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中小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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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中小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此预防及处理制度。

一、加强预防,防患未然

1.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校园超市、厕所及角落)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及带班领导加强校园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并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3.学校要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达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同时要求监控室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及时与宿管、巡逻保安、带班领导联系。

4.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

5.利用召开家长会的契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告知家长做好对其子女的教育与监护,班主任及时与家长

沟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6.学校要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在校门等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

7.学校要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8.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工作会议。还要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教师、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

9.中小学校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里健康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师资、有教案。并通过专题讲座、班团队会、承诺签名、参观实践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防欺凌意识和反欺凌技能。

10.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要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家庭的信息,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11.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不记名调查摸排欺凌

情况,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对校园弱势群体学生及“问题”学生建立专档,并加强对此类学生的监管。

12.开展净化书包活动,严控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加强校园暴力防范,敏感时段(节假日、小学毕业、中高考前)要及时进行清缴。

13.学校要与所有老师及学生层层签定预防校园欺凌责任书,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4.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防治欺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目标考评。

15.学校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强化警校联动,积极排查发现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遇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与公安部门报告,并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16.学校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聘请专业人员到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做好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17、配合安全办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8.配合法治纪检科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舆论控制和对外宣传工作。

19.配合德育办统筹协调、指导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处理、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

处理和解决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

20.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教育局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举报学生欺凌事件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界定,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欺凌委员会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实施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除批评教育外,可视其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恶劣的欺凌事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实施训诫;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欺凌事件,应及时报警,依法处置。欺凌事件妥善处理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忽然辅导教育。具体处置标准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18]33号文件要求第(四)点依法依规处置为准。

通榆县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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