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
我国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我国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合同法所规定合同解除的效果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终止履行的效力,即指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终止履行,解除向将来发生效力;二是恢复原状的效力,是指对已经履行的合同内容有恢复原状的请求权;三是赔偿损失的效力,合同被解除后一方所受到的损害可以请求对方予以赔偿。
本文主要是介绍▲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主要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
在我国,土地法的规定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要使用以及享有相应权利的群体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车、房地产商或其他有关的土地组织等。
以下网站小编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五年多来,对于贯彻《土地管理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促进土地登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需要对《意见》以充实和完善。
为此,我局在研究、总结了各地确权实践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意见》修订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意见》同时废止。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人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什么是土地确权
什么是土地确权进行土地确权的方式是需要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提交给村委会,等待审核,审核无误后是可以上报给国土资源局的。
确权后的土地能建房的,但需要获得建房竣工验收许可证和合格证。
一、什么是土地确权法律常识: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土地确权都包括什么地法律常识: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的确定和确认,也是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定一定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从属关系的内容。
土地确权包括以下权利:1、国家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3、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确权是当前农村土地改革和流转的重点,展开土地权利的注销,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十分关键。
土地确权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种权利将成为三种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而其中经营权可以转让和抵押,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一、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土地确权是指国家对土地的权属、使用权、收益权等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是指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来进行,以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下面将介绍土地确权办理的具体流程。
1. 申请阶段。
申请土地确权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提供相关的土地证明文件、权属证明、土地利用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注明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并提交相关的调查资料和证明材料。
2. 调查阶段。
土地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和测量,确认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边界范围。
调查人员需要在现场进行勘测,绘制土地图,并记录土地的地貌、植被、土壤等情况,以及周边环境和用地情况。
3. 审核阶段。
经过调查后,土地管理部门将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核实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情况。
审核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土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对土地的权属关系进行审查和确认。
同时,审核人员还将对土地的规划用途、土地权属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保土地确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公示阶段。
经过审核后,土地管理部门将对土地确权的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土地确权的信息和结果,公示期一般为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对土地确权的结果提出异议和质疑,土地管理部门将对公示期内的异议进行调查和处理。
5. 登记颁证阶段。
公示期结束后,土地管理部门将对土地确权的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并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和颁发土地确权证书。
土地确权证书是土地权属和使用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颁发土地确权证书后,土地管理部门将对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档案管理和备案登记。
6. 监督检查阶段。
土地确权完成后,土地管理部门将对确权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土地管理部门还将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土地的非法占用和滥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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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一、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前期准备在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中,前期准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确权登记的政策依据:开展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
成立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成立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制定确权登记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进度安排等内容,以确保确权登记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调查摸底与资料收集:全面开展国有农用地调查摸底工作,了解农用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同时,收集相关政策文件、权属证明、土地利用现状图等资料,为确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在完成以上前期准备工作后,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将进入下一个阶段,即确权登记的具体实施。
在整个工作流程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具体流程在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包括确定调查范围、收集相关权属资料、开展实地调查以及确定土地权属界线。
土地确权工作项目描述说明
土地确权工作项目描述说明土地确权工作项目描述。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进行确认和登记的工作。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土地确权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解决土地所有权不清晰、土地流转不畅、土地纠纷频发等问题,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对土地确权工作项目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实施步骤和效果评估等方面。
项目背景。
土地确权工作项目通常是由政府主导的,其背景通常是因为土地所有权不清晰、土地流转不畅、土地纠纷频发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业大国,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清晰,导致土地流转不畅,农民无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因此,政府通常会制定土地确权工作项目,以解决土地所有权不清晰的问题,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项目目标。
土地确权工作项目的主要目标是确认和登记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一是明确土地权益,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二是建立健全的土地权益登记制度,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三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实施步骤。
土地确权工作项目的实施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和政策制定,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土地确权工作的目标、范围、程序和要求,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2. 组织实施,政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计划,统一指挥和协调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
3. 调查摸底,政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了解土地的分布、利用、所有权等情况,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支持。
4. 确认登记,政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土地权益进行确认和登记,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建立土地权益档案,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流转权等权益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过程,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确保确权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首先,土地确权的原则是依法依规。
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其次,土地确权的原则是科学合理。
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需要科学论证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等问题,确保确权结果准确无误。
同时,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划分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再次,土地确权的原则是依据事实。
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需要以实地调查和资料核实为基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权,确保确权结果真实可靠。
同时,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确保确权工作符合农民的利益和实际需求。
最后,土地确权的原则是多元参与。
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农民、专业机构等各方的作用,形成多元化的参与机制,共同推动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确权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确权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科学规范。
在土地确权的方法上,可以采用现场调查、档案查阅、权属调查、公示公告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土地的权益状况,确保确权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可以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提高确权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总之,土地确权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对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确保确权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土地确权规定主要内容从古至今,土地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从古代的领土之争到现在土地确权纠纷,都表现了中国人对于“土地”的情结。
