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抵债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抵债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由于在与某村诉讼纠纷中,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为解决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方自愿将本村一块土地转让给乙方抵偿上述债务,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四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因甲方自身原因该土地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甲方擅自转让或抵押或者承包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应立即返还所欠债务。

四,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六、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甲方:

(公章)乙方:

二0一四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