没有吧。

很多同学在复习过程中会忽视卷四的练习,怕浪费时间,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你不知道从哪下手。

只是你不愿意承认,所以把珍惜时间当借口来逃避卷四的练习。

这是非常不聪明的做法,你会后悔的。

所以在考试前,卷四至少练两轮,就是每个科目至少要拿两个题来练习。

那么问题来了:卷四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练习?什么时候开始练习?有万能模板吗?……这些问题,机智的大葱哥都给大家整理好啦~1卷四的考察主要是主要是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的形式,共七道题。

第一题是论述题,20分,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是400字左右,有相关的案例素材,但很少是法律相关,近几年的命题风格越来越偏政治型,需要大家多背些素(tao)材(lu)。

后面六道题都是案例题。

有刑法、民法、刑诉、民诉、商法、行政法,每个科目1题,22分。

一般每个题5个小问左右,最后一题的最后一问,一般是综合型的论述题,结合案例和相关部门法进行考察。

由此可见,卷四是对前三卷的一个综合考察,要求对知识点掌握的准确透彻,并会应用到实际案例中,写作方面更是要求法言法语和文字表达,具体要求下文会提到。

2所谓的“练习”,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到答题纸上,而不是看完题干后对对答案就完事了——“做”对答案与“写”对答案不是一码事。

如果你现在就开始卷四,每天抽出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练习一两道案例就可以,论述题可以放在最后去练,需要专门去背素材然后练习写作。

但如果你的进度较慢,基础也不太好,就先不要着急卷四了,先把前三卷做好,知识点学懂,到八月再去练习卷四也不迟,但最晚就是八月中旬,不能再晚了。

3在练习的时候要像考试一样给自己一个模拟,要自觉控制答题时间,比较靠谱的做法是:刑法35分钟之内;民法35分钟之内;商经20分钟之内;刑诉30分钟之内;民诉30分钟之内;行政法20分钟之内;论述题40分钟之内。

司法考试卷四解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解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解题技巧对于大部分已经投入足够精力进行复习的考生来讲,司法考试前三卷的成绩差别不大,第四卷成绩却高低明显。

近几年司法考试的统计结果表明,第四卷的平均分跟前三卷相比,明显偏低,很多考生往往连一半分数(75分)都未考到。

显然,第四卷成绩的好坏往往成为司法考试成败的关键因素。

如何答好第四卷,避免技术性失分,充分发挥出应有水平,是新老考生最为关注的问题。

现就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做一总结、剖析,以期对广大考生答好第四卷,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第四卷主要包括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两部分,下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如何答好案例分析题(一)案例分析题常见错误分析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具体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近两年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常常因以下原因而失分:其一,部分题目卷面空白,根本没做,导致十几分或二十几分的整道题目完全失分。

这是最令人痛心的情形,出现这种情形的考生十有八九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种是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其它题目上耗时过多,以至有可能会答的题目根本没有时间作答;第二种是复习不够充分全面,这道题正好出到了自己复习的“盲点”,看完题后,脑子一片空白,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根本不知如何作答。

其二,弄清楚了题干中所交代的各种法律关系,但对相关考点把握不够准确,受到题目里故意设置的干扰信息的迷惑,误入歧途而失分。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平时实战训练不够,没有养成解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掌握正确的做题方法,下笔写起来,罗哩罗嗦,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得很多,却不得要领。

犯了通常所说的“答不到点子上”的错误,费力又不讨好。

其四,没有仔细、全面、连贯的审题,便仓促下笔作答,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再返回来重新分析题目,否定前面的答案,这样一来,不光浪费有限的答题时间,而且导致试卷答题次序颠倒,箭头乱飞,涂改严重,卷面效果一塌糊涂。

阅卷老师需很费力地才能找到你答题的得分点,卷面分数因此而受到影响。

如何做好司法考试第四卷答题

如何做好司法考试第四卷答题

如何做好司法考试第四卷答题?一、基本要求与方法技能1.法言法语、言简意赅。

涉及法学知识的专业化,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平时应加强法言法语的训练,同时加强法条的记忆,在平时学习中有意识的多使用法言法语。

