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制度
第一条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生产、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团结同志,有较好群众基础。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必须在自愿申请入党人中挑选。
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公布。
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公司党委备案。
任何个人都无权自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有关活动,组织他们听党课学习党规国法和党的基本知识。
交给他们一些必要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
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对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核写实一次。
对重点发展对象每季度考核写实一次。
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同时,做好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在发展前要审查发展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政治觉悟和现实表现。
对于直系亲属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政治运动中的表现要进行审查。
政审材料不齐全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第五条坚持定期整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基层党支部要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注意随时把那些有入党要求,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那些不适宜继续作积极分子的人调整出去。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在生产一线的经过一年以上认真培养,后线及两级机关的经过两年以上培养并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接收入党。
调出原培养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转给调入单位继续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的方法是:1、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观革命纪念地,请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参加讨论发展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5、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
为了切实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党组织要建立和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培养、教育制度,不断总结经验,使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研究、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三、对入党主动份子的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提出的入党申请,只是表明了他的政治、立场、态度和愿望。
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既要看他的声明,更重要的是看他的行动。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就是对他的声明和行动是否统一的检验。
因此,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是保证发展新觉员的质量,避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的队伍,防止投机分子和敌对分子混入党内的重要措施。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和时间:1、入党主动份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
2、看他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入党培养联系人职责入党培养联系人职责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经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生党支部讨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其职责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参加党校学习,经三个月以上考察,报学院党委审核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受党组织指派,负责对培养对象入党前和预备期间的培养考察工作。
二、定期和培养对象谈心,组织小组讨论,了解培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状况,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敦促培养对象每季度写至少一篇的思想汇报,认真审阅并批改其思想汇报。
..四、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进行全面地考察,实事求是写成文字材料,按季度记实性填写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相关材料,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培养对象的情况。
五、培养对象累计培养一年以上时间时,培养联系人要负责地向党支部提出其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养联系人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并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工作的情况,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表现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七、在党支部发展大会上,详细介绍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态度、现实表现和优缺点,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
八、培养联系人要在学习生活中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加自身在培养对象中的影响力,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生党支部2016年11月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探析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体系探析加强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重大战略举措,是生成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的重要保证。
以培养联合作战指挥人才为抓手,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大力度,增强部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促进联合作战指挥人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积极探索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培养的对策措施,是当前部队建设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
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公
示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三、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四、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六、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七、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八、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内公示。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
1。
工商管理学院入党培养联系人工作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入党培养联系人工作制度培养联系人制度是指入党积极分子向较为固定的党员汇报思想、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指导帮助、并向党组织定期汇报的双向交流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理论知识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落实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实现被培养联系人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富有战斗力的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党员培养联系人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学校有关组织发展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党员培养联系人的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党的统一领导。
2、具有较高的党性理论修养,注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学生。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党的组织发展进行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富有奉献精神。
4、勤于学习党的理论和了解政治形势,勇于探索,善于了解师生心理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把工作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富有创新精神。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用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对被培养人进行教育和管理。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团结同志,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严明的纪律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7、党员培养联系人应为正式党员。
二、党员培养联系人的职责1、全面贯彻党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被培养人认真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决议以及学院的各项要求。
2、有计划地对被培养人进行形势政策教育,进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进行理想教育和党的理论教育,教育学生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帮助被培养人成为合格的党员。
3、熟悉职责范围内每个被培养人的基本情况,关心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每个学生进行党性教育,督促被培养人按规定撰写书面思想汇报,按时签收和审阅所递交的思想汇报,并送支部归档。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工作职责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其职责如下。
一、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首次正式谈话。
要细心准备这次正式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党员的理想,奋斗目标,党员的标准,如何努力工作、学习以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等。
要向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解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并要求积极分子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党校的学习活动,从丰富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和党的基本知识上引路。
