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1. 前言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建立的特殊区域,其保护目标是维护和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对于维护地球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评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出发,探讨该领域相关的重要问题。
2.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的重要性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的生态保护体系组成部分,其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对于保障生态系统完整性、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地评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可以为保护区管理提供依据,推动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持续改善。
3.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的内涵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是指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一系列标志和指标。
其内涵包括对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管理效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通过量化、定量化的指标和标准,可以客观地评价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为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科学参考。
4.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则。
评估标准应基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和管理实际,结合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手段,做到客观、科学、全面。
评估标准应考虑到不同自然保护区的特点和差异性,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地区的需求。
5.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的内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物多样性评估:包括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地理分布等方面的评估,可以采用物种多样性指数、分类红色名录等指标进行评价。
(2)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估:涉及景观格局、生态过程、物种裙落结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评估,可采用生态系统健康评估、景观格局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评价。
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技术规范
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技术规范犔犢/犜1726—2008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评价的基本准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等技术性、原则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有效性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399—2006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林计发[2002]242号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3一般规定3.1评价原则3.1.1客观性以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实际情况的基础调查为准,对管理的措施及成效进行评价。
3.1.2定量性通过对各评价指标的量化,对自然保护区的有效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3.1.3综合性应能综合反映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的实际状况,为自然保护区改善管理提供依据。
3.2评价分值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分值按指定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获得,满分值为100分。
3.3评价方法通过对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的评价因子评分值求和获得有效管理水平的分值。
4评价指标体系4.1评价因素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一般包括规划设计、权属、管理体系、管理队伍、管理制度、保护管理设施、资源保护工作、科研与监测工作、宣教工作、经费管理、社区协调性、生态旅游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因素。
4.2评价因素内涵4.2.1规划设计包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状况,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的确定及其合理性。
4.2.2权属包括自然保护区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状况,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行使管理权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等内容。
权属状况一般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以上的人民政府颁发权属证明,如:《林权证》、《土地使用证》等予以证明。
4.2.3管理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系统及其功能,管理机构的结构、功能及其运转的协调性,管理站点的布局和1。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的划分。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内的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确定。
2名词解释自然保护区一一本标准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一定面积的陆地和水体划分出来,并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生物气候带 --- 本标准所称生物气候带,是指生物与气候相适应而形成的大致与纬度平行的带状地域(地理景观带)。
生物气候带在山地海拔高度上的表现,则为垂直生物气候带。
生物地理界一一本标准所称生物地理界,是指在地理学、动物区系、植物区系和植被上具有一致特点的地区,它的面积相当于大陆或次大陆。
生物地理省一一本标准所称生物地理省,是指生物地理界的生态系统或生物的亚区,是一个相当大而连续的地理分布区。
生物群落一一本标准所称生物群落,是指生活在一个地段或水域内,相互间具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动植物的总体。
3自然保护区的分类3.1根据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将自然保护区分为三个类别九个类型(表1)。
表1自然保护区类型划分表类别◎类型自然生态系统类〖〗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荒漠生态系统类型、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野生生物类〖〗野生动物类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遗迹类〖〗地质遗迹类型、古生物遗迹类型3.2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是指以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完整性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一类自然保护区,下分5个类型。
3.2.1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森林植被及其生境所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为了保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1申报与评审1.1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1.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建立。
1.3申报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保护区,且原则上应在该级别建设和管理二年以上。
1.4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2)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3)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4)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地形图、水文地质图、植被图、规划图等图件资料;(5)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录像带、照片集;(6)批准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文件、土地使用权属证(含林权证、海域使用权属证)等有关资料。
