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讲解幻灯片(蒋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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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采矿权的资源储量要达到最低规定储量规模要求,平均 品位要大于行业标准一般工业指标要求。设置的矿业权要同 时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 新设置采矿权的开采规模确定要经过论证,要大于规定的最 小开采设计规模,具有5年以上的服务年限。做到资源储量、 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
❖ 设置采矿权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力争设计利用储量最大化, 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合适,采 选工艺先进,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 估算的资源储量按管理权限评审、备案,提供的地 质资料要能够满足开采设计要求。
❖ 坚持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不能人为将同一异常、矿区划分 为几个探矿权,同一矿体划分为几个采矿权,避免大矿小开。 与已有采矿权属同一矿体,或可以利用已有采矿权开拓系统 进行开采的周边矿体,不宜单独设立矿业权的,可作为已有 采矿权界外勘查和扩大矿区范围区域。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四、保护环境、保障安全原则
❖ 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矿业活动对 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论证对当地植被、水 源、大气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和恢复治理 的可能性,避免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同时 要充分考虑矿山生产对周边铁路、电力设施、 输油(气)管线、地表建筑物安全和其他已 设矿业权的影响。拟设置的采矿权必须符合 《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关于不得在规定的 重要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定。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 拟新设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 结合我省具体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
拟设探矿权
❖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规划拟设的探矿权区块, 是编制探矿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要逐个 对规划中拟设的探矿权区块进行分析论证, 对其中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纳入区域性设 置方案。
❖ 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原颁发调查证项目,经 分析论证符合设置探矿权条件的,纳入区域 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三、符合矿业权设置基本要求原则
❖ 设置探矿权要充分研究设置区域内成矿地质条件、 成矿规律、物化遥异常以及已有矿产地周边矿体扩 展区域资料,圈定成矿靶区,扩大矿区远景,实现 找矿重大突破。
❖ 地质勘查程度要求,煤矿达到精查;金属、中型以 上非金属(含中型)、水气矿产达到详查;超贫磁 铁矿、建筑用石料及砖瓦粘土达到普查,可设置采 矿权,达不到的设置探矿权。已有采矿权扩大矿区 范围的,勘查程度按上面要求办理。
(国土资发[2011]14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55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80号) ❖ 其它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规划依据 ❖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 河北省地wenku.baidu.com勘查规划(2011-2015年) ❖ 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 编制要求
编制目的
❖ 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将成为我省今后取得矿业权的 必经程序,是在国土资源部取得矿业权配号的唯一 途径。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业 权设置质量。提高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可行性,使新设置的矿业权符合国民经济需求、符 合产业政策;已设的矿业权通过调整、整合、变更 等方式,解决布局不合理,矿业秩序混乱,与国民 经济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在全国“全面实施矿业 权设置方案制度”的长远目标是逐步实现矿业权设 置方式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有序投放。
(国土资发[2006]13号) ❖ 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1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鼓励铁铜铝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44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制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为国民经济发展服 务的原则。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包括国土资 源部55号文件。
❖ 严格执行地质矿产勘查规范、矿山建设设计规范、 采矿、选矿等国家行业标准。
❖ 贯彻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的基本方针 。
❖ 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充分研究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趋势 ,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的实际情况 。
三、地质矿产信息依据 ❖ 编制区域内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成果 ❖ 成矿区带地质矿产研究成果 ❖ 河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 ❖ 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 河北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等
矿业权设置
❖ 矿业权设置是本项工作重点,包括已设矿业 权、新设矿业权和调整矿业权三个部分。要 求情况准确、全面。文字部分介绍总体情况, 列附表表示全部矿业权,按县(市、区)编 制矿业权分布图。
❖ 新设置采矿权的开采规模确定要经过论证,要大于规定的最 小开采设计规模,具有5年以上的服务年限。做到资源储量、 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