那么,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规定又有哪些内容?赢了网将一一介绍。
一、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二、相关法律依据(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土地确权中央实施方案
土地确权中央实施方案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的权属、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进行确认和登记,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土地确权中央实施方案是指中央政府对土地确权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
在我国,土地确权工作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改革任务,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土地确权中央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中央政府应当明确土地确权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明确确权范围、对象和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土地确权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要加强对各级政府的督导和考核,确保土地确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其次,中央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中央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确权的程序和标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确权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再次,中央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土地确权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信息化建设。
中央政府应当加大对土地确权技术手段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土地确权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要加强土地确权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土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土地确权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此外,中央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中央政府应当加大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财政投入,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农民参与土地确权工作,鼓励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土地确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总之,土地确权中央实施方案是中央政府对土地确权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技术支持和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推动土地确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中央土地确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确权行为,维护土地权益,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权利的确认、登记和发证。
第三条土地确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二)公平、公正、公开;(三)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确权第五条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应当以土地权属来源清楚、土地权属关系明确、土地权属证书齐全为依据。
第六条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土地权属来源;(二)确认土地权属关系;(三)进行土地登记;(四)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
第七条土地所有权确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对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复杂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二)对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依法调解或者裁决;(三)对土地权属证书遗失、毁损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发。
第三章土地使用权确权第八条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应当以土地使用合同、协议、批准文件等法律依据为依据。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二)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期限;(三)进行土地登记;(四)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确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对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不明确、土地使用权范围不明确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二)对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依法调解或者裁决;(三)对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毁损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发。
第四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应当以承包合同、批准文件等法律依据为依据。
第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核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期限;(三)进行土地登记;(四)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都有哪些
⼟地确权的办理流程都有哪些新闻中说了农村⼟地确权将在底完成,所以还没确权的农民朋友们必须赶快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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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确权是什么⼟地确权是指⼟地所有权、⼟地使⽤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范围内的⼟地的所有权、使⽤权的⾪属关系和其他项权利的内容。
简单地说⼟地登记制度是国家的⼀项法定制度。
通过《民法典》确⽴了不动产统⼀登记制度。
⼟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地登记意思是指国有⼟地使⽤权、集体⼟地所有权、集体⼟地使⽤权和⼟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地权利记载于⼟地登记簿进⾏公⽰的⾏为。
⼟地登记是由县级和县级以上⼈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地确权和⼟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地所有权和使⽤权进⾏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地确权的办理流程1)前期准备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案、成⽴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2)调查摸底对承包⽅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承包地块等⽅⾯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调查、核实,然后填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国⼟部门处理第⼆次全国⼟地调查成果,分组形成优于1:2000分辨率的基础⼯作底图,开展核查公⽰。
3)实测确认按照农村承包⼟地测绘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测量绘图并且标注好编码,完成承包⼟地地籍草图,进⾏实测并公⽰确认,来完善承包合同。
4)登记颁证村镇将登记要件上报县级⼈民政府申请登记,由县级农村⼟地承包管理部门进⾏审核编制农村⼟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的⼈民政府来颁发农村⼟地承包经营权证,进⾏颁证公⽰。
5)建⽴档案镇、村级要建⽴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档案,县级逐户建⽴起登记簿纸质和电⼦档案,相关登记资料要⼀并存档备查,并建⽴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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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若干规定
土地确权若干规定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合法权属确认和登记的过程,其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以下是土地确权的若干规定: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以及拓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途径,为土地确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确权主体:1.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工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农民参与土地确权的工作。
三、确权内容:1.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
2.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3. 农田线、界碑:确定农田线和界碑,明确农民的土地范围。
四、确权程序:1. 参与确权登记的公民是免费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 农民应按规定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配合登记工作的开展。
3. 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果应当公示,确权结果一经公示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确权保护:1. 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土地使用权人享有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同等的权益。
2. 土地确权后,禁止违法侵占农民的土地,对侵占土地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确权过程中的虚假登记行为,应严肃追责。
六、确权效果:1. 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抵押、出租等合法经营行为。
2. 土地确权为扩大农民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举措,相关规定旨在明确土地权属、规范土地确权程序以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土地确权,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土地资源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本
国有土地确权申请书范本尊敬的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您好!我单位(个人)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您局提出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的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全称)申请人地址:(详细地址)申请人性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二、土地权属情况1.土地位置:(具体位置,如:市辖区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码)2.土地面积:(占地面积)3.土地用途:(土地现有用途,如:工业、商业、住宅等)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等)三、确权请求1.确认申请人对上述土地享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为申请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事实与理由1.申请人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已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费用。
2.申请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以来,一直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相关税费。
3.申请人对土地进行合法投资开发,建设了相应的建筑物和设施,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有权申请确权。
