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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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对固体废弃物处理进行有效控制、分类处置,确保各种固体废弃物符合国家处置标准,消除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过程/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所产生的工业和生活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二、职责
(一)总裁办负责集团废弃物处理统筹领导与监督。
(二)各经营单位、分公司的行政部是废弃物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废弃物处理中心。
(三)各部门负责按各自分管区域做好废弃物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无毒无害类
1 、废报刊杂志、废纸制品、废木制品等固体废弃物,由部门/车间送往指定堆放处,行政办公室回收预处理;
2 、废钢、废铁、废铜、废金属屑、废包装等固体废弃物,由部门/车间负责移交总裁办资产管理部负责销售;
(二)有毒有害类
1 、化学品辅料(酒精、洗板水等)车间进行管理并建立台账、使用及处理时由使用车间进行管理,并对使用量、产品生产量、残渣量建立台账;
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由各部门/车间进行收集,并移交总裁办资产管理部进行统一管理、登记建档。总裁办资产管理部将收集的废机油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存放地点应远离人、重要设备和排水沟,配备必要地消防设施,且注意通风,废机油类要远离火源,要避免倒置,防止泄露,大体积容器应拧紧盖子,到一定量后通知环保安监部门进行处理;
3 、环保安监部门在接到总裁办资产管理部通知后,方可进行处理。将有毒有害类处理的台账复印件留公司存档;
4 、装危化品的废容器等,由各部门/车间移交总裁办资产管理,做好标识;
5 、对其他有毒有害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安全监察部会同总裁办资产管理确定专门堆放处,作好标识;
6 、办公过程产生的有毒有害固废物,如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硒鼓、废墨盒等由仓库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移交总裁办资产管理;
(三)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
1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各部门/车间或承包方组织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煤渣、水渣等由部门/车间运至指定地点,总裁办资产管理部负责处置;
3 、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由总裁办行政部保安负责管理处理;
(五)危废安全奖惩管理
1、总裁办资产管理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堆放和处置应责成责任部门/车间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每周抽
查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 元/次罚款。
2 、不分类堆放固体废弃物,对责任人作50 元/次罚款处理;
3 、不按规定地点堆放一般固体废弃物,对责任人作50 元/次罚款处理;
4、新、改、扩建项目过程中固体废物无组织堆放,对责任人作100 元罚
款处理;
5 、对危废安全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6 、对造成危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参照处理。
第四章附则
总裁办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起草工作,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