2.逻辑严密。

运用专业的法律逻辑思维,即采用传统的演绎三段论,大前提是法条规定或是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原则,小前提是事实或材料,结论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界定。

3.知识的体系化。

构建完整的法律学科体系,以刑法为例: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犯罪排除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既遂、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共同犯罪与身份、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罪数形态(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量刑制度(累犯、自首、坦白、立功);分则内容(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

此外,不仅仅是某一个部门法内的体系化,更要注重部门法体系,整个法律制度、所有的部门法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要高屋建瓴地分析问题。

4.细节问题。

如字迹端正,卷面整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无错别字,字数上符合要求,时间上合理分配。

二、关于案例分析题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

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

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1)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

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

(2)确定考查的是该部门法中的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

(3)详细分析案情。

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例,可以将各种有法律意义的信息转化成图表形式,这样有利于我们理清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避免遗漏重要的答题线索。

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司法考试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卷四第一题答题诀窍
首先,这几年卷四第一题简答题肯定会结合材料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用预测,请大家深信不疑。

其次,简答题是半客观题半主观题,其中有一半的分是有标题答案的,有一半的分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以09 年为例,卷四第一题有四个给分框,其中只有第一个给分框是有标准答案的,其给分标准是,答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点中的一项,则给一分,答出五项则给五分,答出三个至上中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中的一项,则给一分,答出三项则给三分。

第一个给分框严格按此标准给分,只有答出了这八项,才能得八分,如果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其他内容,即使答得再好,也不能得分。

去年很多考生第一题背得很好,但没答出以上几点,这8分就全丢了,很可惜。

第二个得分框是没有标准答案,只要对以上的八点进行扩展,不管扩展的内容写的是什么,就可以酌情在5分以内给分。

第三个得分框也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只要结合材料,不管怎么写,即使是把材料中的某句话抄下来再扩展一下,就酌情在4分以内给分。

第四个得分框也没有标准答案,纯属阅卷人酌情给分,可以结合字数是否答到要求等酌情在3分以内给分。

最后,建议在2011年答卷四第一题时,不管材料是什么,不管题目怎么问,都先答上5+3+3,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项内容+ 三个至上的三项+三个统一,就可稳拿一半的分左右。

然后,对这5+3+3的内容进行扩展,因为这一项没标准答案,可以随便答,都能得分;之后,再结合材料答一段,从材料中抄几句话,
再加几句话即可;最后,要注意字数达到要求,字迹整洁。

按此方法做答,卷四第一题即可拿高分。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是许多准备司法考试的考生关心的问题,法律教育网整理了关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一些答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要你问过参加过司考的朋友,大多数人都会向你感叹:“卷四题太多了,时间真的不够用”。

的确,卷四题量很大而且都需要用笔书写,这对许多习惯了打字的考生来说,确实是很头疼的事,这点从历届卷四答题的很多错别字就可以看出。

例如,2005年许多考生写不来“猥亵妇女罪”,有的写“唯懈妇女罪”、有的写“畏卸妇女罪”……甚至有人写不来,干脆写成“侮辱妇女罪”。

做卷四的题目,需要一定的答题技巧而且是必须的技巧。

首先、由于卷四的答题规则有了新的变化。

你一定要及时明白新规则而且同时改变以往习惯,这对特别是那些参加过几次没过而且还在使用02、03、04年教材的人来说很重要。

08年要求“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如果你考场上在要做题的时候,经监考老师提醒,才发现自己只带了蓝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势必影响考试情绪从而影响你答题的效果。

