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习题

、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20题。
1、“刑名从商”的说法表明商朝刑法已经略具规模。讲这句话的人是:
A周公 B孔子 C孟子 D荀子
2、曹魏以后的“八议”制度在西周时被称为“八辟丽邦法”,其记载的文献是:
A《礼记》 B《周礼》 C《吕刑》 D《法经》
3、历史上“改法为律”的是:A子产 B邓析 C李悝 D商鞅
4、秦朝用于训诫轻微犯罪官吏的刑罚是:
A耐 B迁 C谪 D谇
5、西汉文景时期改革肉刑,其中改为弃市的是:
A黥刑 B劓刑 C宫刑 D斩右趾
6、律典中第一次正式规定依服制定罪是在:
A曹《魏律》 B《北魏律》 C《晋律》 D《北齐律》
7、《法经》六篇列为篇首的是:A杂篇 B盗篇 C贼篇 D具篇
8、《唐律》规定“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杀人而支解之”的罪名是:
A 不义 B不道 C不睦 D悖礼
9、刑法中的“折杖法”规定最早出现在: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10、制定《充军条例》强制罪犯到外地作军户,是在:
A宋朝 B元朝 C明朝 D清朝
11、最早系统规定国家官制的政书是:
A《周礼》 B《唐六典》 C《经世大典》 D《明会典》
12、“女徒顾山”的规定最早出现在:A秦朝 B汉朝 C南北朝 D唐朝
13、法律中最早规定对外国人的风俗习惯予以维护的是:
A唐朝法律 B宋朝法律 C元朝法律 D清末法律
14、设置“重法地”之制的是:A唐朝 B宋朝 C 元朝 D明朝
15、宋朝在审判制度中为不影响农时,规定了:
A保辜制度 B务限制度 C翻异别勘制度 D登闻鼓制度
16、以下由元代地方官吏编制的法律汇编是:
A《大札撒》 B《至元新格》 C《大元通制》 D《元典章》
17、“重罪十条”最早出现在: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开皇律》
18、清朝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是:
A宣政院 B大理院 C理藩院 D资政院
19、“贿选宪法”是指:
A天坛宪草 B袁记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曹锟宪法) D 中华民国宪法(1947)
20、清末法律变革中对《大清律例》直接继承的是:
A《钦定宪法大纲》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民律草案》

二、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5题。
1、春秋时反对公布成文法的人有:
A子产 B邓析 C孔子 D叔向
2、汉朝时期的法律形式有:A律 B令 C科 D比
3、封建法典形成十二篇结构的有:
A曹魏《新律》 B《北齐律》 C《开皇律》 D《唐律》
4、中国古代司法机构中的大理寺和刑部职能有所交替,其中大理寺掌中央审判权是在:
A唐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5、中华民

国南京临时政府的社会立法有:
A禁烟
、禁赌法令 B剪辫法令 C劝禁缠足令 D改革称呼旧制法令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5题。
1、“五听”
2、“春秋决狱”
3、“七去”“三不去”
4、“一条鞭法”
5、《钦定宪法大纲》

四、简答题:每题7分,共3题。
1、简述秦简《法律答问》。
2、简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3、简述宋代“折杖法”。

五、论述题:第1题14分,第2题15分。
1、试论唐朝税赋制度的变化。
2、试分析近代的会审公廨制度。

中国法制史模拟试题参考答案
一、 单项选择:
1D、2B、3D、4D、5D、6C、7B、8B、9B、10C、11B、12B、13A、14B、15B、16D、17C、18C、19C、20B
二、 多项选择:
1CD、2BCD、3BCD、4AB、5ABCD