1.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听取申请晋升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情况汇报和评估意见后,以记名形式投票表决。
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2/3以上(包括2/3、含委员委托的代表或书面评审意见)表决通过的自然保护区,具备报国务院审批的资格。
2评审指标与赋分2.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指标由自然属性、可保护属性和保护管理基础三个部分组成,其下又分为11—12项具体指标。
2.2根据各评审指标的重要程度,分别赋予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
2.3评审指标总分得分小于60分时,具有否决意义。
2.4根据所评审的自然保护区所属类型,评审标准采用三套评审指标:(1)自然生态系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2)野生生物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3)自然遗迹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3自然生态系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3.1自然属性(60分)3.1.1典型性(15分)a、属全球同类型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最好代表(15分)b、属全国或生物地理区的最好代表(12分)c、属生物地理省的最好代表(6分)d、代表性一般(0分)3.1.2脆弱性(15分)a、地理分布狭窄、破坏后极难恢复(15分)b、地理分布较狭窄,:破坏后较难恢复(10分)c、地理分布比较狭窄,但破坏后恢复的难度不大(5分)d、地理分布较普遍,破坏后容易恢复(0分)3.1.3多样性(10分)a、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极为复杂,类型复杂多样;物种相对丰度极高,区内物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较>40%(10分)b、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比较复杂,类型比较丰富:物种相对丰度较高,区内物种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达25—40%(5分)c、生态系统的组成与结构比较简单,类型较少;物种相对丰度一般,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达10—25%(2分)d、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简单,类型单一;物种相对丰度较低,区内物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物种总数的比例<10%(0分)3.1.4稀有性(10分)a、属世界性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10分)b、属国内珍稀濒危、残遗类型(5分)c、在国内分布较少或有特殊保护价值(2分)d、在国内分布比较普遍(0分)3.1.5自然性(10分)a、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为干扰极少,保护区内无居民(10分)b、虽有少量人为干扰,但核心区保持自然状态,且核心区内无居民(5分)c、受到比较明显的人为干扰,核心区内有少量居民分布,但核心区基本保持自然状态(3分)d、人为干扰非常明显,且核心区受到人为破坏(0分)3.2可保护属性(20分)3.2.1面积适宜性(8分)a、面积足以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8分)b、面积基本满足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5分)c面积尚可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2分)d、面积不能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0分)3.2.2科学价值(8分)a、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研究价值(8分)b、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价值(5分)c、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价值(2分)3.2.3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a、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重大意义(4分)b、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较大意义(2分)c、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一般意义(1分)3.3保护管理基础(20分)3.3.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a、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b、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c、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d、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3.3.2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己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4分)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3分)c、虽未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d、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3.3.3基础工作(6分)a、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b、完成多学科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样本材料(4分)c、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特征,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d、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3,3,4管理条件(6分)a、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b、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和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c、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尚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d、不具有或基本上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4野生生物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4.1自然属性(60分)4.1.1物种珍稀濒危性(25分)a、主要保护物种为世界性珍稀濒危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25分)b、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20分)c、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15分)d、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三级重点保护植物,或虽未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但确实属于我国特有的濒危物种(10分)e、主要保护物种为地方重点保护的特有物种(5分)f、主要保护物种为普遍常见物种(0分)4.1.2物种代表性(10分)a、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具有世界性代表意义(10分)b、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具有全国性代表意义(6分)c、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3分)d、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不具有代表意义(0分)4.1.3种群结构(5分)a、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具有合理的种群结构,能保证物种的正常繁衍(5分)b、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种群数量较少,但具备繁衍的能力(2分)c、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种群数量极少,不具备繁衍的能力,或为偶见种(0分)4.1.4生境重要性(10分)a、世界上唯一或极重要生境(10分)b、国内唯一或极重要生境(6分)c、国内重要生境(3分)d、普通生境(0分)4.1.5生境自然性(10分)a、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为干扰极少(10分)b、虽有少量人为干扰,但核心区保持自然状态(6分)c、受到明显人为干扰,.