后悔的是:这点小问题原本可以轻易避免的,以此类推需要你注意的小问题还很多。

其次、由于卷四的案例分析题很多,而答题的时间又有限。

因此在答题的过程中,你很有可能遇见自己不能很快下笔回答的问题。

这时候,你一定要冷静,不要采取花很多时间思考或者干脆乱答的方式解决。

前者浪费掉你宝贵的时间,而导致你能答对的题白白丢分;后者导致你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来思考回答,但由于已经乱答占了答题区域,而没有地方写正确答案,特别是今年明确规定不允许在“非规定区域”答题。

再次,卷四的论述题采取“稿纸”答题,你就应注意:如果你写了你认为不准确表达的字,需要改正过来,这时候你千万不要用笔涂黑这些字,因为用要求使用的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涂黑这些你想不用的字,会造成答题纸变得很难看,将本来正确适用的文字都抹黑了。

或许,只需轻轻在你想删除的文字中间画条横线就OK了。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策略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策略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策略
编者前话:对于司法考试的卷四,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因为它是综合知识的考验,但是我们也应该掌握一些应对卷四的复习策略,这样有助于提高我们司考的分数。

司法考试第四卷作为主观性试题,让很多考友失分很多,所以四卷的训练必须加强文字组织能力,现在结合司法考试四卷特点,给大家分享一些经验:一论述题要显得你很有法学知识。

比如说凯尔森的什么什么著作中有一句话……,你自己便也无所谓,因为阅卷老师不可能知道,但显得你很有法力底蕴,这种句子要在头和尾各出现一句。

二爱国文字不可省略。

最好用排比的气势在头和尾。

中间条理清楚,一二三表达论述观点呼应就好。

语言不要太白话文,用点专业术语。

三案例要相信第一感觉。

不要想太多,不然思路会混淆,节奏会乱掉。

若答案很明确,直接先回答答案,然后列出法条,所以是什么什么罪,这种简单的三段论。

若答案不明确,第一感觉后,论述条理一定清楚,把你思考的都写在上面,感觉和另一个答案也有关系,反正多谢不扣分。

记住:这个时候中间论述一定很重要,因为若你答案猜错了,这就是采分点。

纠错题:纠一个是一个,感觉不对的也写上去,速度要快,用本能去做题,若一而再再而三想太多,反而不利于答题。

2022司法考试四卷答题技巧:论诉题

2022司法考试四卷答题技巧:论诉题

司法考试卷四的阐述题是是局部考生的软肋,因为与主观题相比司法考试卷四阐述题通常得分较低。

由此看来把握阐述题做题方法,需要有好的方法,首要任务是学好法律知识,有着结实的根底,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四卷论诉题答题技巧(jìqiǎo),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一、加强每个学科(xuékē)的根底理论学习阐述题不同于选择题,它不追求知识确实定性,而追求知识的批判性、反思性与开放性。

因此,它的主要对象是对根底理论的考察,比方重大的法律根本原那么,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根底理论知识可以做到在理解的根底上纯熟运用,最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心得(xīndé)。

可以通过听独角兽网校的课,理解教师们系统、全面的梳理,深化浅出的讲解。

二、关注(guānzhù)理论热点与学者文章近些年的阐述题虽然不是直接考某位学者的观点或著述,但无疑不是在关注理论热点问题,比方2022年的第七题,就是在关注与回应理论中的“执行难〞,而这在学术界一直是讨论热点;又如2022年第七题,实际上对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关注,同样是近几年学术关注的焦点。

因此,关注这些相关文章与著述,理解(lǐjiě)并体会其中的论点与论证思路,对于快速进步阐述题的答题程度有非常好的效果。

三、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虽然司法考试阐述题不会直接针对当年或更早几年的某一热点事件来命题,但关注一些典型案件与争议事件,却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进步分析才能。

对于材料分析题来说,困扰考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知如何从复杂的材料中有效的提炼出有意义的信息,包括涉及到本质争议的事实情节与法律问题,更无从进一步对之进展对策分析。

而关注典型案件与社会争议事件那么有利于培养考生的“语感〞,可以迅速找到题目中有价值的信息,在短时间内作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响。

