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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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篇)

2024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篇)

2024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公司保卫科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2024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____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引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对各行各业人员素质的更高要求。

特别是在技术和专业能力方面,只有持有相应的证件才能够证明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上岗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保障社会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____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正式实施。

本文将围绕这一制度进行探讨,并对其影响和意义进行分析。

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内容和范围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指的是对部分关键工种人员进行认证和持证上岗的制度。

其范围涵盖了各行各业中,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岗位,例如:医生、护士、教师、建筑工人、飞行员、厨师、司机等。

该制度规定了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并通过考试或评估来验证其能力。

通过考核合格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持证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以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二、实施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原因和意义1.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

“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工作,满足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实现“持证上岗”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行业)法规政策、及中铁三人〔2012〕319 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证上岗”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相关管理岗位有“持证上岗”职业资格要求的人员。

第三条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

本办法所指的“持证上岗”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政策和规章要求,上岗前必须取得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第四条公司内从事下列施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持证上岗”:施工员、安全员(C 证)、预算(造价)员、质量员、试验员、测量员、标准员、统计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以及其他有关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等。

第五条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类资格证书,担任爆破作业安全员的,同时还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员资格证书;从事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驻站联络员、防护员、领工员(现场带班人员)等岗位,还应接受铁路局的相关安全培训,取得铁路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有关“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收集各相关部门持证上岗方面的培训计划,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指1导、监督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负责住建部门“十一大员”证书集中管理及申报、组织培训、考试、取证、复审、继续教育等对外协调组织工作;动态掌握公司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状况,建立“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台帐;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对口,与上级无缝对接的原则,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负责具体组织承办职责范围内、系统范围内的“持证上岗”人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取证、继续教育、复审等工作。

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央企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旨在加强央企操作岗位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岗位操作安全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以下是央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持证上岗的范围和条件:1.持证上岗的范围包括央企所有操作岗位人员,包括机械操作、电气操作、化学操作等各类操作岗位人员。

2.持证上岗的条件包括:(1)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岗位操作证书;(2)具备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主动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3)身体健康,没有影响岗位操作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操作证书的颁发和管理:1.岗位操作证书的颁发机构由央企自行确定,并向有关部门备案;2.岗位操作证书的颁发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过合格的培训和考试;3.岗位操作证书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证书的登记、核查和更新等。

三、持证上岗的管理要求:1.持证上岗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证书的更新和培训,保持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2.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和工作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3.持证上岗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确保岗位操作安全、高效;4.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接受岗位操作技能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岗位操作质量;5.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6.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推动岗位操作的改进和优化。

四、持证上岗的激励和约束措施:1.央企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奖励和晋升;2.央企应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对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纪律处分;3.央企应及时公布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和相关证书信息,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4.央企应加大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五、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央企应建立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机构,定期对持证上岗工作进行跟踪和检查;2.央企应建立持证上岗管理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持证上岗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3.央企应及时整理和总结持证上岗工作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和提升的意见和措施。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本工程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标准化。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一、持证上岗的岗位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平安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工程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局部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方法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指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工程综合部保存备案。

如有丧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展年审或晋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展审批。

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工程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展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背操作规定。

5.平安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工程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工程考核中。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2、平安消费管理人员:平安消费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平安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3、特种作业人员:〔1〕电工作业。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二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各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建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提出一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二、背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道德素养,保证其能够胜任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通过考试或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的职业,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教师、会计师、律师等。

四、证书申领条件1. 年满18周岁;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考试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证书申领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培训机构或考试机构颁发的合格证明等;2. 审核资格: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申领证书的条件;3. 考试或培训:符合申领证书条件的申请人将参加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考试或培训,并根据考试或培训的内容与要求进行学习和准备;4. 发放证书:通过考试或培训并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由相关部门签发的持证上岗证书。

六、证书有效期1. 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2. 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持证人应及时参加相关的再培训或考试,获得新的证书。

七、证书管理1. 相关部门应建立证书管理系统,对证书的颁发、管理和查询进行规范化管理;2. 证书采用电子化管理,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己的证书信息;3. 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

八、证书的作用与义务1. 持证者可以依法从事相关职业,并享受从业人员的权益和福利;2. 持证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守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3. 持证者必须及时参加相关的再培训或考试,确保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九、违规处理1. 持证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其证书,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 对于假冒他人证书或伪造证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是指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下面是关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

一、证书的颁发条件和管理要求1. 颁发条件: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或培训获得资格证书。

证书的内容应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求、职业道德及相关法规法律等内容。

2. 证书的管理:证书应有统一的编号和标识,由专门的机构进行颁发和管理。

证书的有效期限应明确规定,并应有相应的延续和更新机制。

证书的丢失、损坏或过期,需要重新申请或进行相应的修复。

二、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试1. 岗前培训:从业人员在获得证书之前需要参加相应的岗前培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与证书的要求相对应,包括相关法规法律、职业道德、安全操作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培训机构应为合法的培训机构,且培训教材应有权威和真实的来源。