但核心区基本保持自然状态(3分)d、受到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0分)4.2可保护属性(20分)4.2.1面积适宜性(8分)a、面积足以保证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8分)b、面积基本能保证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5分)c、面积尚能达到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2分)d、面积不能达到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0分)4.2.2科学价值(8分)a、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研究价值(8分)b、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价值(5分)c、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价值(2分)4.2.3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a、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4分)b、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较大意义(2分)c、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义(1分)4.3保护管理基础(20分)4.3.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a、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b、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c、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够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d、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4.3.2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4分)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3分)c、虽未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d、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4.3.3基础工作(6分)a、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b、完成综合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的样本材料(4分)c、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d、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4.3.4管理条件(6分)a、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b、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c、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尚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d、不具有或基本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5自然遗迹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5.1自然属性(60分)5.1.1典型性(15分)a、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具有国际对比意义(15分)b、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具有全国性对比意义(10分)c、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地学意义(5分)d、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属国内常见(0分)5.1.2稀有性(20分)a、属世界上唯一或极特殊的遗迹(20分)b、属世界上少有或国内唯一的遗迹(15分)c、属全国少有的遗迹(10分)d、在国内外均不具特殊性的普通遗迹(0分)5.1.3自然性(15分)a、基本保持自然状态,未受到或极少受到人为破坏之遗迹(15分)b、虽受到一定程度的人为破坏,但影响程度很低或稍加人工整理可恢复原有面貌之遗迹(10分)c、受到比较明显的人为破坏,但经人工整理后仍有较大保护价值之遗迹(5分)d、人为破坏严重,极难恢复之遗迹(0分)5.1.4系统性和完整性(10分)a、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系统而完整,内容丰富多样(10分)b、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比较系统而完整,内容较多样(6分)c、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不够系统而完整,但基本能反映该类型遗迹的主要特征(3分)d、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较少,内容单一,不能反映该类型遗迹的基本特征(0分)5.2可保护属性(20分)5.2.1面积适宜性(8分)a、面积足以有效保护遗迹的全部保护对象(8分)b、面积基本能够保护遗迹的全部保护对象(5分)c、面积能够保护遗迹的主要保护对象(2分)d、面积不能达到遗迹保护的最低需求(0分)5.2.2科学价值(8分)a、在自然史、地学、矿物学等方面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8分)b、在自然史、地学、矿物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5分)c、在自然史、地学、矿物学等方面具有一般的科学价值(2分)5.2.3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a、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4分)b、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较大意义(2分)c、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义(1分)5.3保护管理基础(20分)5.3.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a、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b、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c、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够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d、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5.3.2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4分)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3分)c、虽末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d、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5.3.3基础工作(6分)a、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b、完成综合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的样本材料(4分)c、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d、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5.3.4管理条件(6分)a、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b、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c、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尚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d、不具有或基本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
自然保护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
2.3 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
a、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 方面具重大意义(4分)
b、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 方面具较大意义(2分)
c、 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 方面具一般意义(1分)
4.6 生态旅游规划 4.6.1 本区生态旅游的原则 4.6.2 规划的指导思想 4.6.3 旅游资源评价 4.6.3.1 旅游优势 4.6.3.2 山地景观 4.6.3.3 水域景观 4.6.3.4 生物景观
4.6.4 旅游发展前景预测 4.6.5 环境容量分析 4.6.6 客源和市场分析 4.6.7 环境质量控制 4.6.8 绿化美化规划 4.6.9 三废处理 4.6.10 旅游项目规划 4.6.11 旅游效益分析
d、 面积不能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或总面积 <5000公顷,且不能满足c有关条件的自然保护区(0 分)
2.2 科学价值(8分)
a、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 研究价值(8分)
b、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 研究价值(5分)
c、 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 研究价值(2分)
d、 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简单,类型单一;物种
相对丰度较低,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
内物种总数的比例<10%,或高等植物种数<500种,或脊椎
动物种数<100种(0分)
1.4 稀有性(10分)
a、 属世界性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10分) b、 属国内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5分) c、 在国内分布较少或有特殊保护价值(2分) d、 在国内分布比较普遍(0分)