四、在复习后阶段应该动手练笔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对于选择题进展了大量的练习,对于阐述题那么以阅读理论为主。

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辅导汇编

司法考试(卷四)模板法答题技巧讲义辅导汇编

一、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总论研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的答题要求我们会发现,卷四的论述题,实际上完全可以当作我们所熟悉的论说文来写作的。

根据我们对数千篇优秀论说文的考察和研究,我们发现,几乎所有的论说文都遵循着一种固定的模式。

对这种模式进行训练,无疑对应付司法考试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就是论述题八股模板式答题法。

对于司法考试卷四的任何一种论述题,我们都可以从下面的模板出发进行谋篇布局。

我们把一篇文章分成八个模块(也就是八股),见下表:表格一:论述题模板式答题技巧布局表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股主要概念的界定,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名词解释。

第三股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

第四股提出这个观点有哪些好处?——结果的分析: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五股如果不这样会有哪些坏处?——反面的论证:理论的或实证的,个人或社会的。

第六股如何做到这样?——方法的分析。

可以略写,也可以不写。

第七股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全面的考虑。

进行纠偏和解惑。

第八股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口号,略写。

第一股: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按照论说文的写法来说,并不一定都要求概述原文,但对于一篇完整的议论文来说,所发议论总要有个由头,因此,原材料概述就是这个“由头”。

有些类似我们在小学学习课文时老师让做的那个中心思想,所以,这个能力的训练实际是在恢复小学就系统训练过的能力,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叫概述原材料。

既然是概述就要详略得当,既要避免照抄原文,又要把原材料中最核心的文字保留下来。

当然,对于比较短的原材料是可以照抄的。

文章总的观点是在分析原材料的基础上得出的,主要是判断命题人要考察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这是全篇文章的关键之所在。

提出观点一定要准确、清晰,避免模糊和模棱两可。

对于评论型的论说文只需按照自己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可以了;对于观点型论说文,要明确表示自己赞同哪一方的观点。

提出观点这一段,可以简要说明原因,也可以仅仅提出观点,留得后面去论证,具体如何操作,以文章整体字数和篇幅的基本要求为准。

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备考资料

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备考资料

司法考试《四卷》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备考资料
案例分析题在试卷(四)中是以大大小小的案例体现出来的,题量10道左右,分值在7-13分之间,考核的大多数知识点集中在刑法、民法、合同法及三大诉讼法当中,由于该卷案例多以较长、较复杂
的案情内容为特点,所以回答问题的难度也较大(历来被广大考生视
为最难的试卷),
①认真阅读案例熟悉案情,把其中的各种法律关系整清楚。

审题过程中,对一些较复杂的人物关系,事件关系可以用简单的“关系图”标出来,以免混淆关系或有所疏漏,
②正确理解题意。

案例分析题的命题是有明确的具体要求的,考生应根据问题所问摸透题意。

有的案例因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知
识点相互交叉从而导致一部分考生没有信心把题读完就当作解答不
了的难题而放弃。

其实,这种案例要求你回答的问题有时并非太难,甚至是你比较熟悉的范围,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建议大家可以
先去看看试题到底问的是什么内容,当你知道回答问题的方向后再
去看案例,往往会觉得案例已不再是那么难。

③在试卷上回答问题要直接、准确,避免错别字。

可以采用先答结果或处理方案,后展开理由和根据;也可先写明理由、根据,后得
出结果。

从案例命题的发展趋势来看,每道题需要回答的问题较多,这可以按照答题的要求一一作答,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对所持观点
多阐述一些理由和根据还是有好处的。

司考卷四简答锦囊妙计

司考卷四简答锦囊妙计

司考卷四简答锦囊妙计过司考,简答题,一大难,六观点,经常考,看视频,三月余,我总结,四大步,(一要)提观点;(二要)讲理论,论篇幅,字莫超;(三要)结材料,律考卷,灵活变;(四要)下结论,扣题目,是题眼。

