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201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徐建质…2013?4号关于执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GJ32/TJ 142-2012,,以下简称省《检测规程》,已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实施~为加强我市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桩基工程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现就我市桩基工程验收检测执行省《检测规程》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和桩身质量检验~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检测不得代替验收检测。
二、工程桩验收检测项目、数量、检测方法除满足设计要求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外~还应符合省《检测规程》要求。
桩基验收检测数量按单位工程计算~同一单位工程中采用不同桩型的或同一桩型采用不同承载力的桩基工程~应分别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检测数量。
三、工程桩验收检测桩位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桩位选取与检测的见证制度~检测桩位应在所有工程桩施工完成后随机选取~并满足省《检测规程》第3.1.5条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3.3.3条的规定。
,二,桩身质量检验~检测桩位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形成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三,工程桩承载力检测~检测桩位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检测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桩身质量检验报告及施工情况共同确定~并形成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相关人员签字、盖单位公章~列入检测报告附件,。
,四,检测单位应根据监理,建设,单位等确定的检测桩位进行验收检测~不得擅自改变或自行调整。
,五,检测过程中~监理,建设,单位应对实际检测的桩位进行见证复核~承担检测桩位见证责任。
,六,严禁先检测后补桩位选取确认书、实际检测数量多于检测报告检测数量的选择性出具检测数据的违规行为。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桩基检测规范
1 总则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
1.0.3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
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
1.0.4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基桩 foundation pile桩基础中的单桩。
2.1.2 桩身完整性 pi1e integrity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3 桩身缺陷 pile defects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4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5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2.1.6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7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资料编号:JGJ1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foundation pilesJGJ 106 —J 25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 JGJ 106 —批准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3 号《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 —,自年7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 、4.3.5 、4.4.4 、6.4.6 、8.4.7 、9.2.3 、9.2.4,9.4.2 、9.4.5 、9.4.1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O6 —97 同时废除。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刊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年3 月21 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 ]284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功效,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担任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担任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编:100013)本规范介入编写单位: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深圳市勘察研究院建设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凡徐天平朱光裕钟冬波刘明贵刘金砺叶万灵滕延京李年夜展刘艳玲关立军李荣强王敏权陈久照赵海生柳春季沧江1 总则................................................. (8)2 术语、符号................................................. . (9)2.1 术语 ................................................ .. (9)2.2 符号................................................. (10)3 基本规定................................................. .. (13)3.1 检测办法和内容 (13)3.2 检测工作法度 (1)43.3 检测数量.................................................3.4 验证与扩年夜检测 (17)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陈述 (18)3.6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19)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0)4.1 适用规模................................................. (20)4.2 设备仪器及其装置 (20)4.3 现场检测................................................. (21)4.4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23)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25)5.1 适用规模.................................................5.2 设备仪器及其装置 (25)5.3 现场检测................................................. (25)5.4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26)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28)6.1 适用规模................................................. (28)6.2 设备仪器及其装置 (28)6.3 现场检测................................................. (29)6.4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29)7 钻芯法................................................. . (32)7.1 适用规模................................................. (32)7.2 设备................................................. (32)7.3 现场操纵................................................. (32)7.4 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33)7.5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34)7.6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34)8 低应变法................................................. .. (37)8.1 适用规模................................................. (37)8.2 仪器设备................................................. (37)8.3 现场检测................................................. (37)8.4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38)9 高应变法................................................. .. (41)9.1 适用规模................................................. (41)9.2 仪器设备................................................. (41)9.3 现场检测................................................. (41)9.4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43)10 