可保护属性(20分)
2.1 面积适宜性(8分)
a、 面积足以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其总 面积>20000公顷,且核心区面积>2000公顷(8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三章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八条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条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推进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申报、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以下简称“计财司”)会同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以下简称“保护司")负责总体规划的审核、批复和实施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完成综合科学考察、本底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系统地组织编制总体规划。
规划技术深度必须达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 399-2006)的要求。
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五条规划编制内容应包括总论、自然保护区概况、保护现状及评价、基本思路、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具体见所附编写要求。
第二章规划上报第六条总体规划编制或者修编完成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审查.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同时,要广泛征求所在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交通、旅游等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意见。
第七条总体规划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国家林业局。
上报的材料包括:(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二)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文件;(三)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纸质版7份,电子份;(四)评审意见;(五)总体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第八条计财司负责上报材料的登记,材料不全的不予登记,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完善材料.自登记之日起,启动规划审批程序.第三章规划审批第九条总体规划登记受理后,由计财司在2个工作日内将上报材料转送保护司,并与保护司共同进行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11.15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57号
•【施行日期】2021.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57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评估标准(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加强自然保护地评估考核的要求,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推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批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HJ1203-202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
()查询。
生态环境部2021年11月15日。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一、自然保护区的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一般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及市自然保护区等四类,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最高一级的,一般指的是具有重要的国家地理位置和自然价值,及有独特的动植物资源、地貌地质和生态系统等值得保护,种类丰富、数目众多、规模较大并建立自然保护体制的自然保护区,其保护特点集中体现为和谐发展和综合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值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普遍存在,保护特点为实行结构保护与整体保护的相结合;县级自然保护区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独特并重点保护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其中绝大多数保护范围较为辽阔,保护特点集中体现在保护特有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有利于生态系统的建设和恢复;市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当地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森林、野生动植物为主。
二、级别划分原则1、政府认可度:自然保护区的级别,由政府认可和确定,一般从国家级、省级、县级到市级的依次排列,在每个级别下又分为多个自然保护区。
2、保护级别: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分配,要求自然保护区以逐渐加强的程度提供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以期达到完全保护的目标。
3、规模划分:自然保护区的级别也与其保护区域大小有关,一般越高一级的自然保护区,其声誉越大,保护范围也越大。
4、自然价值:自然保护区的级别与它的自然价值也有关,像古老的植物群落、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湿地等,一般都被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其他划分原则1、概念明确原则: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划分时,应当确定清晰、具体的保护区目标和止损标准,作为本规划的依据,以便及时有效地实施管理和保护。
2、负责人、负责机构原则: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划分也需要选取负责人和负责机构,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即使是归属同一个管理机构也需注明清楚负责机构及其负责人。
3、具体管理原则:自然保护区级别的划分应以保护内容、管理内容及具体管理措施为划分依据。
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在管理范围、管理内容与管理效果上有所不同,故划分出的自然保护区(即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应按其保护种类、保护重点、管理措施等而有所区别。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价标准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价标准是在选择和确定自然保护区时,判断其优劣、取舍以及保护价值、等级的标准。
由于自然保护区类型的多样和条件的复杂性,通常可以采用一系列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常用的指标有:
1. 典型性:自然保护区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反映所在地区的自然生态特点和生物多样性。
2. 稀有性:保护区内是否拥有独特的自然资源、生物种类或生态系统,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
3. 脆弱性:自然保护区所处的生态环境是否脆弱,容易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需要加强保护。
4. 多样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多种生态系统和生物种类,体现生物多样性。
5. 面积大小:保护区的面积是否足够大,以满足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需求。
6. 天然性: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是否天然,人为干扰程度较低,具有较高的自然性。
7. 感染力:保护区是否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科普教育和科研价值,对社会具有感染力。
8. 潜在价值: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具有潜在价值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对未来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9. 科研潜力:自然保护区是否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能为科学研究提供丰富的实物资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流程 (2)可编辑全文
自然生态系统类
荒漠生态系统类型
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
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
野生生物类
野生动物类型 野生植物类型
自然遗迹类
地质遗迹类型 古生物遗迹类型