这材料,下载下,灵活变,巧处理,助你考,祝顺利,过司考。

简答题目录一、三个至上。

2页二、依法治国。

3页三、执法为民。

4页四、公平正义。

6页五、服务大局。

7页六、党的领导。

8页1、三个至上【提观点】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三个至上是三个统一的要求。

(51字)【讲理论】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一、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为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提供群众基础,是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

三、坚持依法治国,为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提供鲜明的时代内涵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146字)三个至上是三个统一的要求和体现1 党的事业至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 人民利益至上: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把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成效的重要标准。

3 宪法法律至上:把遵守宪法法律作为法治的基本要求,要在宪法法律活动范围内,树立执法与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183字)【结合材料】胡主席首先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重要方针和原则,但是不能仅仅坚持这一个至上,而忽略了其他权威。

离开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事业就会偏离正确方向,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利益的引导,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就会失去历史价值。

总书记强调,一定要坚持三个至上而不是一个至上,这并不矛盾,因为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得出结论】三个至上是三个统一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创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局面。

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在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中,卷四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

从理论上讲,卷四除了第一道题以外,也是不用复习的。

前三卷复习好了,卷四的案例分析题自然会做了。

标准化考试的案例题无非就是很多个选择题通过链接点组合起来的,并不复杂,所以前三卷复习好了,知识点掌握了,只要注意答题的格式和调理就自然能够“游刃有余”。

但很多复习司考的同学面对卷四却“无可奈何”,下面以零基础的角度来讲一讲如何解答卷四。

卷四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论述题,我们通常称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速记口诀取每句的首字谐音为“一只功夫糖”)简答题(通常是第一题),第二板块是论述题(极少数情况下会是“法律文书写作题”,通常是第七题);第三板块是案例分析题,通常是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刑诉单独形成或组合而成的案例分析题。

一、如何答题及复习通常卷四第一题的用时决定了你卷四能否顺利答完,每年很多同学出考场就抱怨、懊悔卷四没有做完。

建议卷四第一题的用时量为过25分钟,一般要求20分钟答完,最多不超过30分钟。

因为答题的字数要求一般是400字左右,按20分钟完成,每一分钟只需要写20多个字就行了。

复习第一题就是要形成一种模板意识(注意前提是“零基础”,以下的讨论前提均是这个,基础好的也可借鉴),这就是让考生在进入考场之前就已经了然于胸,答题的结构是什么、该写什么内容、如何组织语言、如何起笔、如何收尾等等关键性问题,应当考前就准备好了。

这样能节约大量的时间,因为在考场中考生会不自觉地紧张而过于谨慎,生怕下笔,不停地构思构思,想来想去还是那几句话,结果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5、考场答题时,抠出题眼、关键词、主要点,马上套自己的模板写,不要刻意思来想去,标新立异。

那个时候你没时间去“标新”了,因为训练时你就已经“立异”了,考试时自然“标新”。

重要的是为后面挤出足够的时间。

二、最后一题如何答题及复习最后一题是论述题,有了第一题的训练,自然会产生框架意识,这一题一般会按条给出提示,只要结合材料按提示的层次回答,组织好行文即可。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

国家____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国家____卷四简答题解题方法相对于阐述题,简答题难度较低,其答案相对固定,需要考生额外发挥的空间有限。

因此,考生只需要“按部就班”、“按图索骥”即可。

接下来以2023年的卷四简答题为例,向大家展示简答题的答题方法。

一、(此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才能的重要依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开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安康开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事业更加广阔的开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法治国家建立,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阐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好、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面对这样一道简答题,首先应当重视的是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根据问题的要求,构建“总-分-总”的答案框架:1.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

2.分:(1)结合材料从立法环节谈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2)结合材料从执法环节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3)结合材料从司法环节谈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3.总:宏观阐述建立社会法治国家的意义。

可见,简答题的'论证框架是按照题目的要求搭建的。

题目要求你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你就一定要在答案的开篇答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