五、申请材料1.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2.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承诺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如有虚假陈述,申请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敬请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法予以审查,尽快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手续。
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确保土地使用权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申请!申请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的权属、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及法律权益进行确认、登记和确权的过程。
土地确权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批、登记和发证四个步骤。
首先,申请环节。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申请书、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界址图等,并将材料提交至土地确权管理部门。
在申请书中应包括土地使用的用途、面积及地理位置等信息。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请,提供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其次,审批环节。
土地确权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审查包括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比如是否具备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政策等。
核实则是对土地的实际状况进行调查,如进行现场勘测、核对地籍档案等。
然后是登记环节。
经过审批的申请,土地确权管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土地确权登记簿上,包括土地的权属、面积、地理位置、使用权等。
登记簿是土地确权的公示和证明,对于土地的权属争议和纠纷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最后是发证环节。
土地确权管理部门将颁布土地确权证书给申请人,证书是对土地确权结果的正式确认和保障。
土地确权证书包括土地确权的具体内容,如土地的权属、使用权、面积等,并加盖公章和验讫章,具备法律效力。
总结起来,土地确权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批、登记和发
证四个环节。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经过审批后进行登记,并最终领取土地确权证书。
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保障土地的合法性和权益,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30•【文号】国土资发[2016]156号•【施行日期】2016.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以下简称“中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下发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总体不高,有的还存在土地权属争议,与中央提出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创新农垦土地管理方式,强化农垦土地权益保护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因此,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晰农垦土地产权关系,十分必要和迫切。
(一)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垦合法土地权益的重要手段。
按照《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是农垦建设现代农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物质基础。
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就是依法确认国有农场等农垦企业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等不动产享有物权。
这对于国有农场制止非法侵占、蚕食其土地行为,依法保护合法土地权益,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使用确权的步骤和流程
土地使用确权的步骤和流程步骤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包括土地证、不动产权证明、拥有者身份证明等。
•若有需求,还需要提供与土地使用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步骤二:申请土地使用确权•申请人填写土地使用确权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实地核实。
步骤三:资料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相关部门会进一步处理;若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补齐必要的材料。
步骤四:公示和听证•申请人提交的土地使用确权申请会进行公示,并开展听证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和听证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地方社会的知情权,增加土地使用确权的透明度。
步骤五:审批和决定•经过公示和听证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决定可能包括批准土地使用确权、拒绝土地使用确权或者要求申请人提出修改意见等。
步骤六: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若申请人的土地使用确权申请被批准,相关部门会与申请人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合同中会明确土地使用的具体条件、期限、权益等,同时也会规定申请人的义务和责任。
步骤七:领取土地使用证•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申请人可以凭借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相关部门领取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确权的最终凭证,也是申请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利的合法证明。
步骤八:土地使用监管•一旦申请人取得土地使用证,就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土地的使用。
•相关部门会定期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注意事项1.提交申请时,请确保提供完整、真实的材料,避免因材料不齐或虚假信息导致申请被拒。
2.在申请过程中,及时关注公示和听证的通知,有必要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土地使用证是土地确权的最终目标,但需遵守合同规定,合法使用土地。
4.若申请人在使用土地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土地使用权被取消的风险。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年修订)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3.11•【文号】[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施行日期】1995.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修改,将文件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五年多来,对于贯彻《土地管理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促进土地登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需要对《意见》加以充实和完善。
为此,我局在研究、总结了各地确权实践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意见》修订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意见》同时废止。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国家土地所有权第三条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依据一九五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确权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确权证管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土地确权证的管理。
第三条土地确权证是确认土地权利人对其土地享有权利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土地确权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二)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第二章土地确权证的范围和种类第五条土地确权证的范围包括:(一)土地使用权证;(二)土地所有权证;(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四)土地租赁经营权证;(五)其他土地权利证。
第六条土地确权证的种类包括:(一)土地登记证明;(二)土地权利证明;(三)土地权利变更证明;(四)土地权利注销证明。
第三章土地确权证的申请和受理第七条土地权利人申请土地确权证,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二)土地权属证明;(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土地登记机关收到土地确权证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九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证明齐全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章土地确权证的审核和登记第十一条土地登记机关对受理的土地确权证申请,应当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土地确权证申请时,应当依法查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人身份是否真实;(二)土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三)土地权属是否清晰;(四)土地权属是否存在争议。
第十三条土地登记机关经审核,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证明齐全的,应当予以登记。
第十四条土地登记机关登记土地确权证时,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并出具土地确权证。
土地确权常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等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土地确权是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关于土地确权常用的一些法律规定,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参考。
二、土地所有权确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集体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制度。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集体或个人所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对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所有权登记、所有权变动、所有权争议等。
三、土地使用权确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变更、终止等环节进行了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对土地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使用权登记、使用权变动、使用权争议等。
四、土地承包权确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承包权的取得、承包权的变更、承包权的终止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对土地承包权的确认和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承包权登记、承包权变动、承包权争议等。
五、土地权属争议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政府处理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有哪些规定
Failure is not terrible. The terrible thing is that I have never worked hard and comforted myself comfortably.Even a little regret is covered by numbnes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有哪些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近年来,我国在不断地推进土地使用权的确权。
很多人对于土地确权这一政策不了解,实际上土地确权就是将土地的使用权予以再次的确认。
由于因土地使用权带来的纠纷数不胜数,非常影响社会和谐安定,因此土地确权很有必要。
那么,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有哪些规定呢?为您答疑解惑。
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有哪些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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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由国土局向区政府提出申请注销原集 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请示及批复
6
区政府同意注销原集体土地登记的公 告(公告期限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