(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07-19发布 199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529-93)
自然保护区分级
提交申请 材料不 合格
材料合格
国家林业局5日内出 具补正通知
国家林业局审查
不符合条件 不予行政许
可
符合条件但需要 符合条件且不需要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
国家林业局20日内
国家林业局10内出
出具行政许可
具评审通知书
专家评审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于宁楼
材料清单
(一)申请文件(一式2份,原件) 1、由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被许可人提交。带文头的正式文件或普通文字材料均可,但必须标明日期并加盖印章。印章内容应 与被许可人名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一致。
自然保护区晋升与调整
晋升与调整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及报批程序相同,分为三个阶段
资格 审查
报送 材料
评审 审批
每年8月底之前,各省(区、 市)需将下年度拟申报晋升 及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名单及审核材料报到国家林 业局保护司,进行资格审查。
经保护司审查符合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晋升及调整要求的,于 次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 报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研究 中心。过时将转入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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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函╳5
土地权属证明╳2
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人民政府同意申报晋 升国家级保护区的正 式文件(原件5份) 文件中请明确写明拟 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的总面积、三区 (核心区、缓冲区和 实验区)面积、边界 四至范围等相关内容; 范围功能区调整自然 保护区请注明变动范 围及面积
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
附件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国有林场类型与规模 (2)第三章基础设施项目构成 (2)第四章主要建设项目与工程量 (3)第五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主管部门(包括行业部门投资)审查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国有林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五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分类建设、分区管理。
国有林场应编制发展规划,并分别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确定建设与管理策略,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考虑不同区域建设内容和规模安排.二、保护为先、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应有利于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不得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要节约用地.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现状和经营目的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以及建设重点、投资规模与建设期限。
除投资规模较小的国有林场宜一次建设完成外,其他国有林场可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为2—3年。
分期建设的国有林场,结合林场实际,首期重点建设必须的公共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工程建设应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建设项目符合建设目的及资源保护、经营需要,确保质量。
第六条国有林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场文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
一、地理位置和面积
1.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位于国土自然资源的分布区域,符合国家自然保护工作的总体布局和战略目标。
2.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面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原则上不超过3万平方公里。
3.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与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相连,形成整体有序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二、生态系统类型和多样性
1.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丰富的生态系统类型和生物多样性,包括森林、湿地、草原、荒漠等主要生态系统类型,且各生态系统类型应具有典型性、珍稀性和代表性。
2.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拥有一定数量的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经济物种,以及丰富的地方特有物种。
3.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
三、生态功能和价值
1.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较为完整的生态系统和较为完整的生态功能,能够有效地发挥生态保护和修复作用。
2.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一定的生态服务价值,能够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和服务,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等。
3.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能够为相关学科研究提供平台和资源,推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
4.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能够为自然生态教育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和资源,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质。
5. 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较高的保护和管理水平,具备完善的管理机构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有效地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一级保护区 标准
一级保护区标准一级保护区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区域,其划分旨在保护具有重要生态、文化、科学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文化遗产等自然资源。
一级保护区具有严格的保护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其生态功能的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的丰富性和文化遗产的独特性。
一、一级保护区定义及范围一级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文化、科学价值的区域,需要实行严格保护和管理。
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
这些区域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具有独特的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文化遗产等特点。
二、一级保护区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一级保护区内要求空气质量、水质等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生态系统保护标准:一级保护区要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保障生物多样性。
主要包括植被覆盖率、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等指标。
3.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一级保护区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确保生物多样性丰富度。
4.文化遗产保护标准:一级保护区要保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传承性,彰显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
三、一级保护区管理措施1.法律法规约束:一级保护区的管理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