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养联系人要坚持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每季度至少谈心一次,要督促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写思想汇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三、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格和学习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地考察。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并联系其三个月来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和优缺点等进行一次认真的考察,实事求是的填写《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要具体写出培养人的现实表现等。
四、培养联系人要积极听取群众对积极分子的意见,进行梳理后向入党积极分子反馈,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并帮助落实整改。
五、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可以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六、当被联系人确定为发展对象时,负责指导被联系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负责介绍被联系人的基本情况。
XXX党总支
2008.12.19。
入党联系人工作细则
入党培养联系人工作细则一、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在接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后,与所联系的班级进行沟通,通过多种途径多班级同学进行学习、生活、工作个方面的了解。
2、与所联系的班级团支书、班主任进行沟通,通过班会的形式,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
3、发展的名额基本是班级总人数的7%.上报表上共有5个名额,最多只能填5到6个名额,必须是符合各项条件的人员。
4、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已经提交了入党申请书(2)上一学期无科目挂科(3)无违纪违规、通报批评等其他处分(4)三级成绩要在40分以上5、召开班会:(1)入党联系人和班主任必须到场(2)将班级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写在黑板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对票数进行记录,同时保存选票6. 大三下学期及大四的班级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二、发展预备党员1、在接到发展预备党员的上报表后,与所联系的班级进行沟通,了解所联系班级的所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包括:(1)何时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2)党团校是否结业(3)思想汇报上交份数(4)班级学习成绩排名(5)英语三级成绩(6)是否担任班级、学生会等干部2、与所联系的班级团支书、班主任进行沟通,通过班会的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选择地推荐。
3、发展预备党员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必须满一年(2)党团校必须全部结业(3)英语三级成绩不得低于40分(4)上一学年无科目挂科,并且无重修。
(5)无违纪违规、通报批评等其他处分4、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填写时需注意:(1)记录入党联系人和班主任对推荐出来的同学的意见。
(2)注明有无重修,如果有重修,注明时间和科目,是正在重修还是已完成重修。
(3)上报表上英语成绩填写:大二上学期,统一填写期末成绩。
大二下学期,统一填写英语三级成绩。
(4)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尽量不要涂改。
(5)上报表上的成绩名次填写:大一下学期写大一上学期的成绩排名,大二上学期写大一综合排名,大二下学期写大一综合排名和大二上学期的排名,大三上学期写大一一学年和大二一学年的综合排名。
学校党建管理制度-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度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确定和条件第一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学院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力量。
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每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担任或拒不履行职责。
第二条入党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阶段由所在党支部在正式党员中确定。
入党培养联系人一般为固定的1-2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为固定的两名正式党员。
入党申请人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脱离申请入党行列后,培养教育关系自动解除。
第三条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程序为: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其入党培养联系人,并备案;在支委会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后一周内,党支部书记与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谈话,介绍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布置培养联系任务;在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后一周内,培养联系人要与入党申请人见面,确立培养教育关系,了解其入党动机,提出努力方向。
党组织拟吸收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由入党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
在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出现空缺时,党支部要及时补充。
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
第四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成熟,政治和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原则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掌握一定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下列人员不准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没有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没有查清的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工作职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是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员负责的表现,也是党组织对党负责的表现。
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能够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且与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常有密切联系的正式党员担任。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主要职责为:1、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首次正式谈话。
当党员接到党支部指定其为培养联系人的通知后,要细心准备这次正式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是党员的理想,奋斗目标,党员的标准,如何努力工作、学习以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等。
2、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他们进行教育、鼓励并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培养联系人要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情况;在工作和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以便于党组织对其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的考察。
3、培养联系人要督促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写思想汇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并联系其半年来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和优缺点等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考察,并如实记录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
4、培养联系人应认真、严肃、实事求是的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记录要具体,要写清楚时间段、现实表现等,并签字。
5、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结束后,应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的季度思想汇报归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袋中,注意保密,不得外传和遗失。
6、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7、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篇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员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入手。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党同志。
第三条非党同志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委同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经历、家庭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可以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条党支部应该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由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考察教育计划。
第五条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上党课、参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宣誓仪式等党内有关活动,分配给其一定的社会工作,以此锻炼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定期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汇报思想状况,每年两次向党支部书面作出思想汇报,包括对党的认识、个人学习收获和今后的打算。
第七条党支部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给予其帮助和指导,鼓励先进,改进不足。
考察的具体方面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
考察意见应分别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党支部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第八条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建立并规范管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一、党支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二、入党培养联系人具有以下职责:1监督指导教育培养对象,要经常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培养人每三个月应与入党的积极分子谈一次话,肯定他们在思想、工作、学习上的成长进步,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将考察情况填写到《发展对象考察表》中。
3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要在两个星期之内审阅完毕,并给予入党积极分子相应指导(王老师处可查询指定联系人的思想汇报)。
