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江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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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初中理科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19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1.科学性原则: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2011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确定实验考查的范围,科学设置考查的方式、方法、规则及评价标准,考查内容严谨,评价标准合理,考查工作规范。

2.实践性原则:考查学生独立思考与操作能力,突出动手实践考查;考查学生的观察能力、对实验现象和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及对实验结果的归纳总结能力。

3.客观性原则:按照课程标准,依据实验考查标准进行考查,规范考查过程,考查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客观实际。

4.可行性原则:考查既要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又要充分考虑本市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的实际和考查组织实施的可操作性等具体情况,确保考查顺利进行。

5.安全性原则:实验内容设计时应避免使用有毒、有害药品和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操作,制订处理意外事故的预案和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造成伤害事故,充分体现“绿色”实验精神。

二、组织工作

1.成立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审计

处、基教处、发财处、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市考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审定各市(区)考查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考查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考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市考查领导小组下设考查办公室

考查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考查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同志兼任。

市考查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全市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工作;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公布考查试题;对相关市、区组织工作开展培训;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全市考查工作实施情况。

3.各市(区)成立本地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区)考查领导小组)。

⑴市(区)考查领导小组由各地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⑵市(区)考查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市(区)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地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工作;培训本地考查工作人员;汇总、上报本地考查成绩;协调、处理本地考查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市考查领导小组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考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查对象及时间安排

考查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应届生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学校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往届生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相关部门审核。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往届生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审核。往届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25—29日;地点:健康

路15号市教育局基教处。

时间安排:考查时间统一安排在2019年5月6日。每场考查时间为15分钟,每场考查间隔时间为10分钟。

四、考查范围、内容、形式

考查范围:依据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现行初中物理、化学教科书,考查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分组必做实验、实验技能与基本实验操作规范。

考查内容:实验仪器的认识、装配、操作,实验设计,实验现象观察、数据记录、实验结果表述等。

考查形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查时限。考查试题在考前由学生从指定的实验试题中随机抽取1门学科中的1个题目参加考试,成绩当场评定。

五、试题命制

市考查办公室聘任专家统一命题、制定评分标准。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试题及操作要求由各考点自行印制,实验考查的答卷、评分标准与评分表由各市(区)考查办公室统一印制。

六、组织实施

2019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以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其中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会同市教育装备中心、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建议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实施工作由当地教研部门牵头实施。

1.本着就近考查的原则,各市(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交通便利、设施良好、管理规范的学校作为考点,各考点须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考务组,具体负责考查工作。

2.实验考查试题及操作要求于考查前两周内下发;实验考查的答卷、

评分标准与评分表、录入成绩数据的U盘于考查前一天各考点学校派专人到所在市(区)考查办公室指定的地点领取。

3.为确保考查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各地要遴选推荐德才兼备的学科教师和管理员参与监考工作,并组织监考培训。

4.考查前一天,各考点学校按照要求认真检查实验室软硬件配置情况,确保考查的顺利进行。市(区)考查领导小组要对考点学校组织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考查期间,各市(区)考查领导小组要派专人巡视。

七、考查成绩呈现及使用

考查成绩采用现场评定方式,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过程中实验仪器选取是否适当、实验方法是否合理、操作是否规范、实验结果是否正确。

1.考查成绩的呈现

(1)考查成绩的呈现:2019年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

(2)成绩考核过程均以满分10分计,考核原始结果按得分折算三个等级呈现,其中,8分及以上为优秀;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免试、缓试、补考

(1)免试:①凡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实验操作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属团体比赛主要成员,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②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确实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免于参加考查,考查成绩定为“合格”;③凡因先天或后天疾病、肢体功能缺失等,部分影响考核的,经市考查办公室认定,可参加指定科目考查,考查成绩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缓试:凡因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实验考查的,可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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