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承运合作协议(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快递承运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第号
订立协议双方:
合同甲方:深圳市神州通物流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合同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为促进甲乙双方经营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1.1协议标的物:本协议主要标的物为甲方委托给乙方并由乙方进行快递、快运或其
它物流服务的所有货物(以下简称“货物”);货物的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件数或
者公斤;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运单确定,
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满意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快件或其它货物进
行承运服务,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运单为依据。
1.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只
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名称、地址和开户银行帐号。以上若有变更,
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书面授权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快件或其它货物必须保证其外包装盒完好无损,且均贴有甲方指
定封签;
2.1.2 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将有关的作业指示通
知乙方,作业指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名称、数量或件数、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收货详细地址等;
2.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运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随时向乙方查询货物信息并获得货运
中的相关票据;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承运通知后,应安排车辆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时间)到甲
方指定时间和地点提货,并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进行货件的准时运输递送;
2.2.2 乙方承运门到门的货件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签收回执单原件;签收回执单原件使用甲
方货运单,(签收回执返回给甲方的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如因签收回执
遗失、无效、效力瑕疵等原因造成甲方与客户或收货方的货物交接纠纷,所有责任
由乙方承担;签收回执要求按照甲方指定的签收人签收或加盖公章;
2.2.3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运的货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准确、随时的查询服务;并定期向
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流向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汇报;如因交通堵塞、查罚超载等特殊情
况导致运输时效发生变化,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将变化后的相关信息告知甲方,否则
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4对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递送的货品,在未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若出现
货物丢失、损坏、遭受盗窃、抢劫等任何异常情况,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
甲方的要求行事。
2.2.5 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的过程中,不从事与甲方利益相抵触的业务,特别
是乙方将不能与甲方客户直接或间接发生业务利益关系。一经发现,乙方应当将按
照甲乙双方过去一年的业务总量包含运费在内的服务费用总额的50%支付给甲方作
为补偿(如果双方的合同执行尚未满一年,则按照已经发生的每月业务平均值计算
出过去一年的业务总量)
2.2.6 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甲方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
撤销地放弃对合同项下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
何货物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 协议价格: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费用结算以附件
中《协议价格》为准,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同意该附件可以在
不更改本合同主体的情况下独立修改,修改以后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 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于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费
用结算清单。甲方如对该清单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清单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告知乙方;
3.3 甲乙双方对审定的当月结算清单无异议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出正规的运输发票, (发
票类型为:1.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发票;2.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发票;3.航
空运输主单(在主单上体现为:甲方公司作为发货人)4.贷运代理服务业发票;5.其
他服务业发票.6.铁路运输行包类发票.7.搬运装卸类服务发票)甲方凭认可的发票
在五个工作日内用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
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与赔偿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货件及时派送,如果由于乙方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误
运或逾期投送,甲方将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方式为(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但此条款在合同中必须体现):
4.2 时效计算标准(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但此条款在合同中必须体现)
4.3 甲方委托乙方的货物乙方如发现发寄信息出现问题(例如货物发寄信息不准确、不详
细或错误等)应在发寄之前及时反馈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仍出现货物误运、逾期投
送,乙方不负责赔偿;
4.4 货件异常情况的赔偿
4.4.1对甲方委托乙方运送的物品,在未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因乙方自身的
原因(如:内部员工偷盗、内部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内部交接等)使得甲方遭受货物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全部的实际损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
4.4.2对于乙方控制范围以外因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乙方亦应承担甲方的损失,(如:运
输途中遭到抢劫、运输途中发生车辆事故等)并且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在事发之日起20日内提供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签证、报警受理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盗、抢证明原件或交通、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若产生保险免赔额,乙方必须承担保险免赔额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供上述甲方认可的相关资料,所有甲方的实际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对于事故中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
4.5 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它直接损
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4.6 乙方必须保管好甲方货物的外包装,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如出
现因野蛮装卸、打包、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外包装箱(盒)变形、受损,乙方应按照甲方货物外包装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五条、保密
5.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
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2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
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