2. 考试的实施:考试应由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要求考生通过笔试或实践操作考试,以验证其相关知识和技能水平。

考试内容应与证书的要求相对应,覆盖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考试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得作弊或寻求他人替考。

三、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要求1. 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只有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才能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

岗位的级别和类型应与持证人员的证书相匹配。

持证人员应将证书妥善保存,保持证书的完好和干净。

持证人员要按照岗位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规法律。

2. 上岗管理: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档案,包括持证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有效期限等信息。

单位要定期核查持证人员的证书是否有效,并记录相关信息。

单位要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岗位管理,按照要求配置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确保持证人员能够安全、高效地工作。

四、证书的更新和复核1. 证书的更新:证书的有效期限到期前,持证人员需要重新进行培训或考试,以获得新的证书。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特定职业或行业从业人员颁发专业技能认证证书,要求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工作时必须持有该证书,才能合法上岗从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1. 职业证书的设立和管理机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设立和管理职业证书,确保证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职业证书的颁发标准:制定职业证书的颁发标准和评价体系,包括相关的考试内容和考核标准,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职业证书的申领和更新流程:明确从业人员申领职业证书的流程和要求,包括申请条件、材料和费用等,同时规定证书的有效期和更新要求。

4. 持证上岗的要求和禁止:规定必须持有相关职业证书才能从事特定职业或行业的工作,禁止未持证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以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5. 职业证书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职业证书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证书颁发和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安全。

同时也能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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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地方或行业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用于管理和监督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并具备相关技能才能上岗从事工作的要求。

这些管理规定旨在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道德标准,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保障,同时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证书申请和审核:规定了从业人员申请相应证书的程序和条件,包括教育背景、培训经历、考试成绩等,以确保申请人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考试和评估:明确了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以及评估考生的能力和素质,通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试、面试等。

3. 证书颁发和管理:规定了证书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办法,包括证书编号、有效期限、换证和注销等事项。

4. 证书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明确了持证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以及对证书可能涉及的专业责任和法律责任。

5. 继续教育和培训:要求持证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以保持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提高工作水平。

6. 监督和处罚:规定了监督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对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投诉处理、违规行为的处罚等。

违反管理规定可能面临证书的暂停或撤销、罚款、禁止从业等处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规范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和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二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二篇)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一、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法》及相关法规,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照的办理、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以及从业人员。

1.3 从业人员应确保个人持有的证照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合法使用。

1.4 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证照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证照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1.5 行业协会组织应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推广和实施本细则,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二、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2.1 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行业的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2 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相关培训及考试成绩等材料。

2.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职业资格证书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证书。

三、证照的使用和管理3.1 从业人员应按照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照的要求,合法、规范地使用。

3.2 从业人员在从事指定职业时,应随身携带个人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

离岗时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和盗用。

3.3 从业人员离岗时,应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交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予以保管。

离岗期间,不得将证书用于非法用途。

3.4 从业人员在离岗后重新就业时,应向新单位提交个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将证书归还原保管单位。

3.5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证照数据库,及时更新从业人员的证照信息。

对持证人员进行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证照的归还和注销4.1 从业人员在职业资格证书过期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时,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证照。

4.2 离岗时,从业人员应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归还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3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注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从数据库中删除,并通知有关单位。

五、违规处理5.1 从业人员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职业资格证书等证照的,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警告、罚款或暂停资格的处理。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第一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

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技术工种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

第三条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第四条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

第五条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

对转岗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第六条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用人单位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当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第七条对本规定发布前从事技术工种而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使其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

第八条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劳动者在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技术工种范围内就业时,应当按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在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中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必须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教育、建筑、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要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审核核发证件,确保从业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从业人员资质要求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体现其专业水平和从业经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制定和管理。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采用统一的编号和防伪措施,以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或组织进行核发,并由有效期限。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证书的更新和继续教育培训,以保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进步。

第三章证书的管理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证书。

第十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考试应当有权威的机构或组织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和严格的评判标准。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的证书应当在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进行现场核验,以防止证书的冒用和伪造。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及时申请和更新证书,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办理。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和更新到统一的电子数据库中,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证书的挂失和补办,确保证书的安全和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以外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书,违规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受理和处理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人员的从业本领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制度。

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医院的全体职工,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持证上岗管理第一节持证上岗的要求1.任职医生必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护士必需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技术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2.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必需真实有效,未经过有效期或暂时停止使用的不得从事相关岗位。

第二节持证上岗的程序1.职工入职时必需供应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被人力资源部门确认。

2.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建立持证上岗人员的档案,记录职工的相应证书信息,并定期检查证书的有效性。

