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的工时休假标准.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劳工组织的工时休假标准-

我国承认的国际劳动公约关于工时和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承认的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工业企业中实行每周休息公约》,是1921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三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此公约被称为1921年(第14号)每周休息(工业)公约。

关于适用范围规定,(1)本公约所称的“工业”包括:1 矿厂、采石场及其他土石矿物开采业。 2 从事各种物件的制造、更改、刷新、修理、装饰、完成、整理待售、分散或拆毁,或从事各种原料的变换的工业,船舶制造及电力或他种动力的产出,变换与传送亦包括在内。3 房屋、铁路、电车路、海港、船坞、码头、运河、内河、公路、隧道、桥粱、栈道、暗渠、明沟、水井、电报或电话装置、电器设备和企业、煤气、自来水企业或其他建筑的建筑、改建、维修、修理、更改或拆毁,以此类企业或建筑物的准备与奠基。 4 公路、铁路或内河的客货运输,包括船坞、码头、埠头或货栈的货物搬运,但用手运输者除外。(2)限制工业工作时间每日为8小时,每周为48小时的华盛顿公约内原有的特殊国家例外规定,如其能适用于本公约者,应适用于前款所述的定义。(3)除以上的列举外,各会员国在必要时,得将工业有别于商业与农业的界限予以划明。

公约在关于工业企业中每周休息一日的规定,1 凡公营或私营的工业企业或其任何分部所使用的全体职工以下各条所规定者外,均应于每七日的期间内享有连续至少24小时的休息时间。 2 此项休息时间,如有可能,应同时给予每一企业的全体职工。 3 休息时间的规定,如可能时,应与本国或当地的风俗或习惯符合。

公约规定,各会员国对于令使用同一家庭成员的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人得以除外,不适用第二条的规定。

公约规定,各会员国对于暂停或缩短的休息时间,应在可能范围内规定补偿时间,但如协议或习惯已订有补偿休息时间者,不在此限。

关于本公约的实施,公约规定,各雇主,董事或经理,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 如每周的休息,系同时给与全体职工者,应在工作场所中或其他任何适当地点张贴明显的通知,或采用政府所许可的其他方法,以公布全体同时休息的日期与时间。

2 如休息时间非同时给与全体职工者,应依照本国法律或主管机关规定所许可的方法,拟订名册,到公布适用特别休息办法的工人或雇员、并应揭示该项办法。

国际劳工组织《商业和办事处》每周休息公约(1957年)(第106号)对休息时间作了规定,“保证每周至少休24连续小时”,“对某些历外情况,应尽可能地给予补休”。《带酬休假公约》(修订本1970年)(132号)规定,“年休假时间的长短应该由每一成员国在批准本公约时予以规定,对工作满一年者,最少应给予三周的休假。”

国际劳工组织还规定禁止妇女和未成年人在夜间从事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