❖ 设置采矿权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力争设计利用储量最大化, 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设计的开拓方式、开采方法合适,采 选工艺先进,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 估算的资源储量按管理权限评审、备案,提供的地 质资料要能够满足开采设计要求。
❖ 坚持整装勘查、规模开发。不能人为将同一异常、矿区划分 为几个探矿权,同一矿体划分为几个采矿权,避免大矿小开。 与已有采矿权属同一矿体,或可以利用已有采矿权开拓系统 进行开采的周边矿体,不宜单独设立矿业权的,可作为已有 采矿权界外勘查和扩大矿区范围区域。
❖ 法人单位依据成矿地质条件、物化遥异常、 已有采矿权矿体周边及深部矿产赋存资料, 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可以申报探矿权,纳 入区域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 资源整合、拟调整矿区范围、灭失矿产地经 核实尚有开采价值的和具备设置采矿权条件 的尚未开采的矿产地,地质工作程度未达规 定的详查(普查)程度,拟进行补充勘查的, 可纳入探矿权设置方案。
四、保护环境、保障安全原则
❖ 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充分考虑矿业活动对 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论证对当地植被、水 源、大气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和恢复治理 的可能性,避免出现严重的地质灾害。同时 要充分考虑矿山生产对周边铁路、电力设施、 输油(气)管线、地表建筑物安全和其他已 设矿业权的影响。拟设置的采矿权必须符合 《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关于不得在规定的 重要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定。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矿产资源法》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二、依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原则
❖ 在充分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已有地质资料和已 设矿业权的基础上,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区域地质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统 筹考虑矿业权设置。要做到依据充分、布局 合理、符合规划、市场需求、环境许可、效 益明显、切实可行、满足设置矿业权的基本 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矿业权设置的科学 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已设布局不合理的矿 业权,要提出逐步调整和整合的建议。
❖ 拟新设探矿权、采矿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 结合我省具体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
拟设探矿权
❖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规划拟设的探矿权区块, 是编制探矿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要逐个 对规划中拟设的探矿权区块进行分析论证, 对其中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的纳入区域性设 置方案。
❖ 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原颁发调查证项目,经 分析论证符合设置探矿权条件的,纳入区域 性探矿权设置方案。
三、符合矿业权设置基本要求原则
❖ 设置探矿权要充分研究设置区域内成矿地质条件、 成矿规律、物化遥异常以及已有矿产地周边矿体扩 展区域资料,圈定成矿靶区,扩大矿区远景,实现 找矿重大突破。
❖ 地质勘查程度要求,煤矿达到精查;金属、中型以 上非金属(含中型)、水气矿产达到详查;超贫磁 铁矿、建筑用石料及砖瓦粘土达到普查,可设置采 矿权,达不到的设置探矿权。已有采矿权扩大矿区 范围的,勘查程度按上面要求办理。
(国土资发[2011]14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55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80号) ❖ 其它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规划依据 ❖ 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 河北省地wenku.baidu.com勘查规划(2011-2015年) ❖ 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河北省矿业权设置方案 编制要求
编制目的
❖ 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将成为我省今后取得矿业权的 必经程序,是在国土资源部取得矿业权配号的唯一 途径。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业 权设置质量。提高矿业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可行性,使新设置的矿业权符合国民经济需求、符 合产业政策;已设的矿业权通过调整、整合、变更 等方式,解决布局不合理,矿业秩序混乱,与国民 经济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在全国“全面实施矿业 权设置方案制度”的长远目标是逐步实现矿业权设 置方式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有序投放。
(国土资发[2006]13号) ❖ 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1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鼓励铁铜铝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44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制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为国民经济发展服 务的原则。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包括国土资 源部55号文件。
❖ 严格执行地质矿产勘查规范、矿山建设设计规范、 采矿、选矿等国家行业标准。
❖ 贯彻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的基本方针 。
❖ 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充分研究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趋势 ,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的实际情况 。
三、地质矿产信息依据 ❖ 编制区域内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成果 ❖ 成矿区带地质矿产研究成果 ❖ 河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 ❖ 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成果 ❖ 河北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等
矿业权设置
❖ 矿业权设置是本项工作重点,包括已设矿业 权、新设矿业权和调整矿业权三个部分。要 求情况准确、全面。文字部分介绍总体情况, 列附表表示全部矿业权,按县(市、区)编 制矿业权分布图。