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承诺书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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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方承诺后能反悔吗

单方承诺后能反悔

如果签了合同,就可以了

合同生效后的单方反悔行为都意味着违约,你看看能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请问经双方去执行局调解签好还款协议后,单方能反悔吗

这个没有定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下是各种情况讨论: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是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其公正、合法、可信性更不容置疑。若允许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无条件地反悔,实为对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的侵犯,也有悖于诚实信用和诉讼效率的原则。

一、法院调解协议签订后能否反悔当事人在法院调解时对调解要认真对待,慎重处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签署调解协议即可生效。关于能否反悔,实践中有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可以反悔,法院可以再次组织调解,征求被告的意见,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就是说,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

本案中,对于原告要求变更调解协议的主张,法院应当在征得被告同意后变更调解协议内容,被告不同意的及时判决。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不能反悔,法院应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

二、可以反悔的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了调解失败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的两种情形,一种是调解未达成协议,另一种则是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这两种情形分别对应了两类案件,一类是该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等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这类案件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由人民法院书记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该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协议,任何一方不履

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另一类是应当制作调解书的一般案件,

此类案件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并送达

双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反之,在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调解书未发

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反悔。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又对当事人对调

解协议的反悔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该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

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

效力。事实上,该条规定的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与《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关

于当事人可以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规定并无冲突,因为《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否认调解书

签收前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作为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是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具

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执行力,除非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

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

再审,否则,必须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而调解协议因其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系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平等协商、利益权衡而形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如前所述,除了

法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起即具有等同调解书的强制力以外,在一般情况下,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其发生的法律效力特指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因此,本案中,原告易某某在调解协议达成之后,调解书签收以前,提出

变更调解协议内容,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如果该调解协议符合《合

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法院应当在征得被告同意后变更协议

内容,被告不同意变更的应及时判决。

反之,经审查不符合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的,法院应及时送达调解书,当事人拒收调解

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3.保证书”后反悔收养被判无效:领养孩子需注意什么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

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

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

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

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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