3.持证上岗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医院人事部门需提示职工进行证书更新,否则将暂时停止其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

4.职工在获得或更新相应证书后,需及时向人事部门供应复印件,以更新其档案。

第三节持证上岗的考核与奖惩1.每年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业务知识、技术操作本领、工作纪律等方面。

2.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定期考核为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为随机考核。

3.考核结果作为持证上岗人员晋升、岗位评优、薪资调整的紧要依据。

4.持证上岗人员如发生严重违规行为或多次不合格考核,医院有权采取暂时停止其从事相关岗位的措施,直至其挽救或重新考核合格为止。

第三章职业资格管理第一节职业资格的要求1.医院重视职业资格的培养和发展,鼓舞职工乐观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提升自身本领和水平。

2.职业资格包含但不限于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

第二节职业资格的培训和发展1.医院将依据需要,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医学、护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

2.医院将定期组织职工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并依据职业资格的要求供应相应的培训料子和辅导。

3.医院将鼓舞职工乐观报考各级职业资格考试,供应相关的信息和支持。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一)、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精神,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劳动人事科学化管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正常职业秩序,劳动部、人事部共同制定了《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现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部人事部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第一条为了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工种)技术人才,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第三条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遵循申请自愿,费用自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

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篇)

安全生产持证上岗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技术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持证上岗、动态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持证上岗范围第四条下列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一)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电工维修工、叉车司机等。

(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操作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四)矿山、建筑等行业从业人员:如矿山开采、建筑安装、装修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五)其他特殊岗位: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放射源作业等。

第五条本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调整持证上岗范围。

第三章持证上岗条件第六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二)身心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持证上岗程序第七条持证上岗程序如下:(一)从业人员提出持证上岗申请,填写《持证上岗申请表》。

(二)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安排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三)从业人员通过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单位为持证上岗人员办理《安全生产持证上岗证》。

第五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持证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保持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政策与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政策与规定

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政策与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是衡量一个人在特定领域是否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的重要标准。

为了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与规定来管理和监管。

本文将介绍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政策与规定,并对其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职业资格证书的定义与分类职业资格证书是由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个人在某一特定职业领域获得了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的证明文件。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和级别。

在许多国家中,职业资格证书分为职业资格框架认证和专业资质认证两种类型。

前者是指根据特定的行业职能和技能要求,通过一系列标准化的考试和评估程序,对个人进行认证和等级评定。

后者则是指通过专业机构对个人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专长进行认定。

二、法律政策与规定的基本原则为了保障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与规定。

这些法律政策与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基本原则:1. 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原则: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 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化原则:职业资格证书的评估标准和认证程序必须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和公正性,以确保证书的公平性和可比性。

3. 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管原则: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他们遵守相关的法律政策与规定。

三、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政策与规定案例分析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制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政策与规定存在差异。

以下是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1. 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澳大利亚采取了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体系,实行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标准和程序。

澳大利亚技能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

2. 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德国采用了职业资格法,规定了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标准和程序。

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由各州的负责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机构负责。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平与待遇相结合的⼈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公司、重庆市电⼒公司的有关⽂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我局各类⽤⼯形式的在岗员⼯。

第⼆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才评价中⼼或重庆市电⼒⼈才评价中⼼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才评价中⼼或重庆市电⼒⼈才评价中⼼颁布的相关办法执⾏。

第五条专业技术⼈员的持证上岗规定(⼀)⾼级师专业技术⼈员,应具备⾼级师任职资格;(⼆)中级师专业技术⼈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三)初级师专业技术⼈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

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其岗位⼯资严格按照⼯资政策执⾏。

(七)低职⾼聘的专业技术⼈员最多只能⾼聘⼀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种)(见附1)和电⼒⾏业112个主要技术⼯种和岗位(见附2)实⾏职业资格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凡市电⼒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条电⼒⾏业特有⼯种、社会通⽤⼯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业职业技能鉴定中⼼颁布的相关办法执⾏。

2023年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2023年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2023年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个行业纷纷开始推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2023年,预计将出台一系列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以保障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升。

一、持证上岗管理的背景和意义持证上岗管理是指各行各业要求从业人员在特定领域通过相关考试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行业整体的水平和形象,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持证上岗管理的实施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考试、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从业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行业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保障行业的公平竞争。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筛选掉不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建立起一套公正、公平的选拔机制,促进行业内的公正竞争。

3.增加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经过相关考试和培训,获得相关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这就意味着其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更好地为公众服务,提升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二、持证上岗管理的具体规定1.制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各行各业根据不同的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规定相关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确保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设立专门的考试机构。

为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需要设立专门的考试机构,并严格按照相关考试标准进行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定进行运营,确保考试能够真实、客观地测试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3.建立持证上岗的档案管理制度。