声波透射法................................................. ..4810.1 适用规模................................................. ..4810.2 仪器设备................................................. ..4810.3 现场检测................................................. ..4810.4 检测数据的阐发与判定 (49)附录 A 桩身内力测试 (54)附录 B 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59)附录 C 静载试验记录表 (60)附录 D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61)附录 E 芯样试件加工和丈量 (63)附录 F 高应变法传感器装置 (64)附录G 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66)G.1 试打桩................................................. .. (66)G.2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 (66)G.3 锤击能量监测 (6)7附录H 声测管埋设要点 (68)本规范用词说明................................................. .691 总则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办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合适平安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修订内容1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资料编号:JGJ106-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foundation pilesJGJ 106 —2003J 256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JGJ 106 —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3 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3 号《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 —2003,自2003 年7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 、4.3.5 、4.4.4 、6.4.6 、8.4.7 、9.2.3 、9.2.4,9.4.2 、9.4.5 、9.4.1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O6 —97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 年3 月21 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 ]284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邮编:100013)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深圳市勘察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凡徐天平朱光裕钟冬波刘明贵刘金砺叶万灵滕延京李大展刘艳玲关立军李荣强王敏权陈久照赵海生柳春季沧江目录1 总则 (8)2 术语、符号 (9)2.2 符号 (10)3 基本规定 (13)3.1 检测方法和内容 (13)3.2 检测工作程序 (14)3.3 检测数量 (15)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17)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8)3.6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19)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0)4.1 适用范围 (20)4.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0)4.3 现场检测 (21)4.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3)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25)5.1 适用范围 (25)5.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5)5.3 现场检测 (25)5.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6)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28)6.1 适用范围 (28)6.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8)6.3 现场检测 (29)6.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9)7 钻芯法 (32)7.1 适用范围 (32)7.2 设备 (32)7.3 现场操作 (32)7.4 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33)7.5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34)7.6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4)8 低应变法 (37)8.1 适用范围 (37)8.2 仪器设备 (37)8.3 现场检测 (37)8.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8)9 高应变法 (41)9.1 适用范围 (41)9.2 仪器设备 (41)9.3 现场检测 (41)9.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3)10 声波透射法 (48)10.1 适用范围 (48)10.2 仪器设备 (48)10.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9)附录A 桩身内力测试 (54)附录B 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59)附录C 静载试验记录表 (60)附录D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61)附录E 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63)附录F 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64)附录G 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66)G.1 试打桩 (66)G.2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 (66)G.3 锤击能量监测 (67)附录H 声测管埋设要点 (68)本规范用词说明 (69)1 总则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桩基检测规范
1 总则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
1.0.3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
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
1.0.4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基桩foundation pile桩基础中的单桩。
2.1.2 桩身完整性pi1e integrity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3 桩身缺陷pile defects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4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5 钻芯法core drilling method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2.1.6 低应变法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7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最新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完整版
1 总则 ………………………………………………………………………………
1
2 术语和符号 ………………………………………………………………………
2
2.1 术语 …………………………………………………………………………
2
2.2 符号 …………………………………………………………………………
2
3 基本规定 …………………………………………………………………………
10.2 仪器设备 ……………………………………………………………………
40
10.3 声测管埋设 …………………………………………………………………
40
10.4 现场检测 ……………………………………………………………………
41
10.5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
29
8.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
30
9 高应变法 ………………………………………………………………………
33
9.1 一般规定 ……………………………………………………………………
33
9.2 仪器设备 ……………………………………………………………………
33
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
11
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12
4.1 一般规定 ……………………………………………………………………
12
4.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
22
4.3 现场检测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完整版