题目要求你“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你在框架中就要有三段分别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讨论问题。

人家要求什么,你要有什么;起码,在框架上一定要表达出来。

3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

3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

3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司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一)画龙点睛——为你的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简单地讲,题目不要太长,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报告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

关于题目,我的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表明你的立场,一语道破你的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首先,观点必须鲜明。

也就是说,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其次,观点必须切题。

也就是说,你的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材料或案例紧密结合,是可以从材料或案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观点必须正确。

所谓观点正确,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障****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其一,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

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的观点,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最有效的的论证方法。

其二,法理论证。

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其三,比较法论证。

简单地讲,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

其四,历史论证。

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法律|教育|网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点或建议得以成立的依据。

其五,社会现实论证。

法律人不是艺术家,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应立足现实,符合社会需求,不超越真实生活。

2011司考卷四题型解题方法为备考2011司法考试的同学整理的2011司考卷四题型解题方法,希望对2011司考的同学卷四的复习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得分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得分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得分技巧卷四案例关键在于练习,考生必须在考前认真做至少30题案例分析题,然后逐字逐句对照参考答案,甚至抄一遍标准答案。

熟能生巧!技巧一:仔细读题,边读边划边翻译。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的题干通常都很长,但是里面没有一句是废话,考生必须一字不落的仔细读题,题干中的每一句话的背后都有他对应的法律信息(也就是本题的得分点),需要考生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用精准的法律词汇翻译出来。

陈璐琼老师建议考生在读题的过程中,在遇到的人名上面画圈,碰到的动词下面画线,这样对本题中有哪些人、干了哪些事就能做到心中有数,答题时才能做到有逻辑、不遗漏。

2014年的考题中,题目很明显涉及到了甲乙丙丁戊五个人,而且出题者在提问时明确说了“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可是有不少考生的答案中不是漏了丙就是落了丁,少了一个人,那他背后的得分点自然就是零。

同样的,每个人的行为也不能遗漏,毫不夸张的说,考题中每一个行为人的行为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漏一个行为就漏掉了一个采分点。

比如本题中甲的行为有(按照读题的顺序来):1、“与副厂长乙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购买的假象,以便非法含有货款。

”2、“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

”3、“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代了上述罪行。

”4、“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

”这四个行为每一个行为都传递着相关的法律信息,至于能不能准确的翻译,这就是技术性问题,每个考生的专业素养有所差异不能苛求,但我们可以争取的是全面获取题干信息,找全了所有信息,才有得高分的可能。

技巧二:答题要有逻辑性,务必保持卷面整洁。

读完题,对题目所给的人物、行为都了然于胸之后就可以开始作答了。

此时请大家务必要有条理性(逻辑),否则阅卷老师一看写的乱七八糟,东一句西一句整个印象分就会大大折扣。

即使你的信息都找对了,也精确地翻译成了法律语言,但没有条理,阅卷老师很可能就看漏掉,甚至看到一份乱七八糟的答卷压根就不愿意去找你的得分点,很多考生因此吃大亏。

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备考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备考技巧

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备考技巧司法考试卷四的刑事诉讼法的答题技巧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1诉讼行为的主体是否有权(权利或职权);2进行该诉讼行为的根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进行某种诉讼行为,找错型案例题。

否有必备的法律手续;4诉讼顺序必需依次进行,不能跨越和颠倒;5结束某一诉讼程序的条件和法律文书;6否遵守了各种诉讼期间的法律规定等。

一、刑事诉讼法卷四历年考查情况卷四局部对刑事诉讼法内容的考查方式有两种:一是案例分析题,从历年情况看。

二是法律文书题。

其中,案例分析题又可分为两种:逐步发问型案例分析和找错型案例分析;法律文书题也分为两种:文书找错型和文书撰写型。

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惯例顺序的考查,从考查内容看。

一般是依照刑事诉讼流程,考查一起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诉讼顺序中的具体处置方式,特别是顺序转换、衔接时的具体要求。

