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借随还循环贷借款额度合同条款-华融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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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学借款额度合同(V1.0)
特别提醒: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贷款人”、“我公司”)将为您(亦称“借款人”、“用户”、“本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人民币贷款服务。具体借款信息以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所载信息为准。借款借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在此确认并同意您与借款借据上所载的贷款人形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关系,受本合同约束。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开心学借款额度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黑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贷款服务。您的使用、登录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约束,本合同即时生效。
本合同由您和贷款人共同签署。
一、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或我公司网站或客户端另有提示,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贷款人线上服务平台:指您向贷款人提出贷款审批、查看额度、申请借款等操作的在线或移动平台。
2、贷款额度:指我公司根据您的资信情况,为您提供的最高额度(或称“总额度”),您只能在贷款额度内使用,您已经使用的贷款额度称为“已用额度”,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称为“可用额度”。贷款额度为一次性不可循环使用,不可循环使用是指借款人使用贷款额度后,贷款额度递减,不因借款人清偿已用贷款额度形成的债务而恢复。该贷款额度并非我公司对客户的贷款承诺,我公司有权随时调整或取消。
3、初始借款本金:是指每一笔借款发放时的本金数额。
4、计息、结息: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日计息,且为固定利率,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月利率= 年利率 /12;日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借款利息及费用以我公司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展示为准。我公司有权对起贷天数、最长借款期限、计息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进行调整并通过官网或其他渠道公示并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借款利息及费用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及费用一经产生,您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付,贷款人收取后不因任何原因而退还。
5、贷款逾期罚息:如果您未按照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应立即偿还拖欠款项,并按本条规定向贷款人支付罚息。如果您发生任何一期逾期(包括未支付或未全部支付当期应还款项)的,贷款人按照逾期天数加收罚息,罚息=当期全部应还本金及利息×贷款日利率×(1+50%)×逾期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您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且贷款逾期的,罚息=逾期本金及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日利率*(1+ 100%)*逾期天数。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款方式下,如您于当月未能付息,则视为未付息贷款剩余本金全部为逾期本金。我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逾期罚息收取标准,通过我公司网站或客户端进行公示。您确认逾期罚息标准的调整无需单独通知您,并自公示之日起执行。
6、复利:如果您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第4个自然日开始贷款人有权对您应付利息及逾期罚息根据本合同利率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到期还款日:指您应还款的最晚日期,超过到期还款日还款的,您需按照本协议要求另行支付贷款逾期罚息。
8、到期应付款:指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应支付的全部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费用等。
9、授信额度有效期:指在授信额度内,您可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期限。本合同初始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有效期届满前,若本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可从到期之日起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10、可使用授信额度:是指当期您可以使用的额度。
可使用额度=总额度-总额度项下您已经支取的单笔借款发放本金之和
11、提款申请:您应向贷款人发出提款的支付申请,逐笔向贷款人申请提取贷款资金。贷款人有权根据您的风险状况调整您使用贷款的提款(支付)限额(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可发放总规模限额、单笔限额、每日限额和每月限额)及提款笔数。
12、还款账户:指您申请、使用本贷款服务,提供给贷款人发放贷款的银行账户。
13、代扣还款:指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目的,您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贷款人代您持续向还款账户开户行、有权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联等卡组织、人行清算组织机构等机构(以下统称“第三方支付机构组织”)发送代扣指令,直接将您还款账户的款项划扣至贷款人账户,用于偿还您在贷款人处全部债务直至清偿完毕,且贷款人有权将同一还款日的多笔贷款应还款额合为一笔或分成特定金额,分笔、分批发出交易委托指令。您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视同您本人做出。代扣时间、金额等指令以贷款人通知为准。
若还款账户发生变更,借款人应在账户变更后及时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确认,授权划扣账户相应发生变更。借款人变更还款账户的效力及于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所有未结清贷款。
二、承诺和保证
1、您同意和确认本条款内容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他人胁迫或引诱的影响,您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所购商品或服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不存在任何影响您信用的情况,如涉及或可能涉及诉讼、行政处罚、仲裁等程序;您申请借款已获得您配偶(如有)的同意,您在本合同下债务以您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您保证在安全环境下通过各种媒介使用本额度,否则您须对非安全环境下本额度在互联网或其它媒介上使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负责。
3、您承诺,您向我公司申请的借款仅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消费领域(购房屋、汽车除外),不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股票、期货等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要求的用途,并积极配合我公司对您信用、借款使用及偿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您在此确认:不可撤销的授权贷款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及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正常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提供以上信息。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贷款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贷款人合作机构、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个人信息及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正常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等,或通过贷款人指定的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合作单位查询、打印、保存借款人的个人征信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上述信息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2)处理贷后管理事务;
3)处理借款人征信异议;
4)其他合法合规的用途。
5、若您违约,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我公司(或我公司授权的第三方)通过当面拜访、电话、邮寄、网络等合法形式提醒或督促您改正违约行为,并且同意我公司向该第三方披露此违约事件。
6、如您个人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及电话等)发生变化,资产或者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了可能影响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其他情况时,您应在五日内通知我公司。
三、借款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您在我公司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填写的信息、《消费贷款申请及授权委托书》、本条款、借款借据、借款声明、通知、公告等相关文件以及此后对前述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所构成。除本条款外,其余部分均为借款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本金、利率、费用标准、借款期间(天数)、还款方式等借款信息以我公司借款借据记载为准。
您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合同条款可由您一次性签订,具体每一笔借款的相关要素在您支用借款时确定,并与本合同条款及其他我公司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展示的文件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您须按照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1、本额度项下单笔贷款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根据您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您指定的借款发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并由您通过取现、转账、支付等方式自主支付给符合日常消费用途的交易对象,单笔提款金额必须≧2000元,且为100的整数倍,每个自然年可提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