目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2)3基本规定 (6)3.1一般规定 (6)3.2检测工作程序 (7)3.3检测方法选择和检测数量 (8)3.4验证与扩大检测 (10)3.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1)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2)4.1一般规定 (12)4.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2)4.3现场检测 (13)4.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5)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17)5.1一般规定 (17)5.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17)5.3现场检测 (18)5.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8)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20)6.1一般规定 (20)6.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0)6.3现场检测 (21)6.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1)7钻芯法 (24)7.1一般规定 (24)7.2设备 (24)7.3现场检测 (24)7.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25)7.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25)7.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6)8低应变法 (29)8.1一般规定 (29)8.2仪器设备 (29)8.3现场检测 (29)8.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0)9高应变法 (33)9.1一般规定 (33)9.2仪器设备 (33)9.3现场检测 (33)9.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5)10声波透射法 (40)10.1一般规定 (40)10.2仪器设备 (40)10.3声测管埋设 (40)10.4现场检测 (41)10.5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2)附录A 桩身内力测试 (48)附录B 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51)附录C 静载试验记录表 (52)附录D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53)附录E 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54)附录F 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55)附录G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57)本规范用词说明 (59)引用标准名录 (60)附:条文说明 (61)1总则1.0.1为了在基桩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本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附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3.4、9.2.3、9.2.5和9.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JGJ106-2014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7.钻芯法;8.低应变法;9.高应变法;10.声波透射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取消了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通过统计得到承载力特征值的要求;2.修改了抗拔桩验收检测实施的有关要求;3.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4.补充、修改了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5.增加了低应变法检测时应进行辅助验证检测的要求;6.取消了高应变法对动测承载力检测值进行统计的要求;7.补充、修改了声波透射法现场测试和异常数据剔除的要求;8.增加了采用变异系数对检测剖面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进行限定的要求;9.修改了声波透射法多测线、多剖面的空间关联性判据;10.增加了滑动测微计测量桩身应变的方法。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GJ
Ⅲ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3.4.6 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
3.4.7 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3.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3.5.1 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
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5.1 的规定,并按本规范第7~10 章分别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表3.5.1桩身完整性分类表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Ⅰ类桩桩身完整Ⅱ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Ⅲ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Ⅳ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3.5.2Ⅳ。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1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3.1."1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4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
——取消3.3."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3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4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5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6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20131120桩基检测方案按行标
世宝广场工程桩基检测方案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方案编制依据 (2)三、检测方法和依据 (2)四、检测数量 (3)五、检测原理 (3)(一)低应变检测 (3)(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7)(三)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9)(四)高应变法检测 (11)六、受检桩确认表 (13)世宝广场工程桩基检测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世宝广场工程工程地点:中山市东凤镇伯公村建设单位: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勘查单位:广东中山地质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桩基施工分包单位:中山市德荣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世宝广场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伯公村,占地面积约为40760平方米。
本项目为世宝广场一期工程,为8栋商住楼, 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二层,建筑高度为99.4米,总建筑面积约107363.64平方米。
世宝广场一期工程分为八栋商住楼(1#、2#、3#、4#、5#、6#、7#、8#),建筑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本工程场地复杂等级为二级,地基复杂等及为二级,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场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基础采用锤击高强度预应力管桩,管桩采用Ф500×125AB、Ф600×130AB型管桩,桩身砼强度等级C8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Ra=1800kN(Ф500)、 Ra=2800kN(Ф600),单桩抗拔承载力为:Ф500取400kN;Ф600取500kN,设计管桩桩长约30~38米。
1~7#楼共有管桩947根均为Ф600桩(无抗拔桩)。
8#楼及附属建筑共有管桩709根,其中(Ф500桩660根(抗拔桩607根),Ф600桩49根(无抗拔桩))。
桩连接采用焊接,桩端进入卵石层不小于2米。