2.生态保护与修复:一级保护区内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恢复受损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3.监测与评估:建立一级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评估,确保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加大一级保护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保护区的管理与监督。
四、一级保护区的发展趋势与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级保护区面临着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挑战。
未来,一级保护区的发展趋势将是加强生态保护、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绿色发展。
五、一级保护区的意义及借鉴意义一级保护区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石,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传承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标准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标准起到了保护和维持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系统功能和优良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下面是一些关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标准:a. 自然保护地应根据其生态系统类型和特征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恢复标准。
例如,湿地保护地应遵循湿地保护法规,确保湿地水系的稳定和湿地植被的完整性。
b. 自然保护地应确保保护区内各种植物和动物种群的多样性。
为此,应制定合适的物种保护计划,包括建立和维护物种数据库、野外监测和保护措施等。
2. 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a. 自然保护地应定期进行生态环境监测,包括水质、大气环境、土壤质量、植被覆盖等方面。
监测结果应在保护地范围内广泛共享,以便及时采取适当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b. 自然保护地应进行生态环境评估,以评估保护地的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生态环境质量。
评估结果可作为制定后续保护策略和管理计划的重要参考。
3. 水资源保护标准:a. 自然保护地应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水污染和过度开发。
应制定合理的水资源保护计划,确保保护地内水体的洁净和水量的足够。
b. 自然保护地应保护和恢复湿地,以维持湿地水文特征和生物多样性。
湿地对于水资源的调蓄和净化具有重要作用,应得到特别关注和保护。
4. 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a. 自然保护地应制定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确保各类生物在保护地内的生存和繁衍。
计划应包括物种监测、栖息地保护、保护区内物种的合理管理等内容。
b. 自然保护地应促进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
通过开展科普活动、建立生物多样性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5. 其他环境影响因素的监管标准:a. 自然保护地应控制并减少非法砍伐、野火、非法捕捞等活动对保护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执法力度,确保保护地的安全和稳定。
b. 自然保护地应制定相应的旅游管理规范,合理规划和利用保护地的旅游资源,确保游客活动对保护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批准的原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废止。
国务院2013年12月2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范围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随意调整。
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则上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损害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性质。
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鼓励扩大保护范围。
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八条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条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十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一)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三)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四)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五)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一级保护区 标准
一级保护区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一、引言一级保护区是指对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文化遗产等具有特殊价值,需要进行严格保护的地区。
这些地区通常具有独特的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重要的水源地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等,对于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安全、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一级保护区标准至关重要。
二、一级保护区标准的制定1. 法律法规依据一级保护区的标准制定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文化遗产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一级保护区的划定、管理、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生态环境评估在制定一级保护区标准时,需要对目标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生态脆弱性等方面的评估。
通过生态环境评估,可以确定保护区的范围和保护对象,为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 社会经济影响评估一级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可能会对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产生影响。
因此,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对保护区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评估。
这包括保护区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就业机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可以平衡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一级保护区的可持续管理。
4. 公众参与与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商一级保护区的标准制定需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与多方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
这包括当地居民、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
通过公众参与和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商,可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标准的可接受性和实施效果。
三、一级保护区标准的实施1. 划定与公告根据制定的一级保护区标准,相关部门需要划定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并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应包括保护区的名称、范围、保护对象、管理措施等。
通过划定和公告,可以明确保护区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责任,为后续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2. 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明确为确保一级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和保护,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管理机构应具备专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负责保护区的规划、建设、监测、执法等工作。
一级保护区 标准
一级保护区标准
一级保护区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生态环境特别重要、具有独特价值的自然区域进行全面保护的地区。
一级保护区的建立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系统,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