三、 名词解释:
1、 “五听”是西周审判制度中运用的一种审判心理观察方法。审判官员通过注意当事人五个方面的变化来作出判断。辞听,即理屈则言语混乱。色听,理屈则面红。气听,理屈则喘息。耳听,理屈则充耳不闻。目听,理屈则双目失神。法官可以结合这些特征,核实证据,作出判决。
2、 春秋决狱:是指汉代依据儒家经书——《春秋》的精神和原则审判案件,而不是仅仅依据汉律。其始作俑者是汉儒董仲舒,审理刑狱时要依据案情事实,考察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便未遂也要处罚,犯罪主谋从重惩处,主观恶性小的从轻处罚,强调了审理案件注重犯罪人的动机。
3、 “七去”“三不去”:早在西周时形成的婚姻制度,男方可以“七出”为理由单方面遗弃妻子。“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对于“七出”仍“有三不去”的限制,即“有所取无所归”(女方父母去世,家中无人);“与更三年丧”(男方父母去世,妻子曾与丈夫守丧三年);“前贫贱后富贵”,在这三种情况下不得以七出为理由遗弃妻子。
4、 “一条鞭法”:是明朝重要的土地赋税制度改革。施行的方法是国家将原来几十种赋役归并为几种,以土地税为主,主要征收货币税,统一征收丁银。使古老的实物税转向货币税,并松弛了人身对土地的依附关系。
5、 《钦定宪法大纲》:清政府1908年模仿日本明治帝国宪法颁布的确认君权的制宪纲领,规定了皇帝专权,忽略人民的权利。其本质是假借宪法外衣,维护清朝专制统治,保护皇权而制造的立宪骗局。

四、简答题
1、 简述秦简《法律答问》
秦简《法律答问》,是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秦朝时,由官吏统一解释法律,所以《法律答问》同样具有法律

效力。这是秦朝最有特点的立法成果,通过对秦律以及令的某些条文、术语的原
则和含义进行法律解释,形成了权威性立法文献,形式上以问答的方式表现。目前在出土的秦简中能看到的《法律答问》有187条之多。它对官吏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准确实现立法意图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2、 简述《唐律》的历史地位
(1) 对我国封建社会后世法典的影响。五代、宋的法律制度发展都与唐朝法律制度内容几乎一样,元、明、清法律制度的发展虽然在法的形式上略有差别,但法律内容也明显承袭了唐律。
(2) 对东亚邻国封建法律制度的影响。日本的《大宝律令》当中有十一篇与唐律篇目完全一样,内容也大多相同;朝鲜高丽时代的法律也都模仿了唐律;越南、流求以及西域古代的法制,也能看到明显受唐律影响的痕迹。
3、简述宋代“折杖法”
宋代“折杖法”是将笞、杖、徒、流四种刑罚减轻刑量或折抵为杖的刑罚制度。方法是笞刑五十减到十,以下递减。最高杖刑减到一百,以下递减。最高徒刑三年折抵杖二十,免除劳役,以下递减。最高流刑加役流折抵杖二十,以下递减。笞杖减轻后责打臀部,徒流减轻后责打脊部。折杖法是宋代慎刑思想的体现。

五、论述题
1、 试论唐朝税赋制度的变化
即从“租庸调法”到“两税法”的过程。租庸调法沿袭自南北朝以来的租调法,是和“均田制”相互并行的。“租”为丁男每年响国家交纳租粟两石或稻三石。“调”是对乡土特产征调,如蚕乡的绫或绢,非蚕乡的布或麻等。“庸”是为代替丁男为国家服役的折算,即不服役的丁男需纳绢或布等。唐中期以后由于灾荒频仍,人民无法纳租庸调,在均田制被破坏之际,租庸调最终难以继续实施。唐朝中后期,改由施行两税法制度,即主要征收户税和地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削弱了大户的特权。但这一制度最终也出现弊端,官吏作弊,临时课征,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2、 试分析近代的会审公廨制度
中国近代的“会审公廨”制度,是清政府设立在租界内的特殊审判机构,这是与当时中国领事裁判权遭到破坏有直接关系的。建于19世纪60年代,其目的是凡遇有华洋之间的诉讼,必须有外国领事官员参与审判。名义上是清朝设立于租界内的审判机关,而实际上变成了外国人与中国人共同管辖的司法机关,因此竟然出现了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中国人却受到外国裁判的怪现象。
近代列强公然践踏中国司法主权,通过“会审公廨”的制度保护外国人在华非法利益,造成了对中国司

法主权、司法机构的直接破坏。这项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近一百年,直到1943年才从法律上废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