二、方案编制依据本次试验依据如下:1、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2、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3、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4、广东省标准《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 15-22-2008)⑶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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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修订)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报批稿)JGJ 10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年××月××日201×北京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及有关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2 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修订;3 增加了管桩采用孔内摄像法检测和桩顶浅部钻取混凝土芯样的条文;4 有条件放宽了大吨位堆载时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距离的要求;5 针对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取消了通过统计得到承载力特征值的要求;6 除抗裂控制条件外,明确了抗拔桩验收检测时施加荷载的最低要求;修改了抗拔桩上拔量观测点的设置要求;7 修改了水平静载试验要求以及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判定方法;8 针对钻芯法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评价,修改了截取岩芯数量的要求;9 对钻芯法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进行了调整,考虑了一桩多孔的关联性;10 低应变法增加了对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应进行辅助验证检测的要求,以及使用带力传感器的锤击设备进行浅部缺陷测试判定的要求;11 高应变法取消了对动测承载力检测值进行统计的要求;12 高应变法明确了锤上测力方式的要求,增加了考虑长桩提前卸载对完整性系数值影响的要求;13 增加了声波透射法现场自动检测及其仪器的相关要求;14 在声波透射法中,考虑了声速异常符合正态分布的对称性,通过工程应用统计分析,将“单边剔除法”改为“双边剔除法”;15 增加了采用变异系数对检测剖面声速异常判断概率统计值进行限定的要求;16 对声波透射法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方法进行了调整,考虑了多测线、多剖面的参数的空间关联性;17 附录A中增加了采用滑动测微计测量桩身应变的方法;18 修改了附录E有关芯样尺寸测量的要求;19 将原规范附录H关于声测管埋设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并纳入第10章。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交上海三航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宁波三江检测有限公司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凡徐天平钟冬波高文生陈久照滕延京刘艳玲关立军施峰吴锋王敏权张杰郑建国彭立新蒋荣夫高永强赵海生目次1总则 (1)2术语、符号 (3)2.1术语 (3)2.2符号 (5)3基本规定 (8)3.1一般规定 (8)3.2检测工作程序 (10)3.3检测方法选择和检测数量 (13)3.4验证与扩大检测 (16)3.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17)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2)4.1适用范围 (22)4.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2)4.3现场检测 (25)4.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8)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31)5.1适用范围 (31)5.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31)5.3现场检测 (32)5.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4)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36)6.1适用范围 (36)6.2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36)6.3现场检测 (37)6.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8)7钻芯法 (42)7.1适用范围 (42)7.2设备 (42)7.3现场检测 (43)7.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45)7.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47)7.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9)8低应变法 (52)8.1适用范围 (52)8.2仪器设备 (53)8.3现场检测 (54)8.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58)9高应变法 (66)9.1适用范围 (66)9.2仪器设备 (66)9.3现场检测 (69)9.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72)10声波透射法 (83)10.1适用范围 (83)10.2仪器设备 (83)10.3声测管埋设 (84)10.4现场检测 (85)10.5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88)附录A 桩身内力测试 (98)附录B 混凝土桩桩头处理 (103)附录C 静载试验记录表 (104)附录D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105)附录E 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106)附录F 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107)附录G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109)G.1 试打桩 (109)G.2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 (109)G.3 锤击能量监测 (110)本规范用词说明 (111)引用标准名录 (112)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and Symbols (3)2.1 Terms (3)2.2 Symbols (5)3 Basic Requirements (8)3.1 General requirement s (8)3.2 Testing procedures (10)3.3 Selection of test methods,number of test piles (13)3.4 Verification and Extended tests (16)3.5 Test results assessment and report (17)4 Vertical Compressive Static Load Test on Single Pile (22)4.1 Scope (22)4.2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22)4.3 Field test (25)4.4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28)5 Vertical Uplift Static Load Test on Single Pile (31)5.1 Scope (31)5.2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31)5.3 Field test (32)5.4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34)6 Lateral Static Load Test on Single Pile (36)6.1 Scope (36)6.2 Equipments and installation (36)6.3 Field test (37)6.4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38)7 Core Drilling Method (42)7.1 Scope (42)7.2 Equipments (42)7.3 Field test (43)7.4 Interception and processing of core sample (45)7.5 Compressive strength testing of core specimen (47)7.6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49)8 Low–strain Integrity Test (52)8.1 Scope (52)8.2 Equipments (53)8.3 Field test (54)8.4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58)9 High–strain Dynamic Test (66)9.1 Scope (66)9.2 Equipments (66)9.3 Field test (69)9.4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72)10 Cross-hole Sonic Logging (83)10.1 Scope (83)10.2 Equipments (83)10.3 Installation of access tubes (84)10.4 Field test (85)10.5 Test data interpretation (88)Appendix A Internal Force Testing of Pile Shaft (98)Appendix B Head Treatment of Concrete Piles (103)Appendix C Record Table of Static Load Test (104)Appendix D Record Table of Core Drilling Test (105)Appendix E Processing and Measurement of Core Specimems (106)Appendix F Sensor Attachment for High–strain Dynamic Testing (107)Appendix G Trial Pile Driving and Driven Pile Installation Monitoring (109)G.1 Trial pile driving (109)G.2 Pile driving stresses monitoring (109)G.3 Hammer performance monitoring (11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11)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12)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总则1.0.1为了在基桩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桩基础是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基础形式,其工程质量涉及到上部结构的安全。
我国年用桩量逾千万根,施工单位数量庞大且技术水平参差不一,面对如此之大的用桩量,确保质量一直备受建设各方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