一级保护区的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物多样性重要性:一级保护区的地区应具有特别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包括特有物种、稀有物种、濒危物种等。
2. 生态系统完整性:一级保护区应包括相对较大的自然生态系统,例如自然林区、湿地、珊瑚礁等。
3. 原生态环境:一级保护区要求保护内部地区的原生态环境,避免人为活动的破坏和干扰。
4. 管理措施:一级保护区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包括限制开发、限制人类活动、加强巡护等。
5. 宣传教育:一级保护区要求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保护区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保护区的社会支持度。
一级保护区的建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专业的评估和审批程序。
一级保护区的建立对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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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为了保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1申报与评审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建立。
申报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必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保护区,且原则上应在该级别建设和管理二年以上。
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2)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3)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4)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地形图、水文地质图、植被图、规划图等图件资料;(5)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录像带、照片集;(6)批准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文件、土地使用权属证(含林权证、海域使用权属证)等有关资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听取申请晋升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情况汇报和评估意见后,以记名形式投票表决。
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2/3以上(包括2/3、含委员委托的代表或书面评审意见)表决通过的自然保护区,具备报国务院审批的资格。
2评审指标与赋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指标由自然属性、可保护属性和保护管理基础三个部分组成,其下又分为11—12项具体指标。
根据各评审指标的重要程度,分别赋予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
评审指标总分得分小于60分时,具有否决意义。
根据所评审的自然保护区所属类型,评审标准采用三套评审指标:(1)自然生态系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2)野生生物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3)自然遗迹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
3自然生态系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自然属性(60分)3.1.1典型性(15分)a、属全球同类型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最好代表(15分)b、属全国或生物地理区的最好代表(12分)c、属生物地理省的最好代表(6分)d、代表性一般(0分)3.1.2脆弱性(15分)a、地理分布狭窄、破坏后极难恢复(15分)b、地理分布较狭窄,:破坏后较难恢复(10分)c、地理分布比较狭窄,但破坏后恢复的难度不大(5分)d、地理分布较普遍,破坏后容易恢复(0分)3.1.3多样性(10分)a、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极为复杂,类型复杂多样;物种相对丰度极高,区内物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较>40%(10分)b、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比较复杂,类型比较丰富:物种相对丰度较高,区内物种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达25—40%(5分)c、生态系统的组成与结构比较简单,类型较少;物种相对丰度一般,区内物种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内物种总数的比例达10—25%(2分)d、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与结构简单,类型单一;物种相对丰度较低,区内物种数占其所在生物地理区或行政省物种总数的比例<10%(0分)3.1.4稀有性(10分)a、属世界性珍稀或濒危、残遗类型(10分)b、属国内珍稀濒危、残遗类型(5分)c、在国内分布较少或有特殊保护价值(2分)d、在国内分布比较普遍(0分)3.1.5自然性(10分)a、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为干扰极少,保护区内无居民(10分)b、虽有少量人为干扰,但核心区保持自然状态,且核心区内无居民(5分)c、受到比较明显的人为干扰,核心区内有少量居民分布,但核心区基本保持自然状态(3分)d、人为干扰非常明显,且核心区受到人为破坏(0分)可保护属性(20分)3.2.1面积适宜性(8分)a、面积足以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8分)b、面积基本满足有效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5分)c面积尚可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2分)d、面积不能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0分)3.2.2科学价值(8分)a、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研究价值(8分)b、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价值(5分)c、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价值(2分)3.2.3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a、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重大意义(4分)b、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较大意义(2分)c、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一般意义(1分)保护管理基础(20分)3.3.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a、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b、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c、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d、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3.3.2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己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4分)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3分)c、虽未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d、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3.3.3基础工作(6分)a、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b、完成多学科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样本材料(4分)c、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特征,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d、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3,3,4管理条件(6分)a、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b、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和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c、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尚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d、不具有或基本上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4野生生物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自然属性(60分)4.1.1物种珍稀濒危性(25分)a、主要保护物种为世界性珍稀濒危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25分)b、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20分)c、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15分)d、主要保护物种为国家三级重点保护植物,或虽未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但确实属于我国特有的濒危物种(10分)e、主要保护物种为地方重点保护的特有物种(5分)f、主要保护物种为普遍常见物种(0分)4.1.2物种代表性(10分)a、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具有世界性代表意义(10分)b、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具有全国性代表意义(6分)c、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3分)d、生物地理学和生物系统学上不具有代表意义(0分)4.1.3种群结构(5分)a、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具有合理的种群结构,能保证物种的正常繁衍(5分)b、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种群数量较少,但具备繁衍的能力(2分)c、主要保护对象在保护区内种群数量极少,不具备繁衍的能力,或为偶见种(0分)4.1.4生境重要性(10分)a、世界上唯一或极重要生境(10分)b、国内唯一或极重要生境(6分)c、国内重要生境(3分)d、普通生境(0分)4.1.5生境自然性(10分)a、基本处于自然状态,人为干扰极少(10分)b、虽有少量人为干扰,但核心区保持自然状态(6分)c、受到明显人为干扰,.