4培养联系人发现培养对象在党性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有问题的,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党组织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5负责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和建议。
6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入党积极分子具有以下职责1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材料,认真讨论,提高对党的认识,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书面汇报一次。
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进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积极与入党联系人进行交流。
附1:近期工作:6月15日之前,入党积极分子需要与自己的联系人进行交流,入党联系人需要在6月15日之前,在易班上传谈话记录。
附2: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其联系人序号学号姓名专业联系人11120821002陈星星休闲崔煜玮、张瑞瑶21120821007孙振休闲曲慧敏、谢珊珊31120821005连田雨休闲谢珊珊、曲慧敏41120821006王懿熙休闲曲慧敏、谢珊珊51120821001翟英姿休闲崔煜玮、张瑞瑶61120101002李芸人文张晓娟、张洋71120101006林超人文薛聪慧、张晓娟81120101007田鲁丁人文梁兰、张洋91120101005邓辉人文张晓娟、薛聪慧101220533004孙传群体硕程喜杰、袁小光111220521008杨一帆休闲伍超、剧琳彬121220533002郭东阳体硕程喜杰、由沁玉131220533006尹书华体硕由沁玉、黄春颖。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定期的挑选一些表现好的同志建立和充实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应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记录表》,以便进一步加强对他们培养教育。
下面是爱汇网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篇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必要保证。
根据我校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每半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对照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二、对积极分子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培养。
联系人每月至少和积极分子进行1次谈心,每季度将联系情况填写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内。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表、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荐表)。
四、支部对积极分子必须进行一年以上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的考察,政治觉悟和政治品质的考察,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考察。
五、党支部要经常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六、积极分子在被列入发展对象前必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参加结业考试。
七、学院分党校每半年对全院的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作一次分析,向学院党支部作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篇2一、将每个班级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组织起来,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党章学习小组。
党章学习小组负责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参加志愿者及社会实践活动。
同时,党章学习小组还负责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表现。
党章学习小组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培养卡,定期记录其参加活动情况和各方面的表现。
二、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一名党员同学作为入党联系人(一般为一名党员对应几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联系人应在党的理论知识等方面对联系对象加以指导,同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多种方式(如直接谈话、间接询问、递交思想汇报),全面客观地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最新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保证党员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把好入口关。
本着“早启发、早引导、早选苗、早培养”的做法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针对我系学生党建工作特点和现状,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衢州学院(筹)发展党员工作的暂行规定》,特制定以下经济管理系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规定。
本规定内容如下:一、不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并把它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各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并由培养联系人进行保管。
党支部要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其中一名主联系人为教工党员、另一名联系人可为学生党员)(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
(1)定期培训以学院、系党校为主要阵地,定期开班授课,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听课登记表,每期举行一次考试,成绩记入培养教育档案,作为发展入党的依据之一;(2)不定期培训主要是指培养联系人、政治辅导员等经常性的与入党积极分子交流,在思想上积极引导,在学习上,生活上积极帮助;2、坚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分层次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实行动态管理。
要根据定期分析研究积极分子的情况,随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培养对象队伍,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工作。
培养联系人对条件成熟的要列出发展计划,并主动、及时报党支部,由各支部汇总到党总支。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考察是重点,首先要全面,包括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在学生群众中的威信,能否严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主体是培养联系人,各党小组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提出相关意见,并汇总形成书面性材料,在预发展前一个月上报给各党支部。
入党介绍人、培养人制度
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加强对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确定和条件第一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学校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力量。
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每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担任或拒不履行职责。
第二条入党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阶段由所在党支部在正式党员中确定。
入党培养联系人一般为固定的1-2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为固定的两名正式党员。
入党申请人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脱离申请入党行列后,培养教育关系自动解除。
第三条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程序为: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其入党培养联系人,并报党总支备案;在支委会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后5天内,党支部书记与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谈话,介绍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布置培养联系任务;在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后5天内,培养联系人要与入党申请人见面,确立培养教育关系,了解其入党动机,提出努力方向。
党组织拟吸收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由入党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
在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出现空缺时,党支部要及时补充.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
第四条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成熟,政治和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原则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掌握一定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党支部内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报请上级党组织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协调约请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
下列人员不准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没有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没有查清的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1.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建立积极分子档案,记载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汇报和组织考评等,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 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通过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加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
5、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6、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
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
现单位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7、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8、党支部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9、对培养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为了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生产一线青年入党的培养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入党人员在取得党校培训“学习合格”证明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帮助、教育联系对象。
要经常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对联系对象进行教育、鼓励,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二)定期对联系对象的表现进行考察。
