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汽车轮辋规格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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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87-2005 汽车轮辋规格系列

简介:GB/T 3487-2005 (2005-09-15发布,2006-05-01实施)代替GB/T 12839-1997 前言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4000-2:2001《乘用车轮胎和轮辋第2部分:轮辋》(英文版)和ISO 4209—2:2001《载重 ...

GB/T 3487-2005 (2005-09-15发布,2006-05-01实施)代替GB/T 12839-1997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4000-2:2001《乘用车轮胎和轮辋第2部分:轮辋》(英文版)和ISO 4209—2:2001《载重汽车、大客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 第2部分:轮辋)(英文版)。

本标准代替GB/T 3487-1996《汽车轮辋规格系列》。

本标准根据ISO 4000-2:2001和ISO 4209-2:2001重新起草。附录A列出了本标准的章条编号与ISO 4000-2:2001和ISO 4209-2:2001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本标准与ISO 4000-2:2001和ISO 4209-2:2001的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条款的页边空白处,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本国际标准”改为“本标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c)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与GB/T 3487—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轮辋轮廓术语(见第2章);

——增加了轮辋标记要求(见第3章);

——增加了轮辋负荷要求(见第4章);

——增加并删除了一些轮辋规格(1996年版的第2—4章;本版的第5~8章)

——增加了斜底轮辋气门嘴槽尺寸(见8.3)。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委托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车轮实验中心、天津市久荣车轮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钢、于文洲、顾正、田炜、牟猷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3487—1983、GB/T 3487—1989、GB/T 3487-1996

GB/T 3487-2005

汽车轮辋规格系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车轮与轮胎相配合部分的轮辋轮廓术语、标记、负荷、5°深槽轮辋(5°DC)、15°深槽轮辋(15°DC)、5°半深槽轮辋(5°SDC)、5°斜底轮辋(5°FB)。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所使用的轮辋规格系列。

2 轮辋轮廓术语

轮辋轮廓术语见图1。轮胎与轮辋的配合见图2。

3 标记

轮辋规格名称采用“轮辋名义直径×/—轮辋名义宽度轮辋轮廓代号”,也可采用“轮辋名义宽度轮辋轮廓代号×/—轮辋名义直径”表示。举例见表1:

4 负荷

施加在轮辋/车轮上的负荷和气压,不应超过轮辋/车轮制造厂推荐的最大值。这个值可刻制在轮辋/车轮上,当轮辋/车轮上无此标记或使用条件超过其推荐值时,则应与轮辋/车轮厂协商,以确保在预期使用条件下,轮辋/车轮不被破坏。

5 5°深槽轮辋(5°DC)

5.15°深槽轮辋分B型、J型、T型、JJ型、K型、L型、LB型、D型、E型、F型等轮廓形式。

5.1.1B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3、表2、表3的规定。

5.1.3T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5、表6、表7的规定。

5.1.4JJ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6、表8、表9的规定。

5.1.5K型、L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7、表10、表11、表12的规定。

5.1.6LB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8、表13、表14的规定。

5.1.7D型、E型、F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9、表15、表16的规定。

5.2 胎圈座突峰形状与尺寸应符合图10、图11、图12、表17一表22的规定。

5.2.1 圆峰(RH)

注:欧洲ETRTO标准称此圆峰为峰,用H表示。

5.2.2 平峰(FH)

5.2.3 扩展峰(EH2)

5.3 轮辋上气门嘴孔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图13的规定。

6.15°深槽轮辋(15°DC)

6.1 轮辋轮廓与尺寸

6.1.2 直径代号16.5的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15、表24的规定。

6.1.3 轮辋轮廓应符合图16,名义宽度9.75及其以下的尺寸应符合表25的规定,名义宽度10.50及其以上的尺寸应符合表26、表27的规定。

6.2 轮辋上气门嘴孔的位置及尺寸应符合图17、表28的规定。

6.3 胎圈座突峰的形状与尺寸应符合图18、表29的规定。

75°半深槽轮辋(5°SDC)

5°半深槽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19、表30、表31的规定。气门嘴槽的尺寸应符合图20、表32的规定

85°斜底轮辋(5°FB)

5°斜底轮辋分FB-I型和FB-Ⅱ型,每一型都有固定端(轮缘与轮辋体是一整体)和可拆端(轮缘是单独的)。

FB-I型和FB-Ⅱ型的固定端和可拆端是可以任意组合使用的。

8.1 FB-I型

FB-I型轮辋轮廓与尺寸应符合图21、表33、表34的规定。

8.35°斜底轮辋FB-I型、FB-Ⅱ型气门嘴槽尺寸

5°斜底轮辋FB-I型、FB-Ⅱ型气门嘴槽尺寸应符合图23的规定。

8.45°斜底轮辋FB-I型、FB-Ⅱ型互换性

5°斜底轮辋FB-I型、FB-Ⅱ型互换性应符合表3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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