例如,侦查终结后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何处理,法院如何进行庭前审查及作出裁判,如何提起二审、再审、死刑复核顺序等。

二是特殊顺序的考查,例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顺序,自诉案件的审理顺序,死刑复核顺序等。

三是重点诉讼制度的考察,例如补充侦查、拒绝辩护、取保候审、非法证据排除等。

二、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的备考战略与答题方法一)文书型试题的备考战略与答题方法已连续5年没有考查。

司法文书的命题始终面临一个困境:如果过于注重格式和形式,司法文书是考试大纲规定的考查内容。

但自2005年之后。

则考查的实际意义不大;如果不注重格式和形式,又何必考查司法文书?而且,文书种类的选择上,也面临一个难题:法院、检察院等人员占考生相当比例的背景下,如何选择一种对各职业群体都相对公平的司法文书,着实困难。

今后,因此。

如果司法部找不出更加创新的考查方式,这部分内容也许会不再考查,或者返回到2005年的选择型考查方式,允许考生在各种司法文书间进行选择。

据此,考生在准备这部分内容时,没有必要全面展开,一定要突出重点,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有选择地了解和熟悉12种常用文书,例如起诉书、自诉状、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等,掌握其格式、形式和内容方面的具体要求。

司法考试卷四攻略精要

司法考试卷四攻略精要

卷四攻略精要目录上篇简答题高分攻略 (2)第一章简答题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简答题阅卷要求及基础模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简答题模板改造技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简答题写作中的分拆对应技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简答题基础模板、模板改造及分拆对应技巧的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简答题重要原理背诵. (2)下篇论述题高分攻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论述题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论述题的阅卷要求及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论述题的基础模板 (4)第四章论述题必备基本原理 (4)第五章论述题原理的演练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篇案例分析题的得分技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案例分析常见失分情形及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刑法案例分析的得分技巧 (7)第三章民法案例分析的得分技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诉讼法案例分析的得分技巧................................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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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的局限性
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得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⑷.权利本位
综上,当前加强法治建设,须更着眼于制度创新,一定的法治观念必须最终落实到具体的制度上。
10.法与道德
⑴.法与道德的联系
在人类社会早期,法与道德浑然一体,古代法学家尽量把“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而近代的法学家已将法和道德作为两个不同的社会规范,内容具有重合性,互相补充地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但在一点上达成了共识:法律是最低限度地道德。林肯有过这样一句名言:法律是显露地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也很精辟地阐述了法与道德之间地关系。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规定的含义体现如下:
⑴.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地义务;
⑵.对任何人得合法权利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⑶.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地特权,任何人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也不得随意剥夺任何人享受的法律权利。
1997年10月,我国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我国政府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国际公约》,2004年我国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进了我们得根本法-宪法,这都标志着我国人权建设得重大发展,这也将对我国得社会发展和在国际社会中得重要地位起着举足轻重得作用。
12.宪法的基本原则
⑴.人民主权原则;
⑵.基本人权原则;
⑶.法治原则;
⑷.权力制约原则
(关于上述原则,在法理部分已经阐述,但在论述时可以指出宪法的这四个基本原则)
13.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关于平等权的阐述
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一切其他基本权利实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的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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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第四卷论述题万能句型—————任何考试都是平常人而非神仙命题的,所以他都有着一定规律可循。司法考试也不例外,掌握了命题规律技巧,司考可以轻轻松松上400分。
来源: 郭望舒的日志
建议大家考前再看,希望那时候你们还能记住有这么一份东西。次有,一定花点功夫把他背下来,到时候考场上写论述题时才有内容,而且速度很快。再者,如果不知道从哪些方面论述时,也一定要把字数写够,而且要足够工整,像法治、法的价值、人权这些都是必备万金油。
⑷.法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过程性和法的实效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
⑸.法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法作为一种通过规定人们权利、义务关系来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只有将抽象的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6.司法
司法即法的适用,是法律实施的一种方式,是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
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基于人的本性和本质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但只有法律将之确认为“法定权利”后才有实现的可能。但这还是不够的,这仅仅为人权的实现提供一种可能性与资格,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从道德观念与价值观念上提出人权的要求并不困难,而要使人权切实实现,成为一种具体的现实权利则要复杂得多。因此,强调人权是一种实有权利,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中都有极大意义。
8.法治的制度要求
⑴.对立法者的要求: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律既系统的法律体系;