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填写一次考察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支部于每年6月、12月收集检查,逾期未填写考察意见的培养联系人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
(三)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对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要在两个星期之内审阅完毕,并向党支部推荐优秀的思想汇报。
第一次逾期未审阅的,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第二次逾期未审阅的,取消培养联系人资格,并将影响当年的评奖评优。
(四)对于已审阅合格的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要填写《思想汇报审阅记录表》,并及时反馈给本人,党支部对培养联系人推荐的思想汇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五)定期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提供帮助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培养联系人发现培养对象在党性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有问题的,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党支部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资格。
(六)同等条件下,培养联系人在评奖评优等方面可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1、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记录。
2、联系人每三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工作的开展情况。
党支部每半年向联系对象了解联系制度实施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支委会上进行通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主要是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教育。
培养教育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
作为培养联系人的党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
1.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利用与入党积极分子共同生产、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言传身教,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懂得为什么要入党,怎么样争取入党。
2.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能力。
并向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转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的成绩、缺点和错误,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写实,并将考察结果及时地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填写的考察结果应语言朴实,评价准确,切忌套话连篇。
同时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总支(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取得党总支(支部)的指导。
并在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下,及时向党总支(支部)建议将其列为计划发展对象。
在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对象后和双方自愿的条件下,培养人即成为入党介绍人,并须担负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培养人确定以后,无特殊原因,不应随意调换。
(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1.有选择地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如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列席接收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使他们在党内生活的环境熏陶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
2.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一、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1、党支部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2、通过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及时谈话,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及时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3、充分发挥党支部下辖各所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优培优的制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经过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通报。
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管理处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要委派专人进行填写,同时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
1、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3、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4、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5、党支部挂靠随州市委党校,邀请党校教授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使他们对《党章》等政治理论知识产生进一步认识,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管理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地写成文字材料,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
考察工作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在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中考察;在参加某项活动中考察;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为了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生产一线青年入党的培养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及《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入党人员在取得党校培训“研究合格”证明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帮助、教育联系对象。
要经常在思想,研究和工作等方面对联系对象进行教育、鼓励,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二)定期对联系对象的表现进行考察。
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填写一次考察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支部于每年6月、12月收集检查,逾期未填写考察意见的培养联系人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
(三)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对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要在两个星期之内审阅完毕,并向党支部推荐优秀的思想汇报。
第一次逾期未审阅的,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第二次逾期未审阅的,取消培养联系人资格,并将影响当年的评奖评优。
(四)对于已审阅及格的头脑汇报,造就联系人要填写《头脑汇报审阅记录表》,并实时反馈给本人,党支部对造就联系人推荐的头脑汇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五)定期了解联系对象的头脑动态及研究、工作、生活情况,实时向党支部反映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提供帮助并做好政治头脑工作培养联系人发现培养对象在党性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有问题的,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党支部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资格。
(六)同等条件下,造就联系人在评奖评优等方面可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1、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记录。
2、联系人每三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工作的开展情况。
党支部每半年向联系对象了解联系制度实施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支委会上进行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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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
为了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生产一线青年入党的培养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入党人员在取得党校培训“学习合格”证明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培养。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帮助、教育联系对象。
要经常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对联系对象进行教育、鼓励,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二)定期对联系对象的表现进行考察。
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填写一次考察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党支部于每年6月、12月收集检查,逾期未填写考察意见的培养联系人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
(三)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
对入党积极分子递交的思想汇报,要在两个星期之内审阅完毕,并向党支部推荐优秀的思想汇报。
第一次逾期未审阅的,要向党支部书面说明原因;第二次逾期未审阅的,取消培养联系人资格,并将影响当年的评奖评优。
(四)对于已审阅合格的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要填写《思想汇报审阅记录表》,并及时反馈给本人,党支部对培养联系人推荐的思想汇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五)定期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及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提供帮助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培养联系人发现培养对象在党性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有问题的,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党支部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资格。
(六)同等条件下,培养联系人在评奖评优等方面可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要求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记录。
2、联系人每三个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工作的开展情况。
党支部每半年向联系对象了解联系制度实施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支委会上进行通报。
3、支部将定期与不定期地听取党员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