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制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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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制定说明

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是指中国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科学技术知识和能力的标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了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三项科普工作任务。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民科学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十二五”期间我国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的任务,指出要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明确由科技部、财政部、中央宣传部牵头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以下简称《基准》)。

《实施方案》印发以来,科技部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基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3年在部分省(市)开展了试点调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理论研究和试点测评的基础上,通过三轮大范围20多次的讨论论证,邀请各领域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基准(征求意见三稿)》,并于2014年印发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征求意见,

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此后,邀请国内各行业领域权威专家成立了《基准》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基准(征求意见三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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