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业扩报装安全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业扩报装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工作人员行为,明确业扩各岗位安全责任,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扩报装工作包括业扩新装、增容、临时用电等用电业务的现场工作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供电区域内所有业扩报装管理工作(含趸售供电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本部分工
1.安监部是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业扩报装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营销部是公司业扩报装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安监部做好业扩报装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业扩报装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并监督指导各市供电公司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市供电公司
1.安监部是公司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业扩报装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定期组织业扩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营销部是业扩报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业扩报装安全工作实施细则、现场作业指导书等规范制度,负责配合安监部做好业扩报装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安监部做好业扩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基层单位按规定开展业扩报装工作。
3.客户服务调度中心业务主办及各供电部业扩负责人及计量中心工作人员、需求侧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按照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业扩相关工作。其中客户服务调度中心业务主办及各供电部业扩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察、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送电等现场工作。计量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完成业扩工程计量装置验收和装表工作。需求侧监测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完成业扩工程负控终端安装与调试工作。
第三章人员要求
第六条负责业扩报装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
至少一次)。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七条业扩报装工作相关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八条业扩报装工作相关人员对《国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安规,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第九条新参加业扩报装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业扩报装工作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第十条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业扩报装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电监会颁发的电工入网许可证,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加工作。供电企业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其工作并向电力管理部门汇报。
第四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总体要求:
1.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业扩报装工作现场的人身安全和电力系统发、供、配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要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确保满足以下要求:
注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①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应正确佩带安全帽,应着工作服,不得穿着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长发应盘入安全帽内。
5.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6.在业扩报装现场工作中,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安规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第十二条现场勘察
1.现场勘察由业务主办根据工作任务组织各区供电部用电服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参与现场勘察人员应满足第三章人员要求,工作人员当天身体状况良好。
2.新装业扩项目,在工作前业务主办应组织客户告知工作人员现场施工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对于增容业扩项目,在工作前业务主办应组织客户电气值班人员告知工作人员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要与供电部用电服务人员共同提出补充注意事项,并告知现场勘察工作人员。
4.现场勘察人员在客户处进行现场勘察时必须由客户电气值班人员带领。在进入施工现场或设备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距离,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不得操作客户设备。
5.在勘察现场,工作人员要保持精力集中,注意地面的沟、坑、洞等,防止人员失足掉入、摔跌伤人。
第十三条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1.业务主办负责在工程隐蔽工程施工时和工程竣工后
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参与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人员应满足第三章人员要求,工作人员当天身体状况良好。
2.在中间检查和验收工作前,业务主办应组织客户电气值班人员告知工作人员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要与供电部用电服务人员共同提出补充注意事项,并告知现场验收工作人员。
3.验收人员在客户处进行现场勘察时必须由客户电气值班人员带领。在进入施工现场或设备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距离,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不得操作客户设备。注意不要误碰、误动、误登运行设备。
4.在验收现场,验收人员要保持精力集中,注意地面的沟、坑、洞等,防止人员失足掉入、摔跌伤人。
5.验收要认真细致,必要时登杆塔或借助相关工具、仪器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工具、仪器。
6.在验收需攀登杆塔或梯子时,落实防高坠措施,登高人员上下杆塔或梯子及在杆塔或梯子上察看时,应在有效监护下进行。
第十四条装表接电
1.业务主办负责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装表接电工作。参与装表接电的工作人员应满足第三章人员要求,工作人员当天身体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