每个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应建立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证书信息、考试成绩等。

档案管理部门要保证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确保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查性。

4.设立持证上岗的监管机构。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背景在现代社会中,各个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

特别是在涉及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岗位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更是受到高度重视。

为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在一些行业中逐渐推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什么是三项岗位“三项岗位”通常指的是机电工、电工和焊工这三个岗位。

这三个岗位在各行各业中都属于重要的技术工种,在相关行业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

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高低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岗位的工作效率,更会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切身利益。

因此,企业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够胜任这些岗位。

为什么需要持证上岗制度在工作中,从业人员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

如何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利益,降低风险,就成为了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

持证上岗制度旨在通过强化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岗位素质,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同时,持证上岗制度也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前景。

拥有相关证书和资质的从业人员,总体上来说更受雇主的青睐。

他们可以在岗位上承担更多责任,得到更高的薪酬报酬和更多的晋升机会。

持证上岗的标准持证上岗的标准,既要满足岗位的技能要求,又要满足相应的资质认证要求。

在“三项岗位”中,机电工、电工和焊工所需要的证书与培训机构都已经明确出来。

机电工的证书机电工证证书是机电工人员从事机电、电子、机械等岗位的必备证件。

机电工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维护、修理和调试工作。

机电工证证书由国家负责颁发,证书的有效期限为6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考取。

机电工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就需要进行证书的更新和验证。

符合标准的机电工人员,可以使用自己的证书在公司中拥有更多的机会和升职机会。

电工的证书电工证是电工人员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维护和测试工作的必备证书。

电工证书由国家负责颁发,证书的有效期限为6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考取。

电工在工作中需要对电力系统、电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操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进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严峻的人才供需冲突。

在这个背景下,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渐渐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要手段。

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一制度的实施及其带来的利弊。

一、什么是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理解为在职工种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职业证书才能够上岗从事工作的制度。

该制度分为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自行认证的公司内部资格证书两种类型。

以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例,它代表着持有人在该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证明。

只有通过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拿到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才会予以认可。

而企业自行认证的公司内部资格证书通常是公司在技能鉴定方面的内部管理,在工作岗位晋升、薪酬优待等方面发挥紧要作用。

二、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目前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已经在我国大规模推广,并覆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制造业:机械、电子、建筑等制造业通常需要持证上岗,以确保人员在生产中能够娴熟应用生产工艺和操作设备,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行业竞争力。

2、服务业:餐饮、酒店、医疗、美容等服务行业涉及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些职业中持证上岗能够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技能和道德标准。

3、交通运输:驾驶员、航空员、船员等运输行业从业者持证上岗,能够保障人员的安全,避开交通事故等风险发生。

三、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优劣势分析1、优势(1)有利于社会规范化。

对于拥有国家认证证书的职业人员,单位能够更全面把握从业人员的实际本领情况和技术水平,提高对其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标准的要求,使其渐渐走向专业化和标准化。

在行业中提倡“金字塔”的等级结构,进一步提高行业人才的整体质量。

(2)有利于职业素养的提高。

证书考试能够系统地考察职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使之不仅拥有基本的专业学问,而且在应用方面能够更加娴熟自若。

这种职业素养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员工的个人进展,而且能够提升整个行业的职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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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有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义。
2、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规定》是根据上述法律依据而制定的,它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并同时规定了违反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12条。其核心内容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规定》还同时确定了90个必须持职业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目录。
4、《规定》对用人单位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招收和使用合格的劳动者到技术岗位工作,是保证生产正常运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正是适应了用人单位的这种内在需求。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充分行使用工自主权,抵制招工中的不正之风,对职工提出素质和技能的要求,搞好用工管理。
在《规定》发布前,有些用人单位已经招用了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对这一情况,《规定》中虽然没有规定要进行相应处罚,但根据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需要,要求用人单位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使从事技术工种人员逐步达到本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对职工个人,也要求他们应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
《规定》的规范对象主要是初次就业的劳动者。根据《规定》的要求,今后凡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以及农村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人员,只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
7、目前,许多已经在岗的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没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也会被处罚?
8、《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有什么要求?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登记时应注意什么?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在发布技术工种人员招聘广告时,对应聘人员条件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在办理职业介绍时,以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而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推荐就业。求职者到职业介绍机构应聘时,如要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政策问答
关于就业准入制度
1、为什么要制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对促进就业有哪些积极意义?
制定这样一个《规定》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效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迫切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通过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环境;二是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开发和配置,并使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可以促进劳动者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转为依靠素质就业,达到使劳动者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目的。实践证明,凡是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具备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在竞争就业中就会处于优势地位,即使下岗失业也能在短期内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再就业。相反,则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对众多的就业机会而难以实现就业。因此,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
5、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有哪些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6、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就业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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