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有相对平衡和相互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运行的法律机制。不能对权力有效约束的国家不是法治国家,不能运用法律约束权力的国家也不是法治国家;
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有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性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14.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自身的价值
刑事诉讼法价值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刑事诉讼法的工具性价值,二是指自身的价值。
⑴.以往的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法存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保证国家刑罚权的实现,是为了刑法服务,所以刑事诉讼法被认为是刑法的从法,没有自身独立价值。认为刑诉不是作为独立的实体存在的,没有可以在内在品质上找到合理性与正当性的因素,所以往往结果的有效性也就成为评价司法公正的最终标准;
3.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虽然这只揭示了法一个方面的价值,但由此可见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重要性。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的是通过法律结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关于法服务于秩序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法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但是,秩序一定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为目的,所以它应当收到自由和正义的限制。
5.法的实施与实现
⑴.法在制定出来以后,实施前只是一种应然的状态,一种书本上的法律。法的实施就是要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上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走向实然;
⑵.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⑶.法的实施强调一种过程和行动,包括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实效强调实施后的状态和结果,侧重于结果;
4. 正义
正义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不正义”绝对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公正只是一种涉及利害关系的场合,要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把各人应得的东西还给各人。从实质内容上而言,正义体现在平等、公正等诸多我们所熟悉的具体形态中。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是评价体系,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律的进化。正义形成了法律精神上进化的观念源头,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也提高了法律的实效。法律的执行不仅要有利于秩序的维持,更主要的是要实现社会正义。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
②司法独立
在我国,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在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院阻止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都明确规定了这一原则。它体现了如下含意:司法权专属于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而且不受他们的非法干涉,但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①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其中尤其以程序公正为重点。司法公正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法的内在精神要求,是由其司法活动裁判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同时公正司法也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保持其公正性,司法机关也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社会基础。我认为有一句话怎么说都不为过:公正是司法的生命!
⑵.法与道德的区别
并非所有违法地行为都是违反道德地行为,也不是违反道德地行为即违法行为。但在作为社会规范调整人们地社会生活来讲,法律应处于主导地地位,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地要求和体现。决不能以道德代替法律,那是历史退步地表现。
11.法与人权
人权就其本来意义来讲,就是人的权利,即所有人可以享受的权利,也是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基于一定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为了自由生存、自由活动、自由发展以能够真正掌握自己命运而必须平等具有的权利。人权不仅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还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等各方面的权利。人权的总的价值取向就是人能够真正把握自己的命运,拥有自由拥有平等。
⑷.最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有健全的律师制度。
9.法治的思想条件
⑴.法律至上
指法律在社会规范中具有最高权威,所有的社会规范都必须符合法律的精神。法律至上能够维护中央和国家统一领导的权威,又能够使每个人享受到法治社会的公民自由,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⑵.权利平等
⑴.司法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同时司法还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司法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有重要意义;
⑵.司法原则
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平等,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有人认为在立法活动中人们是不平等的,其实在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们选举人民代表,代表他们行使立法权,这就极大程度地体现了人们在立法权地平等;
⑶.权力制约权力
权力制约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地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地权力)在运行地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地制约。实践证明,不受制约地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然被滥用。权力制约就是要依靠法律地规定,界定权力之间地关系,使权力服从法律。在我国,在保证效率地同时,应建立有限政府及责任政府使不可抵挡地历史必然。在我国权力制约地核心使监督。那么,监督体制地完善也势必成为法治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2. 自由
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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