但核心区基本保持自然状态(3分)d、受到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0分)可保护属性(20分)4.2.1面积适宜性(8分)a、面积足以保证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8分)b、面积基本能保证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5分)c、面积尚能达到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2分)d、面积不能达到主要保护物种的正常繁衍或生存的最低需求(0分)4.2.2科学价值(8分)a、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极高研究价值(8分)b、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价值(5分)c、在生态、遗传、经济等方面具有一般研究价值(2分)4.2.3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a、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4分)b、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较大意义(2分)c、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义(1分)保护管理基础(20分)4.3.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a、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b、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c、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够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d、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4.3.2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4分)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3分)c、虽未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d、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4.3.3基础工作(6分)a、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b、完成综合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的样本材料(4分)c、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d、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4.3.4管理条件(6分)a、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b、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c、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尚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d、不具有或基本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5自然遗迹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指标及赋分自然属性(60分)5.1.1典型性(15分)a、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具有国际对比意义(15分)b、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具有全国性对比意义(10分)c、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在国内具有重要的地学意义(5分)d、遗迹的类型、内容、规模等属国内常见(0分)5.1.2稀有性(20分)a、属世界上唯一或极特殊的遗迹(20分)b、属世界上少有或国内唯一的遗迹(15分)c、属全国少有的遗迹(10分)d、在国内外均不具特殊性的普通遗迹(0分)5.1.3自然性(15分)a、基本保持自然状态,未受到或极少受到人为破坏之遗迹(15分)b、虽受到一定程度的人为破坏,但影响程度很低或稍加人工整理可恢复原有面貌之遗迹(10分)c、受到比较明显的人为破坏,但经人工整理后仍有较大保护价值之遗迹(5分)d、人为破坏严重,极难恢复之遗迹(0分)5.1.4系统性和完整性(10分)a、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系统而完整,内容丰富多样(10分)b、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比较系统而完整,内容较多样(6分)c、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不够系统而完整,但基本能反映该类型遗迹的主要特征(3分)d、遗迹的形成过程和表观现象保存较少,内容单一,不能反映该类型遗迹的基本特征(0分)可保护属性(20分)5.2.1面积适宜性(8分)a、面积足以有效保护遗迹的全部保护对象(8分)b、面积基本能够保护遗迹的全部保护对象(5分)c、面积能够保护遗迹的主要保护对象(2分)d、面积不能达到遗迹保护的最低需求(0分)5.2.2科学价值(8分)a、在自然史、地学、矿物学等方面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8分)b、在自然史、地学、矿物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5分)c、在自然史、地学、矿物学等方面具有一般的科学价值(2分)5.2.3经济和社会价值(4分)a、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4分)b、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较大意义(2分)c、在资源利用、旅游、教育等多方面具有一般意义(1分)保护管理基础(20分)5.3.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4分)a、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适宜的人员配备,且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4分)b、管理机构健全并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但专业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的比例<20%(3分)c、已建立管理机构,但现有管理人员数量不能够满足资源保护和日常管理的需要(1分)d、尚未建立管理机构(0分)5.3.2边界划定和土地权属(4分)a、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4分)b、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已获得核心区土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土地使用权属证(3分)c、虽末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边界清楚,无土地使用权属纠纷(1分)d、边界不清,土地使用权属存在较大的争议(0分)5.3.3基础工作(6分)a、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全面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完整的样本材料(6分)b、完成综合科学考察,基本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编制完成较详细综合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大部分的样本材料(4分)c、完成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科学考察,初步掌握资源、环境本底情况,完成了部分或初步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收集了主要保护对象的样本材料(2分)d、尚未开展科学考察,无考察报告和总体规划(0分)5.3.4管理条件(6分)a、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包括完备且先进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6分)b、基本具备管理所需的办公、保护、科研、宣传教育、交通、通讯、生活用房等设施(4分)c、初步具备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但尚不能满足一般管理工作的需求(2分)d、不具有或基本不具有基础设施,无法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